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格式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2篇 消防器材、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yè)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保證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產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y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月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y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yè)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熾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審批。
第3篇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衛(wèi)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第4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
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5篇 工廠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
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6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二、由消防監(jiān)管員每月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情況登記在表格中。
三、檢查內容:
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tài),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等。
四、相關表格
《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gd/e-qe-001-027-01
第7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8篇 消防管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選煤廠要確保消防管網24小時正常供水,管網無銹蝕、跑冒、滴漏。協調好與所在礦調度室和消防水泵房關系和應急流程機制,保證消防應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配備齊全,布局合理,實行24小時交接班制度,責任到人;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或損壞、挪用、隨意拆除消防設施、消火栓(水帶、水槍)、滅火器材;
4、消防管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防腐除銹。消防水泵及機組必須每周試運轉一次,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檔案,詳細記錄配置類型、時間、數量、設置部位和檢查維修更換記錄;
6、保持室內消火栓水槍、水帶齊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觀無損壞、涂層無脫落、無生銹、霉變、漏水、接口墊圈、消火栓箱門玻璃完整無缺,干凈整潔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檢查后及時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閘閥、消火栓手柄絲桿處等轉動部位要定期檢查經常加注潤滑油。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和更換;
8、滅火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易取處,但不得影響安全疏散。要經常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泄壓、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內更換,現場不得有泄壓、失效、空瓶。同時對合格滅火器材必須貼上標簽,注明檢查有效期,確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單位要隨時掌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確保有應急備用器材和設施的備件;
10、各選煤廠應經常對調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員進行滅火應急流程的演練,確保發(fā)生火災時,消防水泵開起、加壓順暢。
第9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并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并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室內應設置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四、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應分別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
第10篇 消防器材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規(guī)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guī)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常規(guī)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進行常規(guī)檢查。常規(guī)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清潔衛(wèi)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fā)現異常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貯氮氣,每年內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可靠。
(六)、檢查保護區(qū),特別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wèi)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維修合同。滅火系統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阜蒙縣煙葉公司
第11篇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1、委派專職消防員對儲配站所有消防設備、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內儲水量每天檢查一次,觀察有無滲漏或無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則及時補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開啟一次試運轉。每天盤車試運轉一次,以達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壓力,并且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消防管線(明線)、消防栓及根部閥門、噴淋閥門、噴淋頭每周檢查二次,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以達到良好的狀態(tài)。
5、消防水帶、水槍、大閘、鑰匙等應時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齊不準挪作它用,消防員每天應對以上器具至少檢查一次。
6、滅火器應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員、安全員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滅火器外表,每年檢查一次桶體,換粉,標簽齊全。
8、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暢通。
9、以上設備必須掛牌明確設備保管人。
10、運行記錄完整。
第12篇 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加強xx供電分公司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yǎng)、維修和管理,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良好的待用狀態(tài),適應撲救火災的需要,根據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jiān)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消防廣播、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火災救助器材及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隨車滅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檢測、保養(yǎng)、維修、配備和管理,必須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認真組織實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單位進行火災報警、初期火災撲救的設備,各單位及人員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實責任制,達到會使用,指定專人保管和管理,并負責定期檢查、檢測、維護和保養(yǎng)。
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大樓的消防設施(自動防火報警系統及監(jiān)控系統、手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及控制系統、消防水泵系統、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煙及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火栓等)、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負責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執(zhí)行相關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屬各單位、實業(yè)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辦公和營業(yè)場所、變電站、供電營業(yè)所、調度室、倉庫、鍋爐房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統、消火栓、推車或手提滅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鍬、鉤、桶等,由各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三)隨車配備的滅火器具,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一)電力調度辦公樓、分公司庫房和家屬樓的消防設施,由實業(yè)公司維修組負責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不定期例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1)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有專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員交接班前后必須進行檢查和擦拭保養(yǎng),要經常保持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潔,防止丟失損壞。
(2)分公司電力調度辦公樓門衛(wèi)值班室值班人員、電建公司維修組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消防設施的運行知識,熟記心里,熟悉設備和各種操作程序。熟悉探頭和手報的具體位置,會聯動操作,遇有報警應準確無誤地確定具體位置。堅守工作崗位,作好本班運行記錄,堅持交接班制度,室內不準使用電爐子,閑雜人員禁止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