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檢查制度
為了提高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起到培訓目的,定期進行檢查,特制定本制度:
1.培訓科負責對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考核和評估。
2.培訓科管理人員要深入現(xiàn)場,結合培訓內容,對現(xiàn)場實際問題進行問答,考查職工對知識的理解和運用情況。
3.對培訓學習進行理論知識測評,針對培訓內容和我礦實際,由培訓科分類編寫試題,對從業(yè)人員進行考核,通過考試成績,評估反饋培訓工作的質量和從業(yè)人員的學習情況。
4.檢查從業(yè)人員學習期間出勤情況。如果理論和實踐測評結果不及格又缺勤,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并連帶所屬科隊的負責人。
5.培訓科要檢查測評的詳細記錄,按照記錄結合出勤情況,分析、評估教師和從業(yè)人員的教學、學習情況。根據實際督促加強業(yè)務學習或對其進行處罰。
第2篇 快遞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培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 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1)車隊長的培訓。各車隊長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停車場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業(yè)務部負責。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
(3) 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yè)知識的專業(yè)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調離本工作崗位。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各車隊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公司負責,并委托專業(yè)培訓機構實施。車隊長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車隊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安檢員的培訓。各車隊的安檢員應參加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各車隊每年應對安檢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車隊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檢修業(yè)務知識。
3、 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等。
4、 維修人員的培訓。公司的維修人員應參加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公司每年應對維修人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維修業(yè)務知識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參加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作崗位或辭退。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2.新聘司機上崗前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xiàn)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員工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3篇 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使公司全體員工基本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及撲救初期火災)要求。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
2、每年組織二次消防保衛(wèi)人員、夜保人員及義務消防隊消防業(yè)務培訓。
3、積極參加市安全行政機關組織的各項安全知識的培訓。
4、特殊工種或重點崗位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第4篇 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yè)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公司安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人事部門負責安全培訓的登錄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 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yè)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
公司有限空間作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yè)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yè)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有限空間作業(yè)人員及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五條 公司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其他從業(yè)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 公司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guī)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 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九條 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單位內規(guī)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條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 從業(yè)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yè)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 公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guī)定。
年度和平時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 公司在年度生產淡季,由生產單位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全員相關的崗位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員工入廠時的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參見第十一條、十二條。
第十四條 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習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公司各單位在班前會或班后會或部門、車間集合會議時,在布置生產任務、檢討質量等問題的同時,要講安全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在發(fā)生事故調查處理時,要公布調查處理的事故原因、預防措施、責任人處分等情況,以教育全體人員。
第十七條 可以采取各種教育培訓方式,比如張貼標語、漫畫,放映相關影視等。
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公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一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二十二條 公司安排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各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情況;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情況;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即駐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yè)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準之日起實行。
第5篇 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tǒng)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的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6)營業(yè)結束或下班后,清除煙頭、發(fā)熱源等雜物情況;(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水源狀況;(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guī)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xù)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yè)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fā)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guī)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fā)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yǎng),保證消防系統(tǒng)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fā)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一、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進行嚴密的監(jiān)視和運用,認真履行崗位操作責任制,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tǒng)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tǒng)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tǒng)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三、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作好系統(tǒng)功能實驗,協(xié)助技術人員做好修理、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四、經常向單位負責人和保衛(wèi)部門報告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協(xié)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五、確認發(fā)生火災后,要立即直撥119報警,不得遲報和不報。并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組織撲救火災決策當好參謀。
六、要積極宣傳貫徹消防法規(guī)、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yè)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六、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qū)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yè)期間施工。
四、營業(yè)場所、車間、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xiàn)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車間、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guī)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敷設和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設計技術規(guī)范”,嚴禁帶電維修作業(yè)和超負荷運行。
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報告,并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干凈、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
