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g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xiàn)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jù),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xiàn)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shù)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jù)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tǒng)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tǒng)一協(xié)調和指導性管理。協(xié)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tǒng)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tǒng)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2篇 投資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日常工作管理,明確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現(xiàn)將完善后的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印發(fā)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20**年1月2日
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保密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公司機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2.未經授權或批準,員工不得對外提供公司機密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shù)據(jù)等。
3.機密文件和資料無需保留時, 必須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4.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5.發(fā)現(xiàn)了有可能涉密的現(xiàn)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二、員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各部門每天須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并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經理審核后送綜合辦公室匯總。
2.綜合辦公室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并將考勤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3.每位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正常上班作息時間執(zhí)行。工作期間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缺勤,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按分級匯報原則向主管領導請假。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進行其他娛樂活動。違者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通報批評。
4.各部門經理對所在部門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若有不照規(guī)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二)各類假期規(guī)定
1.有薪節(jié)假日: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2.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yī)院或社區(qū)醫(yī)療服務機構(市醫(yī)保定點)開據(jù)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xù)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yī)保定點或三級醫(yī)院開據(jù)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休病假2個月以內,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2-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90%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6個月,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70%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發(fā)放。但上述病假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80%。超出國家法定醫(yī)療期規(guī)定繼續(xù)休假的,不發(fā)工資。
3.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上班也未續(xù)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因公司對年休假工資補償進行改革,為人性化管理考慮,每個員工每年可享有3天帶薪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普通員工按200元/天標準,部門經理按300元/天標準,在績效考核獎金中扣除。
4.婚假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據(jù)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15天。
(3)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5.產假、護理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產假為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yī)院證明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jù)醫(yī)療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5)產假結束后需續(xù)假的,按事假處理。
(6)妻子分娩,其愛人可享受7天護理假。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6.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喪假: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帶薪休假3天,該假期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8.工傷假: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員工請假條》,經領導審批后提交綜合辦公室備案。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xù),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審核決定權限
天數(shù)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3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
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
注:如因部門經理外出,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部門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7.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四)缺勤規(guī)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準假不到崗為曠工。
2.曠工扣款規(guī)定
(1)未完成請假手續(xù)或休假
期滿未續(xù)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凡曠工連續(xù)三天或全年累計五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三、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財務銀行預留印鑒章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
3.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印章管理員做特別登記。
4.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印章外帶審批單,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帶期間,攜帶人員必須在兩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類材料需蓋印章(除工程技術章)的,須憑蓋章審批單,由部門填寫,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管理員要親自蓋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緊急,未得到總經理簽字急需蓋章的,可先與總經理電話確認或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先予以蓋章,并在3日內完成補簽手續(xù)。
2.按公司規(guī)定,各部門未經總經理批準,不能擅自對外簽訂合同,違反上述約定,印章管理員不得蓋章。
