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a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實施方案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幼兒及保教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保護幼兒切身利益為要求,以開展安全管理專項整治為手段,加快幼兒教育改革,提高幼兒保教質量,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幼兒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
二、實施過程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要高度重視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障最廣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按照市里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強化“幼兒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本著對黨、廣大保教工作者和幼兒極端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長抓不懈。
要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中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校長、園長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每年9月初學校分別與各學校、各幼兒園簽訂安全責任書,嚴肅工作紀律,獎罰分明,做到事事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無安全工作死角、隱患、漏洞。對因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幼兒傷害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要堅決追究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查處。
(二)加強宣傳,提高防范
1.每學期通過墻報、櫥窗、專欄、家長通知書等有效方式將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到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幼兒、每一名家長。定期組織保教人員認真學習、詳細了解、熟知并掌握國家關于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做到知法、守法,嚴格按規(guī)章辦事。加強對幼兒園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教育、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常識教育,做到大會、小會強調安全。
2.每學年的3月初和10中旬,分別組織全園幼兒科學進行應急遇險的疏散和演練,并由分管園長制定方案、組織實施,促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3.加強幼兒園門衛(wèi)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崗位培訓,使其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班主任每學期初制定“班級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做好幼兒防火、防燙(燒)傷、防砸、防摔傷、防溺水、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走失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
健全幼兒園各項規(guī)章制度,重點強化幼兒園的一日常規(guī)管理、傳染病管理和飲食衛(wèi)生管理。
1.幼兒園依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下列制度:
(1)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主要包括:晨午檢、消毒、體檢、衛(wèi)生檢查、疾病預防等項制度,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2)消防制度。幼兒園要配齊、配足消防設備和器材,保證幼兒園的消防通道暢通,并由總務處專人管理,確保消防設備器材和通道在緊急情況下能夠順利啟用。
(3)檢修制度。幼兒園要嚴格執(zhí)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
幼兒園對設施、設備、用具愛護使用,定期進行安全自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總務處或找學校維修工維修,解決不好的報告分管園長,盡快落實,不得拖延。
(4)幼兒園安全制度。認真執(zhí)行“杜堂中心校幼兒園安全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2.制定安全預案。
分管園長負責制定安全預案,并塑封張貼在各學校、各幼兒園墻上,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執(zhí)行預案。
3.重視心理健康。
各班主任認真觀察幼兒心理健康狀況,發(fā)現(xiàn)心理偏移情況及時給予糾正、引導,并把過程記錄下來,上交保健室存檔。
4.人員管理。
幼兒園要嚴格實行各級各類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和身心健康體檢制度,做到持證上崗。嚴格審核幼兒園各類人員的任職資格,對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的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清退。
5.封閉管理。
加強園所的封閉管理。對大門、柵欄、圍墻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維修。學校分別在幼兒園大門等園內重要部位配置安裝技術先進、質量可靠的監(jiān)控設備。保安加強園內巡查和保衛(wèi)工作,嚴格實行幼兒園出入人員登記和證件審查制度、幼兒接送制度,嚴防幼兒走失,嚴防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對可疑人員攜帶物品要認真檢查。
6.執(zhí)行程序。
園長、分管園長根據本園各項工作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保教工作程序、保育員工作程序、保潔工工作程序保安工作程序,相應人員人手一冊,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工作程序,確保幼兒及保教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幼兒園
二○一一年九月
第2篇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tǒng)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 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jiān)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xié)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當?shù)厝嗣裾M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wèi)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xié)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fā)事件。
