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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法院實習報告十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9 查看人數(shù):22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怎么寫

1. 實習背景:簡要介紹你實習的中級法院的基本情況,包括法院的地理位置、規(guī)模、主要職責等。

2. 實習崗位與職責:詳細描述你在中級法院實習的崗位,如書記員、助理法官等,并列舉你的主要工作內容。

3. 法庭實踐:分享參與庭審的經(jīng)歷,包括案件類型、庭審程序、你的角色以及所學到的知識。

4. 法律研究:闡述在實習期間參與的法律研究項目,如案例分析、法規(guī)解讀等,說明你的貢獻和收獲。

5. 法律文書撰寫:描述你負責起草或協(xié)助完成的法律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討論其撰寫過程和注意事項。

6. 團隊協(xié)作:講述與法官、同事的溝通協(xié)作,體現(xiàn)團隊精神和職業(yè)素養(yǎng)的提升。

7. 問題與挑戰(zhàn):提出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法律理解上的困惑、工作效率的提升等,以及你是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

8. 自我反思與成長:分享實習期間的個人感悟,如法律觀念的深化、職業(yè)技能的提升、職業(yè)道德的理解等。

開頭結尾怎么寫

開頭部分:

1. 簡要表達對實習機會的感激之情,提及開始實習的時間和持續(xù)期限。

2. 提出實習的主要目標和期望,展示你對法律實踐的熱忱。

結尾部分:

1. 總結實習經(jīng)歷中最深刻的印象和收獲,強調這些經(jīng)歷對個人發(fā)展的影響。

2. 表達對未來法律職業(yè)生涯的展望,以及實習經(jīng)歷如何幫助你規(guī)劃職業(yè)道路。

3. 再次感謝中級法院提供的實習機會,表示愿意繼續(xù)學習和進步。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范文

第一篇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5950字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p>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y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jīng)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jīng)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2003年4月29日作出(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0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jīng)貿(mào)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xié)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wǎng)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1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xiàn)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jīng)貿(mào)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jīng)貿(mào)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xiàn)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jīng)貿(mào)公司可以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藫p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0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jīng)貿(mào)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fā)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jīng)貿(mào)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jù),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jīng)貿(mào)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02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該商網(wǎng)重復出售后,于2002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fā)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jīng)貿(mào)公司于2001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jù),換收據(jù)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jīng)貿(mào)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______合同法》第六十條、《______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jīng)貿(mào)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jīng)貿(mào)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jīng)貿(mào)公司于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1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jù)”是2001年6月,均在經(jīng)貿(mào)公司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xié)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jù)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jīng)貿(mào)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jīng)貿(mào)公司同意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说膿p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jīng)貿(mào)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jīng)貿(mào)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jù)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jù)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fā)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qū)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fā)市場項目。項目開發(fā)人是開發(fā)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jīng)貿(mào)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xié)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jīng)貿(mào)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wǎng)⑥-⑦,2/0 - b 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wǎng)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2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wǎng) ⑥-⑦ ,2/0 - b ,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jù)了收據(jù),經(jīng)貿(mào)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jù)。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wǎng)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xù),未經(jīng)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1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jīng)貿(mào)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jīng)貿(mào)公司、開發(fā)公司三家相互關聯(lián)、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fā)市場樓房為經(jīng)貿(mào)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fā)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02年7月29日經(jīng)貿(mào)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02年9月6日開發(fā)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wǎng)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02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xié)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jù):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和經(jīng)貿(mào)公司換據(jù)收據(jù)。

3、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fā)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jīng)貿(mào)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chǎn)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jù)。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jù)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jù)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書和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jīng)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jīng)貿(mào)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以及經(jīng)貿(mào)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fā)公司作為項目開發(fā)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tài)。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chǎn)權所有人,并由產(chǎn)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xié)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jīng)貿(mào)公司成為產(chǎn)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xié)議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轉變成了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guī)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chǎn)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tài)。但項目投資人經(jīng)貿(mào)公司成為產(chǎn)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jīng)貿(mào)公司予以換據(jù),但由于經(jīng)貿(mào)公司當時既不是產(chǎn)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jù)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jīng)貿(mào)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fā)公司向尹杰下發(fā)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fā)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xié)議兩年之后,依《______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fā)公司、經(jīng)貿(mào)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fā)票,后來又由經(jīng)貿(mào)公司換發(fā)了購房款收據(jù),因而這三家企業(yè)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fā)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guī)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jù)這一規(guī)定,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jīng)貿(mào)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jīng)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jīng)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jù)《______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中興經(jīng)貿(mào)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guī)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谝陨蟽牲c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jīng)貿(mào)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jīng)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xiàn)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第二篇 民商法專業(yè)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650字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著嚴謹?shù)倪\作體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

研究生第二學期我去了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專業(yè)實習,這次我很認真的踏踏實實在法院實習,一來是為了豐富自己的人生經(jīng)驗,多一些閱歷;二來是為了將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應用于實踐,看看理論在將來我們步入社會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處;三來也是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yè)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們通過法律實踐,了解社會,接觸實際,鞏固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提高實際操作技能,達到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煉,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yǎng)。

我被分在了中院民三庭,跟隨杜紅莉法官實習。民三庭作中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以及其他一些經(jīng)濟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xié)助法官及幫助書記員處理一些瑣碎的事情。在這里,我先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在此次實習期間,我能夠認真自覺的遵守法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按照法院對我們實習同學的要求,做好各項相關工作;并且認真、務實地完成了領導和法院其他老師交予的各項工作,得到相關領導及老師們的一致好評。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jīng)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jù)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huán)節(jié),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

第二件事就是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便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jīng)常打電話聯(lián)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yè)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fā)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yǎng)。

第三件事就是法律文書的寫作。譬如做庭審筆錄,這是一項比較艱巨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杜老師為了鍛煉我,先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剛上手時我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老師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當事人也給予了我不少幫助,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由此,我明白了做好庭審筆錄,不只是要求打字速度快,還要有嚴謹?shù)恼Z言組織能力及概括總結能力。因為我認真謹慎的工作態(tài)度,杜老師很放心,便開始教我寫判決書。老師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并給了我?guī)追菽0遄屛覅⒄铡偵鲜謺r我有點不知所措,所寫判決書內容紛亂繁雜,只顧全面囊括忘記重點突出,在老師的指導及多次糾正下,我漸漸掌握了寫作的方法及要點。在三個月的實習中,我已獨立完成了幾份判決的寫作,從中可謂受益頗多。

