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財富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2.上班時間: 8:30--12:00 ;13:30--18:00;
3.午餐時間區(qū)域:12:00~13:30,在午餐休息時間區(qū)域內,可自由選擇就餐時間,如需外出就餐,員工應該輪流就餐,必須保證辦公室有人值班。
4.公司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計2次)。
5.無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
6.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xù)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xù)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7.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zhí)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xù)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8.行政管理部前臺及人事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的考勤統(tǒng)計匯總,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行政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fā)工資。
9.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yōu)活動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