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 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fā)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 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shù)毓蚕啦块T,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 本單位如發(fā)生火災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第2篇 禁火區(qū)域動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施工單位在公司內重點防火部位需動火作業(yè),必須在施工前辦理“動火許可證”。嚴禁無“動火許可證”進行施工。
(二)由動火作業(y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編制動火作業(yè)方案,落實有效的安全防范和防火防爆措施,確定動火執(zhí)行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經(jīng)動火工程負責人和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報廠消防管理部門審批后,發(fā)“動火許可證”方可動火作業(yè)。
(三)凡在易燃設施上動火作業(yè),由設備保障部編制詳細動火作業(yè)方案并填寫“危險作業(yè)動火許可證”,經(jīng)公司安全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后,并辦理“動火許可證”。
(四)動火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現(xiàn)場由施工單位配備足量的滅火器。作業(yè)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杜絕違章作業(yè)。不得擅自延長動火時間和擴大動火范圍,如在原定時間內未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動火時間,必須重新辦理手續(xù)。
(五)對無證或沒有落實安全措施和防火規(guī)定的施工單位,禁火區(qū)域的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第3篇 s飯店消防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具體由保衛(wèi)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器材出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wèi)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yǎng),出具維修保養(yǎng)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qū)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fā)現(xiàn)損壞要及時報告。
第4篇 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chǎn)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以及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jù)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第六條規(guī)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tǒng)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jīng)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guī)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fā)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簽批同意并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準,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xiàn)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xiàn)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jié)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于規(guī)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5篇 供電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本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組織有關人員,結合我所消防安全管理實際,制訂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制度
1.1 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1.1 各單位應將消防安全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1.1.2 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半年進行一次小結評比,年終進行總結評比。
1.1.3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給予表彰獎勵。
1.1.4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1.2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2.1 使用電氣、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2.2 各種電氣設備要安裝使用、維修保養(yǎng),要符合 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電工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電工防火制度.
1.2.3 施工現(xiàn)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jīng)上級部門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并報供電局備案,發(fā)給使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1.2.4 使用液化石油氣應有專用房間存放,燃氣灶與鋼瓶連接必須使用硬管,嚴禁易燃支搭,鋼瓶應與用氣房間分開單獨存放,并要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1.2.5 檢查液化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測試,若發(fā)現(xiàn)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
1.2.6 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益或吹風使火焰熄滅。嚴禁將鋼瓶臥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開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使用完畢應先關閉角閥。
1.2.7 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fā)現(xiàn)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做好滅火工作。
1.3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3.1 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滅火方案、預案,定期進行滅火演練。
1.3.2 義務消防隊組織應有學習、教育、訓練制度,按期活動,達到“兩知三會”即:知防火、滅火知識,會報火警、會疏散自救、會協(xié)助救援?;顒右杏涗?。
1.3.3 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報警,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失火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1.4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4.1 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根據(jù)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書面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計劃。
1.4.2 根據(jù)實際情況,配置消防設施和足夠的滅火器材。
1.4.3 要擬定報警處理程序,應急疏散、撲救初起火災、通信聯(lián)絡、安全防護的程序和措施。
1.4.4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它單位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1.4.5 在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1.5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5.1 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防火安全規(guī)定、制度。