第九條 衛(wèi)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wèi)生防疫和衛(wèi)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jiān)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wèi)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 公安、衛(wèi)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 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wèi)職責。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wèi)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guī)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tǒng)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guī)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fā)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 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yè)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jiān)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被監(jiān)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jiān)護人安排治療、休養(yǎng)。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條 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和行為規(guī)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shù)叵勒緟⒂^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shù)貙嶋H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wèi)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筛鶕?shù)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xié)商,選聘優(yōu)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xié)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 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 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ハ嗯浜?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jiān)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 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zhí)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qū)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qū)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qū)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guī)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xié)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qū)交通工具的監(jiān)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wèi)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wèi)生狀況進行監(jiān)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 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 在發(fā)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 校園內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fā)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 發(fā)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發(fā)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 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lián)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依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引發(fā)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處理。
第3篇 蓓蕾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內容
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內容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特別是幼兒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年齡小缺少安全知識經驗,缺乏獨立行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時不會保護自己。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如:門衛(wèi),場地設備安全,活動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視,要教育全園教職工認真對待這項工作,同時加強有關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實,使園內各項活動的開展均能以孩子為中心,注意各種活動的安全保護問題。
一、安全工作管理要求
1、強化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個部門。因此,要提高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全園重視安全工作的局面,園領導及個部門負責人應注意隨時督促,提醒教職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離崗位,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嚴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清除環(huán)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預見性。
