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氣焊操作規(guī)程
1??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2??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 電石的貯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用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4??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兩端,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罩和眼鏡。
5??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氧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消毀。
6?? 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7??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1.5kgf/cm2)時應停用,用水必須清潔,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水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用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8??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9?? 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裝放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0? 新橡膠軟管必須經過壓力試驗。未經壓力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1?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2? 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分開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氣瓶。
13?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 kpa(0.5kgf/cm2)的剩余壓力。
14? 嚴禁使用未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5?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塵污,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6?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瓶調整火。關閉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17? 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8? 發(fā)現(xiàn)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而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9?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氣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撲滅。
20? 不得將膠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1?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2?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第1條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第2條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3條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第4條 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第5條 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第6條 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第7條 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8條 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第9條 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第10條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第11條 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第12條 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第13條 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第14條 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第15條 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第16條 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第17條 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第18條 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第3篇 船舶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工前穿好各種勞保用品。
2、船方應提前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后開工。
3、施焊前掌握焊接部件的技術要求,準備好所需材料。
4、檢查好電機電源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乙炔瓶、氧氣瓶、壓力表是否正常,不能帶故障工作。乙炔瓶周圍不能抽煙,施焊點離乙炔瓶10米以上。
5、上船焊接時必須有船方配合才能工作。
6、檢查好施焊處所需的消防器材是否齊全。
7、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戴好安全帶,船方要有專人守護。
8、水上作業(yè)前,檢查好跳板是否安全,如有問題船方應及時解決。船方應按海上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工作。
9、在機艙作業(yè)必須經安檢消防部門檢查同意,動火報告批準后,方可施焊。
10、工作完畢后,切斷電源,所用工具放回原處。
11、雨天不能作業(yè)。
第4篇 氣焊氣割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氣焊工屬特殊工種,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有全國統(tǒng)一印制的有效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氣焊作業(yè)。
2、作前穿好工衣、工鞋,戴好工帽,檢查氣瓶壓力表、減壓閥、防回火裝置、氣管是否完好,確定后方可打開氣閥;焊接前戴好焊工面罩。
3、不準在帶電設備、有壓力(液體或氣體)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焊接或氣割,也不能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內焊接或氣割。
4、氧氣瓶及氣管不得接觸油類,乙炔瓶距離氧氣瓶以及氣瓶距明火、熱源應在10米以上,并將氣瓶垂直放置,有防倒措施。
5、裝減壓閥時,人要站在減壓閥側面,不準站在出氣口對面,要先輕輕開啟閥門,吹出瓶口雜物后,再裝減壓閥。
6、不在固定焊接場地焊接或氣割時,必須開“動火審批表”,經審批后方可進行焊接或氣割。
7、室外焊接時,禁止把氣瓶放在日光下直曬或和易燃易爆品放在一起。
8、焊接過程中,焊畢過熱或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鳴爆時,應立即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閥,再關氧氣閥;稍停后再開氧氣吹掉管內煙灰,恢復正常后再使用。
9、氧氣瓶內的氣體不準全部用光,應留有不低于0.5公斤的剩余壓力。
10、工作完畢后應關閉各閥門并檢查和清理工作現(xiàn)場,熄滅余火,把焊槍、皮管收回,放在規(guī)定的位置。
11、氧氣、乙炔瓶應存放在通風場所,并分開存放;嚴禁用氧氣吹灰等。
第5篇 電焊、氣焊工操作規(guī)程
1、電焊、氣焊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作業(yè)前必須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電焊機在使用前,應檢查是否安全完善,額定電壓是否與電源電壓相符。
4、焊機應放置通風良好、干燥的地點,露天作業(yè)要采取防雨、防雷、嚴禁在不通風的條件下使用。
5、焊機作業(yè)場所10米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曝曬,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6、焊接油箱、油桶、油管等容器,必須將其內部存放的質全部放盡,并用儀器檢查符合安全規(guī)定后才準進行焊接作業(yè)。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還應進行徹底清洗,將其所有的孔打開。
7、油箱、油管,電瓶附近焊接時,必須對油箱和油管加以防護。
8、工作時應注意周圍是否有人,若有人應讓其離開保持一定距離,以防被飛濺的火花燙傷。
9、工作完畢應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有無燃燒火星或高溫熱熔鐵,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第6篇 氣焊和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規(guī)定:
焊接人員應穿戴焊工服、安全帽或護目鏡、絕緣鞋及鞋蓋、電焊絕緣手套、口罩等,扣緊衣領和袖口。如有配合人員也應戴好有關防護用品。
