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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5 查看人數:43

z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 z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的合同需要制定相應的制度來進行管理。來學習一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吧。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yè)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tǒng)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tǒng)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yè)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guī)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yè)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xié)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

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

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

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xié)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fā)票收據以及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yè)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y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guī)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yè)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yè)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

各企業(yè)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yè)的領導審查批準。

(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xù))。

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yè)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

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

(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fā)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

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yè)負責處理。

涉及內部幾個企業(yè)的,可以協(xié)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yè)為主負責修理。

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企業(yè)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yè)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yè)協(xié)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zhí)幚砗贤m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guī)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yè)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yè)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guī)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fā)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zhí)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

一、 總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加強與其他企業(yè)商業(yè)關系,改善經營管理,完善合同管理,特指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實施管理。

合同管理原則: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

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合同的糾紛、調解仲裁和起訴等,統(tǒng)一由行政部負責落實。

二、 簽訂合同的權限和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包括協(xié)議書、意向書),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訂或是總經理指定的授權人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

三、 不準簽訂的經濟合同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即具有簽訂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必須具備法定性、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違反這幾條基本原則的合同均不準簽訂。

其細則如下:違反國家法律、政策的合同;采取欺詐、威迫等手段簽訂的合同;違反國家、企業(yè)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簽訂的合同;與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商業(yè)機構簽訂的合同。

與無履約能力與承擔經濟責任能力者簽訂的合同。

條款明顯有欠公允的合同。

凡簽訂滅有法律和經濟保證的合同或假合同、利用合同搞違法活動等等,一旦發(fā)現和查出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 簽訂合同應具備的條款及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包括姓名)、營業(yè)詳細地址;

2.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3.合同的類型和合同標的種類、范圍;

4.合同標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規(guī)格、數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 價格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7.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8.合同必須有法人單位的公章和私章(或簽字);

9.凡重大經濟合同,必須要有對方主管部門及銀行擔保。

五、 合同的管理

1.行政部要建立合同檔案,根據合同的時間、分類編號妥善保管并復制一份交財務部同步使用,財務部收付款時,要有時間、金額和標的記錄。

隨時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并將付款進度及情況同步報行政部相應備案。

合同終止后,二個部門各自歸檔備案。

2.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

凡是簽訂生效的合同必須建立檔案資料,按合同類別編號分別保管。

檔案資料包括:合同的協(xié)商記錄(包括協(xié)商地點、時間、目的以及雙方法人的姓名);往來信件和電報;往來電話和傳真記錄;有關文件資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的重要資料;合同的附件和圖紙等;合同履行記錄和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

3.合同履行完畢時,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檢查有關遺漏問題,然后歸檔妥善保管備查。

4.各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如發(fā)現對方沒有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時或有其他問題,要及時向部門主管反映情況,如發(fā)現有重大問題時,有權單獨向公司總經理反映問題和情況,以避免重大經濟損失。

六、 變更和解除合同,需經過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

七、 附則凡涉外合同必須通過涉外管理部門辦理。

第2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六)

1 .總則

( l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經濟合同管理的職能部門;

( 2 )公司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的有關經濟合同的法令及規(guī)定;

( 3 )經濟合同分為二類:一類為公司與外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另一類為本公司內部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

( 4 )審查經濟合同的政策性、符合性及全面性;

( 5 )審查經濟合同是否執(zhí)行會簽;

( 6 )組織投標、重點工作的合同起草與簽訂工作;

( 7 )建立合同審批制,對各類合同分類登記、存檔;

( 8 )做好各類經濟合同補充、修正工作;

( 9 )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及訴訟事宜。

2 .簽訂經濟合同的基本要求

( l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保護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法律文件。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 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 )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之簽訂合同;

( 3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 4 )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 5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l )工程名稱和地點;

2 )工程承包性質、范圍及內容;

3 )開、竣工的日期;

4 )工程造價;

5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6 )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7 )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8 )取費標準;