幼兒園的設施、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兒意外傷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設施、設備的經常性維修,定期檢查,控制環(huán)境中的不安因素,將園內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預料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加強防范,保證幼兒安全。
3、注重培養(yǎng)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規(guī)和重視組織幼兒活動中的不安全問題。
好奇、好動、好探索是幼兒的天性,不能因重視幼兒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兒的活動,應該在重視環(huán)境和組織工作安全個前提下,注意培養(yǎng)幼兒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安全常規(guī)教育,從根本上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戲中不能擁擠,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并堅持嚴格執(zhí)行,要明確規(guī)定各個崗位安全工作的內容,及各環(huán)節(jié)要注意的問題,要注意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使安全制度廣而周知。還應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促指導,發(fā)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找原因。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事先預料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如:對戶外活動場地或設施能意識并發(fā)現(xiàn)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這是維護幼兒安全的首要原則。
2、組織有序、穩(wěn)定幼兒情緒。幼兒情緒浮躁,往往是因為組織不力,秩序混亂,這也是一種不安全因素,應注意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生活制度與常規(guī)的建立,組織活動要有條理、有節(jié)奏。形成和諧有序的環(huán)境氛圍。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應注意為幼兒提供充分的活動時間和足夠的活動空間,避免幼兒由于過于擁擠而發(fā)生危險,造成意外傷害。
4、教育與信任并重,處理好'管'與'放'的關系,教師應注意使幼兒了解行為規(guī)范,加強管理與指導,于此同時又不過分限制幼兒身心發(fā)展的需求,要以活動促發(fā)展,促進運動和協(xié)調行為能力的提高,在此過程中使幼兒
掌握安全常規(guī),培養(yǎng)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而不能硬性限制,單純禁止幼兒的自由活動。因殪廢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師要避免焦慮心態(tài),這不僅于事無補,反而會影響幼兒情緒。要注意在各項具體的活動中給予積極引導。班級教育管理上應從消極防范轉變?yōu)榉e極促進。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shù)陌踩逃?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兒每天都要使用的,應該避免玩具給兒童帶來的傷害,從玩具的購置、使用到保管上都應首先從保證幼兒安全考慮。
(1)避免購置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guī)。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如:一些需插電的電動玩具。
(3)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對大型戶外玩具要經常檢查、清潔、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刀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除特殊情況規(guī)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不能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guī)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時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與同伴碰撞,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不到陽臺、窗臺、雙層小床等高處玩耍,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動要整理好衣著,提好褲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著鞋,鞋帶要系好,以免活動時絆倒發(fā)生危險。
3、交通安全:
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規(guī)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車輛,才可以過馬路。
乘車時,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fā)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擁擠。
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危險隱患。
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的情況,幼兒園要把好門衛(wèi)關,入園、離園時要有接送卡,沒走的幼兒要有值班教師守侯,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系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著家長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實踐證明,積極有效的管理是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著裝安全:
(1)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長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一旦絆倒就會發(fā)生意外。
(2)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fā)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反應成功動作。
5、防火安全:
(1)、幼兒園按消防部門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有足夠的走火通道。
(2)、每個班貼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識和緊急事故電話。
第4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職責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園 長)
副組長:***(副園長)
組 員:*******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副園長辦公室。
主任:***(后勤主任)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全面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方案,領導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平安校園”的工作目標。
