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圖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
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zhí)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fā)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yè)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fā)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qū)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qū)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qū)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fā)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qū)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作業(yè)、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fā)生職業(yè)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wèi)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fā)給職工發(fā)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yè)。
4、公司應通過衛(wèi)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 課件 ]采取措施,預防職業(yè)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fā)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 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2、 廠區(qū)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yè),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huán)境衛(wèi)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xù)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guī)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guī)范。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huán)節(jié),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型號規(guī)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yǎng),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yǎng)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yǎng)記錄。
第2篇 客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安全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 相關人員安全責任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調度、其安全由相關人員負責。
二、所有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嚴格執(zhí)行行車規(guī)則。
四、禁止駕駛員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
五、司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合法停車,使用完車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前再次檢查確認。
六、司乘人員在使用車輛前,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的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引發(fā)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七、車輛司乘人員對車輛應進行定期的檢查和保養(yǎng),按期檢查車輛性能,如機油、防凍液、剎車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發(fā)生。
八、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者是疏于保養(yǎng)造成的車輛的損壞和故障,所需維修的費用,視情節(jié)由駕駛員承擔一部分。
第三條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一、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安檢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的制度,嚴禁未經公司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由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二、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乘人員應堅持對車輛進行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后的檢查。
三、嚴禁病車、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
四、駕駛員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有無跑漏,檢查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
五、駕駛員行駛中檢查,長途行駛應檢查發(fā)動機和零配件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六、駕駛員收車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險系數,是車輛安全行駛的保證。
七、下列四種情況不能出車。
1、油、水、電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全時
4、駕駛員身體不適或者服用嗜睡藥物時
第3篇 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狀態(tài)與不安全行為往往又是相互關聯的,很多不安全狀態(tài)(機器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可以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而人的不安全行為又會引起或擴大不安全狀態(tài)。所以,加強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狀態(tài)與不安全行為減少,反之,則會使不安全狀態(tài)和不安全行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時甚至會成為發(fā)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yè)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yè)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 規(guī)定加強對設備、 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有關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yè)部門已頒發(fā)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zhí)行。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根據這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yǎng)、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fā)事故?!栋踩a法》從法律上對設 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3.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fā)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叉車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guī)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發(fā)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2)安全使用證。
第4篇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工人在作業(yè)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并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二)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發(fā)生,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為確保安全施工,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素質,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各項目在安排生產的同時,應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必須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組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內容主要是當天的作業(yè)環(huán)境、鄰近高壓線、附近建筑物地基情況、氣候條件(如臺風、雨季等)、當班主要工作內容、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操作、安全技術要求的特殊工種的配合等。班前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現場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上班前由工地負責人(工長)對當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記錄在案。
4、班組長在班前向職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讓職工了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確使用和發(fā)揮建筑工人“三寶”,發(fā)動職工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積極組織落實和實施。
5、必須建立班組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制度,即在平時的班前活動中,增加以下內容:小結本周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特別是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的工作環(huán)境和特殊作業(yè)部位等,如何采用相應預防措施,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tài)及現場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訓。
6、上級有關單位對工地的檢查情況均應按實記錄。
7、記錄要齊全、詳細、認真,并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必須按時復審方為有效。
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
3、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5、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6、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7、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酒后操作。
8、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9、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后應附操作證復印件作為安全檢查資料附件。
(五)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采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第75 號令《企業(yè)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fā)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
(六)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使用制度
1、各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為職工發(fā)放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2、物資部門應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管理,按統(tǒng)計的工種和性別,做好年度勞動保護用品計劃,并按批準的計劃進行采購,不得盲目采購,防止積壓。
3、各項目部在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須在國家審批的勞動保護用品商店采購,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產品質量安全鑒定證書等。
4、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后,必須進箱、進柜,經常檢查,嚴防霉爛變質、鼠咬、蟲害、保持清潔衛(wèi)生。
