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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紡織(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16 14:02:11 查看人數(shù):70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紡織

第1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紡織

1.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氣設備維修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電工在作業(yè)時要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維修檢查及時。

3.電器設備必須有計劃地定期進行維修、檢修布機間電機保險絲盒一年一次拆洗,其余車間二年拆洗一次。

4.任何電器設備未經檢查,證明無電以前應一律視為有電。

5.如遇電氣火警,首先必須切斷電源,必須使用1211滅火機或四氯化碳滅火機。

6.電工上班時必須隨帶試電筆,腳穿電工絕緣鞋,身著防護用品。

7.電工有權阻止非電工人員裝拆電器、電表以及維修電器。

8.配電間非電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9.電工人員不準帶電操作,萬不得以只有對帶來250伏以下的設備進行檢修,而且現(xiàn)場有專人監(jiān)護。

第2篇 檢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吊車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公司起重機安全管理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檢查內容,各條內容,須知部分必須逐條實施。

2.上班前需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員工長發(fā)必須挽入帽內。維修人員佩帶好本工種工具,方準進入工作現(xiàn)場。

3.維護人員嚴禁在運轉中檢查電氣和機械的危險部位。試車時可在安全地點觀察,必要時做停車檢查,應有天車工監(jiān)護。

4.檢修時應有兩人以上進行,互相監(jiān)督。

5.檢修滑線或吊欄區(qū)主集電路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修理天車時必須停電,電源開關在停電后應掛“禁止合閘”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開關。

7.檢查導電體是否帶電時,必須用試電筆進行測試。

8.接通和分斷電源時,拉閘要迅速,嚴禁面對開閉,防止電孤燒灼。

9.供電干線、母線、自動開關、天車等檢修時必須持有工作牌,切斷電源放絕緣物(隔板),停電后檢驗確定無電。

10.不準用搖表測量任何帶電的電氣設備,需測時必須停電進行,被測物上不得有人工作。

11.臨時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并辦理手續(xù),不得用220v的電壓作為手提燈照明,也不準用控制器或電機端子掛臨時照明線,手提燈一般采用36v,在危險場所采用12v電壓作為手提燈照明。

12.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采取保護接地。

13.上下吊車時,必須與吊車司機聯(lián)系,車停穩(wěn)后方能上下車。

14.低壓送電先合動力開關,后合操作開關,停電則相反,不準帶電裝卸保險絲,嚴禁用銅線做保險絲用。

15.現(xiàn)場工人在日常檢查和修理故障時應由操作人員取得操作牌,工作完畢將牌交給工作人員。

16.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如從事有明火工作應系防火安全帶)。

17.新安裝的天車或者大修后的天車,必須梆靜、動負荷實驗,并檢查和驗收,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18.電動葫蘆在修理過程中,應有檢修平臺不得在空中懸掛修理。

19.電動葫蘆吊體應有安全走臺,有梯,檢修平臺上四周應有100毫米以上的圍板,防止物件掉下傷人,檢修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件。

20.葫蘆吊制動器、電動磁鐵、小車電機、必須用繩索捆綁,防止掉地傷人。

21.修理中,要防止工具、備件墜落,修完后,車上備件、撬棍、工具及舊導線一律拿下。

22.所有導線必須包扎,各類開關必須有罩,多人和較大項目的修理,下面設圍欄,并有人監(jiān)護。

23.移動車時,車體上面不準有人。

24.檢修滑線必須停電掛牌,并有人監(jiān)護總開關,如修理滑線端部,相鄰段落滑線也應停電。

25.上下運送部件,應用傳遞方法和用繩索取禁止上下亂扔。較重物要用起重設備,不準冒險蠻干。

26.到車體上面檢修,應事先把車開離梯子3米以外,防止有人上車。并通知鄰車駕駛員,修理前和相關人員取得聯(lián)系。

27.修理工修理前通知天車工,天車完全停止并斷電再允許上車,防止上車時被擠傷。

28.修理卷物小車時,小車不準停在滑線側、不準停在鉛牌母線下面停車修理。

29.兩橋中間禁止跨越。

30.維護修理人員不得觸摸、碰撞和用其他物件碰撞鉛牌及其它導線。

31.天車運行工作中,嚴禁點檢人員進行各部檢查,如需要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

32.修理時,腳站在合適地方,不準踏在滾筒,對輪、制動輪、傳動軸等旋轉部位。

33.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適應遵守《電工一般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

