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wǎng) > 企業(yè)管理 > 操作規(guī)程 > 操作規(guī)程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5 查看人數(shù):45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

第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第2條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第3條 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條 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第5條 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見下表2)。

見表

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 表1

見表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

(一個節(jié)距內(nèi)) 表2

第6條 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第7條 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第8條 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見表

繩卡應用范圍

注:搭接時的繩卡數(shù)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第9條 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措施。

第10條 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diào)節(jié)其松緊度。

第11條 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第12條 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第二節(jié) 起 重 桅 桿

第13條 組裝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控緊和拆卸螺絲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第14條 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第15條 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第16條 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米。

第17條 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條 定點桅桿應設5根纜風繩,移動式桅桿纜風不得少于8根,禁止設多層纜風。

第19條 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第三節(jié) 結構吊裝

第20條 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第21條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第22條 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條 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第24條 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二只,松鉤前應敲緊。

第25條 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第26條 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

第27條 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第四節(jié) 設備吊裝

第28條 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第29條 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第30條 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第31條 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第32條 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nèi),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第33條 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nèi)。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diào)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第34條 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間的夾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第35條 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1. 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2. 設備直徑大于3米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diào)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米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3. 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4. 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并確保纜風受力均勻。

第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普通工

第1條 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第2條 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jù)土質(zhì)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第3條 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4條 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第5條 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

第6條 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wěn),撐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第7條 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第8條 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第9條 車輛未停穩(wěn),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站在側面。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打樁機司機

第一節(jié) 履帶式柴油打樁機

第1條 自行拼裝時,導桿仰角不得大于78度。

第2條 樁錘的抱瓦與導管之間的間隙大于7毫米時應予更換。

第3條 不準與履帶成90度側向吊樁;吊樁鋼絲繩與導桿的夾角不得大于30度。

第二節(jié) dj2軌道多能打樁機

第4條 軌道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第5條 使用板立樁架當板起10~20厘米時,應停機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上升。

第6條 樁架回轉時,小平車應開至外止點,不準向一個方向回轉兩周以上。

第7條 吊樁時需夾緊夾軌鉗。正面吊樁時樁與導桿中心距離不得大于4米。

第8條 樁架前傾不得超過5度,后仰不得超過18度。

第9條 樁錘起動打樁前應拉開機械鎖,使吊錘齒爪縮回,起動鉤伸出后方可起動,防止將錘體吊離樁頂發(fā)生倒樁事故。

第10條 用調(diào)整供油量控制落錘高度,見到上活塞第二道活塞環(huán)時,必須停止錘擊。

第11條 工作停止時,應將樁錘落下,拉下電閘,夾緊夾軌器。

第三節(jié) 桿式柴油打樁機

第12條 懸錘時,禁止移動和檢修打樁架。

第13條 吊錘、吊樁必須使用卷揚機的棘輪保險。

第14條 插樁后應將吊錘的鋼絲繩稍許放松,以防錘頭打下時,猛拉鋼絲繩,吊錘鉤頭應鎖住。

第15條 打樁作業(yè)結束時,汽缸應放在活塞座上。樁錘應用方木墊實或用銷子鎖住。

第四節(jié) 震動沉樁機

第16條 震動沉樁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機架下部。

第17條 調(diào)整好偏心塊后,應清除箱內(nèi)余物,方可試車。

第18條 震動拔樁時,應垂直向上,邊震邊拔。

第五節(jié) 蒸汽打樁機

第19條 蒸汽皮管的連接處應用雙層卡子卡緊,再用鐵絲保險鎖牢。

第20條 樁架上的蒸汽管道要用草繩等包扎好,以防燙傷人。

第21條 鍋爐部分應遵守蒸汽鍋爐操作規(guī)程。卷揚部分應遵守卷揚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無損探傷工

第1條 探傷儀器及附屬電氣設備線路,要絕緣良好,外殼應可靠接地。檢修時,應先切斷電源。

第2條 射線探傷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和定期檢查身體。

第3條 射線探傷工作地點應設置圍欄和警告牌。

第4條 γ射線探傷時,應速用速撤。探照時,應用機械操作,嚴禁用后直接接觸射線源。

第5條 *射線探傷,應有鉛防護屏或其他防護措施。曝光前,操作人員應背離*光機“窗口”,曝光應待人員撤至安全區(qū)后進行。

第6條 超聲波儀器通電后,禁止打開保護蓋,防止高壓電傷人。

第7條 螢光探傷,應戴防護眼鏡。工件上的螢光粉、顯現(xiàn)粉,禁止用手直接觸摸。配制著色探傷劑或篩取螢光粉、磁粉、顯現(xiàn)粉應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

第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起重機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jù)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第2條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條 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diào),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第4條 操作中可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第5條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第6條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的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第7條 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第8條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第9條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第10條 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第11條 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二節(jié) 履帶式起重機

