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設備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酒店設備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程部設備維修工具分為三類:個人保管類、班組使用類和部門使用類;個人保管類工具較小、價值低、使用頻繁,一般由個人直接保管;班組使用類工具較大,價值較高,適合班組專業(yè)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組保管;部門類工具價值高,不經常使用,一般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管理。
2.個人保管類工具管理
(1)領取:由班組領班提出申請,經工程總監(jiān)/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領取;
(2)登記:工程倉庫發(fā)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編制明細個人保管類工具登記單;
(3)使用:個人保管類工具為員工自用,不得借與他人;
(4)報損:損壞或丟失,立即上報領班,領班根據情況,區(qū)分責任,編制報損單送交工程總監(jiān)/經理,工程總監(jiān)/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重新領取,庫管員即時修正記錄;
(5)交回:員工離職或調離崗位不再需要該工具,需將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應進行扣款。
3.班組使用類工具管理
(1)領用:班組領班提出申請,工程總監(jiān)/經理同意簽批后,或由工程倉庫發(fā)放,或直接采購;
(2) 登記:工程倉庫發(fā)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并以申請人為負責人進行登記;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組領班負責管理,工程部內部借用,需經領班批準,外部門借用,需經工程總監(jiān)/經理批準;
(4) 損壞:發(fā)生損壞,立即報告工程總監(jiān)/經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責任,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做出報損單,或修理,或重新領用,或再次申購。
4.部門使用類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倉庫或指定地點,由專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批準;
(3)損壞:由工程總監(jiān)/經理寫出書面報告,追查責任人責任。
5.所有工具皆為酒店財物,一律不得帶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