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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危化品管理制度(4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09-21 16:50:04 查看人數:49

企業(yè)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1篇 企業(yè)?;饭芾碇贫?/strong>

1.0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儲存保存、出入庫、裝卸、運輸、生產、使用及廢棄化學品的處理。

3.0職責

3.1供應部負責危險化學品購買、銷售過程的安全管理。

3.2物資部負責建立公司進出廠危險化學品臺帳和一級庫房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裝卸過程

的安全管理。

3.3安全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公司使用、生產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4.0術語

4.1危險化學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會對人員、設施、環(huán)境造成傷害或損害

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判定依據為《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

5.0制度

5.1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

5.1.1危險化學品的購銷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1.2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購買

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不得購買無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5.1.3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

品;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出示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件的復印件,并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5.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5.2.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a)、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罐內,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儲罐內單獨存放。

(b)、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內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置通風、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

(c)、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監(jiān)測。

(d)、相互禁忌與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e)、必須采暖的庫房,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3m。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機械采暖。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柱間距不小于0.3m,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m。

(f)儲存有火災、爆炸性之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g)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沖洗的、不易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采用不發(fā)火花的地面。

5.2.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huán)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guī)定。

5.2.3儲存單位人員的安全要求

(a)儲存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b)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應設置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

(c)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設有專職或兼職的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技術養(yǎng)護、管理和監(jiān)測工作。

(d)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一日兩檢,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fā)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貨主或有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處置。

5.2.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a)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guī)定期內,逾期不準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c)內容物互為禁忌的鋼瓶應分庫儲存。例如,乙炔瓶與氧氣鋼瓶不得同庫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用柜架或柵欄維護固定,并留有通道。

5.2.5易燃液體儲存

(a)易燃液體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酸類。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必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儲罐存放,機械防爆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是應采取降溫措施。

(b)專庫專儲,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5.2.6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a)嚴謹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嚴禁漏水或雨雪進入。注意下水道通暢,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c)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發(fā)酸霧的物品。

(d)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采取措施。

(e)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運輸。

5.2.7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儲存

(a)氧化劑應儲存于清潔、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治日光暴曬,照明設施要防爆。

(b)倉庫不得漏水,并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c)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其性質及消防方法不同,選擇適當的庫房分類運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過氧化物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

(d)倉庫儲存前后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5.2.8有毒品儲存

(a)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b)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

(c)有毒品不得與其他種類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

(d)儲存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

(e)應注意根據有毒品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5.2.9腐蝕品儲存

(a)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于不同庫房。 b)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5.3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

5.3.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化學品得出入庫登記和安全檢查。

5.3.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和危險標志,

經核對后方可出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5.3.3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yè)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5.3.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

傾倒和滾動。

5.3.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3.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5.3.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4危險化學品的裝卸

5.4.1裝卸前基本要求

(a)裝卸應符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b)從事危險貨物貨物裝卸的人員,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c)從事危險貨物貨物裝卸的人員對所裝卸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d)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e)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f)隨身攜帶的遮蓋、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須齊全、有效。

(g)車廂必須平整牢固,車廂內部的不能有與所裝卸貨相抵觸的殘留物。

5.4.2裝卸過程中的基本要求

(a)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應準收作業(yè)區(qū)有關安全規(guī)定。

(b)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揮人員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代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能離開車輛。

(c)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滑坡的有效的措施。

(d)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督裝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時,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去因素進行經常。

(e)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

(f)作業(yè)前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識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狀況的,應拒絕裝車。

(g)裝卸作業(yè)時應根據貨物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并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擲。同時,必須做到:堆碼整齊,靠近妥帖,易于點數;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里;裝載平?,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后,必須用繩索捆扎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需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并用繩索捆扎牢固或用氈布覆蓋嚴密,需用兩塊氈布覆蓋貨物時,中間縫處需有大于15cm的重疊覆蓋,且車廂前半部分氈布需呀在后半部分氈布上;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治所裝貨物泄露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機械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按核定符合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5.4.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裝卸