9 )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10 )相互協(xié)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 6 )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 .合同的執(zhí)行

( l )了解合同簽訂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合同執(zhí)行的可行性,有無違約被罰的可能性;

( 2 )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找出影響合同履約不好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 3 )合同執(zhí)行中有無失職或行賄受賄行為,如發(fā)現不良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 4 )空白已蓋章的合同,一律不得帶出,特殊情況時,應說明單位項目內容,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如未能簽訂,應及時交回工程管理部注銷;

( 5 )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原簽訂的合同作出變更或修改時,須訂立補充合同,履行原合同同樣的法律手續(xù)程序后,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6 )合同的中止: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須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4 .經濟合同的管理

( l )所有經濟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 2 )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附工程合同審批表、工程合同簽約統(tǒng)計表);

( 3 )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的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

( 4 )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 5 )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 6 )做好合同的追蹤返回工作;

( 7 )建立合同檔案,對各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 8 )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tǒng)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5 .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

( l )各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 2 )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 3 )各子公司所洽談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 4 )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 5 )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6 )對于聯營協(xié)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并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 .合同的公證

( l )凡是國家合同管理機關規(guī)定鑒證的合同必須鑒證;

( 2 )除需鑒證的合同外,還需公證機關公證。

7 .內部承包合同

( l )內部承包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總經理主持審核通過;

( 2 )內部承包合同必須由公司總經理與承包責任人簽訂,其他人不得代簽;

( 3 )內部承包合同必須具有風險抵押條款,必須執(zhí)行財務的統(tǒng)一性,嚴禁私立賬戶;

( 4 )合同條款要責任明確、獎罰分明,合同到期嚴格按合同兌現;

( 5 )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發(fā)現有不妥之處,在簽約雙方同意下允許簽訂變更合同。

8 .合同考查

( 1 )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 ;

( 2 )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10 日內,簽約率達100 % ;

( 3 )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 4 )合同履約率達到80 %以上。

第3篇 集團公司合同編號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合同編號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編號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合同編號的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依照本辦法處理。

3、權責單位

(1)法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裁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合同分類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合同做下列分類:

(1)銷售合同;

(2)采購合同;

(3)擔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賃合同;

(6)技術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編號管理

1、編號原則

本公司合同的編號分為四部分,分別由合同分類代碼、合同簽訂年月日、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流水號組成。

(1)第一組代碼。

第一組代碼代表合同分類代碼。合同具體分類代碼為:

1)銷售合同使用“*s”;

2)采購合同使用“cg”;

3)擔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賃合同使用“zl”;

6)技術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組代碼。

第二組代碼代表合同簽訂年月,以合同實際發(fā)生的年份月份為準,示例:200907

(3)第三組代碼。

第三組代碼代表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分為:

1)格式合同類使用“h”:公司根據《合同法》制定的標準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協(xié)議類即非格式合同使用“*”:雙方達成的標準合同以外的非標準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號為準,示例:(h)或(*)

(4)第四組代碼。

第四組代碼代表合同流水號,采用四位數字,示例:總第0001號。

(5)合同編號組合示范,以銷售合同為例:

*s200907(h)總第0001號或者*s200907(*)總第0001號

2、編號管理

督察部收到業(yè)務部門的合同編號申請后,對合同進行統(tǒng)一登記編號。

三、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第4篇 置業(yè)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0目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規(guī)范勞動合同簽訂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公司所有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管理。

3.0術語——

4.0職責

4.1員工

閱讀合同后,在無異議、完全自愿遵守勞動合同條款制度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遵守各項制度,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

4.2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及歸檔管理的主管部門。

5.0內容

5.1勞動合同簽訂

公司與新招聘錄取的員工簽訂合同,確定試用關系、試用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員工在接到通知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所有員工簽訂合同的期限一般為三年。

