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管理制度范例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其中也包括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以下是一則消防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考。
1.保持營業(yè)、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第2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全公司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是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在公司的延伸和具體化。為了使消防安全落到實處,結合我公司自身特點,制訂出本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
二、范圍:
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職責:
消防安全檢查小組
四、內容:
(一)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1、為了加強檢查、巡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和整改火災隱患,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制度。
2、消防安全檢查小組。
3、全公司與消防安全相關問題
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單位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和遵守安全規(guī)則的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有關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4、各區(qū)域責任人對區(qū)域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
②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③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④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違章關閉消防設施的;
⑥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4、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小組及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及防范責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各小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為有效落實、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院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2)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3)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4)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wèi)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3、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重點部位應不少于二次,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4、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四)用電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公司用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用電設備應由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至少每年進行檢查、測試一次,并填寫檢查、測試記錄。
2、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門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責任人應對所使用用電設備進行每日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異?,F象;
(2)電腦是否有異?,F象;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和私自亂接電源。
2、用火、用電由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部門審批。
3、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4、認真做好各室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室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經常檢查電源線路、開關是否達到安全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維修;嚴禁超負荷用電,對亂接亂拉電線、不合理用電等及時進行清理,對嚴重的進行處罰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消防設施、器材由各小組的安全責任人指定崗位責任人負責保養(yǎng)、維護、看管。
2、崗位責任人應每季度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一次,發(fā)現問題要立即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記錄;
3、嚴禁圈占、埋壓、遮擋、挪用消防設施、器材,因火險、火災使用后,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4、消防設施、器材丟失、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按價賠償;
5、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干燥、便于取用位置;
6、緊急情況下,滅火人員可就近調用其他部門、部位的滅火器材。
第3篇 機修車間消防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機修車間防火管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人員和機電設備、設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將配備的滅火工具、器材要存放在通風、干燥、拿取方便的位置,并指定專人管理。
二、任何單位、個人嚴禁隨意動用專用消防器材,不準以任何借口將滅火器材、工具等挪作它用,對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者,根據消防條例嚴肅處理。
三、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確?;痣U時使用。
四、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壓力、容量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及時更換。
五、因滅火而使用掉或損壞的滅火工具、器材、設施必須及時申報有關部門進行充裝、更新,確保數量充足、完好。
六、車間內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七、車間內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車間內使用電氣焊,必須嚴格遵守《電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相關《停送電制度》。
九、電工在車間維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嚴格按照《變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禁止違章作業(yè)。
十、機修車間必須設立防火負責人,負責滅火器材的管理及監(jiān)督防火制度的執(zhí)行實施。
第4篇 機動車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庫屬廠重點防火部位,駕駛員和維修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
(二)車庫應懸掛禁火標志,庫內禁止煙火,嚴禁使用噴燈、電焊、氣焊、氣割等明火作業(yè)。如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經廠消防管理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三)車庫內不得存放油類物品及其它化學危險物品。保養(yǎng)維護和檢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紗、油布等易燃物應及時清除干凈,保持庫內整潔。
(四)車庫內不準清洗發(fā)動機、不準加、放汽油或柴油。廢機油和清洗油應倒在規(guī)定的回收桶內,嚴禁亂倒。車庫地面不得有積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凍時,可用溫水加熱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燈泡直接加溫烘烤。
(六)車輛行駛前,要確認機件良好,特別是電路、油路良好。不準“帶病”運行。車輛發(fā)生油路故障,嚴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車輛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所配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yǎng)。