(二)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指揮處理各類突發(f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安全損失。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學校安全工作,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
(五)不定期排查校內安全隱患,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落實情況。
(六)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校園安全保衛(wèi)小組
負責人:***(保衛(wèi)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一)門衛(wèi)室日常安全管理,出入登記,嚴防閑雜人員和物品進校園。
(二)校園24小時巡邏,防止安全事故。
(三)校內公私財物的安全管理。
(四)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
(五)劇毒、危險藥品的安全管理。
(六)校舍、教學設備等設施的安全檢查。
(七)教職工及家屬車輛安全管理。
(八)電教設施安全管理。
三、幼兒集體活動及日常行為安全管理
負責人:***
成 員:*****
主要職責:
(一)課間操等校內外活動的安全管理(體育老師,班主任)
(二)用餐時的安全管理(值日班主任)
(三)放學、*時幼兒疏導(門衛(wèi)、班主任)
(四)幼兒日常行為安全管理(任課老師、班主任)
(五)幼兒心理異常的預防及矯正(班主任)
四、教學過程安全管理小組
負責人:***
成 員:***
主要職責:
(一)教學過程的安全管理(任課老師)
(二)體育訓練的安全管理(體育老師)
(三)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所有老師)
(四)特殊體質幼兒的安全管理(班主任)
(五)上學期間幼兒發(fā)病的應急處理(任課教師)
五、食品安全和衛(wèi)生防疫小組
負責人:***
成 員:***
主要職責:
(一)傳染病、禁毒等知識的宣傳教育(保健醫(yī)生)
(二)突發(fā)病例的上報(班主任)
(三)發(fā)病幼兒的應急處理(任課教師、保健醫(yī)生)
(四)食具、教室及其他場所衛(wèi)生消毒工作(保育老師)
(五)嚴把買入食品的安全質量關(采購員)
(六)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保健醫(yī)生)
(七)果菜的清洗消毒(炊事員)
(八)食堂的清潔衛(wèi)生(炊事員)
(九)食物48小時留樣(炊事員)
(十)食品庫房管理(采購員)
(十一)食堂防火(食堂全體人員)
六、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
負責人:***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
第5篇 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三亞市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0**年11月9日上午,我市“無證園”田獨紅蘋果雙語幼兒園用僅7座的小面包車接送29個幼兒和老師,嚴重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被當場值勤的民警查扣,此事已經被11月10日的《海南日報》、《三亞晨報》、“人民網海南視窗”等多家媒體曝光,在社會上引起不良影響,嚴重損壞了教育的形象。11月15日14時,上海余姚路膠州路一棟正在進行外立面墻壁施工的高層住宅腳手架忽然起火,造成53人死亡,50余人失蹤的慘劇。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解決我市部分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辦學條件較差、網點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低、安全隱患多的問題,推動我市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促進校園和諧平安建設,經研究,決定于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重要思想、黨的**大精神為指導,從踐行****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fā),統(tǒng)一思想,充分認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切實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機構
成立我市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督查領導小組:
組長:龔瑋
成員:陳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鵬程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個督查小組,成員待定。
三、整治督查的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督查的范圍
全市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含未辦許可證的學校和幼兒園)
(二)整治督查的內容
1、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責任落實情況。有無建立和健全一系列關于日?;顒?、飲食衛(wèi)生、來回接送、園舍安全檢查有關工作制度;有無定期對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有無相關工作記錄(查資料,查記錄)。
2、硬件設施安全情況。要采取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辦法,全面排查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各類建筑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食堂、寢室、廁所等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隱患。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處理,限期整改。沒有消防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消防部門聯(lián)系,配齊消防設施,改善消防環(huán)境,爭取申辦消防許可證。
3、校車管理情況。加強對校車的督查,對接送車的車況,接送線路,駕駛員資質等應進行全面排查,嚴禁拼裝車、改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嚴禁長途接送幼兒,嚴禁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幼兒。
4、全面清理整改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各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違規(guī)設立的各類非法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一律限期整改,經督查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后再履行合法辦學手續(x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學校和園內兒童到其他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就學。同時,要加強對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教師隊伍的管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要堅決予以辭退。