實習期間,我也多次參與了旁聽。通過旁聽案件,我對中院上訴案件的審理過程有了更為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和基層法院審理有所不同的是,中院審理過程側重于對爭議的案件事實的認定,其沒有過多的律師之間的交鋒;通過旁聽案件,我也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xiàn)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tài)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扎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shù)募茏印?/p>

現(xiàn)今國家提倡建設和諧社會,法院也與時俱進,在案件審理中提倡調解結案,爭取雙方心平氣和的解決糾紛。畢竟法律是社會最后的保障,糾紛之后人們彼此仍要交往,如果只生硬的判決結案,對人們之后的生活不利,能采用其他的方式解決再好不過。在實習期間,我也多次參與了調解,從中獲益匪淺。調解與審判不同,審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就可結案,而調解則需要法官從當事人利益出發(fā),積極從中斡旋,以期當事人能放下爭執(zhí),解決糾紛,而這就更為考驗法官的素質和能力。有一次調解案件,雙方當事人情緒都很激動,其實基本事實很簡單,只不過對合同個別事項理解存在爭議,但雙方之前都各持己見、不肯讓步,致使案件打官司打了很長時間。雙方當事人都是大公司,之后不一定不再合作,而且此次爭議金額并不大,只是雙方各爭一口氣,才致使不能結案。杜老師基于以上事實,從他們利益出發(fā),在耐心細致的調解下,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xié)議。之后杜老師還囑咐他們再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避免歧義詞語出現(xiàn),以免再發(fā)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對此很感謝杜老師。由此,我再次認識到了何為法官,其不只是公正的代名詞,其還是“馬大姐”,是站在法律天平上的“馬大姐”。

當然,通過這次實習,我也深深認識到自己還存在著諸多不足,一方面理論知識掌握得還不太牢固,本以為已記牢的知識在碰到具體問題或當事人詢問時不敢確定,往往還得去翻閱法條。而且理論知識掌握的不全面、不深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遇見問題分析片面或遇見更如復雜的案例就不知如何處理了;另一方面,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在實踐過程中經(jīng)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jīng)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后來跟杜法官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次實習僅僅只是一個開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地去積累。臨行前,杜法官還大發(fā)感嘆說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以后多找機會鍛煉。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只有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當中,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并重新指導實踐才能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第三篇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000字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三快畢業(yè)這半年必須進行兩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tǒng)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7號一下火車,就自己到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去聯(lián)系實習單位.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里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介紹信,政治部的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在了解了我的來意后對我來實習表示歡迎,并給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于保密方面的.

我被分在了民二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于法學理論,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二庭實習的二個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趙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jīng)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jù)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很大,民二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jīng)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六百多份,民二庭十幾位審判員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周 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里的民事審判后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 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 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xiàn)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tài)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shù)募茏?,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 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濟南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后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 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xiàn)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tǒng)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tǒng)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xiàn)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兩個月里,曾幫趙法官草擬過民事裁定書以及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 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 由,然后是經(jīng)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準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么簡單的一份裁定 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趙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

在法院里呆了個把月,對這里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有一對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guī)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 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guī)定的,一審都是經(jīng)調解無效后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 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xiàn)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jīng)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 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占多數(shù)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采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jié)后不久提起離婚.

第四篇 寒假中級法院實習報告2250字

寒假中級法院實習報告范文

大學階段作為連接學生時代與踏入社會的橋梁,我充分體驗到大學期間的社會實踐帶給我的益處,于是每個假期的社會實踐不再成為作業(yè),而是漸漸成為一種習慣,而我越來越享受那種在實踐中學習的快樂。

在今年春節(jié)過后,我有幸來到了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實踐學習兩周之余。真正的去接觸我所不了解的法院,親身去感受法律的魅力,學習法律的基本常識,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將來更好的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且在立案庭實習的這兩周讓我提前體驗到做一個白領的感受,也深深認識到知識的重要性,知識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使我知道在大學期間更要努力學習,用知識武裝自己,方能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與抱負。

實習分為兩個部分,大部分時間在審判庭里旁聽發(fā)生的案件,其余時間在辦公室里發(fā)傳票,學習執(zhí)行通知書的簽發(fā),出庭通知書的書寫等等。

初到法院滿腔激情,先認識了辦公室的幾位哥哥姐姐后,就忙著把平時十分仰慕的中級法院從里到外看了個遍,參觀了法院內設的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執(zhí)行等19個庭,也轉完了十一個審判庭,便于以后又案件時自己到堂旁聽。

二月二十三號是我實習的第一天,很幸運碰到了一個刑事案件(聽姐姐們說刑事案件很難碰到的),庭上氣氛非常嚴肅,我坐在旁聽席上,有很多法警在庭里,不讓記筆記,不讓開手機,我第一次經(jīng)歷那么嚴肅的場合,帶犯人進來時感覺特別緊張,大出乎我的意料,犯人并沒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兇神惡煞的,反而帶著一副眼鏡,很小孩的感覺,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犯人系吉林人士,兩年前來日照找朋友,只因沒錢付房租,老板娘言語相擊,犯人一時沖動把老板娘殺死,又把其女捅成重傷,畏罪潛逃,兩年后在山西一家網(wǎng)吧被抓獲。但讓我十分難過又無比震驚的是這個犯人竟然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當他在庭上深深懺悔并且對著受害者家屬深深鞠躬時,我的心情十分復雜,每天都有很多人出生,過著不同的命運,比如我們這樣的相遇,他面臨著法律的譴責,而我卻在庭下看著,想著人生無常,命運不同,他的事情讓我深深認識到做事莫沖動,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且一定不要做違反法律的事情,否則悔之晚矣。

經(jīng)過了近兩個星期的旁聽,我覺察到審判長也就是法官工作非常不易。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輕松,除了要有扎實的法律基礎,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之外,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我在法院的時候,經(jīng)常能看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有的蠻橫無理,有的大吵大鬧,有的號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為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知識,盡的努力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經(jīng)常一講就是大半天。姐姐告訴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張正義,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對每個來訪者都應該以禮對待,平等對待。而且身為法官,會經(jīng)常遇見一些很難纏的當事人,甚至會有危險,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到的。那些法官們討論案情,對判決結果及判決書的內容反復推敲反復修改,認真工作的態(tài)度令我十分敬佩。

