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科室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七、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科室并報告科室主管。
八、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數(shù)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消防科室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