(a)車廂內部的不能沾有油脂污染及強酸殘留物。

(b)裝車時要旋緊瓶帽,注意保護氣瓶閥門,防止撞壞。車下人員需待車上人員將瓶放妥后,才能繼續(xù)往車上裝瓶。在同一車廂不準有二人同時在車上裝瓶。除允許豎裝的氣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氣)外,車上氣瓶不得高于車廂攔板高度。

(c)卸車時,要在氣瓶落地點鋪上鉛墊或橡皮墊,必須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d)裝卸操作時,不要把閥門對準人身,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應豎立轉動,不準脫手滾瓶或傳接,氣瓶豎放是必須穩(wěn)妥。

5.4.4遇濕易燃物品裝卸

(a)對容易升華,揮發(fā)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氣味的貨物,裝卸時,應注意現場通風良好,防止中毒或易燃爆炸。

(b)雨雪天裝卸遇濕易燃物品時,不具備防雨雪條件的,不準進行裝卸作業(yè)。

5.4.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裝卸

(a)裝車前,車廂、機械、工具設備及操作現場,不得沾有酸類、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他松軟、粉狀等可燃物品。

(b)若貨物外包裝為金屬容器,裝車時應單層擺放,需多層裝載時,應采用合適的襯墊。

(c)對添加穩(wěn)定劑和需控制溫度的烈性氧化劑和過氧化劑,作業(yè)時應認真檢查包裝,密切注意包裝有無滲漏及變形(如鼓桶)情況,發(fā)現異常應拒絕裝運。

(d)裝卸時發(fā)生包裝破損,撒漏物不得裝入原包裝袋,必需另行處理。操作時,不得踩踏、碾壓散漏物。

5.4.6有毒品裝卸

(a)對抗開啟的庫門、集裝箱、封閉式車廂要先通風,裝卸時要站立上風處。必須佩帶好防毒面具、護目鏡。

(b)裝卸時要防止包裝破漏,沾染人體或沾染其他貨物。工作服沾染易經皮膚吸收的有毒品時應及時更換。不得在有毒品包裝上坐臥休息。

(c)作業(yè)人員皮膚破傷者不能裝卸毒害品。工間或工后,手、臉未經清洗干凈,不得飲水、吸煙、進食。

(d)對刺激性較強和散發(fā)異臭的毒害品,裝卸人員應采取輪班作業(yè)。在夏季高溫期,盡量安排在早晚氣溫較低時作業(yè)。

(e)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鋁、磷化鋅等)應防止受潮。

(f)有毒品嚴禁與食用、藥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車拼裝,裝運后的車輛及工具要嚴格消毒,未經安全管理人員檢驗批準,不得裝運食用、藥用及生活等用品。

5.4.7腐蝕品裝卸要求

(a)裝運腐蝕物品的車廂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劑、易燃物品。

(b)對易碎容器的包裝件,嚴防木質包裝件底脫落,裝卸時不得肩扛、背負。沒有封蓋的包裝,不準堆碼。

5.4.8罐(槽)車散裝液體裝卸

(a)罐(槽)體無滲漏現象。

(b)罐(槽)內應無與袋裝貨物相抵觸的殘余物。 c)閥門必須關緊。

(d)罐(槽)體與車身必須緊固,罐(槽)蓋必須嚴密。 e)卸料導管必須完好。

(f)裝運易燃易爆的貨物,導除靜電裝置必須完好。

(g)罐(槽)改裝其他液體,必須經過清洗和安全環(huán)衛(wèi)處理,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應與指定地點排放。

(h)裝卸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處,密切注視進料情況,防止貨物溢出。

(i)認真核對貨物品名后,按車輛核定噸位裝載,并留有規(guī)定的膨脹余位,裝貨后關緊罐(槽)進出口蓋,嚴禁超載。

(j)卸貨時,貯罐(槽)所標貨名應與所卸貨物相符,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緊固卸料導管與閥門的連接處,閥門要逐漸開啟。

