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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shù):84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jīng)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yè)。

1.2架子工必須經(jīng)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

1.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yè)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xié)作、互相呼應、統(tǒng)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jīng)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1.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wěn)定。

1.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yè)。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1.7的數(shù)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2

注:上、下腳手架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1.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yè)。

1.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

1.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鋼管:鋼管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并嚴禁打孔。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2.1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于25kg。

表2.1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長度

外徑φ

壁厚t

橫向水平桿

其他桿

48 51

3.5 3

2200

6500

2.2扣件:采用可鍛造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規(guī)定。新扣件必須有產(chǎn)品合格證。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3腳手板: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兩種,每塊重量不宜大于30kg。

沖壓新鋼腳手板,必須有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3.6m,厚2~3mm,肋高5cm,寬23~25cm,其表面銹蝕班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處。腳手板一端應壓連接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的端部,板面應沖有防滑圓孔。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長度為2~6m,厚度不小于5cm,寬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斜紋及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2.4安全網(wǎng):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wǎng)眼不得大于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wǎng)和丙綸網(wǎng)。密目安全網(wǎng)只準做立網(wǎng)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shù)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guī)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jù)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 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shù)見表3.2。

表3.2 扣件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shù)

結構 形式

用途

寬度 (m)

立桿間距 (m)

步距 (m)

橫向水平桿間距

單排架

承重

1~1.2

1.5

1.2

1m,一端伸入墻體不少于240mm

裝修

1~1.2

1.5

1.2

1m,同上

雙排架

承重

2~2.5

1.5

1.2

1m

裝修

2~2.5

1.5

1.2

1m

(2) 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v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xù)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兩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jié)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1級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 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 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yè)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wěn),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00~25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xié)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wǎng),作為防護層。不鋪板時,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腳手架

4.1 插口式腳手架(簡稱插口架):分為甲、乙、丙3種,甲型插口架適用于外墻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適用無外墻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掛腳手架)適用于無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點:

(1) 插口架允許負荷最大不得超過1176n/m2,腳手架上嚴禁堆放物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嚴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過建筑物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寬度不得超過1m。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須設斜支撐;焊接的插口架,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設剪刀撐。

(4) 插口架上下兩步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鋪板時要滿掛水平安全網(wǎng)。上下兩步都要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橫向水平桿間距以0.5~1m為宜。

(5) 插口架外側要接高掛網(wǎng),其高度應高出施工作業(yè)層1m,要設剪刀撐,并用密目安全網(wǎng)從上至下封嚴,安全網(wǎng)下腳要封死扎牢。相鄰插口架應在同一平面,接口處應封閉嚴密。

(6) 甲型插口架別杠應大于10cm×10cm優(yōu)質木方。別杠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度要長出窗口200mm,上下別杠的立桿與橫桿連接處應用雙扣件;丙型插口架(掛架子)穿墻螺栓端部的螺紋應采用梯形螺紋扣,用雙螺母鎖牢。

(7) 插口架安裝操作順序:甲型插口架應“先別后摘”,“先掛后拆”(即在安裝時,應先別好別杠,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別杠)。丙型插口架應在安裝時先鎖緊螺母,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螺母。

(8) 結構外墻是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的,其強度應達到70%以上,才能安裝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裝后必須經(jīng)過檢查驗收,合格簽字,才能使用。

4.2吊籃式腳手架:分為手動和電動兩種。吊籃腳手架是在建筑物層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吊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鋼絲繩或鏈桿或鏈條)及升降裝置、保險繩和安全鎖組成。搭設使用吊籃式腳手架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吊籃搭設構造必須遵照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允許改變方案。

(2) 吊籃的負載不得超過1176n/m2(120kg/m2),吊籃上的作業(yè)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3)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吊籃兩端應設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繩。

(4)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5)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應根據(jù)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抱樁,斜撐下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6) 吊籃可根據(jù)工程的需要組裝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7)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8)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設戧。

(9)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jù)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封嚴,索死下角;里側應設護身欄。

(10)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板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1)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m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yè)面錯開。