5、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中,要建立發(fā)放領用臺帳,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6、職工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項目部對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儲存,必須設立專用倉庫或儲存室。
2、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場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有關專業(yè)防火規(guī)范;
(2)有防雷保護措施;
(3)電氣設備符合國家電器防爆標準;
(4)有防靜電設施;
(5)設置有相應的通風、防爆、監(jiān)測、報警、滅火等消防安全設施;
3、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發(fā)的許可證;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儲存、使用的場所、設施;
(3)有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含保管、使用等人員);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
4、運輸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車輛及駕駛員必須至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申辦準運證,配備的押運員也要辦理押運證。
5、運輸工具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6、各項目部必須嚴格填寫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類清單,逐級上報,報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證并蓋有公章。
7、當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退庫,不得在使用單位滯留,即使是明日還要使用,但也要辦理退庫,明日使用時,再按規(guī)定領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入庫驗證、領用簽證批準、退庫簽證確認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獎勵細則
1、公司設安全獎勵基金,按完成工程總價的萬分之一計提安全獎勵基金,各種違章罰款均進入安全獎勵基金,建立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由公司統(tǒng)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各二級公司及項目部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計提安全獎勵基金。
2、公司每月組織對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檢查評分達到優(yōu)良的,建設公司將給予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負責人2000元的獎勵。
3、各項目部、二級公司年內無死亡、重傷事故、負傷率控制在指標內(5‰),年終公司給予項目分部、二級公司主管經理2000~5000元獎勵。
違反安全管理體系及制度處罰細則
1、各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對項目經理處以500 0~8000元罰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項目經理處以200 0~5000元罰款。
3、未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對項目經理處以1000元罰款。
4、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明確,對項目經理及其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5、未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班前活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相關制度,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
6、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經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檢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達不到合格要求,將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于100 0~3000 元的罰款。
安全事故處罰細則
1、對發(fā)生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隱瞞不上報的工程項目,將對項目的安全主管負責人處于5000元的罰款。
2、工程發(fā)生死亡1人事故,將對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處以8000~12000元的罰款。死亡2人及以上處以20000~30000元罰款,并扣發(fā)全年獎勵性工資。
3、各工程年負傷率每超過控制指標的1‰,對項目部罰款1000元;超過2‰及以上以1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傷1人罰款4000元;重傷2人以上以4000元為基數累計罰款。
4、被罰款部門在接到建設公司罰款通知一個月內,把罰款交到公司財務部。
違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要求處罰細則
1、進入生產作業(yè)區(qū)不戴安全帽等,罰款30元。
2、高處作業(yè),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帶,罰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護用品,罰款30元。
4、氣割工不戴防護眼鏡,罰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鏟等產生飛濺的作業(yè)不戴防護眼鏡、口罩,罰款30元。
6、噴漆不戴防毒口罩,罰款30元。
7、能夠產生粉塵的其他作業(yè)不戴防塵口罩,罰款30元。
8、其它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佩帶相應防護用品,罰款30元。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細則
發(fā)現以下違章指揮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1、不辦理審批手續(xù)進行動土、動火、進入有限空間、電路檢修以及超長、超寬和超限吊裝等特殊作業(yè)。
2、特殊作業(yè)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jiān)護或現場安全監(jiān)護以各種理由不堅持在現場。
3、設備修理無方案、施工維修無設計或設計未按規(guī)定審批。
4、有設計或方案不執(zhí)行。
5、試壓、干混、吊裝以及?;方有?、儲存不執(zhí)行工藝紀律。
6、夜間或特殊氣候條件下無保障措施強行冒險作業(yè)。
7、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
8、管理人員發(fā)現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勞動防護服裝不規(guī)范時不及時糾正。
10、交叉作業(yè)沒安排統(tǒng)一的安全協調人。
12、管理人員為趕進度強令工作人員減少安全防范環(huán)節(jié)、省缺有關操作要領和過程。
發(fā)現以下違章操作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1、作業(yè)現場、物資倉庫內、易燃品儲存區(qū)等禁止吸煙場所吸煙。
2、施工場所梯子不穩(wěn)固或單獨在梯子上站立作業(yè)。
3、違規(guī)操作機械設備。
4、管溝施工不設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完畢不不蓋蓋板。
5、動土施工結束后未及時回填恢復地面設施,隨意堆放處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員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7、吊裝設備和管材不按規(guī)定使用引繩。
8、無人指揮起吊重物或指揮吊車不戴指揮標志。
9、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繩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駛。
12、乘車不系安全帶。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堿、化工材料等物質。
14、場內特種作業(yè)車輛搭乘人員。
15、設備設施運行期間對其進行維修作業(yè)。
16、特種設備作業(yè)時在抓斗、叉斗和設備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檢修設備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發(fā)現以下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對直接責任人罰款20-50元:
1、不按時上班,遲到、早退。
2、脫崗、竄崗或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飲料。
4、未經安排或同意私自頂崗、換崗。
5、不按規(guī)定值班,重點工作、特殊作業(yè)等應該在現場的時候不在現場。
6、鼓勵員工對“三違”現象進行舉報,對舉報“三違”行為的員工按對責任人罰款同等金額進行獎勵,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參與先進評選。
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處罰細則
1、新進場員工未經三級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崗作業(yè)的,一人罰款5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一人罰款100元。
3、無經過審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組織方案,沒缺一項罰款200元。
4、塔吊、龍門架等安裝或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xù)就投入使用的,罰款500元。
5、對上級檢查人員提出的隱患整改不及時整改的,罰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張貼安全規(guī)章制度,或未張貼安全警示標志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用電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或臨時設施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少于規(guī)定安全要求,又無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0元。
2、無臨時施工用電方案或無審批即實施的,每項罰款200元。
3、配電箱、開關箱無防雨裝置,箱體結構不符合要求,或安裝位置不正確的,每處罰款50元。
4、帶電作業(y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罰款100元
5、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電源的,罰款50元;
6、直接使用電線插入插座的,罰款50元;
7、不按規(guī)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或不按規(guī)定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每處罰款100元。
8、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規(guī)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9、工地現場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電線、電纜不得拖地,違者每項罰款50元。
10、配電線線路老化破損、接頭處理不當的,每處罰款50元。
11、線路未設短路、過載保護,線路截面不能滿足負荷電流的,罰款50元。
12、線路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電纜沿地面明敷,電桿、橫擔、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處罰款50元。
13、電工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的,每次罰款100元。
14、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電鋸、移動式電氣設備、宿舍用電線路等沒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每項罰款100元。
15、電焊機的電源線、焊鉗或其接線的絕緣破損、接線柱無護罩的,每臺罰款50元。
16、乙炔發(fā)生器或乙炔氣瓶沒有防止回火安全裝置的,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離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沒有隔離措施的,現場沒有防曬、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17、濕作業(yè)時未及時對燈線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護措施的,罰200元。
18、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配電柜上(內)擺放雜物的,每處罰款100元。
19、電工作業(yè)前不驗電,不按規(guī)定裝設地線和掛標示牌,每次罰款50元。
20、電線裸露,絕緣損壞,電器無防護罩,每次罰款50元。
21、電焊機接地線不規(guī)范,電焊機停用時不斷電。臨時用電布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罰款100元。
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用電不使用安全電壓,每次罰款50元。
違反“四口”、“五臨邊”防護規(guī)定處罰細則
1、在建工程臨邊、洞口等部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側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
3、工作面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未采取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設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處罰款50元。