1.5.2 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1.5.3 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wèi)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1.5.4 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開具動火證,并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5.5 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yè)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yè),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設備,在未清洗干凈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1.5.6 防水施工作業(yè)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并報公司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1.5.7 施工現(xiàn)場、生活區(qū)、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jīng)上級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1.5.8 生活區(qū)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1.5.9 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tǒng)一安裝,經(jīng)保衛(wèi)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后倒在指定地點。
1.6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6.1 各單位主管責任人、專兼職管理人員對日常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6.2 對不能整改存有隱患的單位,專兼職管理人員要以書面形式及時向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1.6.3 對公安消防機構及上級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1.6.4 對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要進行復查,對存在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落實的單位要給予嚴肅處理。
1.7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7.1 施工現(xiàn)場、料場要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7.2 消防器材應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要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距地面不低于15公分,高度不超過1.5m,每組2-5具。
1.7.3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設專人管理,負責檢查,每年定期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每季度進行一次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挪用。
1.7.4 消火栓周圍3m內嚴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壓的要圍擋,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及紅燈。
1.7.5 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泵房和消防豎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設專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積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凍措施。
1.7.6 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置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的,應在適當?shù)攸c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1.8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8.1 安全疏散通道應設明顯的疏散標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過1m。
1.8.2 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安全疏散設施,保證使用。
1.8.3 安全疏散通道應設足夠的照明設施、應急照明設施。
1.8.4 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嚴禁在通道內堆料、堆物。
1.8.5 安全疏散的大門必須向外開啟,門的寬度不得低于1.4m。
1.8.6 嚴禁在卷簾門周圍堆物堆料,確保使用。
1.9 消防值班制度
1.9.1 熱愛消防工作,服從領導聽從分配,有較高的責任感。
1.9.2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圍內的火源、電源、水源等重點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經(jīng)常檢查。
1.9.3 消防人員要做到四勤,即:勤檢查、勤動手、勤反映、勤宣傳,對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1.9.4 嚴格對現(xiàn)場用火、用電的檢查,對電氣焊操作先審查后操作,必須要到作業(yè)點檢查,消除隱患,確保防火安全后開具用火證。
1.9.5 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經(jīng)常查看保養(yǎng)和維修。
1.9.6 要加強夜間對現(xiàn)場重點要害部位巡邏檢查,確?,F(xiàn)場夜間安全。
1.9.7 消防人員在值班時間不得睡覺、酗酒、看書、看報及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9.8 把好大門,與施工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對車輛或私人帶物出場要檢查,收出門條。
1.10 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0.1 每年對每名職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課時。
1.10.2 完善考核制度,對一次補考仍不及格者及時清退。
1.10.3 結合本單位施工進度的不同情況,對重點部位、重點單位、特殊工種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訓。
1.10.4 所有安全教育培訓均要有書面材料。
1.11 辦公室宿舍防火制度
1.11.1 辦公室內除根據(jù)工作性質需要,經(jīng)保衛(wèi)部門批準外其他辦公室一律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具及60瓦以上高熱度照明裝置。
1.11.2 辦公室、宿舍內一律不準存放易燃易爆、聚毒等危險物品。
1.11.3 不準隨意安裝燈頭或亂接亂拉電線,不得在燈泡上罩紙和電線上掛物。
1.11.4 宿舍內不準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釘擋隔斷。
1.11.5 禁止臥床吸煙,煙頭不準隨地亂扔。
1.11.6 室內使用爐火必須設專人管理,爐火使用按爐火管理規(guī)定辦理。
1.11.7 辦公室宿舍要設專人負責日常防火衛(wèi)生制度管理,要經(jīng)常打掃,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周圍要設相應數(shù)量消防器材。
1.12 倉庫料場防火制度
1.12.1 倉庫料場必須建立防火安全組織,設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1.12.2 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險物品時要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據(jù)物品性質設置適當?shù)姆阑鸱辣O備及嚴格的管理措施預防發(fā)生事故。
1.12.3 倉庫內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電器操作規(guī)程,電器設備和電線不能超過安全負荷,庫房內不準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大燈泡、碘烏燈、水銀燈等高熱度照明裝置.
1.12.4 木材、腳手桿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過大,垛與垛之間要設有防火間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礙消防設備使用,料場要留有3.5米以上寬度循環(huán)的消防通道。
1.12.5 庫區(q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防火宣傳標志要鮮明。倉庫、料場要設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單獨拉線確保長期靈敏有效,消防器材設置分布要合理。
2 各崗位工種消防管理制度
2.1 防火責任人職責
2.1.1 所長做為防火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2.1.2 綜合管理員為防火管理人,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3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1.4 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施工等各項工作中,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2.1.5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1.6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1.7 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2.1.8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督促實施演練。