3.凡涉及工程資料蓋章,需一事一簽,不可在同張蓋章審批單上寫多件蓋章事由。如有多份資料,需注明蓋章份數(shù)和每份資料的蓋章個數(shù)。事后一律不得加蓋印章,如要補蓋,需重新走蓋章審批流程。
4.工程技術章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即可蓋章。
5.外來單位要以公司名義蓋章的,需憑管委會分管領導簽字或公司總經理簽字的蓋章審批單蓋章。
6.法人章用印時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7.印章管理員離職或調離時,應履行印章交接手續(xù)。
8.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領發(fā)和應用均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辦公室備案統(tǒng)一刻制。
四、文書處理制度
1.綜合辦公室收文后,送公司領導班子和有關部門輪閱,輪閱者必須加快文件輪閱速度,如業(yè)務上需要,可復印一份參閱。
2.以公司或管委會名義的發(fā)文,由業(yè)務部門起草,辦公室把關,按程序簽發(fā)。
3.下屬公司或業(yè)務單位的請示件,由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交相關部門承辦,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4.對閱辦文件、下屬公司或業(yè)務單位的請示件,相關業(yè)務部門閱辦后應及時送辦公室歸檔。
5.凡參加上級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文件和領導講話稿,應在一周內交辦公室歸檔。
6.經總經理批辦的文件,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復印、打印的文件,則由承辦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五、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采購
1.除公司領導特別要求外,公司的辦公用品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統(tǒng)一管理,并有專人負責。
2.辦公用品的購買應本著'節(jié)約開支,合理使用'原則,在購買辦公用品時應查清庫存,避免重復浪費。
3.各部門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擬定請購計劃上報綜合辦公室審核,管理員根據(jù)庫存情況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進行采購。
(二)辦公用品保管及領用
1.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shù)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適于批量采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定期進行辦公用品庫存盤點,確保帳物相符。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shù)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3.辦公用品領取時,領取人須在《物品領取登記表》上寫明日期、領取物品名稱及規(guī)格、數(shù)量等項并簽字。
4.對于各部門使用情況,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應做好月、季及年度統(tǒng)計,填寫《辦公用品使用統(tǒng)計表》。
5.使用辦公用品要牢固樹立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處處精打細算,提倡節(jié)省每一張紙、每一顆釘、每一滴墨、每一分錢,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六、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員、物資管理
1.食堂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食堂主管安排。請假必須經食堂主管同意,并要安排好工作交接。
2.食堂主管應加強物資管理,經常盤點庫存。食堂人員購買物資(每日菜品除外)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食堂主管、綜合辦公室主任確認同意后,方可購買。購買后經食堂主管實物驗收,憑發(fā)票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二)用餐管理
1.食堂原則上只供應早、中餐,如有工作需要,需安排晚餐的,應提前通知食堂主管。
2.食堂人員必須按時供餐,無正當理由不得提早或推遲。
3.食堂人員應及時關注就餐人數(shù),做到即不浪費,又要保證工作人員用餐。工作人員如因工作不能按時就餐,應主動提前通知食堂人員。
4.食堂主管、食堂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核定的伙食標準,嚴禁超標。各類花銷必須做到每日登記,每十日報銷,每月結算。
5.食堂人員應不斷提高供餐質量和服務水平,在不超標準前提下,合理搭配伙食,做到菜肴多樣化,并保證數(shù)量。
6.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帶外來客人在食堂就餐,如因業(yè)務需要,需就餐的,由各部門提前報綜合辦公室安排用餐,資金按用餐標準按實請拔、報銷。
(三)衛(wèi)生、安全管理
1.食堂人員要注意個人衛(wèi)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注意食堂衛(wèi)生,做到窗、桌、椅、地干凈,食堂用具及餐具必須做到定期消毒,保持潔凈,夏季要做好防蚊蠅措施;注意食品衛(wèi)生,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食堂人員必須定期體檢,確認身體健康后方可上崗。
第3篇 a投資公司例會管理制度
a投資公司例會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強各部門間及內部工作進展情況的相互溝通協(xié)調,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例會(月例會)
1、會議時間: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下午6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召開經總經理同意后可順延。
2、參會人員: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各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參加。
3、會議內容:由各部門經理及主管總結匯報本部門工作,總經理布置次月工作。
4、要求:參會人員需認真進行會議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整理會議記錄并擬定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核后下發(fā)至各部門,各部門應組織部門員工認真學習,部門經理據(jù)此以書面形式擬定次月工作計劃,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其執(zhí)行情況將計入績效考核。
三、部門例會(周例會)
1、會議時間:每周六上午8:30。
2、參會人員:由部門經理主持,本部門全體員工參加(必要時邀請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3、會議內容:由部門員工匯報各自工作進展,部門經理進行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安排,協(xié)調處理部門工作問題。
4、會議要求:參會人員需認真記錄會議相關內容,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
四、上述各條所涉及的相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例會,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會,必須書面或電話形式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門經理請假。
五、如無故遲到或缺席上述例會者,部門經理每次罰款50元;主管每次罰款30元;主管以下員工每次罰款20元。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和解釋,經總經理及董事長審批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七、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第4篇 x建筑裝飾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重大投資的原則和審批
第五十六條 對內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長性原則,即投資項目的實施必須與公司未來的成長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則,即新上項目必須與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資源、能力相適應,以保證項目的可執(zhí)行性;
(四)自主性原則,即新項目的實施應立足于獨立自主,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條 對外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公司的對外投資不能超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性規(guī)定;
(二)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適量性及無妨礙性原則,即對外投資不能影響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資金周轉的需要量;
(四)風險回避性原則,即必須充分估計項目的風險,并選擇風險――收益比最小的投資方案。
第五十八條 公司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的審批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公司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等規(guī)定的權限履行審批程序。