焊、割場地禁止存放有關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安全措施,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嚴防觸電、火災、有害氣體中毒等事故。
2焊、割前準備:
2.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少于5m。
2.3.氧氣瓶應按規(guī)定地點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2.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2.5.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豎立,口朝上放置,與地面角度大于75°并且靜置15分鐘后方可打開氣瓶閥門,不得橫放在地上使用。
2.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2.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和焊嘴,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2.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2.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2.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2.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2.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2.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3.焊、割中注意事項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微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guī)定執(zhí)行。
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4焊割作業(yè)完后注意事項:
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7篇 氣焊設備安全環(huán)保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一、 焊、割前準備
1. 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露。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 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瓶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 氧氣瓶應配瓶咀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用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廠內轉運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 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咀應墊高。
6. 乙炔發(fā)生器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 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和焊嘴,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 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擰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擰緊)。
11. 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 檢查設備、焊炬、接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 焊、割中注意事項
1.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
2. 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凍結時,禁止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和管道溶化水溫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凍,乙炔發(fā)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3. 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咀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4. 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用點火槍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5.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在容器外進行。
6. 如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安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7. 使用乙炔切割機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
8. 乙炔發(fā)生器的發(fā)氣室溫度不得超過80℃(浮筒式發(fā)生器的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60℃,水入式發(fā)生器的水溫不得超過50℃),否則應停止焊、割,用冷卻水噴射降溫和加入降溫冷卻水降溫。
9. 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
10. 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 穿過或吊掛出去。以免被車輪輾壓損壞。
11. 焊、割咀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12. 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的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13. 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震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4. 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 焊、割完后注意事項
1. 擰緊氧氣瓶咀安全帽,將氧氣瓶和乙炔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2. 定期對受壓容器,安全閥及壓力表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以及強制檢查。
3. 短時間停止氣焊(割)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球型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 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即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彎折軟管以熄火。
5. 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彎折軟管辦法熄火。
6. 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調節(jié)螺釘擰松。
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8篇 氣焊氣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 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 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5?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距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 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和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 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 使用浮桶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 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 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 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 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 冬期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9篇 氣焊安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氣焊安全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氣焊作業(yè)。
2主要內容
2.1焊接前必須嚴格檢查氣焊所用的設備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氧氣表、減壓閥是否正常。
2.2裝上氧氣表時應先檢查瓶嘴是否有油,如有油必須把油擦干凈,并打開氧氣瓶閥門噴涂瓶口的污物。
2.3嚴禁油污接觸氧氣瓶和氣焊工具,禁止將氧氣瓶、乙炔瓶放在強烈陽光下曝曬或接觸火源、熱源和電閘箱,以免引起爆炸事故;氧氣瓶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不宜平放,更不可倒置;沒有減壓閥時,不準直接用瓶內的高壓氧氣體,以免發(fā)生危險。
2.4在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5氧氣瓶須有瓶嘴帽和防振圈,搬運時必須旋上嘴帽和套上防振圈,并應用手推車或兩人抬運,禁止在地面上拖拉和滾動,以免撞擊而發(fā)生事故,瓶嘴帽不得當把手抬運。
