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車及挖掘裝載運輸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及各類機械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不符的車輛機械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施工區(qū)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洞內時速不超過8公里,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公里/時。
3 自卸汽車配挖土機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剎車。裝車時嚴禁裝偏。如挖斗必須越過駕駛室頂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4卸料時,應選好地形,并檢視上空和周圍有無電線、障礙物以及行人。
5自卸汽車的車箱內嚴禁載人,駕駛室內嚴禁搭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
6油灌車應備專用滅火器材,并裝拖地金屬鏈條,以防靜電產生火花。
7 油灌漏油焊補時,首先要除油放汽,確認無氣并打開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8 油灌裝有油時,嚴禁接近明火。停放時,必須遠離火源,雷雨時不準放在大樹下。
9載重汽氣裝運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險品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guī)定。
10各種機械操作前必須檢查各部件有無脫落、松動或變形。
11機械運轉中,禁止任何人員上下機械或傳遞物件。
12 機械運轉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和絞盤等。
13行駛或作業(yè)時,應注意觀察四周有無障礙。后退時必須先視車后,確認無人和其他障礙時,方可起步。
14加油時禁止吸煙或接近明火。汽油著火時,應用泡沫滅火器或細砂滅火,不得用水滅火。
15機械檢修保養(yǎng)時,應在堅實平坦、安全的地方停穩(wěn),鏟刀或鏟斗落地,剎車、各操縱桿置于空檔,停熄引擎后方可進行。
16工作時應了解作業(yè)區(qū)內的線路、電纜、水管等設施,以免造成損壞。
第2篇 汽車維修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汽車維修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fā)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進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械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帶保用品,不準光著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動一切車輛。
七、嚴禁開動與駕駛證規(guī)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準,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等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第3篇 汽車拖拉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加強政治責任感,維護首都交通秩序,以安全行車為宗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民警指揮,端正駕駛作風,注重職業(yè)道德。文明行使,禮貌開車,互相謙讓,講究風格。
2、精神集中,謹慎駕駛,做到“三明三查”。即出車前對任務、行車路線及特點、安全注意事項要明,對車輛做到出車前、行途中、收車后,三次檢查。不帶故障出車,車門、車箱沒關牢,貨物沒栓牢不出車,沒帶駕駛證和行車執(zhí)照不出車,起車前不了解周圍情況不出車。
3、加強法制觀念,做到“五杜絕”,杜絕開快車、強行超車逞強斗氣車、非司機開車、酒后開車、杜絕開機件失靈車。
4、冬季回場后,應放盡水箱和引擎內的冷卻水,以防凍缸。
5、雨雪天氣注意防滑,視線不好,減速并注意路面可能發(fā)生的意外情況。
6、停車后及時關電門,加油時禁止吸煙和明火。
7、不得將車輛擅自借給外單位車輛,凡擅自借給外單位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者,一切事故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4篇 汽車式和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機的準備工作和起重作業(yè)除應嚴格執(zhí)行履帶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外,根據汽車、輪胎起重機的特點,還需注意以下幾項:
1、輪胎氣壓應充足。
2、在松軟地面工作時,應在作業(yè)前將地面填平、夯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
3、汽車起重機不準吊重行駛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輪胎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作短距離行走時,應遵照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重物離地高度不能超過0.5米,重物必須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駛要緩慢,地面應堅實平整。嚴禁吊重后作長距離走行。
5、當起重機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時,在卸重前應先將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繩拉緊狀態(tài),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脫鉤,以防止起重機卸載后向后傾翻。
二、行使過程中,汽車起重機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須墊約50毫米的橡膠快,吊鉤掛在汽車前端保險杠上不得過緊。輪胎起重機應將吊鉤升到接近極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壓汽車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發(fā)動機啟動后將油泵與動力輸出軸結合,在待速下進行預熱,液壓油溫達30才能進行起重作業(yè)。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關閉支腿開關,如地面松軟不平,應修整地面,墊放枕木。檢查安全可靠后在進行起重作業(yè)。
3、吊重物時,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嚴禁伸縮起重臂。
