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不同的場所,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輕重也不一樣。實驗室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所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非同小可。以下一是則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管理人員參考,希望大家從中掌握如何做好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zhí)行坐班制,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遇特殊情況外出,及時掛牌通知。
2.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鉆研業(yè)務,努力勤奮地學習和工作,及時了解教學進度,安排好切實可行的實驗計劃,并協(xié)同教師認真落實各種實驗聯(lián)系單制度,確保100%的實驗開出率。認真領會實驗要求,做好學生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幫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
3.全面負責一個學科的實驗室管理工作,儀器室要保持整潔,儀器陳放整齊規(guī)范,儀器帳物清楚規(guī)范,做到帳帳、帳物相符,并認真做好儀器添置、申報、驗收、上帳,及時做好儀器的清點、報損、一般的維修保養(yǎng)等有關工作。
4.做好每學期的儀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記、造冊工作,并與總財產(chǎn)核對一次,保證正確無誤。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時向教師介紹新儀器、新實驗,認真做好實驗室、儀器室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管好各樓道大門。
6.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安全實行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水、火、電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管好實驗樓樓道的電燈。危險藥品有專人負責,專柜保存使用,杜絕事故的發(fā)生,為師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教學環(huán)境。
7.做好衛(wèi)生保潔工作。
8.積極配合課外小組活動,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9.完成教導主任、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儀器站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使用辦法:
1.演示需要儀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分組實驗早一個星期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演示實驗儀器用后及時歸還到儀器室(分組實驗儀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課老師)。做好實驗后,通知實驗教師收回儀器并驗收。
2.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過程,應嚴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險藥品時必須先經(jīng)領導批準,正確配置,教師與實驗教師一起稱出數(shù)量,填好物品使用單,用后必須及時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單上寫明回收數(shù)量情況等。
3.學校儀器一律不許隨便拆裝,如確實需拆裝時,應說明理由,由學校批準。拆裝后并按時復原。貴重精密儀器應報請上級批準。
4.教師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實驗制度,并要求學生愛護儀器財物,保持實驗室整潔。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儀器須由領導批準。
2.校內(nèi)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儀器、工具,要有借條。
3.本組教師用工具要有借條。
(三)賠償制度:
1.教師做實驗時如損壞儀器,須說明原因并向實驗教師登記。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2.學生實驗時,凡不按實驗規(guī)章行事或任意破壞損壞儀器者,除教育批評外,需上報教導處,并酌情賠償。
(四)管理制度:
1.自購及下?lián)軆x器須及時分類登記。
2.儀器應經(jīng)常保持整潔,每學期清點一次。如有缺少,及時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師保管儀器。如有破損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檢修一次。
4.每年與??倓仗庁敭a(chǎn)保管員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防止危險物品丟失。
5.對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實驗藥品要嚴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在沒有教師允許的情況不準使用明火。
第2篇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為了順利地做好化學實驗,保證實驗成功,保護實驗儀器設備,維護每個師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實驗事故,特制訂本實驗室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實驗室內(nèi)嚴禁煙火,也不能在實驗室內(nèi)點火取暖,嚴禁閑雜人員入內(nèi)。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三、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簽,注明名稱、溶液濃度。
四、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柜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jù)其性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并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五、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六、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藥品的性質。估計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范。
七、實驗開始前,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wěn)妥。
實驗進行時,應該經(jīng)常注意儀器有無漏氣、碎裂,反應進行是否正常等情況。
八、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燈快燒盡、燈火還沒熄滅時,千萬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燈熄滅時,要用燈帽來罩,不要用口來吹,防止發(fā)生意外;不要用一個酒精燈來點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燒。點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九、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使用易燃、易爆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十、要注意安全用電,不要用濕手、濕物接觸電源,實驗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十一、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傷害。給試管加熱時,切勿將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藥品噴出傷人。
十二、嗅聞氣體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慢慢地用手把揮發(fā)出來的氣體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十三、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nèi)進行。
十四、取用藥品要選用藥匙等專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五、未經(jīng)許可,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十六、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設備。
十七、濃酸、濃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皮膚上。廢酸應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傾倒堿液,以免酸堿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fā)生危險。
十八、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斷攪拌。
十九、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guī)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二十、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膠塞、膠管等材料時,要謹慎操作,以防割傷。
二十一、實驗中所用藥品不得隨意散失、遺棄,對反應中產(chǎn)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按規(guī)定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影響健康。實驗剩余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內(nèi)。
二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nèi)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更不能把實驗器皿當作餐具。
二十三、實驗結束,應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凈再離開實驗室。
二十四、實驗完畢后,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tǒng)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第3篇 附小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nèi)。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教務處要經(jīng)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jīng)濟法律責任。
第4篇 一小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各室必須張貼相關制度、規(guī)程、目錄。
2、實驗室管理員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防范工作,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按程序 進行各項實驗。
3、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瘜W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 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危險品必須 按規(guī)定執(zhí)行,并有記錄。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huán)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
4、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 ,及時維修。
5、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 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實驗室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嚴禁將食品帶入化學實驗室。
6、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 室內(nèi)。
7、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 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jīng)常督促檢查。
第5篇 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教委令第20號)、《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2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等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皖教秘科〔2022〕3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學校安全穩(wěn)定與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管理、實驗室內(nèi)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創(chuàng)建安全、衛(wèi)生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各學院、科研平臺、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校長是學校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分管校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以學校與各單位簽訂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目標責任書》為準)。
第四條 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豐富師生的安全知識,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校園文化氛圍,提高教職工、學生安全意識。
第五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各單位和教職工年度績效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之一,并且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科研處、保衛(wèi)處、后勤服務集團、基建處等部門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和督查,籌措相關建設經(jīng)費。
