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酒店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章制度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jiān)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fā)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fā)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fā)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lián)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xù)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