(12)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陽臺、窗戶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3) 吊籃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吊籃防護、保險、挑梁、手扳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解決。

(14) 吊籃組裝、升降、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4.4門式腳手架: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A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3)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4.4附著升降腳手架:

(1) 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jīng)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jīng)同意人員操作。

(3) 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jīng)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 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 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 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5. 里 腳 手 架

5.1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v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繅Φ牧U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 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 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 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 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 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 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 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 套管架應放平、墊穩(wěn)。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間距,應根據(jù)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 ,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wěn)。

6. 挑腳手架(又稱探海架子)

6.1挑腳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寬不得超過1.5m,斜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挑出部分超過1.5m時,應嚴格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進行支搭。

6.2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并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6.3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嚴、鋪平。

6.4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6.5挑腳手架只能用于裝修,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1kn/m2。操作面下方按規(guī)定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

7. 電梯安裝井架

7.1電梯井架只準使用鋼管搭設,搭設標準必須按安裝單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搭設。

7.2電梯共架搭設完后,必須經(jīng)搭設、使用單位的施工技術、安全負責人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裝需要局部拆改時,必須經(jīng)主管工長同意,由架子工負責拆改。

7.4電梯井架每步至少鋪2/3的腳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錯開,留孔一側要搭設一道護身欄桿。腳手板鋪好后,必須固定,不準任意移動。

7.5采用電梯自升安裝方法施工時,所需搭設的上下臨時操作平臺,必須符合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在上層操作平臺的下面要滿鋪腳手板或滿掛安全網(wǎng)。下層操作平臺做到不傾斜、不搖晃。

8. 澆灌混凝土腳手架

8.1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應夯實或墊板,并加設掃地桿。

8.2縱向水平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縱向水平桿不得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應在跨中加吊1根縱向水平桿,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設1根托桿,使其與兩旁縱向水平桿互相連接,托桿中部搭設八字斜撐。

8.3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對頭板,板端底下設雙橫向水平桿,板鋪嚴、鋪牢。腳手板搭接鋪設時,端頭必須壓過橫向水平桿150mm。

8.4架子大面必須設剪刀撐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縱向水平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刀戧。

8.5架子高度超過2m時,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桿。

9. 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

9.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9.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9.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9.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9.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9.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9.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xié)調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9.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10. 坡道(斜道)

10.1腳手架運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長)為宜。人行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應與結構腳手架相適應,單獨坡道的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坡道寬度大于2m時,橫向水平桿中間應加吊桿,并每隔1根立桿在吊桿下加綁托桿和八字戧。

10.3腳手板應鋪嚴、鋪牢。對頭搭接時板端部分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板的板端應搭過橫向水平桿200mm,并用三角木填順板頭凸棱。斜坡道的腳手板應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30mm,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轉彎處應搭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jù)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m。平臺應綁剪刀撐或八字戧。

10.5坡道及平臺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和180mm高度的擋腳板。

11. 安 全 網(wǎng)

11.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分為平支網(wǎng)和立掛網(wǎng)兩種。安全網(wǎng)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wǎng)內不得存留雜物。

11.2安全網(wǎng)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wǎng)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wǎng)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wǎng)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11.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wǎng)),網(wǎng)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wǎng)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11.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wǎng)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架體固定。

11..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防護。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wǎng)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11.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wǎng)。

11.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wǎng),直至沒有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12. 龍門架及井架

12.1龍門架及井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

12.2扣件式鋼管井架搭設的材料規(guī)格與3.2.1條相同。

12.3立桿和縱向水平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m,立桿底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12.4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剪刀撐一直到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12.5平臺的橫向水平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橫向水平桿15cm,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12.6兩桿應用對接扣件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12.7天輪架必須搭設雙根天輪木,并加頂樁鋼管或八字桿,用扣件卡牢。

12.8組裝三角柱式龍門架,每節(jié)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柱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節(jié)點螺栓必須擰緊。

12.9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12.10各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卸料過橋平臺,過橋平臺兩側應搭設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過橋平臺下口落空處應搭設八字戧。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龍門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并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時應有防雷設施。

