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法院實習報告怎么寫
1. 實習經歷概述:簡要介紹你在哪個法院實習,實習的時間長度,以及你的主要職責是什么。例如,“我在2023年2月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為期一個月,主要負責協助法官進行案件資料整理和法律研究?!?/p>
2. 工作內容詳述:詳細描述你參與的具體工作,如整理卷宗、參與庭審旁聽、撰寫法律文書等。例如,“我每天都會整理新的案件材料,學習如何分類和歸檔,同時也參與了多場民事訴訟的旁聽,理解了法庭審理流程。”
3. 法律實踐體驗:分享你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的案例,以及你對這些案例的法律理解和分析。例如,“在處理一起離婚糾紛案時,我深入研究了婚姻法,理解了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權的法律規(guī)定?!?/p>
4. 技能提升與學習:闡述實習期間學到的新知識和技能,以及這些學習如何影響你的專業(yè)發(fā)展。例如,“我學會了如何使用法院信息系統(tǒng),這將對我未來從事法律工作大有裨益。”
5. 團隊合作與人際交往:描述與法官、同事的互動,以及這些交流對你個人成長的影響。例如,“與法官的溝通讓我明白了法律實踐中的嚴謹性和公正性,而與同事的協作則鍛煉了我的團隊精神?!?/p>
6. 反思與改進:指出實習期間的不足,以及你打算如何改進。例如,“我在初期對法律檢索不夠熟練,但通過不斷實踐,我已能高效找到相關判例。”
開頭結尾怎么寫
開頭:
“在2023年2月的法院實習期間,我有幸親身體驗了法律實踐的嚴謹與公正,這段經歷不僅深化了我對法律的理解,也讓我對未來的職業(yè)規(guī)劃有了更清晰的認識?!?/p>
結尾:
“回顧這段寶貴的實習時光,我深感收獲頗豐。感謝xx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的學習平臺,我將帶著這份寶貴的經驗和啟示,繼續(xù)努力提升自我,以期在未來的工作中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和民眾。”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范文
第一篇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1050字
在實習當中,我把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踐上,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fā)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我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第二篇 法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300字
光陰荏苒,時光飛逝,轉眼間到了我在法院實習結束的日子。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 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fā)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 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道 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 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 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 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 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 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 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剛進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rdquo;,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 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 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 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同時也希望我們即將走入工作崗位的法學同學們,可以在未來的工作生涯中,遵守法規(guī)制度,更好地明白做人的道理。
第三篇 法學專業(yè)學生法院實習報告11450字
2024年2月,我來到武漢市__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為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yè)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著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后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一定能夠很快適應這里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辦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起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知道面臨一個全新的環(huán)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于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這里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集體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起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tài)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情況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yè)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yè)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yè)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tài),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應該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yè)的就業(yè)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為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后,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并希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qū)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實的法學專業(yè)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為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并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致,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歷上清楚地記載著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記載著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_法官,她雖然作為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著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為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后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致,充分準備著每次的開庭工作,業(yè)余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yè)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起交流并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并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為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五個禁止”的規(guī)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應該有較高的法律素養(yǎng),對待當事人要細致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應該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應該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第四篇 有關大三學生法院實習報告推薦1550字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說,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價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說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的實習經歷,對于每個法學生來說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說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鉆研方向或是職業(yè)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yè)有什么幫助。
從理論上說,作為對培養(yǎng)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yè)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yè)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個環(huán)節(jié)而已。法學專業(yè)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yè),尤其是司法業(yè)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