第3篇 礦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工必須熟悉礦燈充電設備及礦燈的工作原理。

2、必須嚴格按礦燈編號發(fā)燈。

3、對交回的礦等必須先檢查并擦洗后,方可上架充電。

4、如遇停電時必須及時把礦燈下架,來電時上架。

5、嚴禁將失爆,的礦燈發(fā)出使用。

6、必須堅持在崗交班,認真記錄出入井領燈發(fā)燈人員出入時間,堅持升井人員上報規(guī)定。

第4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六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6)

電氣人員在工作時應集中思想,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fā)生意外。

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使用測電筆前應事先在有電處證明測電筆性能良好,測量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fā)生觸電事故。做到“裝的合理、用的正確、修的及時、拆的徹底”。

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guī)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臨時地線,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氣設備上。

工作完工后,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方能送電。

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相關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泡沫滅火器和水撲救。

工作結束后,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清理現(xiàn)場后,工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5篇 地面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二、維修前準備好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并隨身攜帶停電作業(yè)牌和合格的驗電筆。

三、按期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檢查、檢修。

四、停送電必須遵守自停、自檢、自送電的原則,不得預約停送電或委托他人停送電,更不能借機作業(yè)。

五、作業(yè)前必須停下前一級供電開關及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加鎖掛牌,并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驗電,確認無誤后放電,同時掛接三相臨時短路接地線,懸掛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順序相反。

六、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七、高低壓開關柜檢修時,開關柜上隔離開關處,必須加裝耐壓合格的臨時隔離板或套絕緣筒。

八、同一供電系統(tǒng)和同一控制系統(tǒng)有兩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yè)時,對停電開關要分別懸掛停電作業(yè)牌,并設一個總的負責人,負責聯(lián)絡各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進度,恢復送電前,摘掉各自停電作業(yè)牌后,方可聯(lián)系送電。

九、外線作業(yè)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和登高工具。蹬梯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扶梯,安全帶要栓掛在牢固處。

十、兩條線路并聯(lián)或并聯(lián)回路中,電纜重新接頭時,要找好相序后,方可并聯(lián)運行。施工完畢后,認真清掃現(xiàn)場,經礦調度同意后,送電試運轉,正常后方可離開,并做好檢修記錄。

本工種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的危險因素是由于操作不當使本人或他人觸電。

2、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跳閘后,不能強行送電,嚴禁脫保運行。

3、停送電操作前認真核對所要停送電的開關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4、停電后加鎖掛牌,施工前驗電、放電,同時懸掛三相臨時短路接地線。不得借光作業(yè)。

第6篇 高壓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需要經常監(jiān)視維護的高壓設備,應有兩人以上常時值班。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需要工作票,但除巡視外,不得進行任何其它工作。

3、高壓配電室的鑰匙至少有兩把,一把應由值班人員保管,按班移交,一把供緊急使用,鑰匙一般不借他人。

4、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fā)生接地故障,如為室內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4至5米,如為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八至十米,但救護受傷人員不在此限,應按照緊急救護法進行。

5、配電站的停送電,按停電工作票進行,停電后,一定要進行安全接地。

6、對于高壓設備手動操作的開關、刀閘,拉桿操作的刀閘,均應帶橡膠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還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臺上。

7、裝卸可熔保險器,應戴防護鏡和絕緣手套,使用絕緣柄夾鉗應站在絕緣墊上。

8、電器設備停電后(不論計劃停電或設備事故停電)都要斷開有關電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則不能觸及設備,以防觸電。

9、對于操作、試驗用品如:拉桿、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帶、接地線、儀表等物,應精心保管,經常檢查,定期校驗,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7篇 井下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電氣工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考試合格,持證方準上崗,應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