(一)總經理可以根據(jù)董事會的授權行使下列職權:
1、涉及主營業(yè)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yè)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事項。
(二)公司投資事項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涉及主營業(yè)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0%的事項且單筆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yè)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的事項。
(三)公司投資交易事項(公司受贈現(xiàn)金資產除外)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公司發(fā)生主營業(yè)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連續(xù)12個月內累計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0%的,且單筆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shù)據(jù);
2、公司發(fā)生非主營業(yè)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第二節(jié) 重大財務決策程序與規(guī)則
第五十九條 公司對內、外投資以及收購兼并項目應在總經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資部門對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并編寫項目建議書。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權限范圍內的項目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條 公司資產出售、轉讓應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一條 公司以資產、權益為公司自身債務進行抵押、質押的,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二條 公司產品銷售和原材料采購的合同,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簽署,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簽署。
第六十三條 公司對外舉債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三節(jié) 投資項目的程序與規(guī)則
第六十四條 公司對外投資事項按下列程序進行: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將有關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總經理報告,由經理辦公會議對該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投資方案的前期擬訂、可行性分析與評估等調研工作,提出具體的財務預案報董事長/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經相關決策部門批準后,由董事長負責組織具體實施或者授權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
第六十五條 涉及關聯(lián)交易項目的投資其決策權限與程序還須遵守公司關聯(lián)交易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
第六十六條 凡納入公司年度投資計劃的投資項目,經股東大會決定后,原則上不再單項決策和審批,變更年度投資計劃內容和年度投資計劃外的投資項目,必須按照公司投資決策權限和審批權限逐項審批。
第六十七條 基本建設、設備更新改造、固定資產購置、新項目等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辦理立項審批手續(xù);屬資本經營的對外投資項目,經董事會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審議形成方案后,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辦理有關申報審批手續(xù)。
第六十八條 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總經理應及時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向公司董事會匯報。
第六十九條 對外投資項目實施管理
(一)嚴格執(zhí)行投資計劃。項目承辦部門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的規(guī)模、標準和投資總額。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必須嚴格按照變更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并經董事會批準。
(二)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投標法和公司有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資項目(除資本經營項目外)經批準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采取招標投標、項目法人制等形式進行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須由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jiān)事會以及有關業(yè)務部門組成招投標領導小組,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的招投標管理法律、法規(guī)及辦法,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書,明確權利和義務關系,落實投資責任和項目責任人。
(三)資本經營的投資項目,由董事會決定組織實施,落實責任人。
(四)公司進行委托理財?shù)?應選擇資信狀況、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yè)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并與受托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理財?shù)慕痤~、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第四節(jié) 項目的監(jiān)督
第七十條 項目的監(jiān)督考核
(一)建立投資項目報告制度。項目承辦部門應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項目進度、質量、資金運用、前景分析等情況;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實施的投資
項目,總經理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報告。
(二)建立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的監(jiān)控制度。職能部門通過對項目進度落實、款項清算、驗收及轉入固定資產等方面進行監(jiān)控。
(三)建立項目評估制度。項目完成后,按項目決策的權限,由總經理或董事會組織對項目規(guī)模、標準、質量、工期、資金運用、投資效益等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四)建立項目考核制度。由總經理組織按合同或協(xié)議書的規(guī)定對項目責任人進行考核,按照項目評估結果對投資決策部門或責任人進行考核和獎懲。
(五)公司進行委托理財?shù)?公司董事會應指派專人跟蹤委托理財資金的進展及安全狀況,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應要求其及時報告,以便董事會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資金,避免或減少公司損失。
第七十一條 董事會負責組織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年度審計并將其結果報告股東大會。
第四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
司章 程》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章 程》執(zhí)行。
第七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七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第5篇 某某城建投資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資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明確工作規(guī)范,強化內部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健全文件及檔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要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強化優(yōu)質高效、嚴謹規(guī)范的意識,認真履職、團結協(xié)作,共同做好文件及檔案有關工作。
一、 文件收發(fā)及文檔管理
1、 文件閱讀管理規(guī)范
(一)本規(guī)范所稱文件閱讀管理工作,是指呈送給公司領導及發(fā)給公司各部門閱讀的,不需進行公文處理的一般性文件的簽收、登記、分發(fā)、存檔工作。
(二)一般性文件的閱讀管理工作在公司主要領導的領導下進行,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具體承擔。
(三)發(fā)送給公司領導的文件、資料,由文件管理人員送領導辦公室,并在發(fā)文登記本上作好登記。發(fā)送給各部門的文件、資料由各部門自行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并做好簽收登記。綜合辦公室設立分發(fā)清單,對文件的分發(fā)情況進行登記,文件管理人員要按文件規(guī)定的傳達范圍和領導的批示確定閱讀對象,不得隨意擴大和縮小閱讀范圍。