其余時間我在立案庭的辦公室里度過,相對于其他庭程式化的流程,立案庭的工作倒是復雜和熱鬧得多。因為是中級人民法院,少有一審案件能在此開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級基層法院一審之后的上訴案件和當事人申訴或者上級法院交辦的再審案件。立案庭人員的工作就是過全部這些案件,然后決定是否受理再審,再分派到相應的民事或刑事庭處理。所以,就好像過篩子一樣,十件案子一般只有一件會進入審判程序。我一般干的事就是訂卷與寫法院傳票。

訂卷并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說的,代理人要說的以及法官要說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fā)票這是發(fā)生在立案階段,屬于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jīng)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并已經(jīng)告知原告案件已經(jīng)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jīng)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后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在訂了幾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實習結束后的心得

在這短短半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群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產(chǎn)生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yè)的夢想。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jīng)歷,對我而言意義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論接受了實踐的檢驗,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拓寬了我的思維,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xiàn)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結交了許多法官老師和其他從事法律作者,對我在法律方面的進步有很大的幫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實習的情況??傊?,在法院實習期間,我學到了很多在書本里找不到,也學不到的東西,為我踏入社會參加工作奠定了基礎。

第五篇 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200字

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范文

今年暑假,通過和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劉庭長多次聯(lián)系,我有幸進入秦皇島中院審判監(jiān)督庭實習。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坐落于市政廉街,在大門旁兩個一人高的獬豸蹲坐著,代表法律的公正和威嚴。從外觀上看,市法院不像海港區(qū)法院和昌黎法院那些新建法院那樣宏偉氣派,但是里面布置得干凈利落,公車和私家車停放的井井有條。室內的書柜檔案布置的緊湊而有序,給人很肅穆的感覺。這個神圣莊嚴的地方有二百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員辛勤工作著,為秦皇島市司法工作默默貢獻著。我所在的審監(jiān)庭就在一樓,有五名法官,兩個內勤人員,我就在內勤人員的指導下學習這個部門的相關工作。

隨著暑假的結束,實習也告一段落,實習期間工作量不是很大,但是我們始終沒有時間閑下來,大到做法庭筆錄,小到掃地倒水,我很踏實地做著這些看似很普通的事情,其中做的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和打印復印,這些事情繁瑣而龐雜,是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積極的心態(tài)來應對的。從立案庭接案到開庭審判,我經(jīng)歷了數(shù)起案件的審判過程,從中學習到了很多有價值的東西,這是在學校里老師們所沒有講到的。法官們當然不會像老師們那樣把每件事情詳細的講述清楚,很多情況下我都在自己摸索著做事的方法,努力領悟法官們的要求,做好交給的每一項任務。

這段時間我旁聽了多起案件,對審判監(jiān)督廳的審判工作有了較為細致的了解。一般來講審監(jiān)庭的案件有四個來源,當事人上訴,申訴,檢察院抗訴和上級指令再審。其中當事人上訴和申訴占到了案件總數(shù)的絕大部分。長期以來審監(jiān)庭的工作就是法院最難做的部分,尤其是這段時間,國慶臨近,對于上訪老戶做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很多當事人不了解法律工作的程序性,認為只要是不公正的事情就要告,沒有訴訟時效和證據(jù)概念,只要判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不斷上訴、申訴。這就給法官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一方面要照顧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兼顧程序的合法性。很多案件一審再審,領導親自做工作是家常便飯。

審監(jiān)庭的法官們幾乎是整個法院中最有耐心最隨和的,每天都要接待各個案件的當事人,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對矛盾不深的爭取調解結案,積怨已久的也爭取雙方讓步,化干戈為玉帛。其中崔冠軍法官和史福占法官成功處理了兩起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海港鎮(zhèn)邵嶺村全體村民為崔法官送來了錦旗,在整個中院傳為佳話。高曉武法官妥善處理了八千歲酒業(yè)股權糾紛案件,這起標的額達兩億的案件最終告一段落,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張子棟法官在處理昌黎縣某家庭財產(chǎn)糾紛案件時親自到當事人家中走訪,給當事人孩子帶去了禮物,安撫了孩子受傷的心靈,同時勸作為當事人雙方的的公公和兒媳婦兒從孩子的未來出發(fā),和平處理財產(chǎn)上的糾紛。新上任的劉庭長根據(jù)多年的工作經(jīng)驗,探索出了“一案一表”的新管理方法,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證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實習期間審監(jiān)庭的法官們給了我很對學習和就業(yè)方面的指導,讓我受益匪淺。

8月17日秦皇島多瑙河房地產(chǎn)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件的當事人來到審監(jiān)庭,對審判工作存在疑問,要求復印案件的全部卷宗。由于當事人不能帶走案卷,我奉命復印兩本共計三百多頁的卷宗,時間緊,任務重。我在打字室復印機前坐了三個多小時,一頁一頁復印,一頁一頁查看,力求萬無一失,當我把復印裝訂好的案卷交個當事人代理律師的時候,他們對審監(jiān)庭辦事效率之高深感驚訝,領導們也夸獎我辦事積極,這是我很引以自豪的。

我印象最深的是張化普、周玉琴房屋建筑合同糾紛案,這是一件疑難案件,爭議時間久,當事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但是曾經(jīng)多次到省高院和人大上訪,給院里造成了很大的壓力。甄院長曾帶領審監(jiān)庭法官到當事人家里走訪,切實查看了爭議房屋的質量。張化普曾出資六千元讓周玉琴之女代為其建筑房屋,約定建成后由張化普周玉琴夫婦居住,待百年后歸周玉琴之女所有。但是房屋建成后質量問題嚴重,須修繕后才能居住。張化普夫婦從此開始了長達六年的訴訟之路,他要求賠償十七萬元的損失,其中還要包括多次上訪申訴的交通費,住宿費等,這顯然是不現(xiàn)實的。我們法官也很為難。最終在選擇程度上照顧張化普利益的情況下做出了判決。張化普沒有等到讓他滿意的判決,拿到判決書后憤然離去,這讓我們心里很不是滋味。因為缺少證據(jù),法律觀念不強,我們沒有辦法實現(xiàn)他的要求。這個案件的判決給我出動很大,我認識到現(xiàn)在我們的普法工作做得還很不夠,法律援助事業(yè)亟待發(fā)展。