12.12井架、龍門架必須設置超高限位、斷繩保險,機械、手動或連鎖定位托杠等安全防護裝置。

12.13架高在10~15m應設1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1組,每組4根,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鋼絲繩,按規(guī)定埋設地錨,纜風繩嚴禁捆綁在樹木、電線桿、構件等物體上。并禁止使用別杠調節(jié)鋼絲繩長度。

12.14龍門架、井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安全防護棚,另三側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和吊籠(盤)出入口必須安裝安全門,吊籠(盤)運行中不準乘人。

12.15龍門架、井架的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jīng)通道處均應予以遮護。

12.16天輪與最高一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使吊籠(盤)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13. 拆 除 腳 手 架

13.1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的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架傾倒。

13.2拆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xié)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13.3拆除作業(yè)區(qū)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了望,嚴禁非作業(yè)區(qū)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作業(yè)區(qū)內電線及其他設備有防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拆除、轉移和加防護。

13.4拆除全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jiān)護,并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jiān)護操作人員的作業(yè)。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須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碼放。

13.6拆至底部時,應先加臨時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wǎng)。

1. 2鍋爐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jīng)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wǎng)。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wǎng)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應力鋼筋張拉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技術知識并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1.3張拉作業(yè)區(qū)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

1.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guī)定值。發(fā)現(xiàn)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1.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1.6作業(yè)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7鋼筋張拉時,嚴禁敲擊鋼筋、調整施力裝置。

2.先 張 法

2.1張拉臺座兩端必須設置防護墻,沿臺座外側縱向每隔2~3m設一個防護架。張拉時,臺座兩端嚴禁有人,任何人不得進入張拉區(qū)域。

2.2油泵必須放在臺座的側面,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油泵的側面。

2.3打緊夾具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橫梁的上面或側面,擊打夾具中心。

3.后 張 法

3.1作業(yè)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5cm厚的防護木板。

3.2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得有人。

3.3張拉力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的規(guī)定值。

3.4兩端或分段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明確聯(lián)系信號,協(xié)調配合。

3.5高處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yè),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坡道。

3.6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錨。

3.7孔道灌漿作業(yè),噴嘴插入孔道口,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皮管與灰漿泵必須連接牢固。

3.8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上面。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履帶起重機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司機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7的規(guī)定。

1. 2起重機作業(yè)場地應平整堅實,如地面松軟,應夯實后用枕木橫向墊于履帶下方。起重機工作、行駛與停放時,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 3夜間操作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遇有惡劣氣候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5條規(guī)定。

1. 4新購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機使用前必須經(jīng)過檢查、試吊,如靜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25%)及動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10%),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1. 5操作前應對傳動部分試運轉一次,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操縱裝置、制動器和保險裝置、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guī)定。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充足,各連接件無松動。

1. 6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脫開,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1. 7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連接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方可作業(yè)。

1. 8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應排列整齊,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應保留3圈余量。

1. 9起重機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 10加油時附近嚴禁煙火,油料著火嚴禁澆水,應用泡沫滅火器、沙土或濕麻袋等物撲滅。

2. 安 全 操 作

2. 1操作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4和30.1.7的規(guī)定。

2. 2作業(yè)時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嚴禁下落臂桿。

2. 3重物起吊離地10~50cm時,應檢查機身穩(wěn)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綁扎牢固,確認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起吊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 4作業(yè)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2. 5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

2. 6起吊重物左右回轉時,應平穩(wěn)進行,不得使用緊急制動或在沒有停穩(wěn)前作反向旋轉。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

2. 7起重機需帶載荷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行走時,吊物應在起重機行走正前方向,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行駛速度應緩慢。嚴禁帶載荷長距離行駛。

2. 8轉彎時,如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一次不超過15°)。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2 .9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盡的起重機。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協(xié)調一致。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3. 停機后檢查

3. 1起重機轉移工地應用長板拖車運送。近距離自行轉移時,必須卸去配重,拆短臂桿,主動輪在后面,回轉、臂桿、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