于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說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說不上),說起什么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更多地了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本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于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于法院的工作,對于那里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yè)上的認同。
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于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tài)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yè)素養(yǎng)之一 ——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沖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于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后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wěn)踏實,太輕浮的人什么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發(fā)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兩周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jié);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zhí)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第五篇 法律專業(yè)學生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4700字
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一切違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并逐漸地潰滅。 ——[意]貝卡里亞”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兩個月來我在德州中級法院實習的收獲,這句話最恰當不過了。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機會,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參加法律專業(yè)的實習。雖然我僅實習了兩個月,不可能學到太多的實戰(zhàn)經驗,但這些知識已很好的補充了平時課堂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的法學理論和實戰(zhàn)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為初涉社會的青年,這次實習也讓我進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會百態(tài)。我是2024年3月1號到2024年4月28結束的,近兩個月的時間。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實習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實習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實習時感受最多,學到知識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詳細談下在民事一庭實習的情況。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覺就是繁瑣。據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紹,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審案件(當然也受理一審案件),其案件受理數量眾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這都是涉及標的額不大,案情簡單的案件,二審的案件大多是當事人不服基層法院的判決進行上訴的,因此民一庭的當事人多為農民。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數最多的一個庭,其有有許多優(yōu)秀法官,有剛獲得“全國優(yōu)秀法官”之稱的白光鋒副庭長,山東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楊敏法官,德州中院調解能手崔書江法官。。。。。。跟這些優(yōu)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們對我特別講授,通過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也會使我的法律素養(yǎng)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說實話,在實習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與書記員之間,又干書記員的活同時也干法官的活。跟隨書記員我學到了從受理案件到接受送達回證一整套的法律運作程序,跟隨法官我學到了如何分析案情,書寫法律文書,以及開庭審理案件,進行民事調解的實戰(zhàn)技巧。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fā)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guī)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調解的方式予以結案,我在詢問多名當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勵采用民事調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而是這種方式才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正如托馬斯·福勒所說:“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實習中通過翻閱大量的案卷,親身參與一些案件的審理,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規(guī)律性知識點: 一、離婚案件 1、主體:離婚年齡呈現低齡化趨勢,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為離婚訴訟主力,更細化的統(tǒng)計,多是孩子年齡在三歲之內的。提出離婚多是女方。農村青年又占了離婚主體中的主導地位。如(2024)德中民一終字第42號 2、事由:(1)青年:城鎮(zhèn)青年離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為,如有婚外戀。農村青年離婚的原因多為不了解對方,因為據統(tǒng)計,農村離婚青年多為父母包辦,沒有經過自由戀愛,兩人的感情基礎不牢固;還有個原因就是農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縱觀城市和農村青年共同離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關系處理不善,多發(fā)生爭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發(fā)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為公司、個體老板以及公職人員,在外背著女方包養(yǎng)情人。農村中多為男方對女方及子女實施暴力。 3、爭議焦點:(1)子女撫養(yǎng)問題,特別是男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以及如果判決孩子歸一方撫養(yǎng),另一方的探視權以及撫養(yǎng)費的問題(2)財產分割問題,特別是農村中關于婚前“彩禮”“聘金”的歸屬問題,視為夫妻婚姻存續(xù)期共有財產還是男方婚前財產,如果把婚姻關系類比成契約關系,那么這部分應視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還是定金?如(2024)德中民一終字第99號。 二、遺產繼承問題 這類案件主要發(fā)生在農村地區(qū),爭議的焦點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幾間老房。爭議的事由確實由于村規(guī)民俗,主要表現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這里有必要解釋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們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類案件具有多發(fā)性、難判性、矛盾性等特點。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農村老人去世后,風俗就是不讓女性操辦出殯事宜,必須由男性操辦,誰操辦老人的財產則歸誰。如果老人沒有兒子,則讓女婿做孝子,但必須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繼承權。如果女婿不同意,則要委托家族長輩從院里(同支脈血緣親屬)選擇一名男子來操辦老人喪事,然后享有遺產所有權。此類案件的爭議恰恰也就體現在這個問題上,即這種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兒和該“孝子”同時主張該房屋的所有權,當如何認定? 我通過閱讀相關案卷,咨詢相關法官,親身參與判案流程,對于此類案件多作如下認定: 1、此類村規(guī)民俗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約定不被法院認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贊同此種方式,則應當認定是附條件的遺產贈與合同關系,只要老人許可的人按約履行完自己的義務,即操辦完老人的喪事,其當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長輩經老人的女兒同意而采用的此種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則應當認定為該行為是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即老人的女兒通過繼承權先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老人的女兒通過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在其認同的人給老人操辦完喪事后,將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該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兒事后反悔,應視其違約,但是如果老人有幾個女兒,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兒同意該協議,則該男性只能獲得同意其行為的繼承人所應繼承的財物。4、此案中的家族長輩應視為是中間人,調解人,如果發(fā)生糾紛應視為直接人證。不能視其有處分老人遺產的權利。如,(2024)德民一終字第55號 三、農村土地糾紛 此類案件我認為應是全國范圍內的民事糾紛焦點,在學校組織的下鄉(xiāng)法律宣傳活動中,此類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數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實習期間我總結了此類案件多為: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 此糾紛多是由于村委會而引起的,主要表現在“一權二租,甚至多租”,即農民在換屆前的村委會默許下對該爭議土地長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時向村委會繳納提留、農業(yè)稅等費用。