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生活與勞動室管理制度
學校生活與勞動室管理制度
一、生活與勞動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入庫,要憑單及時入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做到帳物相符。
四、做到實習材料的領用消耗記錄,定期核銷賬冊。
五、賬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賬相符。
六、要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七、要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八、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九、按試驗聯(lián)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試驗整理工作。
十、保持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