2.2 防火管理人職責
2.2.1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執(zhí)行情況。
2.2.2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 組織制定各項防火規(guī)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2.2.4 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 組織實施防火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 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
2.2.7 組織開展對員工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
2.2.8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情況。
2.2.9 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2.3.1 專兼職管理人員對消防管理人負責,認真學習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實施上級的有關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2.3.2 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經(jīng)常性的防火、滅火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2.3.3 組織開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傳教育演練工作。
2.3.4 糾正違反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處理意見。
2.3.5 對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經(jīng)常性的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2.3.6 監(jiān)督組建義務消防組織,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培訓和技能演練工作。
2.3.7 監(jiān)督做好對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工作,做到靈敏有效。
2.3.8 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填寫隱患通知單,督促隱患的消除。
2.3.9 組織義務消防組織撲救本單位的火災事故,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2.4 電工防火制度
2.4.1 各種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技術規(guī)范維修遵照電業(yè)局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電工作業(yè)時,認真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嚴禁短路現(xiàn)象發(fā)生。
2.4.2 配電室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不得存放與變(配)電室無關的物料及其它東西,嚴禁吸煙生火,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2.4.3 防止導線超負荷而引起火災,不準隨意亂裝亂用電氣設備,經(jīng)常監(jiān)視線路運行情況,保險絲不準用鐵絲或銅絲代替。
2.4.4 電工要經(jīng)常檢查線路,接頭松動及時維修、裸線及時包好,防止電阻過大和絕緣損壞而引起火災。
2.4.5 電閘箱要保持清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并設有防雨防潮設備。
2.4.6 安裝臨時燈具必須安插銷,施工完畢要拉閘斷電。
2.5 電氣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
2.5.1 電氣焊工操作必須執(zhí)行消防部門下發(fā)的有關通告中的規(guī)定,落實文件精神。
2.5.2 電氣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焊前開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及器材、作業(yè)結束用火證交回,嚴禁非電焊工操作。
2.5.3 外包隊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原籍縣以上操作證。經(jīng)上級部門批準,經(jīng)防火安全培訓考核后方能上崗。
2.5.4 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范圍作業(yè),要對周圍易燃、可燃物進行清理,垂直作業(yè)要進行隔擋和石棉布封嚴孔洞。高層外檐作業(yè),必要時地面要增設人員看火。
2.5.5 電氣焊焊割作業(yè)與油漆、噴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業(yè)嚴禁同部位,同時上下交叉作業(yè)。
2.5.6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高空、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2.5.7 電氣焊作業(yè)完畢,必須切割電源、汽源、檢查現(xiàn)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第6篇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此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孛裾畧蟾妗?/p>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7篇 高壓氧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強電不進艙的原則,嚴禁在艙內使用強電。艙內的電氣設備,其工作電壓不得大于24v。艙內必須敷設的電纜、電線均應經(jīng)過高壓絕緣試驗,接頭必須按規(guī)定焊接并相互錯開,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穿金屬管固定敷設。艙內除通訊及信號傳感元件外,不得設置任何電器。嚴禁在艙內裝設熔斷器、繼電器、轉換開關、鎮(zhèn)流器、電氣及動力控制器好有感應線圈的電鈴等可能產(chǎn)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若因治療確需進艙的電器,必須能夠承受艙壓,并應在艙外配備電流過載保護裝置。純氧氧艙進艙電氣設備總功率不應大于0.5w。所有電氣開關應一律設在艙外。除嬰兒艙外,艙內必須設人體靜電接地裝置。嚴禁任何電路和設備的接地線與高壓氧艙系統(tǒng)相連或共用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氧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
二、應采用艙外照明方式照明,在艙外觀察窗部位設置光源解決艙內照明問題。同時必須在艙外配置應急照明系統(tǒng)。氧艙供電中斷時,應急照明系統(tǒng)必須自動投入,持續(xù)照明時間一般不應小于30分鐘。嚴禁在艙內采用普通日光燈或其他普通照明燈具。
三、嚴禁在艙內安裝普通家用空調,艙內空調裝置的電機及控制裝置必須是設置艙外。家用空調的電氣裝置按普通環(huán)境設計,在艙內工作壓力下啟動或停機時,極易產(chǎn)生火花。目前安全性能較高的空調方式有兩種,一時采用管道式空調系統(tǒng),將空調的制冷好制熱裝置直接連接在通風管道上,在通風換氣的同時實施溫度調控;二時將空調的電動機風輪改為氣動風輪,利用儲氣罐中的凈化壓縮空氣(0.3~0.4mpa)為動力驅動風輪,空調主機的遙控板設在艙外操作臺上。這兩種方式均勿需在氧艙內敷設電氣設施設備,安全可靠。
四、監(jiān)控攝像頭應安裝在艙外觀察窗口處。傳輸信號的導線應敷設在艙外。
五、通常氧艙的工作壓力為0.2~0.25mpa,故多數(shù)氧艙將工作壓力上限設定為0.25mpa。安全閥的啟跳和回座壓力值應在設備本體安全限度之內,并處于該閥的最佳性能區(qū)間。多人醫(yī)用氧艙艙體上的安全閥應選用帶扳手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醫(yī)用氧艙艙體上不得裝設爆破片??諝饧訅号搼匆?guī)定設置緊急泄壓裝置。
六、艙內氧濃度一般不允許超過23%,嚴禁超過25%。當艙內氧濃度達到25%時,測氧儀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通風換氣,減低艙內氧濃度。通風換氣3分鐘后,如仍然達不到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
七、一切艙內設備及裝飾,應盡量簡潔、安全實用。嚴禁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燒時產(chǎn)生大量有毒氣體的材料進行內部裝修。艙內表面油漆應采用耐高溫阻燃油漆。氧氣匯流的內墊材料應選用耐高溫阻燃材料。艙內地板應選用導電性能良好的防靜電純鋁板等板材。艙內不的使用羊毛及化纖被褥、毯子、椅墊等。純氧艙內不得采用木質物品。艙內任何部位均不應沾有油脂。
八、醫(yī)用氧艙供氧系統(tǒng)的管路及管路傷的閥件,應采用銅質或不銹鋼材料制成,氣密封元件應采用紫銅、聚四氟乙烯等難燃材料,不得采用鋁、尼龍等材料和石棉制品。
九、病員應著統(tǒng)一的全棉制品病員服和拖鞋入艙。嚴禁穿戴恩那個產(chǎn)生靜電的化纖織物和攜帶手表、手機、玩具等物入艙。嚴禁將打火機、火柴和油污之物帶入艙內。要防止將松節(jié)油、活絡油、乙醇、樟腦油等含易燃物質的藥品帶入艙內。
十、在病員進艙前,操艙人員應打開操縱臺上的供氧閥,在安靜環(huán)境下,細聽艙內有無氧氣泄露的咝咝聲,如果漏氧量較大,在氧氣間的匯流排管處或氧氣開閥處也可聽到氧氣流動聲,應找出泄露部位予以處置。
十一、醫(yī)用氧艙使用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醫(yī)用氧艙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崗位職責等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至少每6個月一次)組織演練。在高壓氧治療過程中,如果氧艙起火,操艙人員應沉著冷靜,果斷快速實施以下步驟搶救:
(1)立即切斷電源及供氧。
(2)開啟緊急泄壓閥和安全閥手柄排氣,在3分鐘內減至常壓。
(3)打開艙門,迅速救出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者,應迅速復蘇,并組織相關科室施救。
(4)艙內如有火焰,用滅火器撲救。
(5)如實報告當?shù)毓蚕罊C構及相關上級,保護現(xiàn)場,協(xié)助調查事故原因。
第8篇 廠內三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旅行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消防條例、規(guī)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本隊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廠方檢查,服從管理。
2、凡進入我廠施工的“三隊”必須與廠安全科簽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防火防爆責任制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3、如需在廠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廠安全科申領《易燃易爆部位申請表》,經(jīng)安環(huán)科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4、如在廠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補救。
6、 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第9篇 工程項目防火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工程項目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現(xiàn)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jīng)理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監(jiān)督小組,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和'十不燒'的規(guī)定。
11.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3.在施工現(xiàn)場生產(chǎn)作業(yè)區(qū)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第10篇 冬季生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冬季生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須生火取暖的單位,必須以廠領導同意后,由廠安環(huán)科、保衛(wèi)科到現(xiàn)場審驗合格后,發(fā)放“生爐許可證”,方可生爐使用。
2、未領“生爐許可證”的單位,嚴禁生爐取火燒飯。生爐時,嚴禁使用各類易燃氣體(包括油類、乙醇、香蕉水等)、氣體引火。
3、火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保持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爐灰應指定地點堆放,并將爐灰用火澆透。
4、火爐應固定在驗收時指定位置,不許隨意挪動,爐,周圍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5、室內使用的爐火必須安裝金屬煙筒,煙筒上嚴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煙筒穿過可燃墻、窗時,必須在其周圍用難燃材料隔離開。要定期清除筒內積灰。
6、當取暖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睡崗。室內要保持通風整潔,不得用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廠區(qū)施工的“三隊”工棚內,一律不準生爐取暖和燒飯,更不準使用電爐、液化氣取暖燒飯。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借鑒!
1.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fā)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jù)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2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安全監(jiān)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jiān)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chǎn)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qū)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chǎn)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chǎn)區(qū)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guī)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fā)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jīng)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wěn)、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chǎn)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guī)程,未經(jīng)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fā)現(xiàn)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chǎn)區(qū)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jù)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4.1.5廠區(qū)治安安全
1)門衛(wèi)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chǎn)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
2)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chǎn)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chǎn)技術操作規(guī)定;盛華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3)安全生產(chǎn)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chǎn)要求;4)生產(chǎn)現(xiàn)場環(huán)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yè)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chǎn)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3)班組安全生產(chǎn)、文明生產(chǎn)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fā)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jù)。4.3安全生產(chǎn)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yè)場所及經(jīng)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jīng)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chǎn)作業(yè);
4.3.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guī)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chǎn)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chǎn)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chǎn)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fā)現(xiàn)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yè),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chǎn)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jù)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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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消防安全例會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 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fā)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 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shù)毓蚕啦块T,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 本單位如發(fā)生火災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