5、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m)未設置安全平網的,每處罰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設防護棚或防護不嚴、不牢固,防護棚兩側未進行防護,
防護棚寬度不大于通道口寬度,防護棚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過30m,防護棚頂未采用雙層防護,防護棚的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違反工程機械使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物料提升機
(1)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罰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不靈敏,罰款100元。
(3)安全停層裝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罰款100元。
(4)未安裝上限位開關,或限位開關不靈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超過30m,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自動停層、語音及影像信號裝置,每項罰款100元。
(6)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7)未設置進料口防護棚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8)停層平臺兩側未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或停層平臺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固,罰款100元。
(9)未安裝平臺門或平臺門不起作用,安裝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達到定型化,每處罰款50元。
(10)吊籠門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1)附墻架結構、材質、間距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2)附墻架未與建筑結構連接或附墻架與腳手架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3)纜風繩設置數量、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未使用鋼絲繩或未與地錨連接,每處罰款50元。
(14)地錨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每處罰款50元。
(15)吊籠處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鋼絲繩少于3圈,罰款50元。
(16)未設置鋼絲繩過路保護或鋼絲繩拖地,罰款50元。
(17)安裝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安全專項方案,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填寫不規(guī)范,未經責任人簽字,罰款100元。
(20)上下無聯絡信號,罰款50元。
2、塔吊
(1)塔吊無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靈,罰款100元。
(2)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靈,罰款100元。
(3)吊鉤無保險裝置,罰款50元。
(4)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未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未安裝風速儀或不靈敏,罰款50元。
(7)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未安裝障礙指示燈,罰款50元。
(8)吊鉤未安裝鋼絲繩防脫勾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9)吊鉤磨損、變形、疲勞裂紋達到報廢標準,罰款100元。
(10)滑輪、卷筒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1)滑輪及卷筒的裂紋、磨損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2)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罰款50元。
(13)安裝完畢無驗收或責任人未簽字,罰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5)作業(yè)隊伍沒有資格證書,罰款100元。
(16)塔吊無專人指揮或司機不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17)塔吊無交接班、維修保養(yǎng)檢查記錄,每次各罰款50元。
(18)多塔作業(yè)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方案針對性不強,罰款50元。
(19)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3、施工升降機
(1)未安裝起重量限制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2)未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3)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限,罰款50元。
(4)未安裝急停開關,或急停開關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5)未安裝吊籠、安全鉤扣 ,罰款50元。
(6)未安裝極限開關或極限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7)未安裝上(下)限位開關或上(下)限位開關不靈敏,罰款100元。
(8)極限限位器與上、下限位開關共用一個觸發(fā)元件,罰款50元。
(9)未安裝吊籠門機電連鎖裝置或不靈敏,罰款50元。
(10)未設置防護圍欄或設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1)未安裝防護圍欄門連鎖保護裝置或連鎖保護裝置不靈敏,罰款50元。
(12)停層平臺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3)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14)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超過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5)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的規(guī)格、固定、纏繞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6)未安裝防脫軌保護裝置,罰款50元。
(17)安裝、拆卸單位無資質,罰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或方案無審批或內容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9)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驗收表填寫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20)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次罰款50元。
4、起重吊裝
(1)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核,罰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過100kn及以上專項方案未按規(guī)定組織專家論證,罰款100元。
(3)未安裝荷載限制裝置或不靈敏,未安裝行程限位裝置或不靈敏,罰款100元。
(4)吊鉤未設置鋼絲繩防脫鉤裝置或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5)未按規(guī)定安裝荷載、行程限制裝置,每項罰款50元。
(6)起重拔桿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起重拔桿組裝后未履行驗收程序或驗收表無責任人簽字,罰款50元。
(7)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達到報廢標準,鋼絲繩索具安全系數小于規(guī)定值,罰款50元。
(8)卷筒、滑輪磨損、裂紋達到報廢標準,或卷筒、滑輪未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罰款50元。
(9)地錨設置不符合設計要求,罰款50元。
(10)起重機作業(yè)處地面承載能力不符合規(guī)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罰款50元。
(11)起重機與架空線路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12)起重吊裝作業(yè)單位未取得相應資質或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罰款50元。
(13)未按規(guī)定進行技術交底或技術交底未留有記錄,罰款50元。
5、施工機具
(1)各施工機具安裝完成后,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罰款50元。
(2)各種施工機具無安全裝置和傳動部位無防護,每臺一項罰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設備無保護接地(零)或不安裝漏電保護器的限期改正并每臺罰款30元。
違反工程消防安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通道未設置、不滿足消防車通行、??亢蛽渚茸鳂I(yè)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擠占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2)施工現場消防管網未設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的罰款200元。
(3) 兩個相鄰消火栓間距大于60米,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4)手提式滅火器配備,地下室重點防火部位少于2組的或者地上重點防火部位、現場可燃材料庫房、工程實體內明火作業(yè)部位少于1組的,每次罰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或堆放處距離工程實體小于10m的,每次罰款200元。
(6)現場內動用電氣焊及明火作業(yè)未開動火證或動火地點與證上地點不符的,罰款100元。
違反工程實體安全規(guī)定處罰細則
1、基坑支護、土方開挖
(1)深基坑施工未編制支護方案,罰款1000元。
(2)基坑深度超過5m未編制專項支護設計,罰款500元。
(3)開挖深度5m及以上專項方案未經過專家論證,罰款500元。
(4)支護設計及土方開挖方案未經審批,或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罰款200~500元。
(5)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臨邊防護措施,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罰款200元。
(7)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罰款200元。
(8)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采取措施調整,罰款200元。
(9)砼支護結構未達到設計強度提前開挖,罰款200元。
(10)支撐拆除沒有拆除方案,或未按拆除方案施工,罰款200元。
(11)用專業(yè)方法拆除支撐,施工隊伍沒有專業(yè)資質,罰款200元。
(12)高水位地區(qū)深基坑內未設置有效降水措施,罰款200元。
(13)深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未設置排水溝,罰款200元。
(1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15)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臨近建筑和管線沉降措施,罰款200元。
(16)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設計規(guī)定,罰款200元。
(17)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罰款200元。
(18)人員上下未設置專用通道,或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19)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司機無證作業(yè),罰款200元。
(20)挖土機作業(yè)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罰款50元。
(21)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罰款100元。
(22)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工程監(jiān)測及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罰款200元。
2、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無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書,責令改正并罰款500元。
(2)施工方案未經審批,或未辦理腳手架驗收手續(xù),限期改正并罰款200元。
(3)腳手架搭設未按經審核合格的方案及規(guī)范進行施工,罰款200元。
(4)架體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罰款200元。
(5)架體底部未設墊板或墊板的規(guī)格、材質等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6)架體底部未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底座,罰款100元。
(7)架體底部未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掃地桿,罰款200元。
(8)未設置排水措施,罰款100元。
(9)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0)立桿橫距、縱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荷載及規(guī)范要求,罰款100元。
(11)剪刀撐、連墻件設置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設計要求,罰款100元。
(12)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牢、不穩(wěn),罰款50~100元。
