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服裝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品牌服裝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悉遵守本辦法,由前臺人員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大門,應穿著規(guī)定服裝,佩掛識別證于胸前,以資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員工出入公司大門,如攜有物品,應自動出示,接受檢查。
(三)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經發(fā)現(xiàn)依人事管理規(guī)則處分。
(四)進出公司在大門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帶識別證,未按規(guī)定佩掛者,依人事管理規(guī)則處分。
(五)工作時間內出公司者:
1、公司員工臨時因公外出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給前臺人員,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公畢返回公司時,前臺人員在出門單上簽注入公司時間,并于第二日上午10時前交送人事部登記核對核對考勤記錄,如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聯(lián)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處理。
2、因故請假出公司者,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時間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進入公司內。
第四條 公司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員來訪時,應先填寫'來賓登記表',由前臺人員電話聯(lián)絡后,以在會客室接見為原則。接見人需在'來賓登記單'上簽字證明。
(二)事畢出公司時,來訪人員需交回有接洽人簽字的'來賓登記表',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并收回'來賓登記表'。
(三)凡進入公司公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危險品、照相機或描繪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門領導簽字的'攜物外出放行證',前臺檢查完畢登記,并讓攜帶者簽字。
(五)本公司員工遺失'識別證',應立即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fā),如有重領或原證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察覺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guī)則或法律辦理懲處。
(六)本規(guī)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