第12條 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后方可啟動。

第13條 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桿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第14條 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第15條 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第16條 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于15度,嚴禁在跳板上調(diào)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桿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動器應剎住。

第三節(jié)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

第17條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第18條 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第19條 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diào)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 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回轉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 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四節(jié) 塔式起重機

第20條 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第21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nèi)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第22條 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23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

第24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25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運物件時,平?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2. 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第6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打樁工

第一節(jié) 樁架的組裝和移動

第1條 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xié)調(diào),到位后應拉緊纜風,綁牢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把手指伸入孔內(nèi)。

第2條 安裝履帶式及軌道式柴油打樁機,連接各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用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

第3條 導桿升到75度時,必須拉緊溜繩。待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溜繩方可拆除。

第4條 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

第5條 橫移直式樁架時,左右纜風要有專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底盤距扎溝滑輪不得小于1米。

第6條 縱向移動直式樁架時,應將走管上扎溝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車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

第7條 繞甏頭應戴帆布手套,手距甏頭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條 一根鋼絲繩頭不準同時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fā)生克索應立即停車反轉解除。

第9條 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yè)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節(jié) 打混凝土預制樁

第10條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第11條 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衡,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

第12條 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第13條 吊樁與運樁發(fā)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第14條 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

第15條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

第16條 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17條 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失、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jīng)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第18條 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錫焊,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jié)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

第19條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第20條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

第21條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第三節(jié) 灌 注 樁

第22條 樁管深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高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混凝土。

第23條 耳環(huán)及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拆斷時落下傷人。

第24條 耳環(huán)落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

第25條 鉆孔灌注樁澆注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土石方機械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啟動前應將離合器分離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第2條 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第3條 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第4條 鋼絲繩禁止打結使用,如有扭曲、變形、斷絲、銹蝕等應及時更換。

第二節(jié) 挖 掘 機

第5條 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第6條 向汽車上卸土應待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第7條 鏟斗回轉半徑內(nèi)遇有推土機工作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8條 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米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第9條 裝運挖掘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

第10條 聯(lián)接電動挖掘機電源電纜時,必須取出開關箱上的保險絲。

第三節(jié) 液壓挖掘裝載機

第11條 操縱手柄應平順。臂桿下降時,中途不得突然停頓。

第12條 行駛時,須將鏟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桿完全伸出,使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第四節(jié) 推 土 機

第13條 用手搖啟動時,必須五指并攏。用拉繩啟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第14條 推土機使用鋼絲繩牽引重物起步時,附近不得有人。

第15條 向邊坡推土,刀片不得超過坡邊,并在換好倒檔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車。

第16條 推土機上下坡不得超過35度,橫坡行駛不得超過10度。

第五節(jié) 鏟 運 機

第17條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鏟斗離坡邊不得小于1米。

第18條 行駛時,駕駛室外不得載人。

第19條 拖式鏟運機上下坡不得超過25度,橫坡不得超過6度。

第20條 多臺拖式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多臺自行式鏟運機兩機間距不得小于20米。

第21條 東方紅拖拉機和鏟斗間,必須加裝保險鋼絲繩。

第六節(jié) 平地機

第22條 自行式平地機,調(diào)頭和轉彎應減速。

第23條 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處,刮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胎外側。

第七節(jié) 壓路機

第24條 兩臺以上壓路機碾壓時,其間距應保持3米以上。

第25條 壓路機禁止在坡道上停車,必須停車時應將制動器制動住,并楔緊滾輪。

第八節(jié) 萬能裝卸機

第26條 升降機向前傾斜時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機尚未完全向后傾斜時不準開車。提升物件必須剎車后進行。

第27條 行駛時,鏟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第九節(jié) 軌道翻斗車

第28條 人力推車,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米,下坡時不得小于20米。

第29條 因霧天和粉塵造成路軌視線不清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8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制材工

第一節(jié) 木材搬運、裝卸、堆放

第1條 從火車上卸圓木應有專人指揮。拔夾杠應先拔掉中間,后拆兩頭;斷鐵絲應先剪上、中層,后剪下層。圓木滾卸時,車上不準留人,車下禁止行人通過。

第2條 馬車運圓木,下層裝大的,上層裝小的。運成材高度不得超過1米,每30厘米設橫木,并用繩索捆牢。卸車時車要站穩(wěn)、掛閘。

第3條 堆放圓木,應站在垛的兩端并清除垛下障礙物。碼高垛,腳手板必須支搭牢固,禁上兩人在同一腳手板上操作。冬、雨季必須加防滑條。

第4條 翻圓木撬杠和板鉤不得正面對人。翻彎曲和直徑較大的圓木,必須掩好木墊,防止圓木滾動。

第5條 圓木垛高一般不得超過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過4米,每50厘米加橫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堆垛應距運輸軌道兩側1米,上方不準有高壓線。