(13)腳手板規(guī)格或材質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
(14)架體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網間不嚴,罰款50~100元。
(15)作業(yè)層未在高度1.2m和0.6m處設置上、中兩道防護欄桿,未設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擋腳板,罰款50~100元。
(16)作業(yè)層未用安全平網雙層兜底,且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網封閉,作業(yè)層與建筑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罰款100元。
(17)未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或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
3、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與審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規(guī)定組織專家論證就施工的,罰款1000元。
(2)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剪刀撐搭設情況、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設計方案要求的每處罰款500元。
(3)支撐模板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罰款100元。
(4)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及2m以上時,未按要求設置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平臺,或未按要求進行防護的,罰款50~100元。
(5)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立桿的接長、連墻件的連接、扣件的緊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100元。
(6)拆模之前未按要求辦理拆模申請手續(xù)的,罰款100元。
(7)模板作業(yè)區(qū)未設置安全警戒線,拆除的模板未及時清理的,罰款100元。
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細則
(1)在市區(qū)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2.5m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1.8m的封閉圍擋,或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罰款200元。
(2)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wěn)定、不整潔、不美觀,罰款50~100元。
(3)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大門,罰款100元。
(4)未設置門衛(wèi)室,未設門衛(wèi)或未建立門衛(wèi)制度的,罰款100~200元。
(5)現場主要道路未進行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路面不平整堅實,罰款100~200元。
(6)現場排水設施不齊全或排水不通暢、有積水,未采取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罰款100元。
(7)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碼放,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齊、未標明名稱、規(guī)格,罰款100~200元。
(8)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隨意凌空拋擲,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罰款10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分類存放,罰款100~200元。
(10)施工作業(yè)區(qū)、材料存放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不能明顯劃分,罰款50~100元。
(11)現場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備滅火器材,罰款100~200元。
(12)現場臨時設施的材質和選址不符合環(huán)保、消防要求,罰款100~200元。
(13)易燃材料隨意碼放、滅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滅火器材失效,罰款100~200元。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
1、 施工現場負責人 項目經理 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
2、項目部 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 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7、 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8、 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 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2、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13、 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4、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施工現場防火檢查制度
1、 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 不 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 檢查以倉庫、木工 加工 間、 電焊氣割點、休息吸煙室 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現場不設工人宿舍 , 各臨時辦公室內不得使用電爐等設備。
4、 木工 加工 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 清理工作。
5、 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墒褂脿顟B(tài)。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 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qū)域內 , 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 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 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等 相關人員 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 等相關人員 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公司審查,經公司安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2、 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jié)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yè),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填寫動火 申請表 ,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審批 通過 后方可動火。
3、 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經 項目專職安全人員 審查批準 厚 ,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 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 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 經常注意季節(jié)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 倉庫間電燈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guī)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 在 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www.)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 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木工 加工 間防火管理制度
1、 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 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 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fā)現作業(yè)人員抽煙或作業(yè)場內有煙蒂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 清理 工作。
4、 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 按 規(guī)定 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6、 木工間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fā)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施工現場安全例會制度
1、各項目應建立健全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2、由項目經理或專職安全員等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召開施工現場安全例會。
3、會議主要內容應包括:對前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對施工現場發(fā)現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通報、對后續(xù)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預防等。
4、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問題,應定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定處理方案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教育或處罰。
5、整改完畢,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應加大處罰力度,并采取停工整頓等方式進行處理。
6、安全例會應留有書面會議記錄。
建筑裝修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定
建筑裝修管理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的管理,促進建筑裝飾裝修業(yè)的發(fā)展。所以建筑裝修的甲乙兩方都應該了解并遵守建筑裝修管理的規(guī)定。賢集網小編今天主要是就建筑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問題為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建筑裝修管理規(guī)定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zhí)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驗收規(guī)范等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guī)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yè)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yè)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fā)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 質量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jiān)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jiān)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fā)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jiān)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yè)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qū)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fā)現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fā)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yè)、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jiān)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
10、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yè)主、監(jiān)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guī)章制度。
第5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 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 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 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 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 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校驗。