3. 2起重機通過橋、管道(溝)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鐵路、地面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3. 3作業(yè)后臂桿應轉至順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各部制動器都應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暫設電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電工作業(yè)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1.2電工接受施工現(xiàn)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guī)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必須經(jīng)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jīng)同意不得改變

1.3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1.4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qū)別,不得混用。

1.5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1.7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1.9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2.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2.1三級配電,配電箱根據(jù)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三級:

(1) 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總配電箱用符號“a”表示??偱潆娤涫强刂剖┕がF(xiàn)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置在靠近電源地區(qū)。電源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變壓器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并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偱潆娤鋬鹊拈_關均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關)。引入、引出線應穿管并有防水彎。

(2) 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一個分支,控制施工現(xiàn)場某個范圍的用電集中點,應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箱內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傞_關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采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并配備熔斷器

(3) 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5)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6)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7)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配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并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志,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接閘斷電,鎖好箱門。

(8)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jīng)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jīng)常清掃除塵。

(9)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兩級漏電保護??偱潆娤浜烷_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xiàn)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參數(shù)。并應經(jīng)常檢查試驗,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施工現(xiàn)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流動性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wěn)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3.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shù)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3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shù)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3.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3.5現(xiàn)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wǎng)罩保護。

3.6 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刂频堕l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現(xiàn)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4. 施工用電線路

施工用電線路從結構形式上可分為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兩大類型。

4.1架空線路:

(1) 施工現(xiàn)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人抬時,前后要響應,協(xié)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 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釬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回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 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 電桿的梢徑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桿不得劈裂、腐朽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huán)向裂紋、扭曲等現(xiàn)象。

① 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②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安全帶,并栓在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③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桿3m以外。

(5)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380/220v)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于35m,線間距離不小于0.3m。

①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0mm2,架空絕緣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在跨越鐵路、管道的檔距內,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35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② 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于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于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中間,廣播線、電話線在下方。

③ 干線的架空零線應不小于相線截面的1/2。導線截面積在10mm2以下時,零線和相線截面積相同。支線零線是指干線到閘箱的零線,應采用與相線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

⑤ 架空線路擺動最大時與各種設施的最小距離(m):外側邊線與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1m,1~10kv時,為1.5m。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4m;1~10kv時為6m。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yè)。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孔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 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2 電纜電路: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1) 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時,必須按電纜埋設圖敷設,并應砌磚槽防護,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6m。

(2) 電纜的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cm厚的細砂,上蓋電纜蓋板或紅機磚作為電纜的保護層。

(3) 地面上應有埋設電纜的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物料堆放在電纜埋設的上方。

(4) 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 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6) 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電纜間距大于10m時,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線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位置應充分利用豎井、垂直孔洞。其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應沿墻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離地面不得小于1.8m。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xiàn)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jīng)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xiàn)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jīng)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jīng)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電梯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司機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司機身體條件遵守本規(guī)程30.1.2條的規(guī)定。

1. 3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保養(yǎng)、維修知識,按規(guī)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1. 4施工電梯周圍5m以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電梯地面進料口應搭設防護棚。

1. 5梯籠維修時,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梯籠鎖在導軌架上。

1. 6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1. 7同一現(xiàn)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施工電梯5m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梯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xù)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 2梯籠乘人、載物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yè)。

2. 3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2. 4施工電梯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2. 5雙籠電梯當一只梯籠在進行籠外保養(yǎng)或檢修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

2. 6電梯運行中,司機不準做有妨礙電梯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電梯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2. 7施工電梯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 作業(yè)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3) 班后按規(guī)定進行清掃、保養(yǎng),并作好當班記錄。

2. 8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

(1) 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2) 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 機械發(fā)生故障未排除。

(4) 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3. 安裝與拆除

3. 1安裝前,應按要求做好基礎、電源、光源、工具和電梯進場道路及堆放場地的準備工作。

3. 2清點和檢查施工電梯的內外梯籠、配重、鋼絲繩、井架、橫豎支撐、過橋、圍欄等應齊全完好,不附合應更換或修理。

3. 3檢查電梯井架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預埋件的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