第一條 供電

1、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均適用于礦山各種電氣設備或電力系統(tǒng)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和安全檢查等,應參照執(zhí)行。

2、井下各級配電電壓,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高壓網(wǎng)路的配電電壓,不宜超過6kv,有條件的,也可采用10kv。

b. 低壓網(wǎng)路的配電電壓,不應超過1140v。

c. 照明電壓:運輸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礦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不大于36v,行燈,不大于36v。

d. 攜帶式電動工具的電壓,應不大于127v。

e. 電機車供電電壓:交流電源不超過380v;直流電源不超過550v。

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變電所或主水泵房的電源電纜,至少應敷設兩條線路,且任何一條電纜發(fā)生故障,均應保證原有送電能力。無淹沒危險的小型礦山,可不在此限。

4、 井下電氣設備禁止接零,井下應采用礦用變壓器,若用普通變壓器,禁止中性點直接接地,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不得用以向井下供電。架線式電機車整流裝置的專用變壓器,不在此限。

5、向井下供電的斷路器和井下中央變配電所各回路斷路器,禁止安設自動重合閘裝置。

6、每一礦井必須備有地面、井下配電系統(tǒng)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電力、電話、信號、電機車等線路平面圖。

7、有關電氣設備的變動,應由礦山電氣工種技術人員及時在圖中作出相應的改變。

第二條 電器線路

1、水平巷道或傾角小于45o的巷道,應使用鋼帶鎧裝電纜,豎井或傾角在于45o的巷道,應使用鋼絲鎧裝電纜。

2、移動式電力線路,應采用井下專用型橡套電纜。

3、井下信號和控制用線路,要使用鎧裝電纜。井下固定敷設的照明電纜,如有機械操作可能,應采用鋼帶鎧裝電纜。

4、敷設在峒室或木支護巷道中的鎧裝電纜,必須將黃麻外皮剝除,并定期在鎧裝外殼加涂防銹防水油漆。

5、敷設在豎井內的電纜,必須和豎井深度相適應,中間不準有接頭。如豎井太深,應將接頭部分設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內。

6、在鉆孔中敷設電纜,應將電纜牢固地固定在鋼繩上,鉆孔不穩(wěn)固時,應敷設保護管。

7、必須在水平巷道的個別地段沿地面敷設電纜時,應用鐵質或非燃性材料覆蓋。不準用木料覆蓋電纜溝或在排水溝中敷設電纜。

8、敷設井下電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在水平巷道或45o以下的井巷內,電纜懸掛高度和位置,應保證其不致被車輛碰撞壓壞,電纜懸掛點間距應不大于3m,上下凈距不得小于50mm。不準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準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應敷設在管子的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

b. 在豎井或傾角大于45o 的巷道內,電纜懸掛點的距離,在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m;在豎井內不得超過6m。敷設電纜的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要能承受電纜重量,且不得損壞電纜的外皮。

c. 橡套電纜應有專供接地用的芯線,接地芯線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d. 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3m。

9、電纜通過防火墻、防水墻或峒室部分,每條應分別用金屬管或混凝土管保護,管孔應嚴加封閉。

10、巷道內的電纜,應每隔一定距離和在分路點上懸掛注有號碼、去向、用途和電壓等的標志牌。

第三條 電器及保護

1、井下電力網(wǎng)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保護用的斷路器井下使用時允許的短路開斷電流。礦用高壓油斷路器使用于井下時的開斷電流不得超過原額定開斷電流值的一半。

2、從井下中央變配電所或采區(qū)變電所引出的低壓饋電線,應裝設帶有過電流保護的自動開關。

3、用架空線往井下中央變配電所送電時,在井口線路終端及井下變配電所一次母線側,都要設避雷裝置。

4、井下變配電所高壓饋電線,應設檢漏裝置,低壓母線及送至工作面的饋線,應

設斷開電源的檢漏裝置或指示器。

5、檢漏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不得任意取消,每天應由值班人員對其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四條 機電峒室