當然,法院的工作也不是完全緊張忙碌的,在八一建軍節(jié)來臨之際,院機關黨委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聯(lián)歡會,給轉業(yè)軍官們帶來了節(jié)日的問候。院領導和很多法官一展歌喉,展現(xiàn)出了當代復轉軍人在新的崗位上的昂揚斗志和敬業(yè)精神,也充分放松了長時間工作的緊張神經(jīng),給大家?guī)砹藲g聲笑語。

當然從實習中我也看出了一些問題,庭審的程序不夠嚴格,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判決的公信力。法院辦公設施緊張,審判庭數(shù)量不夠,有時候兩起案件要等待安排到同一個審判庭進行,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總起來講這段時間我收獲頗豐,通過這次實習學到了很多訴訟程序知識,和審監(jiān)庭的法官和書記員們成了好朋友,對法院系統(tǒng)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過庭審結識了很多知名律師,這對我將來的職業(yè)選擇產(chǎn)生了很大影響。希望今后還有這樣的機會到法院實習,同時希望更多的同學有機會參與實習,使大家的專業(yè)水平都有更進一步的提高。

第六篇 法學院畢業(yè)生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700字

法學院畢業(yè)生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法學院2024級10班唐文敏

大學,是學習知識的殿堂,我們在這兒獲取理論;社會,是施展才能的舞臺,我們在這兒得到經(jīng)驗.而實習正是聯(lián)結兩者的橋梁。衷心地感謝法律實踐者協(xié)會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 從1月22日開始,我來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作為長春人,我曾無數(shù)次路過這里,覺得它是那么莊嚴,神圣.如今,在法律實踐者協(xié)會的組織下,能在這兒實習,確實很榮幸.法院原則上要求每個庭只分配一個實習生,這給了我們一個獨立思考,獨立處理問題的機會.我被分在民事審判一庭,這個庭主要負責房地產(chǎn)糾紛和侵權案件。具體地說,我是在民一庭的助審組實習.助審法官主要負責簽發(fā),送達傳票,整理卷宗并歸檔等助理審判工作.我所在的辦公室有七位助審法官,他們總是很耐心地解答我提出的問題. 實習期間,我做的都是助審的相關工作。接,打電話,聯(lián)系相關當事人,填寫傳票,郵寄或送達傳票,打印公告并拿去蓋章,按目錄順序整理卷宗以及歸檔。雖然都是簡單,瑣碎的工作,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把這些都做好,以后才有可能解決更難的問題,完成更艱巨的任務. 除此之外,我還旁聽了幾次庭審.如黑社會犯罪案件,房地產(chǎn)糾紛案件,債權轉讓糾紛案件,離婚案件等.其中用到了我所學過的組織,領導黑社會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債權轉讓的條件等基礎知識,使我能夠把理論聯(lián)系于實際。

短暫的實習結束了,我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受益匪淺,并且得到了各位老師的肯定,使我增強了信心.希望法律實踐者協(xié)會在以后的假期里能繼續(xù)組織這樣的實習!

法學院2024級10班唐文敏

2024年2月14日

本;文,教育資源網(wǎng)