(四)領導在閱讀文件上的批示,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在登記本中注明并及時轉告相關部門辦理,并將落實情況報告批文領導。
(五)對外接收文件時,要清點檢查所有文件的文號、份數(shù)是否無誤,重要文件要逐頁查點。
(六)綜合辦公室設立專門的收文(發(fā)文)登記本,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收文(發(fā)文)日期、來文單位、發(fā)文字號、文件標題、份數(shù)、份號。
2、來文處理規(guī)范
(一)本規(guī)范所指來文處理,是指上級機關、平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及下級機關向公司遞送的需要辦理的文件、函電的處理。
(二)各級機關送公司需要辦理的公文(含傳真、電子文檔)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接收,對于明確要求公司辦理的文電,可根據(jù)來文情況轉交相關領導或部門處理。綜合辦公室應根據(jù)來文性質在來文處理登記本上進行詳細登記。
(二)凡需辦理的來文,首先要進行認真細致的閱讀和分析,對來文作出相應處理。來文沒有附與交辦事項或請示事項有關背景材料或需要補充的相關材料的,應及時告知來文單位提供和補充,交辦事項或請示事項有其他背景資料的,應先查閱背景資料,政策性較強的事項,要找齊有關政策依據(jù)。
(三)上級來文依序從前至后呈公司領導審批,下級、平級(或不相隸屬機關)來文依序從后至前呈公司領導審批,有特殊情況的呈批件,在呈請領導審批時,可視情況靈活掌握。
(四)處理情況登記。文件收發(fā)管理人員要根據(jù)來文性質在對應的來文處理登記本上對來文處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詳細、準確的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擬辦建議、領導批示、送簽去向、催辦記錄、時限要求、交辦單位或來文單位取件時間和取件人姓名等。
(五)來文辦理完畢后,文件收發(fā)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好來文處理的整套材料(包括來文處理箋、來文及其他資料),按來文序號和時間分類歸檔。
3、文件審核制發(fā)規(guī)范
(一)文稿接收。要求行文的代擬稿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文件審核制發(fā)的核文人員接收。接收代擬稿時,應在稿件上寫清楚接收文稿時間,并囑請送文人員留下聯(lián)系人姓名及電話號碼,同時,將核文人員的電話號碼告知送文單位。材料不全的,應暫緩接收,待補齊之后再接收。文稿如系急件,可先接收,但應告知來文單位盡快將材料補齊。
(二)確需公司行文的應注意:辦文程序是否規(guī)范;文種、格式是否正確;是否準確、完整地體現(xiàn)了公司發(fā)文意圖;是否符合領導的有關批示精神;文稿的結構是否合理,語言文字、印發(fā)傳達范圍、引文、人名、地名、數(shù)字、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是否準確規(guī)范;文稿中提出的方針、政策、措施、辦法等是否符合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涉及有關部門業(yè)務事項的表述是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認可;需要協(xié)調的,列出清單,采取電話聯(lián)系、面談或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逐一協(xié)調到位。
(三)發(fā)文程序如下:擬稿--各級負責人核準--統(tǒng)一編號--蓋章(簽字)--發(fā)文--備案存檔。
4、文件傳遞工作規(guī)范
(一)加強文件傳遞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進一步保證文件的安全、及時運轉與準確傳遞。
(二)文件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各項保密規(guī)定。不得私看文件,不得更改文件密級和收發(fā)文單位名稱,不得隱匿、扣押文件,不得利用交換公文之機搞違法活動。不準將機密信件帶到公共場所和住宅,未投遞完的機密信件(急件應及時送達),應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如發(fā)生信件遺失、傳遞差錯或其他失、泄密事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
第6篇 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投資行為,提高資金運作效率,保證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據(jù)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資行為,各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對外投資指將貨幣資金以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四條投資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閑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第五條投資的原則
(一)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二)必須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三)必須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的發(fā)展;
(四)必須堅持效益原則,原則上長期投資收益率不應低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六條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國債、企業(yè)債券、金融債券以及股票等。
(二)長期投資一般包括:
1.出資與公司外部企業(yè)及其他經濟組織成立合資或合作制法人實體;
2.與境外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開辦合資、合作項目;
3.以參股的形式參與其他法人實體的生產經營。
第七條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對外投資管理機構
第八條投資業(yè)務的職務分離
(一)投資計劃編制人員與審批人員分離。
(二)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的業(yè)務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三)證券保管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四)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五)負責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記錄的人員應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并盡可能由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理支付。
第九條對外投資管理權限:
(一)公司長期投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其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董事會審批;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原則上不應超過500萬元。短期投資賬面余額是指投資完成后,'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
(三)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各分公司現(xiàn)有的對外投資,全部轉移到公司進行統(tǒng)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或分公司為項目承辦單位,具體負責投資項目的信息收集、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協(xié)調以及項目后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投資效益評估、經濟可行性分析、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xù)以及對外投資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等。
第十二條對專業(yè)性較強或較大型投資項目,其前期工作應組成專門項目可行性調研小組來完成。
第十三條公司法律顧問、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的事前效益審計、協(xié)議、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審。
第三章 短期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定期編制資金流量狀況表;
(二)投資分析人員根據(jù)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情況和其他投資對象的盈利能力編報短期投資計劃;
(三)依照短期投資規(guī)模大小按照職權審批該項投資計劃;
第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按照短期證券類別、數(shù)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項目及時登記該項投資;
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證券保管制度,至少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有價證券,證券的存入和取處必須詳細記錄在證券登記簿內,并由在場的經手人員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定期組織有價證券的盤點(詳見財物盤點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帳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對于債券應編制折、溢價攤銷表。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投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帳。