4、當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時,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業(yè)時,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徑,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許空鉤和吊重在額定起重量30%以內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時應緩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腳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應保持規(guī)定壓力,低于或大于規(guī)定壓力范圍不僅會使系統(tǒng)惡化,而且會引起嚴重事故。
8、在現場不得吊著重物行走。
9、除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說明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汽車式和輪胎式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5篇 汽車吊履帶吊塔吊平板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 起重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2. 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 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運行。
4. 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 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 在松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支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yè)區(qū)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 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十公分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有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xù)工作。
8. 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并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的物體。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yè)。
9. 汽車,履帶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先墊平。
10. 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1. 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徑范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通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見表
12. 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3. 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揚筒上的鋼絲繩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 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絕對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15. 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16. 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7. 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工作要有足夠的照明。
18. 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第6篇 載重汽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裝載物品應捆綁穩(wěn)固牢靠。輪式機具和圓筒形物件裝運時應采取防止?jié)L動的措施。
2 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 拖掛車時,應檢查與掛卒相連的制動氣管、電氣線路、牽引裝置、燈光信號等,掛車的車輪制動器和制動燈、轉向燈應配備齊全,并應與牽引車的制動器和燈光信號同時起作用。確認后方可運行。起步應緩慢并減速行駛,宜避免緊急制動。
4 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開火源、火種、居民區(qū)、建筑群等,炎熱季節(jié)成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
5 裝運易爆物資或器材時。車廂底面應墊有減輕貨物振動的軟墊層。裝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裝運炸藥時,層數不得超過兩層。
6 裝運氧氣瓶時,車廂板的油污應清除干凈,嚴禁混裝油料或盛油容器。
第7篇 汽車運輸操作規(guī)程
1、自卸汽車嚴禁動載易燃、易爆物品。駕駛室外平臺、腳踏板和白卸汽車斗不準載人。禁止在運行中起落車斗。
2、車輛在礦區(qū)道路行駛時,宜采用中速;在急彎、陡坡、危險地段應限速行駛;在養(yǎng)路地段應減速通過。
3、雙車道的路面寬度,應保證會車安全。陡長坡道的盡端彎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線直徑。
4、霧天和煙塵較大影響視線時,應開亮車前黃燈靠右減速行駛,前后車間距不得小于30米。視線不足20米時,應靠右暫時停駛。
5、雨天道路較滑時,應有防滑措施、減速行駛,前后車距離不得小于40米。行駛時禁止急轉方向盤、急剎車、超車和拖掛其它車輛。必須拖車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專人指揮。
6、在山坡填主的彎道處,坡度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側設置護欄、接車土堆等。
7、裝車時,駕駛員不得將頭和手臂伸出駕駛室外,同時禁止檢查維修車輛。
8、禁止溜車發(fā)動車輛,下坡行駛中嚴禁空擋滑行。在坡道上停車時,要使用停車制動。
9、通向裝卸地點道路的坡度大于10%時,禁止汽車倒車駛向裝卸地點。
第8篇 汽車起重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汽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起重機司機在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應做到如下幾點:
穩(wěn) 司機在操作起重機過程中,必須做到起動、制動平穩(wěn),吊鉤、吊具和吊物不游擺。
準 在操作穩(wěn)的基礎上,吊物應準確地停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點準確。
快 在穩(wěn)、準的基礎上,協(xié)調相應各機構動作,縮短工作循環(huán)時間,使起重機不斷連續(x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 確保起重機在完好情況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發(fā)生任何人身和設備事故。