第七篇 法律專業(yè)學生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4700字

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一切違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并逐漸地潰滅。 ——[意]貝卡里亞”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兩個月來我在德州中級法院實習的收獲,這句話最恰當不過了。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機會,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參加法律專業(yè)的實習。雖然我僅實習了兩個月,不可能學到太多的實戰(zhàn)經(jīng)驗,但這些知識已很好的補充了平時課堂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的法學理論和實戰(zhàn)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為初涉社會的青年,這次實習也讓我進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會百態(tài)。我是2024年3月1號到2024年4月28結束的,近兩個月的時間。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實習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實習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實習時感受最多,學到知識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詳細談下在民事一庭實習的情況。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覺就是繁瑣。據(jù)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紹,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繼承、財產(chǎn)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審案件(當然也受理一審案件),其案件受理數(shù)量眾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這都是涉及標的額不大,案情簡單的案件,二審的案件大多是當事人不服基層法院的判決進行上訴的,因此民一庭的當事人多為農(nóng)民。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數(shù)最多的一個庭,其有有許多優(yōu)秀法官,有剛獲得“全國優(yōu)秀法官”之稱的白光鋒副庭長,山東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楊敏法官,德州中院調解能手崔書江法官。。。。。。跟這些優(yōu)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們對我特別講授,通過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也會使我的法律素養(yǎng)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說實話,在實習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與書記員之間,又干書記員的活同時也干法官的活。跟隨書記員我學到了從受理案件到接受送達回證一整套的法律運作程序,跟隨法官我學到了如何分析案情,書寫法律文書,以及開庭審理案件,進行民事調解的實戰(zhàn)技巧。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fā)現(xiàn)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guī)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調解的方式予以結案,我在詢問多名當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勵采用民事調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而是這種方式才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chǎn)安全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正如托馬斯·福勒所說:“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jīng)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實習中通過翻閱大量的案卷,親身參與一些案件的審理,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規(guī)律性知識點: 一、離婚案件 1、主體:離婚年齡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為離婚訴訟主力,更細化的統(tǒng)計,多是孩子年齡在三歲之內的。提出離婚多是女方。農(nóng)村青年又占了離婚主體中的主導地位。如(2024)德中民一終字第42號 2、事由:(1)青年:城鎮(zhèn)青年離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為,如有婚外戀。農(nóng)村青年離婚的原因多為不了解對方,因為據(jù)統(tǒng)計,農(nóng)村離婚青年多為父母包辦,沒有經(jīng)過自由戀愛,兩人的感情基礎不牢固;還有個原因就是農(nóng)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縱觀城市和農(nóng)村青年共同離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關系處理不善,多發(fā)生爭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發(fā)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為公司、個體老板以及公職人員,在外背著女方包養(yǎng)情人。農(nóng)村中多為男方對女方及子女實施暴力。 3、爭議焦點:(1)子女撫養(yǎng)問題,特別是男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以及如果判決孩子歸一方撫養(yǎng),另一方的探視權以及撫養(yǎng)費的問題(2)財產(chǎn)分割問題,特別是農(nóng)村中關于婚前“彩禮”“聘金”的歸屬問題,視為夫妻婚姻存續(xù)期共有財產(chǎn)還是男方婚前財產(chǎn),如果把婚姻關系類比成契約關系,那么這部分應視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還是定金?如(2024)德中民一終字第99號。 二、遺產(chǎn)繼承問題 這類案件主要發(fā)生在農(nóng)村地區(qū),爭議的焦點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幾間老房。爭議的事由確實由于村規(guī)民俗,主要表現(xiàn)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這里有必要解釋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們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類案件具有多發(fā)性、難判性、矛盾性等特點。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農(nóng)村老人去世后,風俗就是不讓女性操辦出殯事宜,必須由男性操辦,誰操辦老人的財產(chǎn)則歸誰。如果老人沒有兒子,則讓女婿做孝子,但必須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繼承權。如果女婿不同意,則要委托家族長輩從院里(同支脈血緣親屬)選擇一名男子來操辦老人喪事,然后享有遺產(chǎn)所有權。此類案件的爭議恰恰也就體現(xiàn)在這個問題上,即這種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兒和該“孝子”同時主張該房屋的所有權,當如何認定? 我通過閱讀相關案卷,咨詢相關法官,親身參與判案流程,對于此類案件多作如下認定: 1、此類村規(guī)民俗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約定不被法院認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贊同此種方式,則應當認定是附條件的遺產(chǎn)贈與合同關系,只要老人許可的人按約履行完自己的義務,即操辦完老人的喪事,其當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長輩經(jīng)老人的女兒同意而采用的此種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則應當認定為該行為是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即老人的女兒通過繼承權先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老人的女兒通過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在其認同的人給老人操辦完喪事后,將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該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兒事后反悔,應視其違約,但是如果老人有幾個女兒,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兒同意該協(xié)議,則該男性只能獲得同意其行為的繼承人所應繼承的財物。4、此案中的家族長輩應視為是中間人,調解人,如果發(fā)生糾紛應視為直接人證。不能視其有處分老人遺產(chǎn)的權利。如,(2024)德民一終字第55號 三、農(nóng)村土地糾紛 此類案件我認為應是全國范圍內的民事糾紛焦點,在學校組織的下鄉(xiāng)法律宣傳活動中,此類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數(shù)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實習期間我總結了此類案件多為: 1、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糾紛 此糾紛多是由于村委會而引起的,主要表現(xiàn)在“一權二租,甚至多租”,即農(nóng)民在換屆前的村委會默許下對該爭議土地長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時向村委會繳納提留、農(nóng)業(yè)稅等費用。換屆后的村委會不認可原村委會與農(nóng)民之間達成的口頭協(xié)議,村委會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況下,以高價格將該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租給他人使用,并與他人簽訂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與原使用人發(fā)生糾紛。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多采用保護原使用人的權利,是原協(xié)議有效,受法律保護。 2、相鄰關系糾紛 此類案件多為鄰里之間的矛盾,多表現(xiàn)為兩家爭奪墻頭的所有權,鄰居借蓋房機會侵占己方宅基地,鄰居蓋房侵犯自己的通風、采光權,鄰居的家畜對己方的種植的作物或飼養(yǎng)的家畜造成損害、己方院內種植的作物躍過墻頭在鄰居家結果,鄰居是為其所有等等。在我們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訴雙方眼中確實他們的大事,處理不好會影響相鄰關系的穩(wěn)定,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3、地役權糾紛 此類案件的發(fā)生要么是供役地權利人不夠寬容,不給地役權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權人須經(jīng)過供役地權利人的土地進行鋪設管道,用于澆水,而供役地權利人拒絕;要么是地役權人在享有供役地權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權時給供役地權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財產(chǎn)的損失。 綜上,對于民事案件解決的最佳的方式是進行調解,因為如果一味判決,一紙空文并不能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修復其關系,使之達到和諧狀態(tài)。并且此類瑣碎的爭議,所是由當事人為了“一口氣”而打官司,當事人并不在乎時間、財產(chǎn)由于訴訟造成的更大的損失,只有雙方當事人都“消氣”,才是最完美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對廣大農(nóng)民普法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應充分發(fā)揮村中人民調解員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 我接下來談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剛到刑事二庭的感覺就是很清閑,輕松下來還有些不適應。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經(jīng)濟糾紛的案件,象搶劫、盜竊、貪污、受賄等侵犯財產(chǎn)的案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我所接觸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樣的寬泛,主要集中在搶劫與盜竊這兩個罪行上。因此從案子中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不是很多,但通過在實習中與法官交流,我發(fā)現(xiàn)了現(xiàn)存刑事訴訟法的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已于我國的現(xiàn)實狀況有很大脫節(jié),影響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審判過程。這些問題看來已是全國的普遍狀況,在刑事訴訟法修訂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訊逼供問題 在實踐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會提出之所以會“自認其罪”,是由公安部門或檢察部門在偵查過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認定其無效??墒窃撘笥捎诜缸锵右扇瞬缓门e證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納,仍舊按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jù)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審判。我在實習中發(fā)現(xiàn),往往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對會在法庭調查階段會翻供,認定偵查人員對自己實行刑訊逼供。這反映了我國現(xiàn)階段此問題解決的還不是很盡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紀律來約束辦案人員恐怕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之策,我認為應該從修改和完善刑事訴訟程序上下功夫。 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問題 偵查程序是刑事訴訟法里首個環(huán)節(jié),往往是從這個環(huán)節(jié)開始的,偵查環(huán)節(jié)為后續(xù)的審查起訴以及審判環(huán)節(jié)幾乎定性,因為后續(xù)階段都是圍繞偵查階段所偵查的證據(jù),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現(xiàn)實中,往往收集證據(jù)的偵查人員并不出庭作證,也就是設了個前提,即對于偵查機關的偵查的結果在開庭前給默認和采納,開庭時對于這部分證據(jù)不再全面質證,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對被告方及辯護人所提證據(jù)進行必要審查。這同刑訊逼供問題屢禁不止有很大關系,因為只要偵查人員不出庭作證,接受被告、辯護人的質證,把偵查過程公布于陽光之下,那就可以認為公檢法達成了一種共識:不管偵查機關采用何種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權利理應被剝奪。這同保護人權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還殘留著刑罰為主的封建意識。 三、偵查權的監(jiān)督問題 在實習中我了解到,刑事訴訟活動中我認為最不公開,最不透明,也就是對人權的保護亟需改進的環(huán)節(jié)就是偵查環(huán)節(jié)。1、從權力平衡角度說,偵查階段在刑事偵查權時,實際上并不受制約,主要有自己說了算。雖說檢察院有檢察權這也是事后監(jiān)督,其并未參與到具體的偵查活動中,這就造成了偵查機關權力過大,容易質變。2、從保護人權角度來說,我國現(xiàn)行的刑事訴訟程序的訴訟模式為審控辯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辯護人在開庭審理階段為自己辯護,而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多被剝奪,律師不許參與審理過程,就連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也被限制,就算會見也會有偵查人員在身旁,或者有攝像機進行全程監(jiān)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沒有律師的參與下,會自證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論拘留所還是看守所還是監(jiān)獄,多標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標語。這些多不能很好保護人權。