第七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制訂、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發(fā)布或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指導、督查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輻射源、病源微生物等實驗室的重點監(jiān)管工作。每季度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通報有關職能部門,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必要時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第八條 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工作:基本建設處牽頭負責做好實驗用房的安全性評估,建筑物消防、水電安全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論證;教務處牽頭負責做好教學實驗項目安全性評估及管理要求;科研處牽頭負責做好科研平臺實驗室安全性評估及管理要求;保衛(wèi)處牽頭負責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盜、消防設施更新及消防通道管理要求,主要危險品管理要求;后勤服務集團牽頭負責做好實驗廢棄物的規(guī)范化處置管理要求,學院負責落實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主要危險品監(jiān)管、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
第九條 各學院和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具體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排查安全隱患。
第十條 各學院和科研平臺的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為: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種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確立每個具體實驗室的危險等級(高危/危險/普通),明確安全責任人;在室內(nèi)張貼安全制度和危險標識牌,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和防護用品,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培訓;組織、落實對本單位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評價、審核工作;及時發(fā)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組織、督促各安全責任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工作不力的安全責任人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予以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每個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是該實驗室日常管理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結合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制定實驗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建立本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臺帳(試劑藥品、劇毒品、輻射源、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等);根據(jù)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使用本實驗室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負責實驗室內(nèi)務整理和安全隱患排查。
第十二條 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實驗室在使用過程中,教學、科研實驗項目指導老師為直接安全責任人。指導老師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者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配合安全責任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指導老師要提高實驗室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實安全措施;學生須嚴格遵守落實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配合實驗室管理工作。臨時來訪人員須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guī)定。
第三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主要內(nèi)容
第十三條 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需根據(jù)本學科實驗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所在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二)建立實驗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教學、科研項目進行審核,尤其是化學、生物、輻射等危險級別高的實驗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jiān)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各單位的安全審核結果須報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必要時報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三)建立實驗室建設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施工過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須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項目建成后,須通過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和生產(chǎn)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chǎn)、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氣體鋼瓶、劇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管理。對危險化學品庫房必須按照視頻監(jiān)控和防盜裝置。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在出入庫登記、領取、檢查、清理過程中切實做到規(guī)范化管理,認真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fā)、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把鎖、雙本賬的“六雙”管理制度,必須做到“四無一?!?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
第十五條 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實驗動物尸體統(tǒng)一交后勤服務集團按有關規(guī)定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實驗室不得私自丟棄或掩埋。
第十六條 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輻射源使用單位必須加強涉輻場所安全和視頻監(jiān)控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guī)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直接接觸輻射源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后勤服務集團做好實驗室廢棄物收集和處理的標準和管理要求,各學院和科研平臺不得將實驗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當中;實驗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定時送往相應的收集點,由后勤服務集團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一)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報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報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特種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二)各單位要加強儀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yè)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和崗位需實行上崗證制度。
(三)對于自制自研設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九條 水電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nèi)應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二)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jīng)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安全責任人在每次下班前要關閉房間水電,除冰箱以外的儀器設備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確需夜間連續(xù)用電,使用人需向所在單位申請,經(jīng)所在單位確認安全后方可夜間用電。隱瞞不報的,學校將追究安全責任人和使用人責任。
(四)化學類實驗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如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jīng)現(xiàn)場審核取得安全評估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條 安全設施管理
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學校根據(jù)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學院和科研平臺做好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其完好性,并做好維護記錄。
第二十一條 實驗室內(nèi)務管理
(一)每個實驗室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危險等級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實驗室外醒目位置(危險等級牌放室內(nèi)),便于督查。
(二)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檢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nèi)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三)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主任或實驗室主任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五)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內(nèi)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無關的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nèi)進行娛樂活動。
(六)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七)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二十二條 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四章 實驗室安全檢查與整改
第二十三條 加強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
(一)學校、學院、科研平臺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學校檢查時間定為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檢查一次,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檢查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
1. 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2. 實驗室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3. 實驗室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4. 實驗室安全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 實驗室安全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
6.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nèi)容。
(二)各學院、科研平臺應每月開展一次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每次檢查結束后,各學院、科研平臺須將檢查結果形成報告,報送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以適當?shù)男问竭M行通報。
(三) 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被檢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辦公室將予以通報并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安全責任人責任。
第二十四條 安全隱患整改
