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型集會及校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大型集會及校外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會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度。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尤其如運動會之類的大型活動,要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備案;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jīng)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書。
5、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書。
7、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嵐頭鎮(zhèn)中心完小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