在中級法院的兩個月很快過去了,說實話我還真沒有過足癮,民一、刑二的法官、書記員也有這種感覺,他們把我當成他們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們還舍不得,鼓勵我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報考中級法院,做他們真正的同事。當我聽到這時感到很欣慰,自己實習沒有白來,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理論聯(lián)系實踐的機會,使我學到很多課本所沒有的司法實戰(zhàn)技巧,而且我還認識了很多的法官、書記員朋友們。用營銷專業(yè)的屬于說:這就是人脈,能創(chuàng)造財富。

本℉文.內容

第八篇 2024年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900字

一、 實習點滴

于老師給我實習的任務是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進而理解法律條文的實踐適用,并熟悉司法審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每天我提前半個小時到法院,幫老師做做內勤。之后,老師或給我們一個案例,讓我分析,每天下班時,把自己的分析結論成稿交給老師,第二天老師會和我交換意見,針對我分析給一些指導。每次同一個案例我會分析好幾次,開始時,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師一而再再而三的點撥我們,直到我們對一個案例有了一個較為清晰、合理的認識,老師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討論,這使我積極性很高,收益當然也很多。

后來對案例分析有點熟悉了,我經(jīng)常會提出不同的觀點,且會給出自己的理由,有時候我甚至會和老師因為觀點不同,爭得面紅耳赤,但是我很開心,老師對我的意見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見很幼稚,老師都會耐心的和我探討,讓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認識到自己觀點的缺陷,最終達到依據(jù)證據(jù)認定事實,依法裁判的境界。這些話雖然看起來有些大,在學校也背得滾瓜爛熟,但真正拿到一個具體的案例,要能做到對證據(jù)效力進行正確的認定,拋開先入為主的觀念及個人情緒而中立的依據(jù)證據(jù)認定事實,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簡單!盡管上學期實習時郭老師在這方面已經(jīng)很好的指導了我們,但是過了半年,這一切還是想從頭開始一樣,又從頭開始,法學的深奧可能就在于它總是新的,永遠沒辦法給他一個定論。直到實習結束,我還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確認定證據(jù)效力,基本能客觀的還原事實,作出一個較為滿意的裁判而已,但能達到這種程度已經(jīng)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

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案例是原告陜西建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y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一案,這個案子最后是由我負責的,但從接手這個案卷達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決經(jīng)歷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從一開始把焦點鎖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該焦點而轉向討論補充條款是否有效,我們無數(shù)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證據(jù)翻了無數(shù)遍,資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終依據(jù)雙方證據(jù)結合庭審,通過對相關法律的查閱,我們得出的結論與最初的判斷大相徑庭。通過對這個案件的全程掌握,讓我在專業(yè)技能上確實長進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們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師很少讓我們去聽審,實習40多天我只聽過三四次庭審,郭老師認為不太復雜的案子,我們沒有必要去聽,所以我們大多時間都在忙著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做了很多案件審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師也熱心的指導我們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實務工作,撤訴和送達的相關事宜,上訴的相關事宜及合議庭筆錄的書寫等等,這也讓我們受益匪淺。

在與律師、當事人的交流中,讓我們對法律職業(yè),對社會,對世態(tài)人情等等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在實習中接觸到的律師中,有些衣冠整潔,讓人眼前一亮,給人一種思路敏捷,法律素養(yǎng)極高的印象,他們提供的證據(jù)就讓人感覺很不一般,證據(jù)目錄清晰,證據(jù)充分有力,很明顯對當事人很負責,很值得我們學習;而有些則和一般當事人沒什么兩樣,嘴里還充滿了對法律職業(yè)的怨言,而提供的證據(jù),也很不到位,對當事人很不負責。觀察著這些律師不同的言行,通過與他們的交流,讓我們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們以后要是做了律師,會是什么樣子?該怎么樣?內心有一種現(xiàn)實的緊迫感。實習時也接觸了一些當事人,透過他們的眼睛,我們認識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樣子的,學校之外現(xiàn)實的社會是什么樣子的。

實習時,除了工作以外,我們與法院的老師們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從他們身上也學到了很多。

二、實習成果

實習40天,成果也是顯著的。在于老師的指導下,我修改的判決書共計6份,個人負責書寫判決書2份,撤訴裁定書8份,中止訴訟裁定書8份,調解書2份及保全撤銷裁定1份,還幫其他老師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務,最終得到了民二庭老師的好評。裁定書的書寫比較簡單,固定的格式,只要細心些,找準法律依據(jù)即可。

判決書的書寫是有難度的,雖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認定的事實,得到的結論變成書面語言,內容全面簡練,邏輯清晰嚴密,說理充分,判決適當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不僅要求要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嚴密的邏輯分析能力,對語言組織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們修改的6份判決,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給自己挑毛病,想方設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樂著。

而自己寫的兩篇判決書,更是挖空心思,費盡了腦汁,寫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y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案的判決書,寫這篇判決書整整花了我三天時間,每天我坐在電腦前翻卷宗,翻法條,雖然最終成稿了,但還是不怎么理想,老師最后還指導著修搞了很多遍,就判決結果都改四次,雖然還不能算最終成稿,但我覺得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實習的最終效果,下面給出的即為該判決書的事實認定,法理分析,最終判決部分:

經(jīng)審理查明:2024年被告湖被中醫(yī)學院委托湖北大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為其新建校區(qū)一期校園的市政一標段工程進行招標。原告以內容包括預算價4,320,338.05元、投標價402.86萬元、并按合同總價下浮2%的投標文件中標。

招標文件、中標文件均已備案。2024年8月27日原、被告協(xié)商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關于道路及管網(wǎng)溝一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一),《合同》第23.2條規(guī)定“本合同價款采用施工圖預算、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第23.3條規(guī)定“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施工中設計變更、隱蔽工程中未見預見的項目、臨時增減的工程量,據(jù)實計算”。補充條款一中第四條規(guī)定“合同價款按乙方在中標文件中的預算價款確定432.0338萬元。此價款僅作控制進度、撥付進度款的依據(jù),不作結算依據(jù)”,第五條規(guī)定“工程結算以施工圖為主,全部據(jù)實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審定的最終工程造價讓利9%”,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本補充條款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發(fā)生沖突,按甲乙雙方意愿以本補充條款為準并執(zhí)行”。原、被告在按約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新增了籃球場、排球場等零星工程及進戶路連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對其進行招標。

2024年12月18 日雙方于就籃球場、排球場工程簽訂了另一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二),該條款第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工程結算以施工圖為主,全部據(jù)實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審定的最終工程造價讓利11%(含進出場費、臨建費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馬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審定:道路一標段含稅工程造價為12,359,178.66元,扣除9%優(yōu)惠和審減率超過8%的審計費,審定后結算金額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籃球場、排球場等零星工程審定金額為1,864,794.50元,扣除11%優(yōu)惠金額和審減率超過8%的審計費,審定后結算金額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對進戶路連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審定:結算造價金額為552,857.63元,根據(jù)約定的9%讓利的工程結算款為人民幣511,200.71元。對上述審核結果,原、被告雙方共同蓋章確認,且被告已按該結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項?,F(xiàn)原告以補充條款一及補充條款二工程造價結算方式之規(guī)定均背離了《合同》的實質性規(guī)定為由,要求被告據(jù)實結算,支付原告扣減的工程款合計1,359,110.31元。

第九篇 暑假中級法院實習報告1300字

暑假中級法院實習報告

一、實習主要內容:

(一)熟悉司法系統(tǒng)的實際運作,鍛煉實踐能力:觀摩學習法院工作方法、旁聽各類庭審、請教實習疑惑,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二)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范圍(寧波市中級法院為例):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涉外案件;__案件;局級以上國家公務人員__等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規(guī)定的中級法院管轄權沒有實際中寬泛和明確。

(三)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序:書記員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身份、告知權利、詢問回避;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

(四)了解案件終結程序(以死刑為例):庭審結束;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復核;宣判;執(zhí)行刑罰。

(五)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序:領取相關資料、提押、宣讀(主要宣讀事實和判決部分、告知上訴權利、期限等)、簽字確認送達回證,實習總結《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六)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案件資料的分類整理;統(tǒng)一材料格式;統(tǒng)一裝訂;送檔案室檢查、歸檔。

二、主要收獲和體會:

通過兩個半月的實習,全面的接觸了司法實踐。深入了解了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特點,熟悉司法系統(tǒng)的實際運作、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范圍、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序、了解案件終結程序、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序、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受益非淺,收獲和體會亦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經(jīng)過觀察和咨詢,弄清楚了司法實踐中的管轄范圍(參看前文)??偟膩碚f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便于審判活動的開展,稍微有點調整。具體操作上比法律規(guī)定的清楚了很多,這里面有慣例的影響,也有實際操作的經(jīng)驗總結。

(二)親身體驗了刑事審判的`整個過程,對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有出入,有些能夠理解,比如檢察官對被告的詢問態(tài)度等,比較嚴厲,受職業(yè)影響太多,和整個大環(huán)境有關系。但對實際運作中的某些問題還是認為司法實踐有待進一步改善:

1、公安、檢察機關在制作詢問筆錄時,遇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事人時如何操作?這似乎有現(xiàn)成的答案很多人都會回答:由詢問人口頭宣讀后,如與實際一致則令被詢問人簽字。這似乎很合情理,實際中也這樣操作。然這一看似正確、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詢問人員事實求實的基礎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作為即將在法庭上與被詢問人對峙的一方,何以保證其錄制的筆錄與被詢問人(法庭審判時被告)的供述,誰能保證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宣讀的內容和讓被詢問人簽字的內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審被告就辯稱由于其不識字,不知道當時念的是不是和其簽字的筆錄一致,并當庭推翻了公安的筆錄。予以為,對于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在錄制筆錄時,尤其是簽字確認程序應進行錄像備案,一則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防范公安、檢察機關徇私;二則利于庭審時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檢察機關在法庭舉證時,經(jīng)常是n個證據(jù)一起舉,這對被告要求很高,經(jīng)常有些被告人,聽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質疑權,也不利于法庭審理的順利進行。

第十篇 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3000字2800字

一、有關法官

在中國歷,法官是沒有地位的。史書曾經(jīng)有過這樣的記載,孔夫子一生以當法官為恥,據(jù)說,孔子曾當過幾十天的法官,但他從來不把這個作為他的一個正式經(jīng)歷,因為在儒家的觀念里,法官的存在意味著這個社會有沖突、不和諧,不是一個理想的狀態(tài)。但在實行法治的今天的中國,法官已成為人民羨慕的一個職業(yè)。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魯國人。

