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用設施管理制度
學校公用設施管理制度
(一)愛護公用設施及設備,發(fā)現(xiàn)損壞要及時告訴維修人員,以便盡快恢復完好狀態(tài)。
(二)合理使用照明設備,在能見度較好的情況下,白天盡量不要開燈,以減少能源的浪費,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
(三)使用自來水要隨時關緊龍頭,避免長流水。
(四)禁止使用電爐及未經(jīng)領導批準的電器設備,以免造成過負荷,燒毀線路引起火災的危害,私自使用者,將按規(guī)定進行行政處罰。
(五)配備的辦公用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保管的原則,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