1、井下永久性中央變配電所或井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峒室必須砌旋,區(qū)變電所峒室,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室的頂板和墻壁應不滲水,纜均應無積水。

2、中央變配電所的地面,應比入口處巷道軌面高0.5m;與水泵房毗鄰時,應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區(qū)變電所及其他機電峒室,地面應比入口處巷道軌面高0.2m。

3、長度超過6m 的變配峒室,應在兩端各設一個出口,并裝有向外開的鐵柵欄門。有淹沒、爆炸、火災危險的礦井的機電峒室,都應設置防火門或防水門。

4、峒室內各電氣設備之間應留有寬度不小于0.8m 的通道,設備與墻壁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0.5m。

5、變配電峒室裝有帶油的設備時,可不設置專用的集油坑,應在門口加筑一個高度不低于0.1m 的門欄。

6、峒室內各種電氣設備的控制裝置,必須注明號碼的用途,并有停送電標志。峒室入口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的標志。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懸掛“高壓危險”的標志牌,并應有照明。

7、無人值班的峒室,必須關門加鎖。

第五條 照明、電話和信號

1、井下所有作業(yè)地點、安全人行道和通往作業(yè)地點的人行道,都應有照明。

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動式電氣照明。有爆炸危險的礦井和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攜帶式蓄電池礦燈。

3、炸藥庫照明,應按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從采區(qū)變電所到照明用變壓器的380v/220v 應為專用線,不得與動力線共用。照明電源,應從采區(qū)變電所的變壓器低壓出線側的自動開關之前引出。

5、井底車場、主要機電峒室、調度室和采區(qū),均應安裝電話。井下變電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風機房,必須有直通地面交換臺或調度室的電話。主要運輸巷道的各信號室之間,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6、井下電氣信號,須能同時發(fā)聲和發(fā)光。提升裝置應有獨立的信號系統(tǒng)。信號電源電壓不宜超過127v,并由專用變壓器供電。

第六條 保護接地

1、礦井內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配件、金屬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電纜線路的金屬構筑物等也要接地。

2、下列地點,應設置局部接地極:

a. 裝有固定電氣設備的峒室和單獨的高壓配電裝置;

b. 采區(qū)變電所和工作面配電點;

c. 鎧裝電纜每隔100m 左右應就地接地一次,遇有接線盒時亦應接地。

3、礦井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系統(tǒng)的一般規(guī)定:

a. 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都應與接地干線連接。接地干線應與主接地極連接,形成接地網(wǎng);

b. 移動和攜帶式電氣設備,應采用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接地,并與接地干線連接;

c. 所有應接地的設備,要有單獨的接地連接線,禁止將幾臺設備的接地連接線串聯(lián)連接;

d. 所有電纜的金屬外皮(不論使用電壓高低),都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以構成接地干線。無電纜金屬外皮可利用時,應另敷設接地干線。

4、各中段的接地干線,都應與主接地有相接。敷設在鉆孔中的電纜,如不能與礦井接地干線連接,應將主接地極設在地面。鉆孔套管可以用作接地極。

5、主接地極應設在礦井水倉或積水坑中,且不應少于兩組。局部接地可設于積水坑、排水溝或適當?shù)攸c。

6、接地極應符合下列要求:

a. 設置在水倉或水坑內的主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鋼板制成;

b. 設置在排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4mm 的鋼板或具有同樣面積和厚度不小于3.5mm 的鋼管制成,并應平放于水溝深處;

c. 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 的鋼管制成,并直埋入地下,鋼管上至少應有20 個直徑不小于5mm 的孔。

7、接地干線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4mm 的扁鋼或直徑不小于12mm的圓鋼制成。

8、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干線的連接線(采用電纜芯線者除外)、電纜接線盒兩頭的電纜金屬連接線,應采用面積不小于48mm、厚度不小于4mm 的扁鋼或直徑不小于8mm的圓鋼。