合理 在了解掌握起重機性能和電動機的機械特性的基礎上,根據吊物的具體狀況,正確地操縱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3. 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fā)出警告信號;
3.1.起重機在起動后即將開動前;
3.2.靠近同跨其它起重機時;
3.3.在起吊和下降吊鉤時;
3.4.吊物在運移過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3.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3.6.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
3.7.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時;
3.8.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
3.9.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物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3.10.禁止任何人員在移動吊物下面工作或通過,應劃出危險區(qū)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們重視;
4.起重司機要做到“十不吊”
--指揮信號不明確和違章指揮不吊;
--超載不吊;
--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裝置不齊全、不完好、動作不靈敏或有失效者不吊;
--工件埋地下或與地面建筑物、設備有鉤掛時不吊;
--光線隱暗視線不吊;
--有棱角吊物無防護切割隔離保護措施不吊;
--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鋼水包過滿有灑落危險不吊;
--在操作中,司機只聽專職指揮員的指令進行工作,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執(zhí)行,不得違反。
5.起重機工作完畢后,司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5.1.應將吊鉤提升到較高位置,不準在下面懸吊而妨礙地面人員行動;吊鉤上不準懸吊掛具或吊物等。
5.2.將各機構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扳開緊急斷路開關,拉下保護柜主刀開關手柄,將直重運轉中情況和檢查時發(fā)現的情況記錄于交接班日記中,關好司機室門下車。
5.3.與下一班司機作好交接工作。
第9篇 汽車鈑金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汽車鈑金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干凈,以免其他雜物妨礙工作,并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2、進行校正作業(yè)或適用車身校正臺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并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及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3、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4、電焊條要干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yè)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5、焊補油箱時,必須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箱蓋謹慎施焊。
6、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八、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fā)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第10篇 汽車電子衡操作規(guī)程
1.過衡前首先將儀表開機預熱15分鐘左右,等開機預熱電子衡儀表規(guī)定后方可開衡。
2.車輛駛入稱臺時,車速低于5公里/小時,車停穩(wěn)后方可計量,并且車輛進入稱臺后應直線行駛,并盡可能停留在桿臺中心位置。
3.工作面在過衡前,必須檢查桿臺四周間隙內是否有石子,煤塊浮煤等異物,如果有雜物禁止過衡;待清理干凈后方可過衡。
4.每天檢查限位間隙是否合理,限位螺栓與稱體不應碰撞接觸,經常清掃臺前,保持清潔。
5.電子衡工作人員要了解衡的基本原理、構造、性能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6.汽車電子衡上禁止長時間停放重車輛,不許在臺面上緊急制動車輛。
7.工作人員要完成進出汽車的計量任務,并填好各種計量單據,做好記錄。
8.機車電子衡各儀表、儀器保持良好,并經常打掃干凈,并且在過完汽車下班后切斷所有電源。
第11篇 汽車維修業(yè)的一般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fā)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進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械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帶保用品,不準光著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動一切車輛。
七、嚴禁開動與駕駛證規(guī)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準,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等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第12篇 汽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吊車作業(yè)時,首先選好地形,撐腿支牢,觀察上空有無障礙物(如高壓線等),嚴格按規(guī)定掌握好吊臂的角度和回轉半徑。
二、工作前掩好車輪,打好撐腿,腳板下鋪墊木板,將車身頂起并保持水平。
三、起吊時,起重臂下和所吊物體上嚴禁站人。
四、堅持十不吊原則:
1、無人指揮不吊;
2、指揮信號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物不清不吊;
5、被吊物體斜拉不吊;
6、超負荷不吊;
7、起重機械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8、物體有尖銳棱角未處理好不吊;
9、起重物體上下有人及轉動、行走范圍內有人不吊;
10、吊車與高低壓線距離太近不吊(高壓10m,低壓5m)。
五、汽車起重機在起吊工作中,汽車駕駛室不準有人。
六、吊起重物后,車體不得行走,不準用汽車吊代替拖車使用。
七、吊車行走時,吊車外部嚴禁乘人。
八、工作完畢,必須將吊臂平放在車架上,并用鋼絲繩將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
九、班中、班前嚴禁飲酒,嚴禁把車交給非司機和非崗位司機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