六、關好門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動物飛禽撞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yǎng),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產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專庫存量,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產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曬而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七、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wěn)裝、穩(wěn)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xù),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一、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由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tǒng)一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管理。
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對專職消防隊員每月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范圍;
2、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災現(xiàn)場的保護。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應當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以下簡稱演練)領導小組。
二、演練領導小組由指揮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
三、領導小組根據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演練。
四、預案演練組織中的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中的各級、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tǒng)一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
六、對通過演練暴露出的問題,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演練領導小組提出的意見,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組成員根據工作班次安排,必須由兩組人員組成。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xiàn)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6篇 特種設備作業(yè)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過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重要意義,在特種設備的使用中嚴格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利用曾經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給社會、給企業(yè)、給家庭造成的損失,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2、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知識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主要包括:a.危險設備和區(qū)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b.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c.生產、使用現(xiàn)場消防制度和規(guī)定;d.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知識教育;e.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f.發(fā)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和自救技術措施、辦法等。
②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專業(y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包括特種設備從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yè)安全使用技術操作規(guī)程知識教育,以及在特種設備使用中經常出現(xiàn)或可能發(fā)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識教育。
③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能培訓教育。包括作業(yè)技能、熟練掌握作業(yè)安全裝置設施的技能,以及在應急情況下進行妥善處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過實際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紹,了解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現(xiàn)實后果,對認識事故的發(fā)生規(guī)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fā)生起著較大的作用。
第7篇 某洗煤廠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素質。根據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第20號令)和《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等,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堅持脫產安全培訓和業(yè)余安全培訓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各級安全培訓工作的作用,加大安全培訓考核力度。
第三條 安全培訓工作由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黨政領導是安全培訓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按照要求抓好安全培訓工作。
第二章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第四條 安全培訓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業(yè)余培訓。
脫產培訓包括: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和各科室下達的培訓計劃,主要包括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新工人、住“三違”學習班人員和臨時指定的脫產培訓人員。
業(yè)余培訓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培訓的“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每日一題”主要在班前十分鐘進行培訓,由本班組當班班組長負責人備課、講課,所講內容要針對當班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周一課”培訓定于周三,由車間的技術員負責備課、講課,講課要針對本周本車間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月一考”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三進行,考試由各科室主管、技術人員組織考試,考試內容為本月所講的“每日一題”的內容。
第五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本單位的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由公司培訓中心或其他三級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考核并發(fā)證。
第三章 職責劃分
第六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廠的安全培訓工作及計劃的制定。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負責新工人崗前培訓,轉崗培訓,負責廠的從業(yè)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統(tǒng)計、管理,并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負責派送參加公司培訓中心安全培訓的人員。協(xié)同廠主管部門做好業(yè)余安全培訓工作。
第七條 廠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廠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標準,監(jiān)督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和各級各類人員的持證情況,對全員培訓初級工進行抽考認定,高級工進行確認,對培訓部門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業(yè)務指導,每季將檢查結果進行講評通報。
廠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級各類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開展情況并負責全員安全培訓初、中級工的抽考認定和高級工的申報工作;對本廠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負責對“三違”人員的培訓。
第八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選派企業(yè)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參加公司的安全培訓。
第九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條 各科室主要負責“每日一題、每周一課”的班前、班后安全培訓工作。
第四章 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指定教材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 所有生產一線、車間、班組必須嚴格執(zhí)行“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制度,利用班前十分鐘進行安全培訓,培訓要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大現(xiàn)場操作技能的培訓力度。
“每月一考”試題的40%為安全基礎知識,60%為技能操作的應知應會知識,公司由安監(jiān)局牽頭編寫《全員培訓知識問答》題庫;對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的老員工的培訓,進行單列、單培訓,以問答形式進行。
第十三條 由廠培訓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有關人員并針對本行業(yè)的特點自行編印“每日一題”教材,分初級、中級、高級人員,生產一線職工必須人手一冊。初級人員,必須掌握基本的安全基礎知識,本崗位、本工種基本操作要求和要領。對生產一線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全部達到初級標準。要充分利用班前或班后10分鐘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
第十四條 我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原則上全部選派到公司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為不影響安全生產,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與公司協(xié)調,部分安全培訓班可在廠進行培訓管理和考試,由公司培訓中心負責選派教師來我廠進行講課。
第十五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必須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根據教學大綱,選編好教材,整頓好教學輔助設施,增大實物教學內容,創(chuàng)造良好的培訓學習環(huán)境,不斷提高教學和培訓質量。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六條 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干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七條 在安全培訓期間,經考核合格,其工資待遇按全部工資額發(fā)放,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上崗,只發(fā)給生活費。
第十八條 初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隊組負責考核認定,中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車間考核認定,高級人員安全知識等級達標由廠考核認定,公司每季抽考初級達標人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則確認各單位認定的初級工人員,高級工由廠申報公司進行確認。
第十九條 凡全員安全培訓抽考不合格的初、中、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鑒定和技術比武。未達到初級工,不準參加技能初級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能中級鑒定;未達到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高級和技師的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術比武。