5.2勞動合同的其他制度

5.2.1公司正式員工如不愿意按要求基本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xié)議勞動合同期限,但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2.2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公司有需要還須簽訂補充勞動協(xié)議,承諾保守公司商業(yè)機密及其他事項。

5.2.3《勞動合同》中雙方未明確的事項,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辦理,無公司相關制度的,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辦理。

5.2.4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因員工刻意隱瞞,造成公司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5.2.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經員工本人簽字和公司蓋章后有效,員工本人留存一份。

5.3勞動合同的續(xù)簽

5.3.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xù)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5.3.2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繼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5.3.3員工在接到通知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xù)簽勞動合同手續(xù),逾期不辦,視為不愿續(xù)簽。

5.4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5.4.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xù)簽,勞動合同終止。

5.4.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5.4.3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

5.4.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所訂勞動合同。

5.4.5當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員工不能勝任;或公司經營發(fā)生重大變化,確需裁減人員時,公司需提前1個月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5.4.6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同時提出辭職申請時間),經公司部門負責人同意,遞交人力資源部報經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申請需經董事長批準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簽訂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4.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yè),否則公司將追究當事人及接受單位的責任。

第5篇 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xù),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訂立勞動合同作業(yè)規(guī)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 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xié)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

第六條 規(guī)定協(xié)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 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yè)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 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xié)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yè)秘密和競業(yè)限制等其他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②保守秘密或競業(yè)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 合同填寫規(guī)范:

1、 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xié)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 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 《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 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xié)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及變更規(guī)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違規(guī)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 合同內容發(fā)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第五章 勞動合同續(xù)簽規(guī)范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xié)商同意辦理續(xù)簽手續(xù)。

第十七條 續(xù)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 員工本人同意續(xù)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己饲闆r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 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xù)簽的,辦理續(xù)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 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xù)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 續(xù)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第六章 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 協(xié)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yè)規(guī)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y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

二、 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第七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zhí)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yè)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第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合同管理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合同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續(xù)簽、解除、終止等各項具體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與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三、職責劃分

1.綜合服務部

1.1代表總經理與公司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1.2負責勞動合同的文本制作、簽訂、保管等具體工作;

1.3組織公司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xù)簽、解除、終止等工作;

1.4負責對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或提供咨詢服務;

2.用人部門負責人

2.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xù)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核;

3.分管副總經理

3.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xù)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核;

4.公司總經理

4.1負責勞動合同簽訂、續(xù)簽、解除、終止的意見審批;

四、程序與內容

(一)新員工勞動合同簽訂

1.新員工勞動合同簽訂辦理時間原則上為入職當天,最遲不超過入職后一個月;

2.除特殊崗位外,所有新員工的勞動合同均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新員工勞動合同試用期管理

1.根據勞動合同的類型,新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3-6個月;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2.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綜合服務部有權組織對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過者,公司有權及時與員工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xù)。

(三)勞動合同續(xù)簽或終止

1.勞動合同的續(xù)簽或終止依照下列程序辦理:

1.1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40天,綜合服務部應統(tǒng)計出待簽人員名單;

1.2綜合服務部應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就待簽人員工作表現進行溝通,并就續(xù)簽或終止達成一致意見;

1.3對符合續(xù)簽條件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于原合同到期前35天組織用人部門及各相關領導審批,填寫《勞動合同續(xù)簽審批單》,審批通過后組織當事人談話,對同意續(xù)簽的員工在原合同到期前30天發(fā)放《勞動合同續(xù)簽通知書》,由員工簽字確認后回收存檔;勞動合同續(xù)簽的手續(xù)辦理應于原勞動合同到期前完成;

1.4對不符合續(xù)簽條件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于原合同到期前30天組織當事人談話,并發(fā)放《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要求員工簽字確認后回收存檔;

1.5對個人不愿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員工,綜合服務部應了解具體情況,視情予以挽留,對決意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人員按合同終止方式處理;

1.6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綜合考慮續(xù)簽人員原合同的期限、在司連續(xù)工作的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期限、已簽定固定勞動期限合同次數等因素最終確定;

