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清中學體育課課外活動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師生正常的體育活動,提高教學質量和普及學生體育活動,使教學和群體工作既熱烈蓬勃地發(fā)展,又有條不紊、安全有序地運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體育教師及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加強責任心,嚴格管理,認真履行職責。
二、教師上體育課,既要完成體育教學任務,又要保證學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教材如跳馬、單雙杠、鉛球、跳高等時,教師不僅要教給學生體育活動的要領,還要在教學場地對學生進行保護與幫助,并安排學生干部協(xié)助。如因教師組織課堂不力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任課體育教師負完全責任。
三、體育教師上課時間和活動時間不得擅自離崗,因離崗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由責任者負責。
四、學校教務處要按照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體育課、安排學校運動會、冬季長跑等體育活動,統(tǒng)籌考慮學生人數(shù)、場地、時間、活動項目等,以確保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
五、在組織學生做課間操時,德育處一定要安排專人管理,集隊速度不宜要求過快,禁止學生在樓梯、過道互相追逐打鬧。
六、教師要教育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教師的指揮,服從管理,不得擅自動用各種設備和損壞體育設施,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學校教務處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要定期檢查維修體育設施,如:鐵網(wǎng)圍欄,籃球架、健身器材、單、雙杠、電器開關,做到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七、發(fā)生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時,教師要在報告的同時,積極組織將學生送往就近醫(yī)療點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