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廠廠牌管理規(guī)定
公司(公廠)廠牌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建立公司形象,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進員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制發(fā)員工廠牌.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3.1員工廠牌為員工出入,辦公處及廠區(qū)識別用,不得作為其它身分證明.
3.2員工出入未按規(guī)定配戴廠證,禁止出入.
3.3廠牌一律掛在上衣左胸或指定的位置上,不得掛于腰際或以其外衣遮蓋,違者以警告處理.
3.4廠牌若有遺失或損壞,應到人事部門補辦,在半年內遺失或損壞第一次繳工本費10元;第二次30元,以此類推.
3.5員工廠牌不可轉借他人.如發(fā)生問題,需負法律上之責任.
3.6員工離職時,應將廠牌交換人事部注銷,未交還者罰款50元.
3.7各部門主管應督促所屬員工掛廠牌,并由人事部負責追蹤考核工作,未掛廠牌者每次罰款5元,一個月累計違反兩次者,警告一次.
3.8各部門主管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
3.9一個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人次超過該部門總人數10%的,該主管亦應罰100元
3.10上夜班人員一律佩帶黃色廠證,白班人員一律佩帶藍色廠證.
3.11換班時請到各部門文員或其主管處換證,一律佩帶本班別廠證.
四.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實施,修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