1.7對勞動合同終止人員的補償標準按國家或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

1.新員工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應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必要時,用人部門需給出書面意見;

2.對不符合公司用人標準或崗位要求的已轉正人員(經培訓或調動工作崗位后仍不符合崗位要求),經用人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領導與綜合服務部研究后可提前解除勞動關系,必要時,用人部門應書面提出不符合的說明;

3.對需要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組織當事人進行談話,并發(fā)放《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由員工簽字確認后回收存檔;

4.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綜合服務部應組織進行談話,了解相關情況,視情予以挽留,如員工決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按公司離職手續(xù)規(guī)定辦理;

5.對勞動合同提前解除人員的補償標準按國家或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

1.員工職務、薪酬、工作地點、工作條件等法定保護內容發(fā)生變化,應履行勞動合同變更手續(xù)。

2.對需要進行勞動合同變更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組織當事人進行談話,就變更的具體內容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并發(fā)放《勞動合同變更通知書》,由員工簽字確認后回收存檔,相應的變更手續(xù)應于談話后一周內辦理完畢;

3.對不同意變更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會同用人部門解釋,打消當事人顧慮,對決意不同意變更的人員,綜合服務部應充分了解情況,并將情況上報公司領導研究決策;

4.對員工提出的勞動合同變更請求,綜合服務部應詳細了解情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并于受理后一周內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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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六)勞動合同檔案管理

1.勞動合同的文本按部門分類保存,并建立勞動合同登記臺賬以便查詢。

2.勞動合同應隨時保持更新,對已過期的合同應及時予以替換。

(七)勞動合同的書寫規(guī)范

1.勞動合同中書寫的字跡應清晰明確,不得模糊不清或涂改;

2.勞動合同中'任職崗位'的填寫統(tǒng)一分為三類:'管理類'、'技術類'、'非技術類'。

3.勞動合同中時間的填寫應準確,前后一致,合同簽署日期不應超過生效日期的30天。

五、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第7篇 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f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范圍

所有以xx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名義與其他企業(yè)、公司、個人簽署的合同。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均適用此合同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不適用此制度。

2、合同管理的流程:見附件一:流程圖1;流程圖2。

1)以下合同按流程圖1執(zhí)行: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委托合同、贈與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運輸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技術合同。

2)以下合同按流程圖2執(zhí)行:市場部對外開拓的合作業(yè)務合同。

3、合同管理部門(總公司總經辦)的主要職責

3.1制定具體合同的管理制度、辦法

3.2監(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簽定、履行合同情況,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3宣傳法律專業(yè)知識,總結推廣合同管理工作經驗。

3.4審查合同,防止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出現。

3.5代表企業(yè)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3.6建立公司合同檔案。

4、合同承辦人的職責

4.1參與合同的商談工作,提請公司有關部門審查合同。

4.2依程序規(guī)定簽訂、變更、解除合同。

4.3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4.4參加合同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4.5保管好已簽署的合同及與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定期將合同復印件及相關資料送合同管理部門歸檔。

5、合同管理注意事項

5.1總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合同承辦人應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參照總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與合作方進行協(xié)商,將與合作方協(xié)商的內容作成合同初稿上報總公司審查。

5.2所有總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擬簽署的合同必須按流程上報審查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不得擅自簽署合同。否則,所產生的責任將由有關責任人承擔。如有特殊情況,呈請總經理批準。

5.3各下屬公司必須明確一名合同責任人,并將該責任人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辦,負責合同管理、設立合同檔案專柜工作,合理保存所有公司簽訂、變更、解除合同的所有資料。合同責任人職責之一是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如發(fā)生仲裁、訴訟事件必須馬上報告總公司法律顧問。