第6條 用小平車(轱轆馬)運料,不準猛推猛跑,拐彎要慢行。兩車間距不小于5米。

第一節(jié) 制 材 機 械

帶 鋸 機

第7條 鋸條應調(diào)整適宜,先試運轉,聲音正常無串條危險時,方可開鋸。鋸條齒側裂紋超過鋸條寬度的1/6、接頭處裂紋1/8、連續(xù)缺齒兩個和接頭超過三處,都不準使用。有裂紋的地方應鉆孔截縫。

第8條 圓木上跑車前應調(diào)好大小頭。鋸舊料時應詳細檢查,清除鐵釘?shù)任铩?/p>

第9條 圓木必須緊靠車樁車盤,鉤未掛好不準松動撬杠。操作時手腳不準伸出跑車邊緣,以防碰撞。

第10條 非操作人員不得上車,跑車未停穩(wěn)禁止下木料。

第11條 進鋸前應準確搖尺,進鋸后不得更動尺碼。進鋸速度不宜過猛,運轉中嚴禁調(diào)整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第12條 倒車不宜過快,并注意檢查排除戧槎、木節(jié)等障礙,木料的尾端越過鋸條50厘米,再行倒車,以防頂斷鋸條。

第13條 跑車進退時,禁止任何人在車道上停留和搶行。

第14條 操作小帶鋸,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時手不應進入臺面,接料時手不應超過鋸口。鋸短料時,應用推棍送料。

銼 鋸 機

第15條 拆成捆鋸條,應踏緊鋸條端頭,控制松放,以防鋸條回卷傷人。

第16條 銼鋸要戴防護鏡,砂輪應有防護罩,操作時應站在砂輪側面。

第17條 接鋸條,必須接合嚴密,平滑均勻,厚薄一致。

第9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床工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工作環(huán)境應干燥整治,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須堆放整齊,嚴禁堵塞通道。

第2條 操作機床時要站在木踏板上,不準腳踩或靠機床。拆裝工件要切斷機床電源。

第3條 所用工夾量具必須完好適用,放在專門地方,不準放在機床導軌及工作臺上。禁止在運轉的機床上面遞送工夾具及其他物件。

第4條 機床運轉中,不準用手清除鐵屑。不準用手檢查運動中的工具和工件。

第5條 機床運轉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退出刀架。

第二節(jié) 車 床

第6條 裝卸卡盤,應在主軸孔內(nèi)穿進鐵棍或堅實木棍作保護。

第7條 加工偏心工件,應加配重鐵平衡,并低速切削。

第8條 細長工件應裝中心架,工件長度超過床頭箱外0.3米時,必須搭設支架。

第9條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時,不準緊急制動和突然變換旋轉方向。如需換向,要先停車。

第10條 打磨或拋光工件時,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上衣袖觸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盤。

第11條 在立車上裝卸工件時,應先將刀架放在安全位置,人不能站在轉盤上。車削薄壁工件時,應注意卡緊,并嚴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隨時緊固刀架螺絲,車刀不宜伸出過長。

第12條 車床運轉中,不準找正和卡緊工件。

第三節(jié) 鉆 床

第13條 鉆頭和工件必須卡緊固定,不準用手拿工件鉆孔。鉆薄工件時,工件下面應墊好平整木板。

第14條 鉆孔排屑困難時,進鉆和退鉆應反復交替進行。

第15條 操作人員的頭部不得靠近旋轉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鉆孔。

第16條 搖臂旋轉范圍內(nèi),不準堆放物件及站立閑人。

第四節(jié) 銑 床

第17條 加工工件時,應先開動銑軸,后進刀。

第18條 銑床自動進刀時,進給應在刀具未與工件接觸以前進行。刀具必須裝夾牢固。

第19條 高速切削時應注意工件的進給方向與銑刀的旋轉方向,避免鐵屑飛出傷人。

第五節(jié) 刨 床

第20條 工件必須卡緊,刨削前應先將刨刀升高,方準開車。

第21條 刨削前要調(diào)整好刨刀位置,避免吃刀過大。

第22條 牛頭刨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工作臺兩側,其最大行程內(nèi)不準站人,嚴禁頭或手伸進刀具行程內(nèi)檢查工件。

第23條 龍門刨的床面上嚴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分和單臂龍門刨的側面應裝置防護欄桿。

第24條 刀架螺絲要隨時緊固,以防刀具突然脫落,刨刀不宜伸出過長。

第25條 切削過程中發(fā)現(xiàn)工件松動或位移時,必須停車找正緊固。

第六節(jié) 磨 床

第26條 磨床啟動前應檢查,砂輪的防護罩必須牢固,砂輪不準有裂紋或其他缺陷,用手扳動砂輪時,不得有阻滯或晃動現(xiàn)象。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并空轉幾分鐘。