4 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 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 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4.1.3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 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fā)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設備采購
4.2.1 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2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4.2.3 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 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 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 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4.3.6 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 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 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 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 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 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yè)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5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 嚴格按照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 制定相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4.6 電氣
4.6.1 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 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4.6.3 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 電氣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4.7 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4.7.1 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 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管道有異?,F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 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4.7.7 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 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6篇 4s店車間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tǒng)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wèi)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wèi)生現象發(fā)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guī)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guī)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tǒng)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tǒng)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fā)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wèi)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第7篇 機械加工行業(y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加強機公司各部門、車間的勞動保護,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不斷發(fā)展,根據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主題
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0 獎懲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0檢查監(jiān)督
本公司已成立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全面負責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安全責任事故等工作。
5.0 綜合管理科職責
5.1負責開展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研究解決職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5.2 制訂、修改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指令,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安全信息反饋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5.3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4 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安全事故的分析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jiān)督按時實施;
5.5 負責對新員工、臨時工、民工在上崗前的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培訓工作,培訓合格并簽訂安全責任書后,方能上崗;
5.6 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安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0其他部門職責
6.1各部門主管、主任為各自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法規(guī)、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6.2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責任人要經常檢查本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的安全檢查和保養(yǎng)工作。
7.0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
7.1 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將衣服袖口扎緊,嚴禁穿涼鞋和拖鞋進入車間;
7.2 工作前認真檢查各自的機床設備,確認一切正常后,才可上機操作;
7.3 留有超過頸根以下長發(fā)的員工操作旋轉設備時,必須戴工作帽,并把頭發(fā)放入帽內,操作旋轉工具時禁止戴手套;
7.4 在工作臺上操作生產,要注意安全,不得隨便倚靠在工作臺的護欄上,工作臺和防護罩上的鐵屑要及時清掃干凈,以防滑倒;
7.5 清除工件上鐵屑時,嚴禁用手拿或用嘴吹,應使用專用工具;
7.6 高速切削或切削脆性材料時,要戴好防護眼鏡,防止鐵屑彈入眼內;
7.7 嚴禁在傳動部位上傳遞物品;
7.8 裝卸調換工夾具、測量盡寸、擦拭機床時,必須停車進行;
7.9 在磨刀具時,應遵守砂輪機的操作規(guī)程;
7.10 要經常清除機床周圍的廢物垃圾和油漬,定期更換機油,保持機床供油系統(tǒng)正常,避免發(fā)生機床故障;
7.11 高電壓作業(yè)時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準備滅火器材;按照設備運行方式,設置安全圍欄,要明顯區(qū)別帶電和不帶電設備,防止誤登、誤進、誤觸、誤動;
7.12 工件堆放要穩(wěn)妥整齊,不得超出通道,以免安全通道被堵;
7.13 在使用各類刀具、鐵棒、鐵鉤時禁止對準其他人員,以免誤傷他人,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7.14 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關好所有門窗,認真檢查水、電、氣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
7.15認真遵守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各類機床安全操作規(guī)程、拋光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機電維修安全操作等規(guī)程;
7.16 愛護生產設備和設施,發(fā)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8.0 其他
8.1 對從事電氣、焊割、行車、機械操作等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具備合格操作資格后,持證上崗。
8.2 機床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和帶病運行,做到正確使用,定期檢修,確保正常運行。
8.3 生產工作場地有危險的地方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8.4 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貯存、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應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并與明火保持在兩米以上的距離。
8.5 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逐項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員、定期限的原則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8.6 發(fā)生人員傷害事故后,各部門、車間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實施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
8.7 發(fā)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責任未遂事故后,各部門、車間要聯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8.8提倡文明生產,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以下文明操作規(guī)程:
8.9 自覺保持綠色通道地面的清潔、無鐵屑、無明顯拉毛劃痕;
8.10 認真保持安全防護柱的整齊劃一,隔離帶鐵練條完好無損;
8.11工件翻身時必須在指定翻工件區(qū)域內進行,以防造成地面和工件的損傷;
8.12 鋼絲繩使用完畢后,必須放回規(guī)定區(qū)域,運送鋼絲繩時,禁止在地上拖拉。
第8篇 面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面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本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對進廠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通過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凡從事生產崗位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符合安全生產的工裝工作時間不得赤胸露背不得穿拖鞋、穿裙子。
4、各車間相關部門配備消防、安全設施各種設備定點存放專人管理不得亂拿亂用。
5、廠長對全廠安全工作負全責要不定期檢查廠安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嚴禁一切有毒氣體、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廠。
7、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各崗位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不準違章作業(yè)保證設備及人身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8、生產區(qū)和倉庫內嚴禁吸煙。固定線路不得隨意增加電量防止超負荷起火。
9、按照用電量標準加裝保險不可用銅線代替。
10、廠區(qū)安排日夜有值班人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9篇 機加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和檢查,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車間和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車間、部門的領導擔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車間、部門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負責班組安全工作。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安全的領導和各車間、部門安全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wèi)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運轉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設施提出整改意見或停止使用。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施。