5.4各下屬公司已經簽署或擬簽署的合同,原則上須以各下屬公司名義簽署,已經簽署的合同須進行改簽的工作,禁止以個人或其他單位的名義簽署合同。

5.5總部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認真、全面負責合同及相關項目的審查。對合同及相關項目內容,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如發(fā)現合同及相關項目存在隱患、風險,應及時提出并要求修改或履行否決權。

5.6為防止產生糾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所有中總公司及下屬公司簽訂、變更、解除的合同必須要形成書面文字材料,不能憑個人意愿只形成口頭協(xié)議。

5.7各下屬公司合同責任人須每月5日前將上月簽署的合同復印件傳真總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歸檔,并填寫《xx公司合同檔案表》以e-mail方式一并上報備案,下屬公司保存合同原件存檔備案。總公司簽署的合同原件直接送交總公司合同管理部門。

5.8附件二:合同審查表、參謀決策表、xx公司合同檔案表

第8篇 某公司購銷合同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我公司煙花爆竹購銷管理,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煙花爆竹產品購銷活動。

職責:總經理負責購銷合同的簽訂;業(yè)務科負責制定購銷計劃;辦公室負責合同執(zhí)行完成后的存檔管理。

控制要求:

1、公司在買賣煙花爆竹時必須簽訂書面購銷合同;合同格式嚴格按照gf-2012-0115填寫。

2、煙花爆竹購進,必須是在德州市安監(jiān)局登記注冊的生產企業(yè),嚴禁購進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

3、簽訂購銷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4、購銷合同是企業(yè)開展業(yè)務活動的指導性文件,購銷合同簽訂后,要由業(yè)務科進行管理并嚴格按照購、銷合同開展業(yè)務活動,不得隨意中止和廢除。

5、要更改合同必須雙方達成統(tǒng)一的意見后修改合同。

6、購銷合同是企業(yè)檔案的一部分,每份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要進行造冊、編號交辦公室管理。

第9篇 a公司購銷合同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我公司煙花爆竹購銷管理,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煙花爆竹產品購銷活動。

職責:總經理負責購銷合同的簽訂;業(yè)務科負責制定購銷計劃;辦公室負責合同執(zhí)行完成后的存檔管理。

控制要求:

1、公司在買賣煙花爆竹時必須簽訂書面購銷合同;合同格式嚴格按照gf-2022-0115填寫。

2、煙花爆竹購進,必須是在德州市安監(jiān)局登記注冊的生產企業(yè),嚴禁購進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

3、簽訂購銷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4、購銷合同是企業(yè)開展業(yè)務活動的指導性文件,購銷合同簽訂后,要由業(yè)務科進行管理并嚴格按照購、銷合同開展業(yè)務活動,不得隨意中止和廢除。

5、要更改合同必須雙方達成統(tǒng)一的意見后修改合同。

6、購銷合同是企業(yè)檔案的一部分,每份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要進行造冊、編號交辦公室管理。

第10篇 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合同

對于貴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購編號:-080703)詢價采購項目,我方已認真閱讀詢價采購邀請函的全部內容,并對本次貨物采購作出實質性響應,接受報價人須知的各項要求,承諾在報價有效期內具有約束力。

如有違約行為,將按規(guī)定接受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產品質量保證:參投產品均為廠家全新、原裝、正宗的產品。

并隨機附產品原產地證書、合格證及其他相關的資料。

嚴格按國家“三包”法進行保修、認真對待質量投訴。

2、價格承諾:保證供貨價格須低于市場價,并承諾在有效期內出現投標價格高于市場價時及時通知。

3、工期:保證對投標產品在中標后日內完成供貨,否則視同違約。

4、售后服務承諾:免費提供年免費保修期并提供免費上門服務。

中標方須在接到用戶維修請求后小時內響應,最遲小時內趕到現場。

一般性故障小時內修復。

軟件免費升級年,免費負責對用戶單位操作、維修人員的現場培訓。

5、保證不違反《政府采購法》關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阻撓、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qū)和本行業(yè)的政府采購市場”的規(guī)定,侵犯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如果中標供應商由于品牌廠商或代理商的壟斷而不能供貨時,可向采購辦或招標投標中心反映,情況屬實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附:售后服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投標單位(章):法人代表(簽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興國縣疾控中心電子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詢價文件(-080703)文本