5、改善學生和幼兒伙食,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和預防流行病、傳染病工作。牢固樹立學校“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觀念,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和流行病、傳染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加強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伙食和飲水飲食設施管理,落實人員,責任到位。要按照營養(yǎng)均衡、可口優(yōu)質的原則來改善學生和幼兒的伙食,確保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讓家長和社會放心。沒有衛(wèi)生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食品藥品監(jiān)察部門聯(lián)系,配齊衛(wèi)生設施,改善衛(wèi)生環(huán)境,爭取申辦衛(wèi)生許可證。
6、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基礎教育辦學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對學校規(guī)范辦學行為的檢查,逐步有效地控制班額,新入學的初中、高中生,每班不超過56人,小學生每班不超過45人;幼兒園班級規(guī)模應控制在以下范圍內:農村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城鎮(zhèn)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7、各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不得隨意搬遷到另外的辦學場地,部分因承租到期或者辦學條件不好而準備搬遷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向市教育局提交更改申請報告,待我局派員現(xiàn)場審查,符合條件才允許搬遷,擅自搬遷將給予通報批評,新搬遷校址如不合格將下達取締通知書。
租期將到的民辦學校和幼兒園要提前一年做好尋找新的辦學場地、裝修改造教室等準備工作,如果確實沒有找到新的合格的辦學場地,要提前3個月向教育局申請停止辦學,以便做好學生分流工作。
四、工作步驟
1、自查整改階段(11月22日—
11月30日)。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根據整治檢查工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對本校、園各項管理機構,制度建設、校園設施設備、校車使用、學生伙食、消防安全及周邊環(huán)境等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2、督查整治階段(12月1至12月30日)。由專項整治督查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各小組相關人員分組赴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督查整治。根據督查整治情況,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安全情況進行聯(lián)審聯(lián)批,對整治合格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下發(fā)書面通知,準予繼續(xù)開展招生工作。對整治不合格的,從下學期開始停止招生,并限期進行整改,對整改仍不到位的,撤消辦學許可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統(tǒng)一思想,增強安全意識。
要認真組織學習教育部等10部委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充分認識到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踐行****,建設和諧穩(wěn)定社會的必然要求。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增強做好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努力創(chuàng)建和諧平安校園。
(二)明確目標責任,嚴格規(guī)范整治。
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主體,要切實履行自身工作職責,對幼兒園的辦學方針、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對衛(wèi)生保健、食品衛(wèi)生安全、衛(wèi)生防疫、校園周邊環(huán)境整治、校車安全及學校開展安全保衛(wèi)工作要統(tǒng)籌安排,明確職責和分工,責任到人,對存在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市教育局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未能按時整改的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該處罰的要處罰,該取締的要立即取締。
(三)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是我市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預防校園各類事故發(fā)生的有效措施,各民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精心組織,扎扎實實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抓出成效。督查組成員單位,要根據有關要求,明確幼兒園的建園標準,指導幼兒園整改,制定幼兒園詳細的檢查細則。在此次專項整治中,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幼兒園,應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附:1、幼兒園專項整治校車使用及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表
2、校車和校車司機有關要求
3、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審批材料要求
4、三亞市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5、三亞市舉辦中小學校的基本條件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1三亞市專項整治校車使用及消防衛(wèi)生安全工作督查表
學校幼兒園名稱(蓋章):
有無辦學許可證:
現(xiàn)址:
園長姓名
校車
數(shù)量
車牌號
車輛類型
駕駛員姓名
駕齡
駕照類別
年齡
身體狀況
有無違法違章記錄
車輛狀況
運行時間:
載客數(shù)量:
行駛路線:
存在主要安全隱患
消防安全許可證核發(fā)情況
消防設施配備情況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存在主要消防安全隱患
衛(wèi)生許可證核發(fā)情況
廚房面積及廚房功能設置設施配備情況
伙食情況
(配餐表)
周一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二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三上午
中午
下午
周四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五上午
中午
下午
周六上午
中午
下午
周日上午
中午
下午
負責人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附2校車和校車司機有關要求
一、校車