9、接地裝置所有的鋼材,必須鍍鋅或鍍錫,地裝置的連接線,應采取防腐措施。

10、每個主接地極的接地電阻,主接地極起至最遠的就地接地裝置止,不得大于2ω。

11、每臺移動電氣設備至接地干線的接地導線電阻,不得大于1ω。

12、高壓系統(tǒng)的單相接地電流大于20a 時,接地裝置的最大接觸電壓不應大于40v。

13、接地線及其連接處,須設在便于檢查和試驗的地方。

第七條 檢查和維修

1、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等,應按下表所列主要檢查制度。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果記入記錄簿。

2、變壓器等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一般情況下應每年進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壓試驗;操作頻繁的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更換。

3、補充到電氣設備中的絕緣油,應同原來運行中的性質相同,并應事先經過有耐壓試驗。

4、應定期檢查油浸電氣設備中的絕緣油量,并保持規(guī)定的油量。

5、 礦井電氣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對重要線路和工作場所的停電和送電,以及對700v 以上電氣設備的檢修,須持有主管電氣工程師或技術員簽發(fā)的工作票,方準進行作業(yè)。

b. 操作700v 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護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和絕緣臺)。

c. 禁止帶電檢修或手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d. 停電檢修時,所有已切斷的開關手把,均要加鎖,并且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白底紅字的警告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告牌并送電。

e. 不準單人作業(yè)。

6、供給移動機械(裝巖機、電鉆等)電源的橡套電纜,靠近機械的一段,可沿地面敷設,但其長度不得大于15m,中間不得有接頭,電纜應安放適當,使其不致被運轉機械所損壞。

7、移動式機械工作結束后,司機離開機械時,應立即在最近配電站或開關處切斷電源。

8、橡套電纜的結合,其電纜芯線須焊接或熔焊,接頭的外層膠必須用硫化熱補法進行補接。

9、給移動式機械供電橡套電纜,在100m 長度內,硫化熱補接頭不應超過4 個。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使用電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的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

2、焊接裝有易燃易爆和有毒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焊接。

3、在焊接裝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yè),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帶防毒面具,并在有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方可作業(yè)。

4、在焊接的場所內不準有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

5、不準焊接密封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帶電的設備禁止焊接作業(yè)。

7、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內進行焊接作業(yè)。

8、電焊工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應經常檢查有無漏電現(xiàn)象,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其線路絕緣必須良好,一次線路長度不得超過5 米。

9、夾焊條的夾子必須絕緣良好。

10、電焊機移動時應切斷電源。

11、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yè)地點較潮濕時,作業(yè)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方可作業(yè)。

12、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弧光。在清除鐵銹或溶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13、固定焊接場所周圍必須有防護擋屏,高空作業(yè)須戴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14、下雨時禁止在露天條件下進行焊接。

15、工作中斷時,必須切斷電源。下班時要清理現(xiàn)場,熄滅火種。

(二)氣焊工工作前對乙炔瓶、氧氣瓶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檢查氣壓表、減壓閥、回火防止器是否完整有效。

2、乙炔瓶、氧氣瓶禁止放在高壓線及吊車下,不準放在馬路及人行道上。

(三)氧氣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氧氣瓶不準放在易跌落和外來物撞擊的地方,禁止在日光下暴曬及受高溫。

2、氧氣瓶禁止與油類接觸,不準和易燃物品(包括氣體)同放一處,空、重瓶要分開存放。

3、氧氣瓶要存放牢固,要有防震橡膠墊圈,禁止肩扛、滾動,應有專用的小車搬運。

4、氧氣瓶內的氣體不準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0.5 公斤的剩余壓力。

5、氣瓶口必須有完整的安全帽,保持瓶閥螺紋良好,裝表前要先開啟風門吹除贓物,再裝表,表接完好后,應慢慢打開氣門。開閉氣瓶控制閥和氣壓表,人體頭部要側在氣瓶一旁,以免漏氣和滑絲把表打出傷人。

(四)焊割工作中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如用氧氣和乙炔帶時,嚴防氧氣充入乙炔氣體中,必須在點火使用前,排出氧氣和乙炔的混合氣體。