美國法學家德沃金說,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國的國王。法官,是一項特殊的神圣職業(yè),它以法律為職業(yè),其職業(yè)特性同醫(yī)生一樣,法官的工作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所以法官除了要求有高超的職業(yè)技能外,還要求有職業(yè)道德。法官要真正的把當事人的事情看作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樣,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力,當好“法律的奴仆”。在昆明中院的大廳電子屏幕上,經(jīng)常會閃現(xiàn)這樣一句話:“法律是科學,法律是藝術?!狈ü僮鳛榉傻蹏膰酰撬?她)就應該努力成為一位法律藝術家。這是理想中的法官。但現(xiàn)實中的法官其素質何謂是良莠不齊。在實習期間,我有機會接觸到包括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內的許多法官撰寫的判決書。說實話,中級法院的法官所作的判決書質量要好一些,基層法院法官的判決書質量有些就不敢恭維了。有的判決書讓你看了真的會以為這不是法官寫的,而是沒有學過法律的法盲寫的。在這些判決書里,除了有最低級的筆誤以外,還有一些也是最不可饒恕的適用、解釋法律上的錯誤。在我看到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里,在判決結果里竟然出現(xiàn)了“準許原告撤回起訴”這樣低級的錯誤。這位法官竟然把本該用“裁定”進行裁判的事項用“判決”來裁判,還不知羞恥的列在了判決結果的第一項。我還看到過兩份判決書,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這兩個案件是相互有聯(lián)系的,用法官們的話講就是所謂“套案”),其中的審判員和書記員是交叉來做的,即第一個案件的審判員是第二個案件的書記員,而第二個案件的書記員則成了第一個案件的審判員。我真想不通:還有這樣做法官的?!他們視法律為兒戲,他們在玩弄神圣的法律。法官都是成這樣了,中國的法治還有未來嗎?我不清楚。

悲哀啊,中國法官!悲哀啊,中國法治!

美國的大法官霍姆斯說過,法律的生命在于經(jīng)驗,而不在于邏輯。(the life of law has not been logic, but has been e_perience.)對于法官來講,經(jīng)驗也許是最重要的了。有些法官就是一本讓你百讀不厭的法律教科書,他(她)們就夠我們這些后生讀好一陣子了。當然法官也是人,加上法律語言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法官們對法律的理解也就會有錯誤的時候。在中院的時候曾旁聽了法官老師們的幾次合議庭合議。有一次是合議一個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女性,已離婚)要求平等分配土地補償款的案件,法官老師們認為根據(jù)法院一個關于審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個人就集體經(jīng)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用于分配的補償款的具體數(shù)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我認為法官老師們這樣理解是不合理的?!坝糜诜峙涞木唧w數(shù)額”是指用于分配的補償款的總額,而不是指已分到或擬分到個人手里的數(shù)額。老師們的理解我認為是不對的。全國已經(jīng)有好多這樣的案例。法官重要的是經(jīng)驗,但單憑法官的經(jīng)驗并不能正確合理的解決一切問題,還需要立法機關立法技術的提高。

在中院實習期間,正值人民法院評選“全國法官十杰”。評選結果公布在《人民法院報》上,我看了一下,“十杰”中有“七杰”是女法官,再聯(lián)系到媒體宣傳的法官先進典型如宋魚水、金桂蘭等都是女性,昆明中院也有相當一部分法官是女性,我就非常納悶:為什么在這些先進中會有如此之多的女性?難道女性更適合當法官?當然我這不是性別歧視。在昆明中院實習一段時間后,我似乎找到了問題的答案。在我實習的辦公室都是女法官,我親身體會了她們接待當事人、主持當事人調解等與當事人打交道的各種過程。我發(fā)現(xiàn)他們有一種天生的親和力,會使當事人覺得原來法律、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會是溫柔的。所以我得出結論:女性也許會更適合做法官。

任何社會對法官的資質和修養(yǎng)都有較高的要求,法官之于法治的意義,甚至遠遠超過了任何法律規(guī)范的本身。法官是法治的化身,法官的權力來自法律,法官的尊嚴就是一個國家法律的尊嚴。一個法官的形象敗壞,比其他許多人的形象敗壞為禍尤烈,因為其動搖了民眾對法律的信任與希望,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道德平衡和人類對法治理念的建立。

二、有關法院

第一次認識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在大一的時候,法理學老師組織我們看了一部電視劇——《大法官》(該電視劇是在昆明中院拍的)。昆明中院以她具有法律文化的審判大樓而聞名。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也是從昆明中院開始的,如死刑執(zhí)行方式的改革。在我們實習結束之時,法官助理的試點已開始在昆明中院進行。

正如托克維爾所言,在任何國家,法院都是為著解決糾紛而存在的。沒有糾紛就不會有法院。因此,解決糾紛的現(xiàn)實需要產(chǎn)生了法院這一特定的國家職能機關,也決定了法院必須以審判活動為中心。法院的產(chǎn)生也是人類進步的表現(xiàn)。從野蠻時代的“以牙還牙”式的糾紛解決方式到走進法院通過法官解決糾紛,這是人類發(fā)展的一大進步。

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ale_is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國歷史學家、社會學家。主要代表作有《論美國的民主》第一卷(1835)、《論美國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舊制度與_》(1856年)。

出身貴族世家,經(jīng)歷過五個“朝代”(法蘭西第一帝國、波旁復辟王朝、七月王朝、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法蘭西第二帝國)。前期熱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眾議院議員,1848年二月革命后參與制訂第二共和國憲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長。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國,托克維爾對政治日益失望,從政治舞臺上逐漸淡出,并逐漸認識到自己“擅長思想勝于行動”。

作為一個解決糾紛的國家職能機構,法院的大門應該隨時向民眾敞開。昆明中院的大廳門口有一個“為所有追求公正的人而鋪設”的“法治的階梯”。這就是法院的職能,解決糾紛,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法院作為這樣的一個機構,她應該是威嚴而溫柔的。法院同法官一樣,是法治的化身,代表著法律的尊嚴,而法律是要被信仰的,所以法院就要有一種代表國家法律的威嚴性,這樣才能在民眾中樹立起法治的信仰。同時,法院也要是溫柔的。法律其實并不是無情的,因為人是有情的。有情的人會制定出無情的法律來嗎?人們常說的“法律是無情的”是從法律有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這個角度來說的。但另一方面,法律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我們國家的法院的名稱叫“人民法院”,人民的法院,對待人民,法院不應該擺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來嚇人,法院也應該是溫柔的。只有既威嚴又溫柔的法院才是好法院。

寫在最后的話

實習結束了,意味著我們的大學生涯也要結束了。我們將離開學校這個象牙塔,走進更加廣闊的社會大舞臺,到社會這所更大的大學里去鍛煉自己。這兩個月的實習,雖然時間不長,但是我們從中學到了很多對我們以后會很有用是東西。實習是我們走進社會前的真實“排練”,也是一場預演。把我們學到的用到實際中去,是檢驗我們在大學里的表現(xiàn)的一個舞臺。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十篇

中級法院實習報告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y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jīng)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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