3. 4在梯籠下面作業(yè)時,必須用枕木支撐牢固。

3. 5安裝、拆卸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設禁區(qū)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 6電梯在重新安裝以前(轉移施工現(xiàn)場)必須認真檢修和調試限速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試。

3. 7在梯籠頂部進行安裝、拆卸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可移動電扭。

3. 8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載荷量(即無配重時的載荷量)的規(guī)定。

3. 9用起重機安裝、拆卸井架時,組裝井架不得超過四節(jié)。

3.10安裝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梯籠。

3. 11拆卸井架時,必須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籠上部,導向輪必須降到應拆下井架之下。

3. 12橫豎支撐的安裝與拆卸,必須隨井架高度同步進行。

3. 13安裝時,底籠與建筑物的距離;附著支撐的間隔,前后支撐的間隔;井架懸挑高度;齒輪、齒條的間隙均應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

3. 14雨天、霧天及五級風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安裝與拆卸。

3. 15安裝拆卸和維修的人員在井架上作業(yè)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安全帶,不得以投擲方法傳遞工具和器件,緊固和松開螺栓時,嚴禁雙手操作,應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桿件。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xiàn)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fda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皬木硗仓行木€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jīng)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jīng)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環(huán)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wěn),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jīng)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wěn),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fā)現(xiàn)不正?,F(xiàn)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guī)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站在安全穩(wěn)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yè)。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guī)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xié)調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wěn)。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wǎng)完好。

⑤ 液壓系統(tǒng)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yè)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yè)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yè)。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yè)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fā)現(xiàn)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8) 泵送作業(yè)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tǒng)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yè)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yè)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3) 作業(yè)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不得有人,作業(yè)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fā)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36.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4. 6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xiàn)場內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jīng)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

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xiàn)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xiàn)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xiàn)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fā)現(xiàn)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xiàn)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

6. 9夯機作業(yè)前方2m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wěn),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jīng)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xiàn)啃土現(xiàn)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wěn)固。水泵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區(qū)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yè)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xiàn)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jīng)常加油潤滑。應經(jīng)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裝電工

1.設 備 安 裝

1. 1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1. 2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1.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1. 4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子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內 線 安 裝

2. 1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yè)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v低壓電源。

2. 2在腳手架上作業(yè),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具,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2. 3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 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xié)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2. 5鋼索吊管敷設,在斷鋼索及卡固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嚲o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2. 6使用套管機、電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外 線 安 裝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jù)土質和深度,按規(guī)定放坡。

3. 2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jīng)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 3現(xiàn)場運桿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1)的規(guī)定。

3. 4人工立桿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 第4.1,(2)的規(guī)定。

3. 5電桿就位移動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3)的規(guī)定。

(1)登桿組裝橫擔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4)①規(guī)定。

(2)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4)②的規(guī)定。

3. 6

(1)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1)、4.1,(4)③的規(guī)定。

(2) 桿上緊線側向操作。應遵守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6)的規(guī)定。

3.7按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7)的規(guī)定。

3. 8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電 纜 安 裝

4. 1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shù)却?。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執(zhí)行,并設專人指揮。

4. 2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wěn),不得猛拉猛跑??摧S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不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4. 3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 4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則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wěn)、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4. 5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4. 6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電纜敷設完如剩余較長,必須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4. 7挖電纜溝時,應根據(jù)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較繁華地區(qū)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4. 8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電 氣 調 試

5. 1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5. 2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驗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5. 3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5. 4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 5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施工現(xiàn)場變配電及維修

6. 1現(xiàn)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6. 2高壓帶電區(qū)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jiān)護。

6.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6.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6.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 6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 7用絕緣棒或傳統(tǒng)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6.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6. 9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6. 10施工現(xiàn)場照明安裝。遵照本規(guī)程4.3規(guī)定執(zhí)行。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十二篇)

1.一 般 規(guī) 定1.1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jīng)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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