第5篇 某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結合本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發(fā)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施。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2、所有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tài)。發(fā)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值20%予以處罰。空瓶應及時更換。
3、消防器材由安質部統(tǒng)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安質部指定專人孟凡榮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消防器材的領發(fā)一律有專職安全員孟凡榮領發(fā),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進場施工隊由安質部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配置。簽字后方可領取。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換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安質部統(tǒng)一管理。
二、油庫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經過庫房管理人員各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庫房管理人員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油庫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質部批準,施工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庫房管理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guī)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夜間作業(yè)時,油庫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庫房管理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三、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廢棄的塑膠、油布、紙類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清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盧建國批準,并報安質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尤其是炸藥庫和油庫。
5、庫房內只準許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上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潮、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之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定無事故隱患,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干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沙袋、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制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及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協作隊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協作隊伍應對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區(qū)消防器材設施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合臺賬,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專職安全員負責,任何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五、場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履行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消防條例、規(guī)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
2、進場施工的協作隊伍必須與安質部簽訂《安全協議》。
3、如需要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施工前經過安質部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4、如現場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的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撲救。
6、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六、風機及空壓機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嚴禁明火、禁止吸煙,費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檢查,及時更換,保持滅火機的完好率,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
3、必須保持房內衛(wèi)生清潔,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嚴禁動火,因檢修必須動火時,要經過管理人員同意。
5、工作人員要有防火意識,加強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6、庫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
七、禁火區(qū)域動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儲存可燃氣體(加熱爐煤氣區(qū)域、可燃氣體、油庫)倉庫,在上述區(qū)域內因搶修設備和管道,使用電焊、氣體氣割等工具進行焊補、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業(yè)之前,必須經安全負責人林景東許可、并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區(qū)域的動火或明火作業(yè)應嚴格掌握,動火的零部件構件、管道等,凡能夠拆卸的,應事先拆下、移動至非禁火區(qū)動火。
2、根據動火時萬一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影響程度和危險性,由動火單位認真寫清動火時間、地點、動火部位原因、工程負責人、動火執(zhí)行人、并制定動火安全監(jiān)護及安全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安質部,經項目經理、副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動火。重點禁火區(qū)必要時要領導親臨指揮。
3、夜間搶修時如必須在禁火區(qū)動火,由動火單位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報經項目部安質部審批簽字后方可動火。動火負責人應負責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并仔細檢查有無消防安全隱患。
4、動火執(zhí)行必須經過培訓領取操作合格證專職焊工或其他明火作業(yè)職工,“動火執(zhí)行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要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5、不得擅自延長動火時間與擴大動火范圍,如在原定時間未能完成任務而需要延長時間應重新辦理手續(xù)。
6、動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氣罐)停放位置均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不準亂托、亂拉。
八、消防系統(tǒng)值班維護人員管理制度
1、熟悉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設計規(guī)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嚴格執(zhí)行各項消防制度。
2、積極參加上崗前的專門培訓,上崗后經常參與有關培訓、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
3、值班和維護人員要以高度責任感去完成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工作。
4、對各項消防設備進行管理和應用,做好日常的技術管理工作。
5、設備發(fā)生故障后,要及時進行維修,通知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并協助有關維修人員工作,以保證消防控制系統(tǒng)設備安全運行。
6、火災時應及時對地方消防部門119火警臺報告,同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進行有效搶救,消防隊到場后,協助消防部門指揮滅火工作。
7、在真有火情時,管理人員、值班人員應嚴肅、認真、冷靜,驗證火災發(fā)生后全面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火情。
九、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安全消防制度
1、熟悉各類電器設備的性能和用途,正確使用各種器材。