第二十一條 公司短期投資分別由總經理、董事會按其職權批準處置。
第四章長期投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外長期投資按投資項目的性質分為新項目和已有項目增資。
(一)新項目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經批準立項后,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的投資。
(二)已有項目增資是指原有的投資項目根據(jù)經營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資額的基礎上增加投資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對外長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協(xié)同投資部門確定投資目的并對投資環(huán)境進行考察;
(二)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
(三)公司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四)公司財務部協(xié)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xié)議書(合同);
(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
(六)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制定有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對外投資部門項目實施運作及其經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外長期投資項目一經批準,一律不得隨意增加投資,如確需增資,必須重報投資意向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外長期投資興辦合營企業(yè)對合營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較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經濟實力;
(二)能夠提供合法的資信證明;
(三)根據(jù)需要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外長期投資項目必須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項目投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目的;
(二)投資項目的名稱;
(三)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資金來源;
(四)投資項目的經營方式;
(五)投資項目的效益預測;
(六)投資的風險預測(包括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政治風險);
(七)投資所在地(國家或地區(qū))的市場情況、經濟政策;
(八)投資所在地的外匯管理規(guī)定及稅收法律法規(guī);
(九)投資合作方的資信情況。
第二十七條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對外投資部門應委托專業(yè)設計研究機構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論:
1.項目提出的背景,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投資的經濟意義;
2.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的依據(jù)和范圍。
(二)市場預測和項目投資規(guī)模:
1.國內外市場需求預測;
2.國內現(xiàn)有類似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情況的統(tǒng)計;
3.項目進入市場的生產經營條件及經銷渠道;
4.項目進入市場的競爭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資金的籌措:
1.該項目的注冊資金及該項目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2.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方式及貸款的償還辦法;
3.資金回收期的預測;
4.現(xiàn)金流量計劃。
(四)項目的財務分析:
1.項目前期開辦費以及建設期間各年的經營性支出;
2.項目運營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潤、稅金測算。可利用投資收益率、凈現(xiàn)值、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3.項目敏感性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第二十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批準后,財務部協(xié)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xié)議書(合同)。項目合作協(xié)議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項目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注冊資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項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合作項目的內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員的分配比例、機構設置及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資數(shù)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潤分成辦法和虧損責任分擔比例;
(七)合作各方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八)協(xié)議(合同)的生效條件;
(九)協(xié)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十)出現(xiàn)爭議時的解決方式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及所適用的法律;
(十一)協(xié)議(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滿時財產清算辦法及債權、債務的分擔;
(十三)協(xié)議各方認為需要制訂的其他條款。
項目合作協(xié)議書(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外長期投資協(xié)議簽定后公司協(xié)同辦理出資、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工作。
第三十條長期投資的財務管理
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jù)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回報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一條 對外長期投資的轉讓與收回
(一)出現(xiàn)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照章程規(guī)定,該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yè))無法繼續(xù)經營;
4.合同規(guī)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xiàn)或發(fā)生時。
(二)出現(xiàn)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轉讓對外長期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xiàn)連續(xù)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由于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轉讓投資的規(guī)定辦理。
(三)對外長期投資轉讓應由公司財務部會同投資業(yè)務管理部門提出投資轉讓書面分析報告,報公司批準。
(四)對外長期投資收回和轉讓時,相關責任人員必須盡職盡責,認真作好投資收回和轉讓中的資產評估等項工作,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五章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對外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現(xiàn)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xiàn)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投資的(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以放棄非現(xiàn)金資產而取得的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核算
短期投資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資,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已確認跌價損失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金額內轉回。
第三十五條&nb
sp; 長期債權投資的核算
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債券投資應按期計算應收利息。計算的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經調整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攤銷額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債券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相關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可以于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在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計入損益;如金額較小的,也可以于購入債券時一次攤銷,計入損益。