(二)政府采購詢價報價表

說明:

1、投標人須另列出設備詳細配臵、耗材價格、價格等,若有不含在報價內的選配件須注明。

2、品目一、二為一整體,不得分割,要求同時投標。

3、附件提供的招標技術參數中核心參數應滿足,核心參數不滿足的廢標。

但經評標委員會認定某項參數是有唯一指向性的除外。

4、對采購文件有疑問的投標人(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條款),應于7月21上午前以書面形式傳真至我中心,招標機構將在7月21日下午答復將公布在贛州市招標投標中心、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網站。

法定代表人:聯系人及電話:投標日期:

日期:22年4月16日

第11篇 cb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促進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獨立法人單位(各公司)的公司內部和外部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三條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所涉及公司內部相關單位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內部設立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二、成立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1、組成

主任:主管經營副總裁

副主任:市場總部總經理

成員:市場總部、技術管理部、經營財務部、總裁辦

辦事機構:設在市場總部

2、職責:

⑴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經濟合同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⑵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拖欠的有關資金劃撥的裁決(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發(fā)出通知);

⑶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糾紛時進行仲裁;

⑷負責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

⑸負責處理外部經濟合同糾紛;

三、合同管理部門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2、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4、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見;

6、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7、參與處理對外合同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合同爭議的協(xié)調工作;

8、負責合同報表的統(tǒng)計、綜合分析和報送工作;

9、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四、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2、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3、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證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按時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tǒng)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6、負責本部門合同檔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

1、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學習并推廣其它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收集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資料,提高經濟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門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度;

4、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和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條合同的審批

一、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應在總裁辦、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等部門進行必要的專業(yè)審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門審查核定,由主管總裁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二、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是:

1、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

2、合同條款內容的完備性、合法性;

3、合同應履行的審查手續(xù)。

三、總公司財務部門監(jiān)察、檢查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

四、'合同評審'是iso9000系列標準中規(guī)定的質量體系要素之關于'合同評審程序'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中另行規(guī)定。

第五條合同的簽訂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簽訂,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本公司有關人員代理簽訂。簽訂合同應由簽約人簽字,注名日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發(fā)并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二、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后,方可簽訂合同。

1、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2、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3、我方能否承諾對方的要約;

4、對市場進行預測和調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對資信不明或資信狀況不好,又無可靠擔保單位的,不得與之簽約。

四、合同簽定時,應驗證對方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對方交驗的證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項目要認真填寫齊全、明確,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字跡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產品對外銷售所簽訂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復印件、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七、本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時,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八、合同蓋章時需雙方同時進行,因特殊情況與對方不能同時蓋章時,需在對方蓋章后,并查對無誤的情況下我方方可蓋章。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公司認為需要公證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手續(xù)。

第六條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簽訂后,本公司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現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爭取對方的同意和諒解,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二、經濟合同的履約率應達到95%以上(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應征得對方同意和諒解)。履約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額與應完成合同金額的比率。

第七條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規(guī)定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統(tǒng)一使用由工商局監(jiān)制或批準印制的合同文本,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書。

二、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也要簽訂經濟合同。內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統(tǒng)一、規(guī)范,由合同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內部具體情況進行設計、印制。

三、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編號、發(fā)放。使用單位須專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四、對本公司未出臺的相應標準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應經市場

總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合同歸檔

一、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二、合同簽定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評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糾紛仲裁結果、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合同管理員進行統(tǒng)一管理。

三、對已執(zhí)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檔案管理規(guī)定進行歸檔。

四、建立健全合同臺帳。

五、建立合同檔案、臺帳借閱手續(xù)。

六、經濟合同文本為長期保存。

第九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內部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協(xié)調,合同承辦部門應積極配合。若協(xié)調無效,由本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仲裁。