是指幼兒園、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其他單位自備、社會力量購置或者長期承租(一年以上)的用于接送學生、學齡前兒童上學、放學或者接送學生、學齡前兒童參加有關活動的載客類車輛。校車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國家標準委員會日前發(fā)布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該標準旨在提高小學生上下學的安全性。
在此之前,中國并沒有小學生校車安全標準,通常由適用于成人的客車直接接送小學生或者簡單改造后成為“校車”。
專用小學生校車是設計和制造上專門運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學生校車,且應有統(tǒng)一標牌。
為確保小學生的安全,專用校車標準要求每個小學生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標準還要求每輛校車上至少應安裝一個照管人員座位,當座位數(shù)超過40個時,應至少安裝兩個照管人員座位。專用小學生校車還必須安裝汽車行駛記錄儀,該裝置俗稱“汽車黑匣子”,可對車輛行駛速度、時間、里程以及有關車輛行駛的其他狀態(tài)信息進行記錄、存儲,并可以通過接口實現(xiàn)數(shù)據輸出。
校車必須經過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審核驗證后,噴涂或者設置統(tǒng)一的專用標志。禁止貨運汽車、拖拉機接送、搭載學生和學齡前兒童。
其他機動車遇到噴涂“校車”字樣并載有學生的車輛應當讓行。接送學生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并與公交車享受同等優(yōu)先通行權。
不得使用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農用四輪車、三輪車等不符合規(guī)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司機
督促學校堅持“八個不用”,嚴把校車駕駛人審查關。即①身體不健康的不用②駕駛客運車輛有嚴重超員違法記錄的不用③有嚴重超速違法記錄的不用④近3年內任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不用⑤不具有三年以上相應準駕車型安全駕駛經歷的不用⑥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不用⑦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不用⑧未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的不用。
如果有家長遇到校車超載,安全不達標等問題時,應該采取什么方式投訴,我們教育局對于這樣的問題又會怎么處理?
采取撥打三亞市教育局民辦基礎教育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8865781788657827馬上責令其整改,督促其增加或購置較大車型車輛接送幼兒以保證裝載不超員。對達不到規(guī)范和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
附3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審批材料要求
審批依據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設立條件
第二條
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教育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教育機構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三條
設立民辦教育機構應當符合當?shù)亟逃l(fā)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zhí)行。
申辦須提交的材料
第四條
申請籌設民辦教育機構,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yǎng)目標、辦學規(guī)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shù)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xié)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shù)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準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第四條和第五條(三)、(四)、(五)項規(guī)定的材料。
附4三亞市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一、辦園指導思想
幼兒園設立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三亞市教育政策和布局規(guī)劃。幼兒園應全面貫徹《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接受三亞市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和管理。
二、幼兒園的園舍、設備
1、幼兒園至少有大、中、小三個配套班,幼兒總人數(shù)不少于60人。
2、幼兒園應獨立設置在安全區(qū)域內,符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要求,無污染、無噪音、方便家長接送。
3、幼兒園設有活動室、盥洗室、兒童廁所、辦公室和廚房等。有條件的幼兒園應單獨設保健室、音樂室、游戲室(體育活動室)和家長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兒園應設寢室、隔離室、浴室、洗衣間和教職工值班室等。有一定面積的戶外活動場所,并配備必要的游戲和體育活動設施,如沙池、動植物飼養(yǎng)和種植園等。
4、幼兒園的活動室使用面積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或每班不少于54平方米;盥洗室、兒童廁所使用面積均達15平方米以上;辦公室面積達12平方米左右;廚房使用面積班均達10平方米左右。
5、幼兒園分班活動場地平均每生2平方米以上;共用活動場地平均每生2平方米;有30米跑道及硬化活動場地。
6、幼兒園應根據幼兒人數(shù)配備符合兒童身高的桌椅(凳),寄宿制幼兒園應配備兒童單人床。
7、幼兒園應班班有風琴或手風琴,每園應配備不少于3—5件大型玩具;適合幼兒使用的自制玩具不少于10種,每種不少于20件和體育活動設施。
8、有配套的教育掛圖,幼兒讀物人均2冊以上,玩具人均2件以上,有供教師使用的圖書資料,教師人均10種以上。
9、幼兒園應有必要的衛(wèi)生保健設備,至少應備有保健箱。廚房須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
三、幼兒園的工作人員
1、幼兒園有園長、教師、保育員、保健員(醫(yī)務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等。
2、幼兒園工作人員要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熱愛幼兒;認真努力學習專業(yè)知識,提高文化素質,掌握專業(yè)技能技巧;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能勝任本職工作。
3、幼兒園工作人員應身體健康,并定期進行體檢。有慢性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園工作。
4、幼兒園工作人員配備要合理。每班至少有1名教師和1名保育員,配有專(兼)職的保健員、炊事員。每日三餐一點的幼兒園每40—45名幼兒配備1名炊事員,少于三餐一點的幼兒園酌減。
5、園長、保育、幼兒教育、醫(y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yè)學校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程度,或者經過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2)、醫(yī)師應當具有醫(yī)學院校畢業(yè)程度,醫(y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wèi)生學校畢業(yè)程度,或者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3)、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yè)程度,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
