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電子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電子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適應電子考勤管理系統(tǒng),規(guī)范公司生產基地員工考勤、打卡、請假及加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基地副總以下所有員工。
2.2 本制度是對舊版《員工手冊》第五章 考勤與請假制度 的更新及補充。
3. 生產基地工作時間表
3.1 根據(jù)《勞動法》及公司工作要求,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中午:12:00-13:30 下午:13:30-17:30
3.2 因生產需要或實際情況需要,生產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規(guī)定及審批權限調整工作時間并填制《異常班次表》交后勤部,后勤部根據(jù)該表調整、記錄考勤。
3.3 生產基地根據(jù)生產需要,可安排員工加班,加班須辦理登記,審批手續(xù),按公司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加班費(如非正常加班相關部門應填制《異常班次表》交后勤部,后勤部根據(jù)該表調整、記錄考勤)。
4. 考勤紀律規(guī)定
4.1 員工上班到崗和下班離崗時均須按規(guī)定打卡。
4.2 員工打卡時應注意查看考勤機顯示屏顯示數(shù)據(jù)是否與該卡相符,當聽到警報聲時本次打卡才有效,兩次打卡間隔為30分鐘,否則上次打卡無效。
4.3 嚴禁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如有違反,每次扣發(fā)雙方工資100元外,并行政記過一次。
4.4 嚴禁打上班卡后私自外出廠區(qū)(如用餐、購物等),違者罰款20元。
4.5 上下班打卡均須排隊,如有插隊,給予一次性扣發(fā)工資10元,并責令最后排起。
4.6 監(jiān)督打卡。執(zhí)行人員必須按以上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若發(fā)現(xiàn)有瀆職現(xiàn)象,給予違規(guī)人員相同處罰。
第2篇 置業(yè)公司電子考勤管理制度
1、ic卡使用管理
1.1 員工ic卡只限持卡人在公司指定的打卡機上使用。發(fā)現(xiàn)不能讀卡(無響聲)時應在2天內報人事部處理,否則無考勤記錄作缺勤處理。
1.2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切勿近磁、濕水及折損,凡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ic卡,須立即填寫'考勤卡遺失補辦申請表'到人事部辦理補卡。補卡需收取工本費20元,于個人工資中扣除。
1.3 員工跨項目調動時,須將ic卡交回本項目人事部,到新項目人事部報到時再重新辦理ic卡。在項目內部調動,如打卡點變動,員工必須提前一天到人事部修改ic卡數(shù)據(jù),如不辦理手續(xù)導致無考勤記錄作缺勤處理。
1.4 員工離職必須將ic卡交回人事部,否則需支付工本費20元。
2、打卡管理
2.1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按時打卡,上下班不能打連卡,需間隔15分鐘以上,并在規(guī)定有限打卡范圍內,否則系統(tǒng)會拒絕記錄數(shù)據(jù)而作缺勤處理。
2.2 人事部每星期會整理一次打卡異常結果,請各部門文員留意hr-06號機共享文檔。各部門在收到異常結果后填寫相關證明經上級主管審批后于3天內交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如對異常結果有疑問請及時到人事部核對)。
2.3加班需按'加班申請'上的時間打上下班卡(除司機的中午加班及安管部加班),確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需寫'簽卡證明',否則加班無效(如相同的人員在同一時間內加班,可只寫一份加班申請注明即可)。
2.4 安管部人員及所有上直落班次的人員如有半天休假的情況,須另填寫'請假單'交人事部。
2.5 各部門文員需在每月2號前將行政級人員的上月考勤資料上交人事部,由人事部核算后報集團行政中心。
2.6 嚴禁替他人打卡,違者雙方第1次給予警告處分;第2次記小過;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解雇。
3、員工離職考勤統(tǒng)計
3.1 員工離職(含辭職、勞動合同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出具該員工最后工作日的證明文件,考勤計核按正常程序核算,待員工考勤報表審批后交財務部統(tǒng)一計發(fā),于次月15日正常發(fā)放工資時轉入離職員工銀行帳號。屬解雇者應當在辦理離職手續(xù)當天計核并發(fā)放工資。
3.2 臨時工離職必須提前7天通知人事部或離職后三天內遞交離職表及最后工作日證明,其他按正常程序審批,計發(fā)工資的時間為每周一。
4、部門排班管理
4.1 多班次部門,月初由部門負責人做好本部門員工的班次安排并交人事部,如出現(xiàn)班次臨時變動的,應提前1天報人事部以便及時更新。
4.2 月初部門班次安排好后,員工要求變更的必須填寫'班次變更表',經上級審批及人事部門確認后生效。
5、各部門需認真填寫各類表單(明確時間、人員、部門),如填寫字跡不清晰不予受理。
6、附:各部門班次,如有更改請及時通知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