新工人必須由勞資部門按照先培訓后分配的原則辦理,培訓和考試分離,上崗前廠培訓主管部門要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第六章 安全資格證的管理
第二十條 生產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上崗時,都必須持有公司統(tǒng)一格式的《安全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經過培訓考核達到初級工標準,由公司安全技術部統(tǒng)一負責頒發(fā),沒有取得《安全資格證》者,一律不準上崗。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資格證》的吊銷與返還,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執(zhí)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安全資格證書》:
1、 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 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考核合格后發(fā)給《安全資格證》。否則,不準上崗。
第七章 考核發(fā)證和建檔
第二十二條 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安全培訓人員的檔案填寫,實行微機管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證后,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建檔。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培訓后,凡合格者,在上級未頒發(fā)證期間,由廠培訓主管部門根據考試合格名單統(tǒng)一發(fā)放代用證。待上級發(fā)證后,代用證收回。
第八章 考核獎罰
第二十四條 廠每季度對生產車間安全培訓情況進行考核檢查,檢查結果實行排名排隊、講評、通報,對前三名的單位分別給予適當獎勵,全員安全培訓“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培訓必須與安全結構工資掛鉤,廠培訓主管部門要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制定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獎罰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我廠每季全員安全培訓進行抽考,合格率低于95%,罰款10000元。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人員不能按計劃選派,存在冒名頂替和缺員,有一人公司對我廠罰款5000元,累計疊加。廠將追究領導責任并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由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制定對廠培訓部門檢查的《標準及考核辦法》,每季對廠培訓中心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在廠培訓主管部門所培訓的學員,每期合格率低于80%,處罰廠培訓主管部門1000元;低于75%,處罰2000元;每期合格率達到85%以上,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和上級檢查時,發(fā)現(xiàn)各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證或持過期證上崗的,按國務院第446號令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廠主管部門。
第8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及制度
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業(yè)教訓教育。其具體內容如下:
1. 公司新聘用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和崗位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
2. 各崗位新聘人員要經過現(xiàn)場學習、培訓,并經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 新聘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現(xiàn)場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現(xiàn)場見習和跟班操作等培訓步驟。
2) 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3. 在崗生產人員的培訓:
1)在崗生產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有針對性的現(xiàn)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xiàn)場培訓活動;
2)公司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一個月及以上的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tǒng),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學習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 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集中進行安全知識學習的次數不少于兩次/年,并且在學習完成后即進行考試,對不合格者進行補考及重新培訓。確保各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有關氣體事故現(xiàn)場急救、緊急救護、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方法。
5. 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培訓,應有安全方面的課程內容。新任命的生產部領導,應經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規(guī)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6. 對違反規(guī)程制度造成事故、設備故障和嚴重未遂事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對當事人應停工進行安全教育。
7. 對于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操作訓練,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8. 公司建立安全活動日和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認真填寫各種安全管理臺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和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9. 在采用新技術、新生產方法、新設備前,要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核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10、安全職責
①各級領導安全職責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的領導責任。貫徹國家、行業(yè)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對項目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措施負直接責任。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施工隊隊長:對本專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時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現(xiàn)象堅決制止;在施工中認真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并
根據現(xiàn)場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經常檢查施工現(xiàn)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重大事故及時上報,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落實。
工 長: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教育并帶領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規(guī)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章作業(yè);每天上班前開好安全生產會,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對本班組成員思想或身體狀態(tài)反常,采取相應對策或調離危險作業(yè)部位;在組織施工生產的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中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處理;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xiàn)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②企業(yè)職工安全職責
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企業(yè)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嚴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點去做。
施工人員進入現(xiàn)場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沒有搭設跳板或平臺時,系好安全帶。
非專業(yè)電氣和機械的操作人員不使用或亂動機電設備。各種電動機械設備,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
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技術部門: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編制安全設計措施;對于企業(yè)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認真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機械電力部門: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早檢查、早預防、
機械不帶病作業(yè),汽車不“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材料部門:保證安全生產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并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
勞資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基層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9篇 工程建筑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項目部、班組),并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2、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3、三級教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50小時。(公司級不少于15小時,項目部不少于15小時,班組級不少于20小時)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5、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
6、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從事故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似事故的發(fā)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fā)人們自覺地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實施。
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合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xiàn)'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常性。
7、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如'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范于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工程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jié)氣候變化時,節(jié)假日前后時這五個環(huán)節(jié)必須抓緊教育。
8、教育培訓形式。