8、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車間、部門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十一條 各車間、部門及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車間、部門及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設施、工裝、夾具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部門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生產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公司、車間(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長病復工的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安全、勞工、衛(wèi)生、保衛(wèi)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有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照明;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場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放射性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按照公司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負責施工的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施工單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向責任單位索賠,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車間、部門、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科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到安全環(huán)保部填寫公司《危險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五、通訊線路
第二十五條 通訊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通訊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通訊線路施工部門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通訊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都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通訊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保衛(wèi)科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儲存點,要嚴禁煙火,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火種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七、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防治
第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車間、部門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和佩帶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害因素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接觸有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條 對從事接觸有害因素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yè)健康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勞工部,由勞工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和療養(yǎng)的決定。
第三十三條 禁止來廠勞動的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從事有害因素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害因素作業(yè)。
八、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兩次;各車間、部門每季度檢查不少于一次;各車間、部門、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的作業(yè)行為規(guī)范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五條 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部門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條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費,用于隱患整改。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須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核后,在勞保經費項目列支。
九、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報公司審批后,實施獎勵。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集體的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執(zhí)行公司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部門領導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按公司規(guī)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重大設備事故,交通事故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10篇 安全生產會議例會管理制度標準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建立良好的安全信息交流平臺,采取有力的安全技術措施,將公司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特建立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二、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目的、形式、內容、要求。
2.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三、職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管理。
四、管理內容
4.1、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任務(議題)
4.1.1、以本公司安全生產的承諾、方針、目標為中心,檢查落實情況;
4.1.2、通報本公司安全生產月查情況及整改措施完成情況;
4.1.3、檢查以前安全會議確定的事項的落實情況。
4.1.4、各班組及主管人員匯報本班組關于安全生產需要解決的問題;
4.1.5、每位員工在會上可以提出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及查找目前公司在生產、儲存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4.1.6、形成決議,供下次會議檢查落實情況.
4.2、具體要求
4.2.1、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
4.2.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全生產責任人主持,有關生產部門和相關人員參加。
4.2.3、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要組織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全年安全工作情況及布置來年的工作計劃和方案。
4.2.4、生產作業(yè)場所每周開一次生產會議,總結一周的生產安全情況。生產作業(yè)場所例會的主要內容:生產產品及使用原料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危險有害特性、使用注意事項,并對操作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情況進行總結,有無赤膊、穿拖鞋、不穿工作服的現象,生產、儲存過程中存在的其他問題等。
4.2.5、安全生產會議要形成會議記錄《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和《班組例會記錄》。
會議要有會議主題,提出的問題要有落實措施,下次會議要對上次會議提出的問題進行檢查。
五、記錄:《安全生產例會記錄》、《班組例會記錄》 db/5.1-007-006-jl***-2022
第11篇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全運營責任制為核心,成立以行政一把手為核心的安全管理機構,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guī)程安全行駛。
2、駕駛員要有嚴格的組織規(guī)律,并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積極參加公司的安全學習。
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駕駛車輛時要集中精力,謹慎駕駛,不準開帶病車。
4、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操作規(guī)程,服從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5、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駕駛證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6、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車質狀況,經常清洗、檢查、做好例保,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要做好檢查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使車輛處于完好技術狀態(tài)。
7、保持車輛設備齊全,管好隨車工具,愛護人民生命財產。
8、嚴禁酒后駕車,駕駛車輛時禁止吸煙,飲食和閑談。
9、行駛中需要變更車道或超越前車時,必須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夜間還需交換遠近燈光,確保前后有一定安全距離。
10、機動車行駛中發(fā)生故障臨時停車,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路肩上檢修。禁止在行車道上修車。
11、機動車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得以離開行車道時,必須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行駛方向的后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與警告標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為切實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保護駕駛員的安全和健康,實行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全面負責制,分管經理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 長:盧振宇經理
副組長:馬勁松副經理
組? 員:盧振國、盧振于、馬勁松。
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責任:
1、討論、研究、決定公司擬定的有關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辦法、制度。
2、分析安全生產狀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各項安全工作。
3、討論、研究、決定對重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排除安全生產隱患。
5、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科學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領導為執(zhí)行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的第一責任人,每月組織、檢查本公司的安全運營狀況,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作人員關于安全運營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員定期研究布置安全運營,對隱患及時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運營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職責,并實施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緊急情況立即報告并予以處理。
4、安全運營議事制度,定期對安全運營進行總結研究討論,對安全運營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通報,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執(zhí)行告誡制度,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律、法規(guī),違反公司安全制度的,嚴格按照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從嚴懲處,決不姑息遷就。
6、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體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求援實戰(zhàn)演練,若遇緊急突發(fā)事件,有序進行應急處置。