對安全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安全責任人發(fā)現(xiàn)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并防范措施,主動向所在學院、科研平臺報告;對重大安全隱患,學院須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實驗室發(fā)生意外事故,學院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保衛(wèi)處,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保衛(wèi)處,并配合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各有關單位應根據(jù)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對因各種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予以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學校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6篇 渦輪機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管理制度
第一條. 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第二條. 實驗室設立一位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主任做好本實驗室環(huán)保工作,并建立安全責任的網(wǎng)絡管理,明確分工管理范圍與職責,如:高壓電,油料、煤氣、壓力容器等。
第三條. 儀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場所,嚴禁煙火,上述場所因特殊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向校消防科安全辦申報批準后方可動工,同時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以防萬一。
第四條. 新進實驗室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xié)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教育,注意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生進行實驗應有指導教師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電氣設備或線路設施不準亂拉電線,各種移動電源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經(jīng)許可使用的空調器、電加熱器必須辦理安全使用手續(xù),不得自行安裝。實驗室要加強用電及其計量管理。
第六條. 實驗室必須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拿取的位置。周圍不準堆放物件,嚴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消防器材應按學校規(guī)定定期檢查與更換。
第七條. 嚴格遵守國家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對“三廢”和噪聲必須積極認真治理和妥善處理、不準污染校內(nèi)外環(huán)境。
第八條. 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若發(fā)生重大事故,應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同時保護好現(xiàn)場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書面上報,上報時不準隱瞞事故真相,認真處理。
第7篇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實驗室內(nèi)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 實驗室內(nèi)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xiàn)場存放。
三、 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fā)的物品。
四、 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 往容器內(nèi)灌裝較大數(shù)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 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 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chǎn)生的作業(yè)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 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fā)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shù)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yè)。
九、 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 任何化學藥品一經(jīng)放置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 不能繼續(xù)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 在實驗臺的范圍內(nèi),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 要建立健全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以及違反化學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
十四、 禁止在實驗室內(nèi)吸煙、工作臺上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 實驗室內(nèi)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水、電用后應立即關閉。
十六、 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第8篇 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
第9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維護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學院財產(chǎn)免遭損失,確保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制度。一、實驗室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所有參加實驗的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實驗室都應根據(jù)各自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操作規(guī)程、防盜、防火、防事故管理細則等規(guī)章制度,制訂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張貼懸掛在明顯處,嚴格貫徹執(zhí)行。二、每個實驗室的實驗員即為該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協(xié)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jiān)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批評。節(jié)假日和規(guī)定時間,要全面檢查和落實實驗室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以解決。三、各類實驗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塵和防銹,保持通風良好。四、實驗室的水、電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
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各種可移動的電器、工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窗鎖門;節(jié)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統(tǒng)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五、實驗室必須配備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時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六、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nèi)容之一,對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動手操作;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師指導監(jiān)護。七、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huán)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嚴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儀器設備和器材要經(jīng)常擦拭,保持干凈無塵;實驗室的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室內(nèi)設施;空調機等大功率耗電設備要及時關閉。八、凡實驗、試驗資料,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guī)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設專人妥善保管,不經(jīng)主管院長批準,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九、實驗室萬一發(fā)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所在系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造成輕傷以上的事故或被盜、水災、火災等嚴重的安全事故要保護現(xiàn)場、積極搶救,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實驗室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嚴肅處理;對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不報告、不采取措施補救,或事故發(fā)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xiàn)場,事故后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諉責任,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要從嚴處理。十一、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個人,學院保衛(wèi)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yè),并做出限期整頓、改造的決定;凡因安全隱患需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10篇 實驗室安全和危險品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和危險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 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為了維護實驗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國家財產(chǎn)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以預防為主,各實驗室要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條 對新調進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設施和規(guī)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須經(jīng)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
第四條 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污染。領、用、剩、廢、耗的數(shù)量要詳細記錄,歸檔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發(fā)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huán)保要求。保衛(wèi)處和教務處要負責監(jiān)督。
第五條 保證實驗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或堆放儀器設備及雜物等。
第六條 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細菌的實驗,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在場監(jiān)護。學生做實驗時要打開消防通道。
第七條 實驗室電氣設備安裝、維修和拆除,以及燒焊等作業(yè),必須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由符合資格的專業(yè)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jīng)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第八條 要經(jīng)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氣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實驗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
第九條 離開實驗室,要關好實驗室門窗,關閉電源、火源和氣源。節(jié)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jīng)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實驗樓除值班人員外,一律不許住人,
第十條 保持實驗室內(nèi)安靜、整潔。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nèi)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條 發(fā)生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外,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xiàn)場。對事故的責任者將依據(jù)情節(jié)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責令賠償、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11篇 安全實驗室安全展覽室管理制度
1、安全實驗室、展覽室職工培訓中心設專人負責管理。
2、安全實驗室、安全展覽室是供參加培訓的學員用來直觀了解煤礦安全生產(chǎn)情況、環(huán)節(jié)情況的實驗模型。需認真管理,保證正常運行。
3、凡是參觀的學員必須保持秩序,愛護設備和實施,不得隨意亂動。
4、參觀的學員要耐心聽老師講解,可現(xiàn)場提問題。
5、室內(nèi)不準抽煙,不準大聲喧嘩。
6、要服從管理員的安排。
第12篇 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