2、使用氧氣和乙炔帶焊、割時,必須首先檢查泄吸能力,即打開乙炔閥門低于氧氣閥門,拔下乙炔帶,用手指按在乙炔進口上,檢查吸力大小,如無吸力,應停止使用,進行檢查。

3、在容器內焊、割臨時停止工作,要將焊、割把子關好(或帶出容器),以防乙炔在容器內爆炸。

4、乙炔和氧氣瓶不得存放在一處,其距離不得小于5 米,與火源距離不得小于10米。

5、高空作業(yè)必須佩帶好安全帶或架設腳手架。

6、乙炔、氧氣軟管接頭要嚴密,不得漏氣,不準接觸油類、金屬溶液、高溫管道。

橫過馬路或坑道時要加護蓋。

7、由于焊、割咀被熔化金屬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溫度過高時,為了防止氧氣逆流發(fā)生爆炸,應立即先關乙炔閥,后關氧氣,停止工作進行處理、冷卻。

8、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在物件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9、如果在坑道內進行焊、割工作,氧氣瓶和乙炔瓶要分別放置在工作地點附近無作業(yè)的巷道內,并要設有紅燈警告標志,如無此條件,必須放在來往人行巷道內時,應在放置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巷道兩頭2 米以外,要設明顯的紅燈信號。

10、在主要運輸巷道、豎井、斜井內進行焊、割時,必須停止運輸和提升作業(yè)。

(五)坑內(或井下)焊接工作結束后,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運出坑內,不準在坑內存放,禁止在人員上下班集中地點臨時存放。

第8篇 檢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吊車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冶金企業(yè)橋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檢查內容,各條內容,須知部分必須逐條實施。

2、上班前需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同志長發(fā)必須挽入帽內。維修人員佩帶好本工種工具,方準進入工作現(xiàn)場。

3、維護人員嚴禁在運轉中檢查電氣和機械的危險部位。試車時可在安全地點觀察,必要時做停車檢查,應有天車工監(jiān)護。

4、檢修時應有兩人以上進行,互相監(jiān)督。

5、檢修滑線或集電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修理中必須停電,電源開關在停電后應掛“禁止合閘”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開關。

7、檢查導電體是否帶電時,必須用試電筆進行測試,不得用手試摸。

8、接通和分斷電源時,拉閘要迅速,嚴禁面對開閉,防止電孤燒灼。

9、供電干線、母線、自動開關、吊車等檢修時必須持有工作票切斷電源,停電后檢驗確定無電。

加臨時接地短路線,先接地后接設備,拆時相反,如不掛臨時接地線,需對停電后的設備放電,插上紅旗(夜間掛紅燈),通知司機,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牌。防止誤送電。檢修完畢后,送電前必須詳細檢查,并拆掉接地線,交回工作票和工作牌,測量絕緣后確認安全可靠方可送電。

10、不準用搖表測量任何帶電的電氣設備,需測時必須停電進行,被測物上不得有人工作。

11、臨時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并辦理手續(xù),不得用220v的電壓作為手提燈照明,也不準用控制器或電機端子掛接臨時照明線,手提燈一般采用36v,在危險場所采用12v電壓作為手提燈照明。

12、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采取保護接地。

13、上下吊車時,必須與吊車司機聯(lián)系,車停穩(wěn)后方能上下車。

14、低壓送電先合動力開關,后合操作開關停電則相反,不準帶電裝卸保險絲,嚴禁用銅線做保險絲用。

15、現(xiàn)場工人在日常檢查和修理故障時應由操作人員取得操作牌,工作完畢將牌交給工作人員。

16、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如從事有明火工作應系防火安全帶)。

17、新安裝的天車或者大修后的天車,必須做靜、動負荷實驗,并檢查和驗收,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18、電動葫蘆在修理過程中,應有檢修平臺不得在空中懸掛修理。

19、電動葫蘆吊體應有安全走臺,有梯,檢修平臺上四周應有100毫米以上的圍板,防止物件掉下傷人,檢修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件。

