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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總指揮工作崗位職責 第2篇副總指揮工作崗位職責
第1篇 總指揮工作崗位職責
1、受集團董事會委托,全面負責利字街棚戶改造工程的施工建設工作;是本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2、定期或不定期向集團董事會匯報建設工作的進展情況;
3、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及時組建完善的工程項目指揮部及各級下屬機構管理體構,并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條例等,對本工程施工進行規(guī)范的管理,
4、按照本工程的建設目標的要求,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組織制定本項目施工的質量目標并全面負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
5、負責項目工程的技術管理工作,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與各投資單位進行聯(lián)系,及時獲取工程進度款,并籌集資金,確保項目施工資金及時到位;
7、就工程事務與建設各方進行聯(lián)系溝通、協(xié)調解決;
8、組織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并檢查、督導進度計劃的實施,確保工程建設進度滿足總體目標要求。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目標,組織建立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確保項目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組建項目經營管理隊伍,組織做好每月產值報表,及時進行工程預、結算。
11、組織進行施工勞務隊伍的確定、各項物資采購的選定工作。
第2篇 副總指揮工作崗位職責
1、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協(xié)助總指揮的工作,代表指揮部具體管理本工程各項事務,主持工程指揮部相關會議,參加指揮部研究并決策建設方面關于主要單體建筑施工、年度基建計劃、資金籌措等重大問題;
2、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利字街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周工作例會,布置、檢查利字街建設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
3、配合并協(xié)助指揮長做好對外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lián)系和請示,爭取上級與業(yè)務主管部門在工程重要事務、資金等問題上的支持;
4、代表指揮長領導和指導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指揮部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安全或質量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以及集團公司的安全、質量管理方針。
6、組織建立本項目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各項目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健康管理工作,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優(yōu)良,確保項目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質量、環(huán)境及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7、組織做好每月產值報表,及時進行工程預、結算。協(xié)助總指揮進行施工勞務隊伍確定、重要物資采購的選定工作。
8、組織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并檢查、督導進度計劃的實施,確保工程建設進度滿足總體目標要求。
9、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組織安全、質量事故的現場調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