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總工崗位職責內容
1.依據《水利工程維修養(yǎng)護標準》,制定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評辦法以及工程維修養(yǎng)護計劃,負責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2.按照有關要求,完成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3.負責公司工程技術資料及圖片、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
4.根據合同文件及設計圖紙,編制工程施工實施方案,核定工程量,整編工程竣工資料,維修養(yǎng)護管理報告,記錄維修養(yǎng)護大事記。
5.參加交竣工驗收。
第2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內容科技公司
1.參與公司最高決策。
2.負責組織公司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工作。
3.在總裁授權下,領導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建設和維護。
4.主持公司技術創(chuàng)新、技術交流。
5.對分管部門組織管理。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3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總工程師職位要求
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yè)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yè)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yè)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yè)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yè)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yè)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fā)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土建公司總工程師職責:
第4篇 風電場項目副經理總工崗位職責內容
1 配合風電場場長領導風電場全體員工搞好安全文明生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文明、生產各項任務。在場長有事外出離開電場時由總工程師全面負責電場生產的各項工作。
2 是風電場生產系統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風電場的人員和設備的安全負責,支持配合風電場場長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迅速果斷處理風電場的事故和其它突發(fā)事件;審批各班組的月度工作計劃和非常規(guī)檢修工作計劃審核。
3 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風電場的安全生產負重要責任。
4 負責執(zhí)行公司指令和風電場場長分配的工作。在組織生產,具體貫徹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組織技術專業(yè)人員搞好風機的生產運行及維護工作。
5 按規(guī)范化管理要求,切實做好風電場的運行、檢修、管理工作,重點做好以“兩票三制”為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工作,切實糾正習慣性違章;確保安全生產,定期組織分析風電場運營狀況,風機運行狀況。
6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與經濟分析,不斷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提高設備的安全性與經濟性;對安全生產、經濟運行執(zhí)行好的給與表揚。
7 負責審查風電場各種事故、障礙、各種報表,按時上報。嚴肅對待發(fā)生的事故、障礙、異常、未遂、差錯,督促事故調查、分析,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處理準確、防范措施落實。
8 積極配合風電場場長的工作并及時提出個人意見或建議;支持值長的工作并加以指導、督促,辦事公開、公正、透明,團結風電廠全體員工,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與場長布置的各項任務;審核備品備件、工具采購申請,定期檢查庫房臺帳和管理工作。
9 配合場長負責制訂和健全風電場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并組織實施;風電場半年檢修和全年檢修計劃的審核。
10 隨時配合場長對電場企業(yè)文化、經營管理理念、生產指令及各項標準、制度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分析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
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頒發(fā)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按照公司和6s的管理理念進行管理與生產。
12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的指令,完成電場工作。
13 按國家電網公司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公司制定的《風電場安全規(guī)程》、《風電場檢修規(guī)程》、《風電場運行規(guī)程》監(jiān)督檢查各班組的執(zhí)行情況并建立各項預防措施。
14 負責編制分管范圍的月、年度工作計劃,上報場長并組織員工共同努力如期完成。
15 做好員工的培訓工作,注重實效,不斷提高員工的文化素質、技術業(yè)務水平、團隊精神等。
16 抓好各值建設,掌握員工動態(tài),培訓與培養(yǎng)結合。
第5篇 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內容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對企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行政正職審批后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落實各分廠(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好各項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5.協助行政正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