20、葫蘆吊制動器、電動磁鐵、小車電機、必須用繩索捆綁,防止掉地傷人。

21、修理中,要防止工具、備件墜落,修完后,車上備件、撬棍、工具及舊導線一律拿下。

22、所有導線必須包扎,各類開關必須有罩,多人和較大項目的修理,下面設圍欄,并有人監(jiān)護。

23、移動車時,車體上面不準有人。

24、檢修滑線必須停電并掛牌,并有人監(jiān)護電源開關,如修理滑線端部,相鄰段落滑線也應停電。

25、上下運送部件,應用傳遞法和用繩索取。禁止上下亂扔。較重物要用起重設備,不準冒險蠻干。

26、到車體上面檢修,應事先把車開離梯子3米以外,防止有人上車。并通知鄰車駕駛員,修理前和有關人員取得聯(lián)系。

27、檢修工檢修前通知天車工,天車完全停止并斷電再允許上車,防止上車時被擠。

28、修理小車時,小車不準停在滑線側。

29、兩橋中間禁止跨越。

30、維護修理人員不得觸摸、碰撞和用其他物件碰撞導線。

31、檢修時不準任何人開動吊車的任何部件。

32、修理時,腳站在合適地方,不準踏在滾筒,對輪、制動輪、傳動軸等旋轉部位。

33、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適應遵守《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

第9篇 綜采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井下從事綜采工作面電氣設備維護檢修工作的維修電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第3條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內容和規(guī)定。

第4條必須熟悉電氣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分布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第5條必須清楚采區(qū)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并熟悉出現(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第6條必須掌握現(xiàn)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基本知識。

三、安全規(guī)定

第7條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8條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jiān)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合格:

第9條在檢修、運輸和移動電氣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yè)。

第10條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電氣故障或按規(guī)定需要監(jiān)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第11條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第12條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第13條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huán)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第14條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第15條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第16條在有瓦斯突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

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后再進行檢查。

第17條采區(qū)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zhí)行“誰停電、

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第18條…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第19條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后,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停電后,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2)放電前,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wǎng)(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3)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放電

(4)最片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后,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20條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試車或投人正常運行。

第21條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應每年校驗一次,使用時應在校驗有效期內。

2.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儀表的擋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四、操作準備

第22條準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條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部門聯(lián)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4條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廠作計劃。

五、操作順序

第25條檢查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

第26條需檢修的電氣設備按停送電規(guī)定進行停電操作。

第27條需打開隔爆蓋檢修的電氣設備,先測瓦斯符合要求后再操作。

第28條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正常操作c

第29條工作完畢清理現(xiàn)場,做好收尾工作。

六、正常操作

第30條接班后對維護地區(qū)內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第31條巡檢中發(fā)現(xiàn)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采取措施,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第32條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在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玷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第33條維修電氣設備需要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仟掉入設各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潔的地方。

第34條電氣設備拆開后,應記清所拆的零件和線頭的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fā)生事故。

第35條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lián)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lián)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6條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第37條采煤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電氣設備和移動電纜的檢查與維護,避免其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fā)現(xiàn)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第38條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第39條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yè)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補償調節(jié)裝置經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動。用于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jiān)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第40條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電氣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應使用電纜夾。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

綜掘機、粑斗機、裝巖(煤)機及煤電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面與巷道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傷人和損壞設備。

七、特殊操作

第41條井下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2條發(fā)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立即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火火器材火火,嚴禁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二報。

第43條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在觸電者末完全恢復、醫(y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八、收尾工作

第44條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第45條現(xiàn)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第10篇 電瓶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電瓶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本規(guī)程適用于電瓶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

2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2.1電瓶充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電工人員,應執(zhí)行gb 5306-85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標準》持證上崗。

2.2電瓶充電工必須掌握本作業(yè)范圍內的電氣安全知識和觸電急救方法。

2.3作業(yè)前

2.3.1應檢查電源的接零(地)裝置,必須牢固可靠,導線、儀表、開關等正常完好。

2.3.2必須穿戴好耐酸個體防護用品,戴好防護眼鏡,及規(guī)定的其它防護用品。

2.4作業(yè)中

2.4.1充電前,應檢查電瓶有無破裂或漏出電解液,確認無問題后,再開始充電,充電或檢查電瓶時嚴禁將金屬工具等物件放在電瓶上,以防電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電使用的導電夾子必須夾緊,以免松動發(fā)生火花;連接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電時的電壓、電流不允許超過工藝規(guī)定值,電解液的溫度超過45℃時應暫停充電。