第27條 快速進給時,砂輪與工件應平穩(wěn)接觸,工作臺移動時,應先與砂輪脫開。

第28條 濕磨砂輪在停車前,應先關閉冷卻液,繼續(xù)轉數(shù)分鐘,待砂輪所吸存的水分甩盡為止。

第29條 修整砂輪必須用專用刀具,禁用鑿子或其他鉗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須能抵在磨床導板或墊架上;機動修整進給量要平穩(wěn),人要站在側面。

第30條 砂輪中心與磨床主軸中心必須同心,裝配時嚴禁用硬東西使勁敲打。凸緣安全使用尺寸可參照下表:

見表

直接將砂輪夾裝在磨床心軸

所用凸緣尺寸(單位:毫米)

第七節(jié) 鍛 壓 設 備

第31條 車間內(nèi)氣溫低于0℃時,鍛壓前應先將鍛錘、砧子、模具和工夾具預熱至100℃左右。

第32條 汽錘在工作前,必須排除氣缸內(nèi)的冷凝水,并檢查汽管和閥門是否漏氣。

第33條 開錘必須聽從掌鉗的指揮。裝卸工件,應先將錘固定好。錘擊開始時落距要小。

第34條 夾鉗必須與工件大小形狀相適應。工件必須夾緊,掌鉗者手指不準放在鉗柄之間,鉗柄應放在身體側面,不要正對腹部、胸前。

第35條 鍛造時應清除附著在鍛件表面上的氧化皮。鍛完的工件投擲時,必須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有障礙物。

第36條 斷料時,切口正面不準有人。

第八節(jié) 沖 床

第37條 工作前,離合器應放在空位上。

第38條 送(取)工件時,腳要離開踏板,嚴禁用手伸到胎具內(nèi)調(diào)整或送(取)工件。

第39條 腳踏板周圍應保持清潔,工作臺上不準堆放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沉井施工

第1條 沉井下沉四周影響區(qū)域內(nèi),不宜有高壓電線桿、地下管道、固定式機具設備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須設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2條 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應編號,供氣控制應由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并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潔凈空氣處。

第3條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應超過12米。特殊情況允許加高,但應有可靠的計算數(shù)據(jù)。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第4條 沉井的內(nèi)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時被拉倒。

第5條 沉井井頂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nèi)的水泵、水力機械管道等施工設施,均應架設牢固,以防止墜落。

第6條 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拉桿螺栓和圓釘切割掉。特別在不排水下沉時,應清除井內(nèi)障礙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

第7條 抽承墊木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分區(qū)域,按次序進行。

第8條 抽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墻下通過。

第9條 當沉井面積較大,不排水下沉時,井內(nèi)隔墻上應設有潛水員通過的預留孔。

第10條 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小于1米。

第11條 采用抓斗抓土時,井孔內(nèi)人員和設備應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業(yè)。如不能撤出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12條 采用機吊人挖時,土斗裝滿后,待井下人員躲開,并發(fā)現(xiàn)訊號,方可起吊。

第13條 采用水力機械時,井內(nèi)作業(yè)面與水泵站應建立電話或訊號聯(lián)系。

第14條 水力機械的水槍和吸泥機,應進行試運轉,各連接處應嚴密不漏水。

第15條 沉井在淤泥質(zhì)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nèi)的工作平臺應用活動平臺,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墻或底梁上。沉井發(fā)生突然下沉,平臺應能隨井內(nèi)涌土頂升。

第16條 不排水沉井,井內(nèi)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平臺。潛水員的增、減壓規(guī)定及有關職業(yè)病的防治,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7條 采用井內(nèi)抽水強制下沉時,井上人員應離開沉井,不能離開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條 沉井如由不排水轉換為排水下沉時,抽水后經(jīng)過觀測,確認沉井已經(jīng)穩(wěn)定,方可下井作業(yè)。

第19條 采用套井與觸變泥漿法施工時,套井四周應設置防護設施。

第20條 沉井下沉采用加載助沉時,加載平臺應經(jīng)過計算,加載或卸荷范圍內(nèi),應停止其他作業(yè)。

第21條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時,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導管周圍應有欄桿。平臺的荷載除考慮人員和機具重量外,還應考慮漏斗和導管堵塞后,裝滿混凝土時的懸吊重量。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石工

第1條 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兩人抬運,應互相配合,動作一致;用車子或筐運送,不要裝得太滿,防止?jié)L落傷人。

第2條 往坑槽運石料,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不準有人。

第3條 在腳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錘,修整石塊時要戴防護鏡,不準兩人對面操作。

第4條 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1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混凝土工

第1條 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第2條 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wěn)起穩(wěn)落。

第3條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第4條 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第5條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第6條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第7條 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第8條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第9條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十二篇)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第1條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第2條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建筑安裝工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