7、加強車載滅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技能,加強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管理,確保消防設施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8、設施設備、機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yǎng)、檢測作好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記錄應當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名稱、時間、人員、問題等內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1、經理監(jiān)督、主管經理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2、檢查內容:車容車貌、車輛運行安全狀況,有無事故隱患,著重檢查車輛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刷、后視鏡等。
3、不定期跟車檢查監(jiān)督,了解道路狀況、駕駛員操作情況有無違章現象。
4、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
5、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堅固情況,做到安全、可靠。
6、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制動、轉向、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靈活。
7、行駛途中駕駛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駛中如發(fā)現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是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8、收后車,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的正常行駛。
9、對檢查獲得的信息要及時加以分析總結,提出整改意見。
10、定期對駕駛員組織學習,反饋檢查結果,提出注意事項,交流安全操作經驗,提高安全意識,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教育,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駕駛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上崗資格證、不得駕駛與駕駛證不符的車輛。
2、駕駛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并在簽到簿上簽名留存。
3、駕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申通,有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5、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駛。
6、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員超載。
7、嚴禁攜帶危險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車輛行駛途中闖紅燈、超速行駛及開帶病車上路。
9、駕駛員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不時,超過時必須中途休息。
10、外出省、市行駛單程不得超過400公里,超過時須2名駕駛員同進駕駛。
11、駕駛對車輛的保養(yǎng),確保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
12、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所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二次安全例會(安全工作會議)。
二、會議內容主要為:學習貫徹上級文件:解決當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部署本月司乘人員安全例會(安全培訓會)。
三、要求全部人員必須準時參加,無故遲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寫出書面檢查,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3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例會上通報批評;第三次停職培訓并罰款500元;第四次調離工作崗位。
安全行車管理規(guī)定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交通規(guī)則,認真執(zhí)行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不開斗氣車、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讓非駕駛員開車。
2、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禁開快車。根據不同道路情況與前車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3、超車看車頭,倒車看車尾,讓車時減速,通過人行道時注意行人動向,通過鐵路交叉口和拐彎時要提前減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注意觀察車、行人動態(tài),遇到騎車不穩(wěn)的人時,在50米鳴號、30米減速、15米以外剎車,確保安全。嚴防僥幸通過。
5、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夜間會車150米以外關閉大燈、改用小燈光,不準使用防霧燈或故意開大燈眩耀對方。
6、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行,注意轉彎角度,做到準確、及時、平穩(wěn),認真觀察、切實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
7、操作準確,起車平穩(wěn),二檔起步,順序換檔,腳輕手快,加油勻均,起步不闖,剎車不猛,不勉強行車。
8、在保證安全、優(yōu)質服務的前提下,注意節(jié)約燃料,選擇路面正確滑行,滑行時必須準備剎車。在下山急轉彎、陡坡、橋梁,連續(xù)拐彎地段以及風、雪、雨、霧的氣候條件下,嚴禁空檔滑行。
9、行駛中要經常傾聽發(fā)動機及底盤各部位的聲音,掌握車輛運行情況,發(fā)現故障及排除,不可帶病行駛,嚴禁直流供油。
10、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拉緊手剎車、掛上低速檔,關閉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客運車輛安全管理
1、車輛必須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維護制度。
2、二級保養(yǎng)維護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同時要做到一日三查,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進行并做好維護記錄。
3、建立車輛技術檔案,要求一車一檔,專人負責。
4、收車后,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保持車容車貌,加好燃料,保證車輛正常行駛。
5、要求車輛停放在固定停車場。
6、加強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檢查,特別是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傳動等方面要嚴格把關,做到人有問題不上車,車有問題不上路,確保安全行駛。
7、對車輛發(fā)生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必須做好調查、分析登記在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絕類似的事故再次發(fā)生。
8、用科技為行車安全提供保障,對車輛行駛進行動態(tài)實時監(jiān)控,發(fā)揮最大最優(yōu)運營效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小組,由公司領導負責指導管理小組的日常工作,隨時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
2、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在采取緊急的應對方案的同時,須盡快上報各級管理部門,在各管理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盡早盡快的消除突發(fā)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盡可能的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點。
3、調動其他可以應急的車輛,盡快轉移和安置事故車輛內的旅客,盡量縮短由于事故而造成旅客所耽擱的時間,并做好旅客和受傷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盡快調動專人負責對可能行動的車輛,進行搶修,并盡快報請保險公司進行勘察,盡早做好賠付工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治安糾紛。
5、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小組的電話:87612138? 87613437
安全服務質量承諾書
為規(guī)范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我公司慎重承諾:
1、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2、遵守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并認真執(zhí)行。
3、保證定期對客運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運輸。
4、保證定期組織駕乘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及業(yè)務培訓。
5、保證所聘用的駕乘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駕駛員領取了與駕駛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且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身體健康,勝任工作。
6、遵守道路運輸行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相關單位的管理。
7、保證客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按時交納國家稅費,并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8、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駕、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xù)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行車。
9、保證車輛清潔、衛(wèi)生,不甩客、倒客敲詐旅客,保障乘車安全,努力做到讓乘客滿意。
第12篇 生產裝置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預防中毒的技術措施
不論有毒物質以何種狀態(tài)存在,若逸散到空氣中(或與人體直接接觸)并超過國家容許濃度,就會對人體產生毒害作用。所以,預防毒害的出發(fā)點是減少有毒物質來源,降低有毒物質在空氣中的含量,以減少毒物與人體的接觸機會。
一切預防塵毒危害技術措施的基本原則是:1.減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數量;2.減少塵毒散發(fā)面積;3.減少塵毒物質的擴散動力;4.通風除塵、空氣凈化以減少空氣中有害物質含量;5.減少操作人員在有塵毒環(huán)境中的暴露次數與暴露時間;6.加強個體保護(加強操作者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膚的保護)。具體措施分術如下:
第一條、防毒的技術措施
1、用無毒或低毒物質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質。
在化工生產中,使用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以低毒物質代替高毒或劇毒物質則是從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質危害的有效措施。
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產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劑;以環(huán)已基環(huán)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較大的環(huán)乙醇等,這些稀釋料的毒性較所代替稀釋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防腐噴漆中,以云母氧化鐵防銹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鉛的經丹防銹底漆,從而消除了鉛害。在鍍鋼、鍍鋅中以磷酸鈉代替氰化物等。
2、采用安全的工藝路線。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藝路線以代替危害性較大的工藝路線,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這種工藝路線的改變,包括原料路線的改變和工藝方法的改變,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產物所帶來的危害。
例如,在環(huán)氧乙烷生產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環(huán)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氣和水生成氯乙醇進而同石灰乳反應生產環(huán)氧乙烷的方法。從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間產物氯化氫的危害。
有些工藝改造,消除了副產物帶來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鹵烴,常有副產氯化氫生產,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產氯化氫氣體的危害。
3、采用較安全的工藝條件。
在從事有毒物質的生產過程中,采用較安全的工藝條件(溫度、壓力),對于預防有毒物質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降低生產過程或操作環(huán)境的溫度會降低有毒物質的蒸發(fā)量,若降低系統(tǒng)壓力或形成負壓則會降低有毒物質的擴散逃逸能力,進而減少物質的蒸發(fā)量。在生產中有毒物料的儲存、運輸、包裝以及有毒氣體的發(fā)生裝置,均可采用這類措施。
4、以機械化、自動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僅減少工人的勞動強度,而且減少了工人與有毒物質的接觸機會,減少了毒物對人體的危害。