(k)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操作崗位,卸貨時罐(槽)內貨物必須卸凈,然后關緊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5.5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

5.5.1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危險化學品從業(yè)人員應接受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培訓并合格,取證后方可上崗。

5.5.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應嚴格按照公司工藝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設施的管

理、裝置的開停車、檢修應嚴格按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進行管理和操作。

5.5.3公司應根據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

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5.5.4凡使用危險化學品者,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5.5.5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

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yè)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yè)場所作業(yè)。

5.5.6作業(yè)場所應配置保護裝置和報警系統(tǒng),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5.6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5.6.1生產單位負責把公司產生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市環(huán)保局。

5.6.2各單位的危險廢棄物,必須指定專人集中收集,由物資同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5.6.3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6.4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必須按危險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

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5.6.5運輸危險廢棄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

5.6.6對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

置危險廢棄物標志。

5.6.7危險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huán)境中易降解的包裝物。凡金屬容器、

設備管道含有危險物質,必須進行檢修清洗、置換處理,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5.6.8劇毒品用完后,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6.9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品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

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5.6.10轉移危險廢棄物,由所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填寫、辦理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

棄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的縣級以上環(huán)保局報告。

5.6.11各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棄物時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應急救援措

施。

5.6.12因發(fā)生事故,造成危險廢棄物嚴重污染環(huán)境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huán)境的污染

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領導和當地環(huán)保局以及有關部門報告,若引起重、特大事故,啟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7安全技術與個人防護

5.7.1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有害物溢(逸)散。

5.7.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5.7.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

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質竄入。

5.7.4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5.7.5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5.7.6嚴禁直接接觸有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5.7.7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5.7.8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生產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5.8中毒人員的搶救。

5.8.1安全進入毒物污染區(qū)

對于高濃度的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毒物污染區(qū)以及嚴重缺氧環(huán)境,必須先予通風,參加救護人 員需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其他毒物也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入內救護。同時應佩戴相應的防 護用品、氧氣分析報警儀和可燃氣體報警儀。

5.8.2迅速搶救生命

中毒者脫離染毒區(qū)后,應在現場立即著手急救。心臟停止跳動的,立即拳擊心臟部位的胸壁或 作胸外心臟按壓;直接對心臟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抬高下肢使頭部低位后仰。呼吸 停止者趕快做人工呼吸,做好用口對口吹氣法。劇毒品不適宜用口對口法時,可使用史式人工呼 吸法。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可同時交替進行,直至恢復自主心搏和呼吸。急救操作不可動作 粗暴,造成新的損傷。眼部濺入毒物,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或將臉部浸入滿盆清水中,張眼并不 斷擺動頭部,稀釋洗去毒物。

5.8.3徹底清除毒物污染,防止繼續(xù)吸收

脫離污染區(qū)后,立即脫去受污染的衣物。對于皮膚、毛發(fā)甚至指甲縫中的污染,都要主義清除 對能由皮膚吸收的毒物及化學灼傷,應在現場用大量清水或其他備用的解毒、中和液沖洗。毒物 經口侵入體內,應及時徹底洗胃或催吐,除去胃內毒物,并及時以中和、解毒藥物減少毒物的吸收。

5.8.4送醫(yī)院治療

經過初步急救,速送醫(yī)院繼續(xù)治療。

5.8.5具體的急救方法參照各種不同的應急救援預案進行。

5.9監(jiān)督檢查

5.9.1安全部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臺賬,明確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危險特性、最高儲量、

責任人等,按臺賬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9.2生產作業(yè)工人,每天(班)進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檢查活動。

5.9.3車間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安全巡檢活動。

5.9.4安全部每天至少一次抽檢,每周一次綜合性檢查。

5.9.5夜間工作人員和值班人員必須定時做巡回檢查。

5.9.6節(jié)假日前后作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值班,必須按時進行安全檢查。