其他債權投資按期計算的應收利息,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對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增加投資的帳面價值;對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十六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采取以下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xiàn)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xiàn)金股利超過上述數(shù)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權益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屬于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xiàn)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薄,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七條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7篇 z投資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投資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為使車輛管理統(tǒng)一、調度合理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建檔。除行車執(zhí)照、保險卡等必須隨車附帶的資料由駕駛員隨車攜帶保管外,其余車輛資料均由行政部保管。如該車轉讓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xù),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年審記錄由駕駛班長負責。
二、車輛管理
1、為加強管理,應對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具體管理人和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確定。
2、公司車輛應隨時做好保潔,每次出車后,駕駛員應及時整理車內衛(wèi)生,做到干凈、整潔,駕駛員若使用非自己定點管理的車輛也應及時清洗保潔。
4、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yǎng)由駕駛班長統(tǒng)一安排、管理。
三、派車管理
1、除公司副總可直接調度本人公務專車外,其他員工用車一律執(zhí)行派車審批手續(xù)或行政部口頭通知;無派車手續(xù),駕駛員不得出車,擅自出車,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2、公司普通員工市區(qū)內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交汽車或輕軌,確需公務出行用車,須提前半天提出用車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統(tǒng)籌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或行政部經理口頭通知出車;主城區(qū)以外的長途出行,需經總公司分管行政副總或董事長同意方可派車。
四、加油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辦理加油充值卡,由專人在公司指定的兩個加油站進行充值加油,即主城區(qū)的李家花園加油站,**的外河壩加油站。
2、原則上公司總部在主城區(qū)的車輛只能在李家花園加油站加油;公司總部來往**的車輛可在上述兩個加油站進行加油;**項目部的車輛只能在外河壩加油加油。
3、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統(tǒng)一保管,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駕駛員應于每次加油后即刻歸還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記手續(xù)。登記時粘貼加油小票并需注明加油時間、加油數(shù)量、車牌、經辦人。
4、駕駛員在出差途中若需加油,由隨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現(xiàn)金加油或由職務最高的人員負責現(xiàn)金加油。
五、車輛外借
1、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車輛不得外借。
2、車輛外借歸還后,定車駕駛員應及時檢查車況及有無交通違章未處理的情況,同時駕駛班長要做好監(jiān)交工作,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六、使用責任
1、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導致的一切罰款及其他處罰,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2、駕駛員非經公司安排自行將其負責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而發(fā)生違規(guī)、違法、車損等罰款或維修費用,由該車的駕駛員負責賠償。
3、若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對保險公司未賠付的經濟損失全額承擔。
4、車輛如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fā)生,駕駛員除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外,須即刻與駕駛班長和行政部聯(lián)絡,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若車輛發(fā)生事故后,駕駛無法提供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4、駕駛員出車后應停放回公司車庫或公司指定停車點,原則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停放。如未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發(fā)生的停車費不予報銷;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的,由責任人按實際維修費用或被盜車輛折舊凈值進行賠償。
七、費用報銷
1、公司車輛因公外出發(fā)生的停車、路橋等行車費用,實報實銷。
八、維修保養(yǎng)
1、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年審由駕駛班長統(tǒng)一安排辦理。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和維修。
2、駕駛員應隨時留意車況,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須及時向駕駛班長反映,專職駕駛員還需及時向專車使用領導匯報。
九、本制度自20--年7月--日起執(zhí)行,20**年7月**日修訂。
附:派車單樣式
第8篇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xiàn)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jù),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以實現(xiàn)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shù)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jù)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tǒng)一管理;屬二級企
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tǒng)一協(xié)調和指導性管理。協(xié)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tǒng)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tǒng)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9篇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公司投資管理,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決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資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二級母子公司組織架構”發(fā)展戰(zhàn)略取向,**公司作為集團公司的母公司將成為集團的投資中心。
第三條
投資具體分為內部投資和對外投資。內部投資是指新建工程(項目)投資、購置固定資產投資、技改投資、集體福利投資(如:職工浴室、餐廳等)、職工文化設施投資等。對外投資是指以資產或現(xiàn)金與其他企業(yè)(包括境外企業(yè))合資、合作、聯(lián)營的投資以及購入股票、債券等的投資。
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項投資全部納入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項投資從立項、可行性研究、市場考查資料調研、最終投資項目的確立和實施,均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建立相應的項目責任制,嚴格選派項目責任人,并明確其權利,實行跟蹤指導、監(jiān)督和考核。