2.6乙炔瓶、氧氣瓶和焊槍三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如不到10m應采取隔離措施);在同一塊地方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也不得小于10m;試驗工具設備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水或清水,禁止用火焰試驗。
2.7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及移動式乙炔發(fā)生器。
2.8乙炔瓶不應放在高壓電線和一切電線下面,在乙炔瓶附近嚴禁煙火。乙炔瓶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風,并不宜接近電焊把和地線,要經常檢查中高壓乙炔瓶的閥門是否靈活有效,乙炔瓶應設專人管理,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
2.9焊槍或割槍裝接膠管時,乙炔和氧氣皮管不要裝錯,并不得互換使用,使用完畢后應關閉乙炔閥,然后關氧氣閥,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氧氣閥,再關乙炔閥,如來不及關閉時,可將乙炔皮管拔掉。焊槍或割槍的火嘴外套要嚴密,以免發(fā)生回火,火嘴過熱而需浸水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后,再浸水。
2.10工作前先把氧氣瓶略加開啟,吹除灰塵,然后裝上減壓閥和氧氣表,人身和面部不得對正閥口。
2.11點燃時,應先開焊槍的乙炔閥點火,然后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點燃后的焊槍不能離手放下,若必須放下時,一定要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再行放下。
2.12焊接中,如焊槍發(fā)生爆炸聲或手感到有振動時,應立即關閉乙炔閥,然后關閉氧氣閥;待其冷卻后方可再行點燃繼續(xù)工作。
2.13冬季露天施工,如膠皮管或保險壺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但嚴禁用火烤。
2.14焊、割槍和氧壓表不能任意亂放,更不得放在泥上或砂堆上,以防堵塞槍口,致使造成事故;帶有乙炔、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以防發(fā)生燃燒事故。
2.15每天下班后,應將膠管盤起,并用繩子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氧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2.16氧氣瓶內壓力降到0.05mpa時,不得繼續(xù)使用;乙炔瓶內的壓力不許超過0.15mpa。
第10篇 氣焊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通用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乙炔瓶、水封安全器、橡膠軟管及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guī)則和焊(割)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牢靠,不許有松動的現(xiàn)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準沾染油脂污垢。
3、檢查設備、附件及其管路是否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在距離高溫或明火10m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少于5m,并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瓶閥門。
6、設備管理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oc溫水融化;乙炔閥、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5%~30%氧化鈉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瓶或乙炔瓶。
8、工作完畢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擰上氣瓶安全帽,收拾現(xiàn)場,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
9、氣瓶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guī)定定期效驗和試驗。
第11篇 電氣焊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電、氣焊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焊工必須穿工作服、絕緣鞋,戴防護手套等一切防護用品。
2、電焊機要防止水浸,電纜破裂處要及時修補,接地線不可掛在建筑物上。
3、電焊作業(yè)應設遮光屏,以免使其他人眼受傷。
4、電纜兩頭要接好,不可松動,焊頭不要亂扔,要放在一起。
5、氣焊工,要認真檢查各類工具,工具不可有油污。
6、工作時要戴防護鏡、手套等防護用品。
7、乙炔瓶與氧氣瓶應分兩處設置,并放在通風良好處,嚴禁在油污、 煙炸、高溫等處。
8、電、氣焊不準在同一地點工作,乙炔管不可橫過道路。
9、點火動作要快,發(fā)生回火時迅速關閉塞門。
10、在開始工作前,調整吹管開關時,禁止向臉上作試驗。
11、焊接或切斷空油筒或油槽車時,應先用水將筒或車洗干凈,然后再開始工作。
12、用乙炔焊各種圓筒和封口時,要留氣眼,焊管子時,要將開關兩端打開,火焰的吹管不準亂放在地上。
13、嚴禁在乙炔瓶和氧氣瓶周圍吸煙點火。
14、風管、氧氣瓶于冬季作業(yè),因凍結不出氣時,切不可用火烤,要用40。c以下的水加溫消之。
15、氧氣瓶移動時,要將瓶蓋蓋好,搬運時不可亂滾亂碰,注意油污。
16、風筒禁止放在溫度在35c以上的處所,不可與有油、漏油的設備放在一起。
17、調節(jié)風門用的工具嚴禁油污,瓶內的氧氣量要有明顯的標志。
18、工作完畢后,要把各種工具、用品放置整齊,并作好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12篇 氣焊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地現(xiàn)場必須修建專用的氧氣、乙炔瓶存放庫房,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庫房明顯的墻上要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2、氧氣、已炔瓶進場前,材料主管人員應確保氣瓶安全帽齊全,運輸中嚴禁撞擊,嚴禁在地下滾動或陽光下曝曬,以免爆炸。
3、使用前須檢查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儀表是否齊全有效,緊固連接,不得松動;檢查乙炔、氧氣瓶、橡膠軟管接頭、閥門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粘有油污;操作人必須隨身攜帶專用工具如板手、鉗子等。
4、乙炔瓶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5kgf/cm2時應停止使用,不得用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瓶、氧氣瓶;
5、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作業(yè)點宜備清水,以備及時冷卻焊咀。乙炔瓶、氧氣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口,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下面,不得在強烈日光下長時間暴曬;
6、新膠皮軟管必須經過壓力試驗,變質、老化、不合格的膠管嚴禁使用;使用的膠管應為經耐壓實驗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代用品、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和沾有油污的膠管,發(fā)生回火倒燃應更換膠管,可燃、助燃氣體膠管不得混用。
7、氣割作業(y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氧氣。焊(割)炬點火前,應用氧氣吹風,檢查有無風壓及堵塞、漏氣現(xiàn)象當氣焊(割)炬由于高溫發(fā)生炸鳴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將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卻,同時也應關閉氧氣閥。在作業(yè)時,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將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嚴禁將膠皮軟管背在背上操作;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8、氣焊(割)作業(yè)中。當乙炔管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機或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當氧氣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瓶閥,停止供氧。禁止用彎折的方法斷氣滅火。進入容器內焊割時,點火和熄滅均應在容器外進行。氣焊時不要把火焰噴到人身上和膠皮管上。不得拿著有火焰的焊炬和割炬到處行走。
9、熄滅氣焊火焰時,先滅乙炔,后關氧氣,以免回火。氣焊如發(fā)現(xiàn)火焰突然回縮并聽到“嗤嗤”聲,就是回火的象征,當發(fā)生回火,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寬慰上的氧氣閥和乙炔氣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氣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10、發(fā)現(xiàn)乙炔瓶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或消防滅火器材撲滅火種;
1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時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取折彎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2、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庫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完,應保留0.5kgf/cm2的剩余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