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第10篇 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工作實現(xiàn)全員管理,做到警鐘常鳴,提高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意識,實現(xiàn)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須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對新進廠的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進行企業(yè)、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得低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認真做好培訓記錄。
2、變換工種或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學習,并按新進廠員工的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企業(yè)每年對所有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不少于20小時。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本崗位操作。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并按規(guī)定參加復審。
5、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學時。
6、各隊、班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7、隊長、車間主任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8、企業(yè)負責人每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9、各班組每天上班前對班組成員進行10分鐘的安全教育,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10、上級各部門下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規(guī)定、政策、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員工學習,傳達到每一個員工。
第11篇 小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文
小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文
學校安全教育,應從實際出發(fā),根據教師和學生的不同特點和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有重點分層次地確定安全教育的目標和內容,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工作。
一、對學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標
主要是讓孩子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知道在校內、外的活動中可能發(fā)生的常見事故,掌握在危險情況下的避險方法,初步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二)教育內容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識別交通信號、標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車、乘船、乘機的知識,知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其他報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災類型和起火原因的簡單知識,養(yǎng)成不玩火、不抽煙、不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不帶火種進山林等良好習慣,知道或火災報警方式。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辦法和在公共場所、山林火災中逃生的自救常識。
(4)食品衛(wèi)生教育。不吃腐爛食品,不隨便買零食,懂得簡單的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知道醫(yī)療急救電話。
(5)簡單的體育運動安全知識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處置常見動植物傷害的簡單知識。
(8)飲水衛(wèi)生知識。
(9)預防常見病和傳染病的基本知識。
(10)紀律教育。要公眾或集體場合,聽從老師指揮,不亂走、亂跑、不擁擠打鬧。
二、對班主任及其他教職員工的培訓
(一)教育目標
教育他們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并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guī)、規(guī)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教育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qū)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并能有效告知學生,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wèi)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并了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軍訓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
三、實施途徑
在實施中小學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fā)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交警、消防、衛(wèi)生、防疫、勞動、旅游、林業(yè)、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個星期一)。規(guī)定學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周、班會和活動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表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
4、學校將按上級規(guī)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到縣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第12篇 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yè)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務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強防范意識,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公司全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一、施工負責人的培訓
運架梁施工負責人必須積極接受指揮部、公司、集團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并應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資質考試,獲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安全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及工程技術人員等,他們是施工生產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訓著重解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擺正安全與施工生產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鑒國內外現(xiàn)代鐵路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專業(yè)教育與培訓
特種作業(yè)是由國家認定的,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fā)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yè)。
對于運架梁施工,運架設備操作人員、電氣焊作業(yè)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
1、凡分配到特種作業(yè)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yè)部門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按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辦理特種作業(yè)學習證后,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本工作的操作學習。學習期滿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專業(yè)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對操作證進行復審簽認 (一般每年考核復審一次)。對電氣焊、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gb5306-《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礦考核管理細則》貫徹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經縣、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證者,必須按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規(guī)定期限復審,否則應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進人員的安全培訓
1、新進運架梁施工勞務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監(jiān)護下工作滿1個月,經現(xiàn)場演練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2、新進運架梁施工的職工(不含特種設備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周,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五、全員安全教育
相關負責人對全體職工應進行安全教育,在職工中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實現(xiàn)生產安全化。必須經常進行全員安全教育,以及時提醒、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全員集中安全教育的內容可以多種多樣,包括上級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防護知識、運架梁施工技術要點、設備安全操作等。要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報導典型事故案例,聯(lián)系實際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全員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復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崗人員,必須經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集中培訓理論學習及現(xiàn)場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對因工受傷及未受傷的責任者復工后所進行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運架梁施工安全技術知識等。
七、換崗工人安全教育
調換工種以后工人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不了解。為了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勞動紀律及規(guī)章制度、換崗后該施工環(huán)節(jié)情況,本崗位的工作責任、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當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guī)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使工人能夠獨立操作、安全生產。
九、安全知識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員集中培訓學習,進行一次相關內容問卷。
2、每半年一次職工運架設備操作問卷考試。
3、每3個月一次全員運架梁施工技術及安全注意事項問卷考試。
4、不論職工勞務工,凡考試不及格者,限期補考,其考試成績作為年終評比及獎勵分配的條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內容
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公司項目各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事故教訓及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運架梁施工技術培訓;安全注意事項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