換屆后的村委會不認可原村委會與農民之間達成的口頭協議,村委會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況下,以高價格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租給他人使用,并與他人簽訂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與原使用人發(fā)生糾紛。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多采用保護原使用人的權利,是原協議有效,受法律保護。 2、相鄰關系糾紛 此類案件多為鄰里之間的矛盾,多表現為兩家爭奪墻頭的所有權,鄰居借蓋房機會侵占己方宅基地,鄰居蓋房侵犯自己的通風、采光權,鄰居的家畜對己方的種植的作物或飼養(yǎng)的家畜造成損害、己方院內種植的作物躍過墻頭在鄰居家結果,鄰居是為其所有等等。在我們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訴雙方眼中確實他們的大事,處理不好會影響相鄰關系的穩(wěn)定,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3、地役權糾紛 此類案件的發(fā)生要么是供役地權利人不夠寬容,不給地役權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權人須經過供役地權利人的土地進行鋪設管道,用于澆水,而供役地權利人拒絕;要么是地役權人在享有供役地權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權時給供役地權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財產的損失。 綜上,對于民事案件解決的最佳的方式是進行調解,因為如果一味判決,一紙空文并不能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修復其關系,使之達到和諧狀態(tài)。并且此類瑣碎的爭議,所是由當事人為了“一口氣”而打官司,當事人并不在乎時間、財產由于訴訟造成的更大的損失,只有雙方當事人都“消氣”,才是最完美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對廣大農民普法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應充分發(fā)揮村中人民調解員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 我接下來談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剛到刑事二庭的感覺就是很清閑,輕松下來還有些不適應。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經濟糾紛的案件,象搶劫、盜竊、貪污、受賄等侵犯財產的案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我所接觸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樣的寬泛,主要集中在搶劫與盜竊這兩個罪行上。因此從案子中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不是很多,但通過在實習中與法官交流,我發(fā)現了現存刑事訴訟法的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已于我國的現實狀況有很大脫節(jié),影響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審判過程。這些問題看來已是全國的普遍狀況,在刑事訴訟法修訂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訊逼供問題 在實踐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會提出之所以會“自認其罪”,是由公安部門或檢察部門在偵查過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認定其無效。可是該要求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好舉證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納,仍舊按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審判。我在實習中發(fā)現,往往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對會在法庭調查階段會翻供,認定偵查人員對自己實行刑訊逼供。這反映了我國現階段此問題解決的還不是很盡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紀律來約束辦案人員恐怕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之策,我認為應該從修改和完善刑事訴訟程序上下功夫。 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問題 偵查程序是刑事訴訟法里首個環(huán)節(jié),往往是從這個環(huán)節(jié)開始的,偵查環(huán)節(jié)為后續(xù)的審查起訴以及審判環(huán)節(jié)幾乎定性,因為后續(xù)階段都是圍繞偵查階段所偵查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現實中,往往收集證據的偵查人員并不出庭作證,也就是設了個前提,即對于偵查機關的偵查的結果在開庭前給默認和采納,開庭時對于這部分證據不再全面質證,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對被告方及辯護人所提證據進行必要審查。這同刑訊逼供問題屢禁不止有很大關系,因為只要偵查人員不出庭作證,接受被告、辯護人的質證,把偵查過程公布于陽光之下,那就可以認為公檢法達成了一種共識:不管偵查機關采用何種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權利理應被剝奪。這同保護人權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還殘留著刑罰為主的封建意識。 三、偵查權的監(jiān)督問題 在實習中我了解到,刑事訴訟活動中我認為最不公開,最不透明,也就是對人權的保護亟需改進的環(huán)節(jié)就是偵查環(huán)節(jié)。1、從權力平衡角度說,偵查階段在刑事偵查權時,實際上并不受制約,主要有自己說了算。雖說檢察院有檢察權這也是事后監(jiān)督,其并未參與到具體的偵查活動中,這就造成了偵查機關權力過大,容易質變。2、從保護人權角度來說,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程序的訴訟模式為審控辯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辯護人在開庭審理階段為自己辯護,而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多被剝奪,律師不許參與審理過程,就連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也被限制,就算會見也會有偵查人員在身旁,或者有攝像機進行全程監(jiān)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沒有律師的參與下,會自證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論拘留所還是看守所還是監(jiān)獄,多標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標語。這些多不能很好保護人權。
在中級法院的兩個月很快過去了,說實話我還真沒有過足癮,民一、刑二的法官、書記員也有這種感覺,他們把我當成他們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們還舍不得,鼓勵我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報考中級法院,做他們真正的同事。當我聽到這時感到很欣慰,自己實習沒有白來,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理論聯系實踐的機會,使我學到很多課本所沒有的司法實戰(zhàn)技巧,而且我還認識了很多的法官、書記員朋友們。用營銷專業(yè)的屬于說:這就是人脈,能創(chuàng)造財富。
本℉文.內容
第六篇 法律專業(yè)學生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550字
實習地點:__區(qū)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__月__日~__月__日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qū)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p>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qū)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yè)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guī)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guī)劃局規(guī)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guī)定即長沙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guī)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guī)劃許可的審查核發(fā)經過了嚴格的規(guī)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guī)定的程序核發(fā)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guī)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guī)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qū),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qū)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guī)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qū)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huán)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qū)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fā)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qū)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wèi)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tǒng)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tài)度查明其,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jié);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zhí)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yè)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qū)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