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校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新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五牌一圖“標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由施工單位擬定,并交由學?,F場代表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標牌上必須正確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筑面積及結構類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建設監(jiān)督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建設單位派駐現場代表人的姓名、開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圖等,還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護管理制度板、場容衛(wèi)生環(huán)保制度板等。
2、施工現場必須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并設置在恰當位置。
3、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應當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此證卡內容及形式由施工單位擬定,并交由學校審定批準后,方能實施。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范圍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5、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學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tǒng)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
6、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搬運,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yè)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7、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
8、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9、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認真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0、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wèi)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fā)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
1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qū)分;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嚴禁高空墜物。施工單位工人不得從柱子鋼箍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fā)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3、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掛貼,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學校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而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的監(jiān)管。
14、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fā)或安檢核定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
15、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應隨時有施工負責人,不得存在無施工負責人的現象,如施工負責人有事不在現場,應指定臨時負責人。
16、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17、為便于銜接,學校實行現場例會制度,時間、地點由學校屆時通知,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次例會時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時檢查以前計劃完成情況。
18、在施工前,現場施工負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學?,F場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單位應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及現場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場時,應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三級教育。
20、為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綠化環(huán)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21、臨時用電必須統(tǒng)一布置,所有電器一律設置漏電開關,實施中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及時發(fā)現并督促解決用電安全隱患。
22、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難度大,技術含量高的工作有針對性的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24、施工單位應根據學?,F場代表要求召開安全教育大會。
25、對于違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條者,將酌情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
**縣**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