2、每次使用后,認真進行檢查,清理現場遺留的煙頭、明火及各類易燃物品。
3、工作人員離場前關閉所有電器,切斷總電源,并按防盜要求關好所有門窗和鎖。
4、能正確使用各類消防器材,一旦發(fā)生著火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向周圍求助滅火,嚴重火情應立即向119報警。
5、綜合辦公室是項目部資料重要場所,平時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及易燃品,確保使用安全。
十、氧氣、乙炔氣庫房在(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使用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暴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回火裝置。
8、工作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十一、冬季生活營地生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須生爐火取暖的單位,必須報領導同意后,由項目部安質部到現場審驗合格后,方可生爐使用。
2、未經允許,嚴禁生爐取火燒飯。生爐時,嚴禁使用各類易燃氣體(包括油類、乙醇、香蕉水等)引火。
3、火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職工區(qū)由代立賓負責,民工區(qū)有羅保明負責),保持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爐灰應指定地點堆放,并將爐灰用火澆透。
4、火爐應固定在驗收時指定位置,不許隨意挪動,火爐周圍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5、室內使用的爐火必須安裝金屬煙筒,煙筒上嚴禁使用小插班或用洞、孔,煙筒穿過可燃墻、窗是,必須在其周圍用難燃材料隔離開。要定期清除桶內積灰。
6、夜間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睡覺。室內要保持通風整潔,不得用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施工現場工棚內,一律不準生爐取暖和燒飯,更不準使用電爐、液化氣取暖燒飯。
8、員工使用電取暖器必須要熟悉使用規(guī)范和方法,并且隨時抽檢,不能使用過大功率的取暖器。晚上睡覺前應關掉取暖器,以防止溫度過高而起火。人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做到人走火滅。
9、生活營地內不能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經常檢查用電設備和電線路線是否工作良好,有無破損和漏電,預防電火花的產生。
第6篇 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規(guī)程制度
1.0 目的
規(guī)范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集團在管物業(yè)區(qū)域內各類消防系統(tǒng)的運行管理。
3.0 職責
3.1 消防中心值班員負責消防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消防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師負責消防系統(tǒng)設備運行管理的業(yè)務指導工作。
3.4 保安部經理負責消防系統(tǒng)設備運行管理的統(tǒng)籌、協調。
3.5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對消防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3.6 消防監(jiān)控中心由工程維護部管理的(如第一、第二**)消防設備的運行管理參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
4.0 工作內容
4.1 運行監(jiān)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員24小時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柜、動力配電箱、滅火顯示器或防火防盜閉路監(jiān)控等設備進行監(jiān)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專員每天對園區(qū)消防設備進行巡視。
4.1.3 運行監(jiān)控內容。
a.消防主機顯示屏是否顯示系統(tǒng)正常;
b.消防主機是否正常(正常時i=1.2a,u=25v);
c.'運行'和'電源'燈是否亮,不亮時查找線路接頭有無松動,如松動應緊固;
d.巡視噴淋泵和消防泵管網系統(tǒng),查看接口有無松動(松動時應給予緊固),油漆是否脫落(脫落補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動作;
e.'故障'燈是否亮,燈亮時證明出現故障,立即到現場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號燈是否亮::,燈亮時立即通知工程維護部消防工程師處理;若消防技工巡視時發(fā)現應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破玻燈光'信號是否亮,燈亮時崗位人員立即到樓層查看破玻報警原因;
h.監(jiān)控閉路電視畫面是否清晰,出現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維護部維修;
i.巡視園區(qū)滅火器的完好情況;
j.工程維護部消防技工應對co2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滅火系統(tǒng)等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管網接口,緊急按鈕,讀出壓力表指針數據,發(fā)現重量減輕時應進行密封、緊固、更換充氣等,消除防火區(qū)一切雜物;
k.設備有無出現燒焦、異味、異常聲響等;
l.測試'試燈'鍵,試燈1~2秒,發(fā)現有信號燈不亮,應查明原因給予更換。
4.1.4 在運行監(jiān)控中發(fā)現有不正常情況,應進行登記,同時報告消防管理中心負責人,并進行整改。
4.2 異常情況的處置。
4.2.1 當消防主機出現異常情況(如水浸入),應立即切斷供給消防主機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以免引起相關聯動裝置啟動而造成消防主機部件燒毀。
4.2.2 當配電箱線路發(fā)生短路(過負荷)起火時,立即關掉相關設備的電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滅火器撲滅。
4.3 機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
當值人員同意許可方可進入,但時間不宜超過5分鐘。
4.3.2 消防中心當值人員每班打掃室內衛(wèi)生,擦拭設施設備,始終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蛛網,光亮整潔。
4.3.3 室內嚴禁存放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但應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
4.3.4 室內禁止吸煙。
4.3.5 室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充足,門窗開啟靈活,設施完好。
4.3.6 室內必須保持24小時監(jiān)視消防系統(tǒng),暫時離開時,需呼叫附近保安員或中隊長暫時替換,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項,但不得超過10分鐘。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時應:
a.進行外觀巡視各類系統(tǒng),查看各類系統(tǒng)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
b.按操作鍵查看消防主機內容有無改動,有無增刪操作員姓名,密碼是否改動、正確。
4.4.2 出現下列情況不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待清楚;
b.記錄不規(guī)范、不完整;
c.消防主機無法進入操作功能;
d.室內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e.設備上積塵未除盡::,有水漬、腐蝕品等;
f.地面不干凈、不整潔;
g.檢查物品不齊全;
h.故障正在處理中或未處理完畢,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協助(在主管或負責人允許時,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資料的保存與審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員對消防自動報警控制設備的報警情況記錄在《消防系統(tǒng)監(jiān)控運行記錄》內。
4.5.2 消防中心值班員對每班運行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檢查各系統(tǒng)均正常后,雙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5.4 消防主管監(jiān)督填寫運行監(jiān)控的各類記錄,每月將相關記錄匯總整理存檔,記錄保存期為五年。
5.0 相關文件
無
6.0 表格及記錄
6.1《消防系統(tǒng)監(jiān)控運行記錄》(qr-7.5.1-09-07)
第7篇 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其組織者名單及職責附后。
二、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1、 定期對施工現場可能發(fā)生火災的地方進行檢查,如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記錄。
2、 定期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滿足消防要求,否則應調換或增加,并做記錄。
3、 消防器具專人管理,施工現場、木工棚、鋼筋棚等由各班班組長負責。
4、 工地嚴禁動用明火,必須動用時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xù)。