(4)、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畢業(yè)程度,并受過幼兒保育職業(yè)培訓。
(5)、所有從業(yè)人員有健康合格證。
四、幼兒園的經費
1、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負責籌措,并有較穩(wěn)定的經費來源,或予保證保育、教育、維修或擴建幼兒園舍和逐步添置教、玩具等設備的需要。
2、幼兒園應當按照市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經費的使用一定要嚴格遵守有關財務制度。
3、幼兒膳食保證全用于幼兒膳食,并按月向家長公布帳目,幼兒園工作人員伙食應與幼兒伙食分開。
五、幼兒園的招生、編班
1、幼兒園招收3—6周歲的學齡前幼兒。
2、新入園的幼兒均應按衛(wèi)生部門制定的衛(wèi)生保健制度接受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嚴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作為招生、編班的條件。
3、幼兒園編班至少7名左右。小班(3—4周歲)不超過25,中班(4—5周歲)不超過30人,大班(5—6周歲)不超過35人,混合班不超過35人。
4、幼兒園應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shù)民族幼兒為主的幼兒園,可使用當?shù)厣贁?shù)民族通用的語言。
附5三亞市舉辦中小學校的基本條件
一、校舍場地
1、學校使用產權。自建、租賃、獨用、合用等均應有合法手續(xù)(如土地證、產權證、租賃協(xié)議書、公證書等)。
2、環(huán)境、校園安靜、空氣流通、無污染、布局合理、場地干燥、排水暢通。
3、學校用地含:建筑用地、活動用地、綠化用地。學校用地面積標準:小學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12.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45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20平方米,完中或高級中學不低于60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25平方米。
4、建筑面積。中小學校舍建筑面積由教學、教學輔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組成。建筑面積標準:小學生均不少于8平方米;初中生均不少于10平方米;高中生均不少于12平方米;住宿生多的學校還應適當增加學生生活用房面積。
5、活動用地面積標準:小學生均不少于8平方米;初中生均不少于10平方米;高中生均不少于12平方米。環(huán)形跑道:小學不少于250米,初中不少于300米,高中要達到400米。直跑道:小學不少于60米,中學不少于100米。綠化面積標準:中小學生均大于2平方米。
二、教學設施設備
1、普通教室。要求光線充足、空氣流通,室內凈高3.6米以上,無污染、設施、功能齊備、地面平整。中學每教室使用面積不少于56平方米,班額不超過50人。小學每教室使用面積不少于52平方米,班額不超過45人。
2、教學輔助用房。中學理、化、生實驗室根據辦學規(guī)模配備1-3間,使用面積90平方米/間,并配儀器準備間各1個;中小學音樂、美術、語音、微機、勞技教室配1-2個,使用面積90平方米/間;每間微機室配50臺電腦,語音室應設50座,小學配自然教室1-2個,使用面積70平方米/間,儀器準備間1個。
3、教室閱覽室按全校教室1/3人數(shù)設座,每座2平方米。
4、學生閱覽室按全校學生1/10人數(shù)設座,每座1.5平方米。
5、圖書室:中學按500冊/平方米配置,小學按700冊/平方米配置,中學生均30冊以上,小學生均20冊以上。各項體育設施設備比較齊全。
三、實驗實習設施設備
1、各學科實驗室、專用室按學生人數(shù),實驗,實習和教學要求配齊實驗桌椅,演示臺,陳列櫥,儀器櫥,準備桌等設備。
2、理、化、生實驗室,自然教室實驗用水、電、儀器和照明遮光、排風等設施,按標準設置(實驗用電源、化學有毒物品及氣體排放等要有安全措施)。
3、理、化、生實驗及專用教室所需教學實驗器材設備,按省各類標準配置。
第6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園 長)
副組長:xxx(副園長)
組 員:xxxxxxx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副園長辦公室。
主任:xxx(后勤主任)
成員:xxxxxxxxx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全面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方案,領導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平安校園”的工作目標。
(二)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指揮處理各類突發(f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安全損失。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學校安全工作,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
(五)不定期排查校內安全隱患,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落實情況。
(六)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校園安全保衛(wèi)小組
負責人:xxx(保衛(wèi)組長)
成 員:xxxxx
主要職責:
(一)門衛(wèi)室日常安全管理,出入登記,嚴防閑雜人員和物品進校園。
(二)校園24小時巡邏,防止安全事故。
(三)校內公私財物的安全管理。
(四)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
(五)劇毒、危險藥品的安全管理。
(六)校舍、教學設備等設施的安全檢查。
(七)教職工及家屬車輛安全管理。
(八)電教設施安全管理。
三、幼兒集體活動及日常行為安全管理
負責人:xxx
成 員:xxxxx
主要職責:
(一)課間操等校內外活動的安全管理(體育老師,班主任)
(二)用餐時的安全管理(值日班主任)
(三)放學、集會時幼兒疏導(門衛(wèi)、班主任)
(四)幼兒日常行為安全管理(任課老師、班主任)
(五)幼兒心理異常的預防及矯正(班主任)
四、教學過程安全管理小組
負責人:xxx
成 員:xxx
主要職責:
(一)教學過程的安全管理(任課老師)
(二)體育訓練的安全管理(體育老師)
(三)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所有老師)
(四)特殊體質幼兒的安全管理(班主任)
(五)上學期間幼兒發(fā)病的應急處理(任課教師)
五、食品安全和衛(wèi)生防疫小組
負責人:xxx
成 員:xxx
主要職責:
(一)傳染病、禁毒等知識的宣傳教育(保健醫(yī)生)
(二)突發(fā)病例的上報(班主任)
(三)發(fā)病幼兒的應急處理(任課教師、保健醫(yī)生)
(四)食具、教室及其他場所衛(wèi)生消毒工作(保育老師)
(五)嚴把買入食品的安全質量關(采購員)
(六)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保健醫(yī)生)
(七)果菜的清洗消毒(炊事員)
(八)食堂的清潔衛(wèi)生(炊事員)
(九)食物48小時留樣(炊事員)
(十)食品庫房管理(采購員)
(十一)食堂防火(食堂全體人員)
六、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
負責人:xxx
成 員:xxxx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