第五條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的具體業(yè)務部門是戰(zhàn)略發(fā)展部,并由財務部、審計部協(xié)調配合,必要時應征詢集團內外專家的意見。戰(zhàn)略發(fā)展部負責對內部和外部投資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并提出初審意見。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對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投資管理權限
第七條
集團公司本部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及所有對外投資,均由集團公司董事會作出決定。
第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可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作出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jù)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jù)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執(zhí)行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
第十條
單項固定資產處置的權限與上述單項投資管理權限相同。
第十一條
各公司的投資項目應本著“一次規(guī)劃,分期實施”的原則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一個完整的項目以分拆或其他變相方式上報。
第四章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第十二條
各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當年投資計劃,計劃力求客觀、全面、完整,集中上報集團公司審核。新增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辦”的原則,另行單獨上報集團公司審核。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本部單獨投資額在總裁權限范圍內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并付諸實施;需報請董事會研究決定的,先由總裁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提交董事會,待董事會研究后形成決議,由總裁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一)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
(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董事長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
(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yè)務部門審核;
(五)公司根據(jù)批復意見,提交董事會(或董事會投資審議委員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作出最終決定;
(六)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一)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
(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
(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yè)務部門審核;
(五)公司根據(jù)批復意見,提交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作出最終決定;
(六)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業(yè)務審核程序:
(一)屬于新建、技改項目,先報戰(zhàn)略發(fā)展部,戰(zhàn)略發(fā)展部對項目的工藝、技術、市場等進行可行性論證后提出初審意見,轉財務部;
(二)財務部根據(jù)集團整體投資實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資的意見;
(三)報請總裁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四)批復。
第十七條
投資活動的上報與審批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采取靈活多樣的便利報批方式,但在事后應補足相關手續(xù)。
第十八條
投資項目實施,其實際投資額原則上不得突破原審批預算,如因特殊情況超預算5%以上的,需上報集團公司另行審批。
第四章申報材料內容
第十九條
各公司上報審批的新建、技改項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條
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市場分析和預測;
(二)設計方案及生產規(guī)模;
(三)工藝技術方案;
(四)原料、輔助材料供應;
(五)建設條件及建設場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節(jié)能及環(huán)保;
(七)安全衛(wèi)生、消防及勞動定員;
(八)項目實施規(guī)劃;
(九)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十)風險評估;
(十一)經濟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條
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現(xiàn)狀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調研情況;
(三)工程方案比選、設備選型及所選設備的各項技術性能參數(shù);
(四)工程方案和工藝布置流程圖;
(五)總投資預算和預算明細表;
(六)投資前后生產成本計算比較;
(七)投資前后產量、質量比較;
(八)風險評估;
(九)投資回收期;
(十)經濟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條
對外投資及購置固定資產至少應包括投資意圖及必要性,投資額、風險評估、效益測算、資金籌措等基本內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與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報批、預算執(zhí)行情況由審計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內的投資未按相關程序研究,自作主張決定的,按投資額的5%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二十五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外,未按相關程序報批的,按投資額的1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超預算支出未按上述規(guī)定報批的,按超支額的3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所稱“以下”都含本數(shù);“以上”都不含本數(shù)。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戰(zhàn)略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投資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項目申請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投資回收期
投資收益率
預計投資金額
申請時間
資金籌措方式:
項目投資進度計劃:
效益測算
及風險分析: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年*月*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年*月*日
附: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技術改造項目申請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預計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
資金的籌措及來源
預計投資金額
申請時間
技改的原因及內容:
技改前后的
生產能力及效益對比分析:
項目投資進度計劃: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年*月*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年*月*日
附: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購置固定資產申請表
單位名稱
申請時間
總投資額
類別
名稱
設備型號及主要參數(shù)
數(shù)量
單價
合價
購置用途:
資金籌措: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年*月*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年*月*日
附:購置固定資產的必要性、效益預測等基本內容
第10篇 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對外投資行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一切對外投資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的申報、審批、監(jiān)管等。
第三條 基本原則
1.明確管理權限。
2.落實出資者和經營者的責任。
3.加強出資者的監(jiān)督力度。
第四條 主管部門
公司______部是對外投資的管理部門。
第五條 對外投資決策
______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投資權限為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資項目應由______申報______審查批準。
第六條 對外投資項目
1.公司鼓勵以下對外投資項目:
(1)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的項目;
(2)擁有技術優(yōu)勢或資源優(yōu)勢的開發(fā)項目;
(3)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原材料、能源和產品銷售等緊密相關的項目。
