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xié)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guī)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xié)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jiān)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yè)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guī)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guī)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jiān)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guī)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準違規(guī)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guī)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yè)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在商場營業(yè)時動火作業(yè),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xié)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jié)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jié),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yè)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yè)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zhí)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fā)現(xiàn)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guī)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jiān)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guī)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guī)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xiàn)突出、成績優(yōu)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xiàn)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guī)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zhí)行。
17、?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