2.4.4充電時應按順序操縱各開關,不得顛倒、調整供給的電壓、電流,不得超負荷。

2.4.5充電場所嚴禁煙火,并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電過程要加強通風,及時排出有害氣體。

2.4.6電瓶充電后,必須經過1-2小時方可將電瓶蓋子蓋好,以防氣體將電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時,應將硫酸緩慢倒入蒸餾水中,嚴禁將蒸餾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運大瓶硫酸時,應先檢查有無破損、滲漏;同時輕拿輕放,兩個人共同搬運時,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2.4.9向電瓶內裝電解液時,須小心謹慎,防止?jié)M液或濺出。

2.4.10廢硫酸必須妥善處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凈化處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電結束應放好電線,切斷電源,沖洗電瓶,并復查導線接頭位置,防止錯接引起燃燒。

2.5作業(yè)后

2.5.1切斷電源,整理收放好設備、工具。

2.5.2清掃、整理好作業(yè)現(xiàn)場,記好交接班記錄,確認無問題,方可離去。

第11篇 洗煤廠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氣安全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試驗,放置在干燥的地方,確保外觀無損傷,絕緣性能良好。

2、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確認無電時,一律認為有電。

3、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學會觸電解救法,緊急救護法和人工呼吸法。

4、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必須兩個人進行,一個操作,一個人監(jiān)護,嚴禁兩人在兩地工作。

5、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時,首先斷開有關電源開關,經多次驗證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工作現(xiàn)場與電源開關較遠時,應設專人看管)。

6、配電室、電磁站全部停電進行檢修工作時,必須將電源斷開,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設專人看管,并采取防止突然來電的有效措施,經驗電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7、在合閘送電時,一定要檢查有關設備和線路上有無檢修人員或其它東西,然后才可送電。

8、線路或設備停電以后,為了安全,規(guī)定要在主要開關的操作手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如有線路或設備檢修時,應在其電源側(如有可能兩側來電時,應在其兩側)安裝臨時接地線,安裝臨時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線路端。

9、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單相接地的措施。

10、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jiān)護,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11、在全部停電的低壓配電室和電源干線上的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在低壓電動機和照明線路上工作,可口頭和調度聯(lián)系。

12、用絕緣桿拉合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刀閘和開關的,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雷電時禁止操作。

13、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嚴格辦理停電手續(xù)驗證無電后,將三相短路接地,以防突然來電。將接地線一端與地接好,立即將接地線另一端與停電的設備導電體放電后接地,上述工作應戴絕緣手套進行。

14、使用測量儀表在帶電設備上進行測量工作時,測量人員和儀表安裝位置,必須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儀表引線碰撞帶電部分,移動引線時,必須注意監(jiān)護,防止引起相間短路和工作人員觸電。

15、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后進行救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四氯化碳滅火器,不得使用泡沫滅火器,對注油設備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燥的砂子滅火。

16電氣設備或線路拆除后,舊線應及時清理,一些臨時線路在使用完后要及時拆除。

17、電氣設備的非停電巡視檢查,不得觸及帶電設備,嚴禁超越安全設施,不在運轉中電動機體上進行工作。

第12篇 工地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工地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提要:熔化焊錫、錫塊時,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2.現(xiàn)場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4.熔化焊錫、錫塊時,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5.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6.配置環(huán)氧樹脂及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需帶好防護用品。

7.不得使用焊錫容器盛裝熱電纜膠。高空澆筑時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紡織(十二篇)

1.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氣設備維修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2.電工在作業(yè)時要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維修檢查及時。3.電器設備必須有計劃地定期進行維修、檢修布機間電機保險絲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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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電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現(xiàn)場用電作業(yè)必須由電工完成,嚴禁他人私拉亂接等作業(yè)。2、所有絕緣、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