5.9.7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應立即上報,并采取防范措施。

5.9.8各種監(jiān)督檢查活動可交叉進行,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場所定時檢查。

5.9.9具體參照《安全監(jiān)督檢查管理制度》執(zhí)行。

5.10獎罰

5.10.1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參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5.10.2發(fā)生事故,參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6.0相關文件

6.0記錄

6.1《危險化學品采購臺賬》

6.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臺賬》

6.3《安全檢查記錄》

第2篇 危化品經營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yè)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檔案。

3.2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yè)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 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yè)病的醫(yī)治工作。

3.4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yè)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 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普及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yè)病防治的各項規(guī)定,指導從業(yè)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 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yè)健康檢查,有職業(yè)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yè);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yè)健康檢查,發(fā)現有與從事作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guī)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yè)人員。

4.4 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 危害告知

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 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yè)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 加強防護、減少職業(yè)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yè)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guī)定使用。

3)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yè)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wèi)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yè),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 加強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在作業(yè)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規(guī)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 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 急性職業(yè)病事故的處理

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yè)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yī)院治療。

4.9 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guī)定開展職業(yè)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3篇 ?;方洜I企業(yè)應急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事故,做好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2.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tài)與非常態(tài)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處置措施科學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

2.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

3.1領導機構

公司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3.2辦事機構

公司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兼職),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fā)揮運轉樞紐作用。

3.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4. 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完善預警機制,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4.1.1預警信息發(fā)布

預警信息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fā)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fā)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大聲呼叫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4.2 應急處置

4.2.1 事故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必要時可直接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xù)報有關情況。

4.2.2 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guī)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tài)的蔓延。

4.2.3 應急響應

4.2.3.1對于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態(tài)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機構統(tǒng)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2.3.2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4.2.4 應急結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

4.3 恢復與重建

4.3.1 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wěn)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給予補償。有關部門還要做好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4.3.2 調查與評估

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 信息發(fā)布

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發(fā)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xù)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fā)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5.應急保障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應急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監(jiān)督管理

6.1 預案演練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預案的演練活動,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每年不少于兩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6.2 培訓教育

辦公室負責組織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常識以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yè)技能。

6.3 責任與獎懲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生產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6.4 公司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4篇 ?;方洜I企業(yè)購銷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guī)范本公司危險化學品采購和銷售活動,防止發(fā)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部門。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采購、銷售部門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采購、銷售業(yè)務的員工對本崗位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責。

3.2安全管理部門是負責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并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建檔。

4.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采購管理要求

4.1.1公司采購人員必須了解需購進的危險化學品品種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4.1.2所購進的危險化學品應有生產廠家、地址、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4.1.3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要生產廠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向沒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二年備查。

4.1.4購進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核對包裝(容器)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后應補貼。

4.1.5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內,以銷定購,合理編制進貨計劃。

4.1.6危險化學品到貨后應按合同進行驗收和登記,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主要負責人并通知供貨單位。

4.1.7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要求

4.2.1銷售人員要經過嚴格的危險化學品業(yè)務人員培訓,并要求取得上崗資格證。

4.2.2銷售人員應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尤其對產品包裝方面必須對售出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性能、標簽嚴格檢查,以便能正確和及時處理在營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2.3銷售人員在營銷推廣過程中,必須對營銷對象進行考察,確認其企業(yè)是否有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資質,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yè)一律不予業(yè)務往來。

4.2.4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對銷售量做好記錄,定期核對銷售情況危險化學品的進貨、出售、發(fā)貨應進行登記,登記貨物品名、規(guī)格、數量、單件重量、生產公司家和批號等;并向顧客提供相應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作為與供貨單位與買方之間危險化學品流通環(huán)節(jié)有關安全注意事項的溝通。。

4.2.5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不經營沒有安全技術證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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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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