例如:以泵、壓縮機、皮帶、鏈頭等機械輸送代替人工搬運;以破碎機、球磨機等機械設備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種機械攪拌代替人工攪拌以及機械化包裝代替人工包裝等等。
機械化是自動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實現機械化的基礎上,進而實現自動化,使工人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得到更進一步的解放,并為勞動條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礎。
包裝自動流水作業(yè)線可以解決曲折、低效率的運輸路線和運輸方法,降低室溫可以減少農藥的揮發(fā),改善環(huán)境,對于包裝過程中瓶子破損,灑漏出來的液體農藥可以集中過濾處理,不僅減少了室內空氣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減少水的污染。
5、以密閉、隔離操作式代替敞開式操作。
在化工生產中,敞開式加料、攪拌、反應測溫、取樣、出料以及有害物質敞露存放等等過程中,均會造成大量有毒物質散發(fā)、外逸、毒化操作環(huán)境并危害人體。
對于能散發(fā)出來的大量有害物質的操作過程,采取密閉的方法,減少有害物質的擴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質的密閉輸送;化學反應在密閉容器中進行;反應的密閉加料、密閉出料過程中的密閉取樣等均可大大減少有害物質的擴散。
在密閉過程中,一方面是將散發(fā)有害物質的設備安全密封起來,一方面只是將散發(fā)源密閉。在生產過程和設備密閉有困難的情況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設一個封閉性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進行隔離操作。也可將整個生產過程與操作者隔離。從而使操作者減少與有害物質的接觸機會。
6、以連續(xù)化代替間歇式操作。
生產過程的連續(xù)化不但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同時也簡化了操作程序,為反應物料的密閉創(chuàng)造了條件,對防止有害物質泄漏,減少廠房空氣中有害物質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間歇操作、生產間斷進行,需要經常的配料加料,頻繁地進行調節(jié)、分離、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裝,幾乎所有的單元操作都要靠人工進行,反應設備時而敞開時而密閉或者無法密閉,尤其對危險性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質的工藝過程,使操作人員接觸毒物的機會增多,并且間歇操作增加了勞動強度。
若以連續(xù)化操作代替間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壓濾機進行物料過濾就是一種間歇操作,每壓濾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濾板、濾框以及清理安放濾布等,直接接觸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體力,若采用連續(xù)操作的真空吸濾機,操作人員只需觀察吸濾機運轉情況,調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產技術。
在生產過程中不斷研究,采用新技術以消除塵毒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例如,采用電泳涂漆、表電噴漆代替手工噴漆,避免苯中毒。采用無氰電鍍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屬陽極代替汞銀電解消除汞害等。
電子計算機的應用,使生產在連續(xù)化、自動化的基礎上實現了全過程的程序控制,減少了毒物對人體的危害。
此外,在生產裝置設計中,考慮有毒區(qū)域和無毒區(qū)域的隔離;縮短流程,減少管通,閥門(加料、出料閥、放空閥、取樣閥)法蘭連接。
管道、設備采用化學方法進行預膜處理,在其內部形成一層化學薄膜以防腐蝕泄漏。還可以在管道、設備的物料中加入一種對物料性質沒有影響的增加劑,使其在泄漏處與空氣接觸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處。
不斷研究改進設備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溫(低溫)、耐腐蝕、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墊片,不斷提高設備設計制造水平,改善設備連接處的嚴密性,以及機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閉、液封、氣流密封技術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質的擴散。
此外,設備嚴格按計劃檢修,加強設備維護管理,杜絕跑、冒、滴、漏,是減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節(jié) 安全操作規(guī)程
應按制度匯編中《裝置停工安全制度》《裝置檢修安全制度》《裝置開工安全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取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1應積極配合化驗人員取樣,認真檢查所取樣品與取樣瓶、袋是否相對應,為保證樣品的準確性,應按規(guī)定對取樣瓶、袋進行置換。
1.2取氣體樣時,要站在上風向,先向外噴兩次,放盡所存殘液和氣體。
1.3取汽油、柴油等輕質油品時,取樣閥開度不宜過大,并將取樣口沒入液體中,以免液體飛濺,防止流速過快,產生靜電積聚。
1.4取樣時佩帶勞保用品的要求:
1.4.1取樣時,著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的長袖工作服;
1.4.2取液化氣等能有凍傷傷害類樣時,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長度要蓋過袖口;
1.4.3取酸、堿等有腐蝕性樣時,要戴長袖耐酸手套,戴防護眼鏡,不準穿涼鞋、四季鞋(有孔);
1.4.4取劇毒物品樣時,要穿特維強防護服、戴浸塑手套、戴防毒面具;
1.4.5取高溫物品樣時,要戴棉手套或布手套,受套長度要蓋過袖口,不準穿涼鞋、四季鞋(有孔);
1.5分餾崗位取油漿、原料油等重質、高溫油品時,取樣口易堵塞。應首先用蒸汽暖線或將閥門活動數次,待有液體流出時,及時關小閥門,嚴禁開度過大外濺引起重油自燃或造成燙傷事故。
1.6取樣時,取樣口堵塞,如果介質是易燃、可燃物品,不要用非防爆工具敲打,要先切斷上游閥門,用防爆工具拆下,處理好后,再裝上。
2、配劑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1嚴格按規(guī)定佩帶勞保用品,催化穩(wěn)定精制區(qū)使用防爆工具。
2.2嚴格控制配劑過程中應遵循的指標。
2.3嚴禁在配劑過程中帶入雜質等異物,以免引起管路堵塞。
2.4配劑完成應做好記錄。
2.5大桶(150kg及以上)搬運時,要至少有兩人參加。
3、刮油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為保證裝置內循環(huán)水池的清潔和裝置外排污水達標排放,每班對循環(huán)水明溝、每天零點班對污油井進行刮油。
3.1刮油時,按規(guī)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3.2刮油操作時,輕拿輕放,避免器具與液體摩擦產生靜電,引發(fā)火災。
3.3刮油作業(yè)時清出的污油及時倒入污油車內,并定時清理污油車。
3.4刮油作業(yè)完成后,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機泵加油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1嚴格執(zhí)行“三級過濾”。
4.2加油時,注意力要集中,確認好離身體機泵轉動部位有一定距離。
4.3車間女工上班時必須將長發(fā)放于安全帽內。
4.4加油時,拿漏斗的手(或離機泵最近的手)不得戴手套。
4.5在給熱油泵加油時,防止觸及高溫部位發(fā)生燙傷事故。
5、配電室工作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在工作前工作人員要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例如:穿長袖工作服、系好鈕扣、拉好拉鏈等
5.2必須兩人以上才能工作,一人監(jiān)護,一人作業(yè),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現場,對工作人員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操作。監(jiān)護人因事離開現場時,需停止作業(yè)或交由能勝任此工作的人員代替,并交待清楚工作情況。
5.3工作前必須辦證,并落實好安全措施,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對附近帶電位置能隔離的一定要隔離,能斷電的一定要斷電。
5.4在工作期間,工作人員一定要精力集中,身體的各部位不要觸及配電柜。
5.5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應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以免工具遺留在工作位置發(fā)生事故。
5.6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上工作,必須停電、驗點、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攔后,方可工作。
第二節(jié) 中毒搶救措施
化工生產和檢修現場的急性中毒,多是在現場突然發(fā)生異常情況時,由于設備損壞或泄漏致使大量毒物外逸所造成的。我們若能及時、正確地搶救在化工生產、檢修現場中所發(fā)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對于挽救重危中毒患者生命、減輕中毒程度、防止合并癥的產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并且爭取了時間,為進一步治療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
第一條、一般急性中毒的現場搶救應遵循下列原則:
1、救護者應做好個人防護
急性中毒發(fā)生是毒物多由呼吸系統(tǒng)和皮膚侵入體內。因此,救護者應在進入毒區(qū)搶救之前,首先要做好個人呼吸系統(tǒng)和皮膚的防護,佩戴好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和防護服。如中毒者系墜入罐或貯槽中,則需穿好膠皮防護服,系上安全帶,然后進行搶救。否則,由于匆忙沒有采取防護措施,非但不能救護中毒者,救護者也會中毒,致使中毒事故擴大。
2、切斷中毒來源
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后,除對中毒者進行救護外,同時應偵察毒物來源,采取果斷措施(如,關閉泄漏管道的閥門、加堵盲板、停止加送物料、堵塞泄漏的設備)切斷來源、防止毒物繼續(xù)外逸、開啟門、窗以及采取中和處理等措施降低有毒物質在空氣中的含量,為搶救工作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毒物繼續(xù)侵入人體
(1)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后,應迅速將中毒者移至新鮮空氣處。在搶救搬運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能強拖硬拉以防造成外傷,致使病情加重。
將重毒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以后,要松解患者頸、胸部紐扣和腰帶,以保持呼吸暢通,同時要注意保暖和保持安靜,嚴密注意患者神志、呼吸系統(tǒng)和循環(huán)系統(tǒng)的功能變化。
(2)消除毒物防止沾染皮膚和粘膜。當皮膚受到腐蝕性毒物灼傷,不論其吸收與否,均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消毒,防止傷害加重。
a、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手套等。
b、立即清除被污染的衣服、皮膚、清除皮膚表面的化學刺激性毒物,沖洗時間要求達15至30分鐘左右。
c、如毒物系水溶性,現場無中和劑,可用大量清水沖洗。用中和劑清洗時,酸性物質用弱堿性溶液沖洗。堿性物質用弱酸性溶液沖洗。非水溶性刺激物的沖洗劑,需用無毒或低毒物質。注意防止沖洗劑促進毒物的吸收及沖洗劑本身所致的吸收重毒。
如遇水能反應的物質,應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體的東西抹去沾染物,再用水沖洗。
d、對粘稠的毒物,可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尤其注意皮膚皺折,毛發(fā)和指甲內的污染。
e、較大面積的沖洗,要注意防止著涼、感冒、必要時可將沖洗劑保持適當溫度,但以不影響沖洗劑保持適當溫度,以不影響沖洗劑的作用和及時沖洗為原則。
(3)毒物經口引起人體急性中毒。若毒物為非腐蝕性者,應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對某些毒物也可使其變成不溶的物質以防其吸收。如氯化鋇、碳酸鋇中毒,可口服硫酸鈉,使胃腸道內尚未吸收的鋇鹽成為硫酸鋇而沉淀。
4、促進生命器官功能恢復
中毒患者若停止呼吸,則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方法有壓背式、振臂式和口對口(鼻)式三種。最好采用口對口式人工呼吸法。其方法是,搶救者用手捏住患者的鼻孔,以每分鐘12-16次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氣或使用蘇生器。同時針刺人中、涌泉、太沖等穴位。注射呼吸中樞*,可可拉明或洛貝林。
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復蘇胸外擠壓。將患者放平仰臥在硬地或木床上。搶救者在患者一側或騎跨在患者身上,面向患者頭部,用雙手以沖擊式擠壓患者胸骨下部部位,每分鐘60-70次,擠壓時應注意不要用力過猛,以免發(fā)生肋骨骨折,血氣胸等。除擠壓外,心腔內注射三聯針(賢上腺素、異兩上腺素、去甲賢上腺素)或新三聯針(賢上腺素1毫克、利多卡因50毫克至100毫克繼之以5%碳酸氫鈉20-40毫升心腔內注射)。
5、及時解毒和促進毒物排出
發(fā)生急性中毒應及時采取各種解毒措施,降低或消除毒物對機體的作用。如采用各種金屬絡合劑(依地酸二鈉鈣及其同類化合物、硫基絡合物以及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鈉等其他絡合劑)與毒物的金屬離子絡合成穩(wěn)定的有機化合物,隨尿液排出體外。
又如氰化氫中毒,首先吸入亞硝酸異戌酯,并立即靜脈緩慢注射3%亞硝酸鈉10-15毫升,以同一針頭再注射25-50%硫代硫酸鈉50毫升;光氣中毒靜脈注射20%的烏洛托品20-40毫升;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可采用阿托品及氯磷定解磷定等膽堿酯酶復能劑靜脈注射。急性苯胺或硝基苯中毒,可用1%美蘭解毒劑治療。
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可立即吸入氧氣,不但可緩解機體缺氧,也能促進毒物排出。
采用中和毒物及其分解產物的措施,如甲醇中毒、酸中毒是主要監(jiān)床癥狀之一,可采用堿性藥物糾正。甲烷或碘甲烷在體內可分解成酸性產物,急性中毒時也可用堿性藥物治療。
此時,尚可利用利尿,換血療法以及腹膜透析或人工腎等方法,促進毒物盡速排出體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