2.公司不鼓勵以下對外投資項目:
(1)不具競爭優(yōu)勢的項目;
(2)不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的項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3.對外投資項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進行,累計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_____%。
第七條 對外投資申報
公司的對外投資行為,應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進行申報:
1.對外投資項目概況;
2.對外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
3.本單位近_____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合作投資的,提交有關合作協(xié)議及合作方基本情況。
第八條 對外投資審批
1.______申報對外投資項目后,由______負責審核并對項目提出初步意見后提交______作進一步審批。
2.審批的基本原則:
(1)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2)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投資方向;
(3)經濟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資目的;
(4)有規(guī)避風險的預案;
(5)與公司投資能力相適應;
(6)申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3.審批額度
(1)低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的項目由_____審批;
(2)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至_____%的項目由_____審批;
(3)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以上項目由_____審批。
第九條 對外投資監(jiān)督
1.對外投資項目運作完成后,應于_____日內將本項目的運作情況報送_____,并抄送_____。
2._____部、_____部對對外投資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資效果進行不定期調查和評價。
第十條 獎懲
1.對嚴格遵守本制度、對外投資項目效益良好的項目負責人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具體嘉獎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制度的,公司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況給予__________處分;造成損失的,決策者要承擔相應損失;對有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制度自_____審議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_____部負責解釋。
第11篇 公司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管理制度
某公司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確定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和決策的質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參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中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第三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由五名董事構成。
第四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主任委員負責召集委員會會議。主任委員由董事長在委員中任命產生。
第六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委員任職期間,如果委員喪失董事資格,則該委員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委員會應根據(jù)本制度第三至四條的規(guī)定補充委員人數(shù)。
第七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職責權限如下:
(一)對公司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二)對《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投資融資方案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三)對《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四)對其他影響公司發(fā)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五)對以上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
(六)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可以在舉行會議前,邀請有關行業(yè)專家和專業(yè)顧問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規(guī)劃,提供公司規(guī)劃發(fā)展決策項目。
第九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應會同或責成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投資融資、資本運作、資產經營等項目的意向,編制初步可行性報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況等,簽發(fā)立項意見書等書面意見,以供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審議。
第十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分為常規(guī)會議和特別會議,常規(guī)會議每年召開兩次,特別會議可根據(jù)需要由委員提議隨時召開。
第十一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在召開前三天通知全體委員,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方可召開會議;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主任招集,委員會主任無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員負責招集;每一名委員有一票的表決權;會議做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shù)通過。
第十二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或投票表決;臨時會議可以采取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第十三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可邀請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四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應由董事會秘書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委員會成員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五條 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和表決結果應以書面提案的形式上報董事會供董事會審議。
第十六條 董事會根據(jù)戰(zhàn)略委員會提案召開會議,進行審議,并將審議結果,同時反饋給戰(zhàn)略委員會。
第十七條 出席戰(zhàn)略與投資發(fā)展委員會的委員對所議事項負有保密責任,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披露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董事會批準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2篇 z投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印章、業(yè)務章及因公務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公章由辦公室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公司各類印章由專人保管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記表,記錄蓋章的時間、內容、經手人簽字。
六、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七、公司各級人員使用印章須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八、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經公司法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同意。
十、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指定人員攜帶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十三、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審查→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蓋章
十四、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執(zhí)法機關處理。
十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