二、對外簽訂合同的經濟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等材料須經主管副總裁審閱同意。

四、合同糾紛解決后,應將發(fā)生糾紛的原因、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體措施寫成書面報告存入檔案,對于關系重大的,通過各種方式在本公司內公告。

第十條合同承辦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業(yè)務知識。

合同承辦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維護國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條獎勵與懲罰

一、本公司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或一定獎勵。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在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本公司利益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第十二條常規(guī)合同與特殊合同

一、常規(guī)合同系指:同時滿足以下內容的合同。

1、本公司現有的生產能力能滿足合同的技術質量要求;

2、正常的供貨周期能滿足合同的供貨期要求;

3、結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4、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內或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并且最終產品只由本公司內部一個部門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規(guī)合同內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a公司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某公司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對采購合同的管理,規(guī)范采購作業(y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 制度,特制定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化工生產物料、設備、辦公用品等的采購管理工作。

第3條 公司采購部在授權范圍內負責采購合同的擬定、簽訂與履行等工作,財務部負責審核采購合同,并按合同進行付款。

第4條 公司嚴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采購合同。

第5條 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經協(xié)商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傳真、電報圖表、電子郵件、報價書和會簽表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 合同內容必須完整,條 款應當明確、具體,文字表達嚴謹,書寫工整。

第2章 合同簽訂

第7條 公司總經理是采購合同的法定簽訂人,采購部經理在總經理的授權下代表公司簽訂采購合同。

第8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授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采購合同。

第9條 采購部根據經審批通過的采購申請制定采購方案,經采購部經理審批通過后嚴格執(zhí)行。

第10條 采購合同的簽訂流程如下。

1.采購員采集供應商信息

(1)采購員從使用部門的需求、價格、質量、服務、數量、供貨周期、合作歷史記錄等角度考察供應商,并根據考察結果編寫《供應商情況分析表》,詳細登記供應商各個方面的信息。

(2)采購員提出對供應商的分析意見和采購建議,填寫《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將《供應商情況分析表》交給采購部經理。

2.確定備選供應商。采購部經理根據《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初步篩選符合條 件的供應商,分析各供應商優(yōu)劣,確定兩家以上備選合作供應商,并分配采購份額給各供應商。

3.采購合同談判。采購部經理與備選供應商進行談判,共同擬訂采購合同。需要時,可要求使用部門人員參與談判,擬定合同草案。

4.合同評審。采購部協(xié)同使用部門負責人、質量管理部經理、財務部經理根據《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備選合作供應商的采購合同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并確定各供應商的采購份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合同審批??偨浝砜偤驮u審意見,若采購合同金額在總經理審批權限內,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若采購合同金額超出總經理審批權限,總經理將采購合同上報董事會審批,同時遞交評審意見。

6.合同簽訂。相關領導在授權范圍內簽訂采購合同。

第3章 合同履行

第11條 合同蓋章 生效后,合同雙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全面地履行各自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第12條 公司采購部和財務部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賬,每一合同設一臺賬,分別按采購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13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fā)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4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2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必須依照合同的簽訂流程經采購部、財務部、法律顧問等相關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13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采用書面形式符合公文收發(fā)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掛號寄發(fā)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14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制度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15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16條 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采購部應及時上報公司總經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相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由于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

3.由于情況變更,致使公司無法按約定履行合同,或雖能履行但會致公司重大損失的

4.其他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

第17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會同法律顧問與合同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需進行仲裁或訴訟的,協(xié)助法律顧問辦理有關事宜。

第五章 其他

第18條 采購部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如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19條 公司定期對采購合同管理進行考核,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賬記錄等將影響采購人員的績效考核結果。

第20條 凡因未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合用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21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和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22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23條 本制度由采購部制定,解釋權歸采購部所有。

第24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z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十二篇)

公司的合同需要制定相應的制度來進行管理。來學習一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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