三、 用電方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用電線路、設備由電工統(tǒng)一安裝,安裝好的配電箱和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guī)范要求。
2、 一切用于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電線必須用電纜線。
3、 配電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電器設備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在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5、 下班時,電工應對電器設備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6、 在總配電箱旁的顯眼處應設置滅火裝置。
四、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
五、 在木工棚嚴禁有明火,否則按《工地管理制度》對違反者進行處理。
六、食堂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與堆柴處的距離,不得使柴火遺落在易燃材料處,工作完后必須把火熄滅,方可離開。
七、 屋面瀝青溶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派專人管理。
八、 預防火災方面:
1、 在現場應設置消防豎管,其可與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層必須設置出水口及消防軟管。
2、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設置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準移作他用。
3、 在高層用火作業(yè)時(如電焊),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飛濺。
4、 木工棚內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須清理干凈,堆放到指定地點,上班期,在棚內嚴禁吸煙。
5、 在施工現場及宿舍區(qū)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否則按《工地治安規(guī)定》處理。
6、 易發(fā)熱或操作時可能有火星的機具不得放在有刨花、瀝青紙等易燃材料處施工,如施工處有易燃等材料,必須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 一切機械所用電線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鎢燈等明顯燈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內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第8篇 電、氣焊的消防管理制度
一、 焊工應經過專業(yè)部門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上崗操作。
二、 焊接作業(yè)要選擇安全的地點,焊接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的 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 遮蔽等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
三、 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距離。
四、 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五、 電焊機底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支架上,必須設專用的地線,不得借路。
六、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焊接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鋼瓶接觸
七、 焊接工作點火前,要遵手操作規(guī)程,焊接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看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 隱蔽場所焊接完畢半小時內,應反復檢查,以防火災發(fā)生。
八、 焊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
生產部
2023年1月10日
第9篇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tài)。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tài)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馂拇_認后,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tài)(處于自動狀態(tài)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jiān)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刂剖夜ぷ魅藛T應確保室內衛(wèi)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保存以下資料:
(1)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系統(tǒng)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 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 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tài)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tǒng)竣工圖紙、各分系統(tǒng)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系統(tǒng)和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保存和歸檔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十一、嚴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第10篇 消防器材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yè)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保證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產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y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月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y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yè)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熾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審批。
第11篇 消防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格式
1、 逐級責任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⑴酒店領導要把安全消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
a.堅持四同時;
b.每月聽取一次匯報;
c.履行職責。
(2)a.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防火安全會議;
b.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c.外出半月以上委托專人負責。
⑶a.各部門正付領導要認真履行安全防火職責,每半月督促、檢查本部、倉庫、班組及個人安全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
b.積極整改不安全隱患。
⑷各部門應認真按有關要求抓好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并履行各自的職責。
⑸各班組、前廳各部、倉庫、科室、個人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防火制度。
2、⑴在禁區(qū)不準吸煙;
⑵倉庫應分類存放物品,堆碼要按“五距”做到整潔美觀;
⑶ 搞好設備保養(yǎng)維修,禁止違章用電。
3、現存隱患。
⑴少數員工存在麻痹思想,對消防安全缺乏正確的認識,忽視消防安全工作;
⑵存在個別違章抽煙、用火、用電現象。
第12篇 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實驗室內使用的電爐必須確定位置,定點使用,專人管理,周圍嚴禁堆放可燃物;電爐的電源線必須是橡套電纜線。
二、 實驗室內的通風管道應為非燃材料,其保溫材料應為非燃或難燃材料。
三、 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隨用隨領,不應在實驗現場存放;零星少量備用的化學危險物品,應由專人負責,存放在金屬柜中。
四、 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要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拔下其電源插頭。下班時應將實驗室的電源切斷。
五、 有變壓器、電感線圈的設備必須設置在非燃的基座上,其散熱孔不應覆蓋,周圍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六、 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允許超過額定的負荷。
七、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存放、領取時必須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