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規(guī)則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行人規(guī)則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第43條井下行人和乘坐運人機械必須做到:
1.人員入井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和培訓內(nèi)容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未經(jīng)培訓,不得入井。
2.入井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安全意識,在行進中應思想集中。
3.入井人員應自覺遵守井口管理人員檢查。
4.嚴禁扒車、蹬車、跳車,嚴禁搭乘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機械裝置。
5.入井人員隨身攜帶的鋒利器具必須加防護套。
6.人員在行進過程中,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和現(xiàn)象,應及時制止或糾正。
第44條步行
1.人員在運輸巷道行走必須走人行道。
2.人員在巷道行走時應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前后方來車及其它運行中的機械。
3.當行走在人行道寬度不足的地段時,前后方來車,應及時躲入就近的躲避硐,避開來往車輛。
4.入井人員不準在主要運輸巷道逗留,嚴禁在巷道中追逐、打鬧。
5.人員行走時嚴禁進入有警示不準進入的巷道和硐室。
6.嚴緊不帶礦燈、不戴安全帽行走,嚴禁礦燈不亮時獨自行走。
7.過彎道時和道口時,要注意聲光信號,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待列車或車輛運行過去后,再行通過。
8.人員橫過軌道時必須走過道平橋,并避開車輛,嚴禁搶行,嚴禁翻越車輛。
9.人員在行走過程中確需從車輛連接處通過時,應確認無機車、絞車、推車機等動力牽引,且車輛處于靜止狀態(tài)。嚴禁在有架線的巷道和雙軌巷道鄰線有車通過時從車輛連接處通過。
10.人員在運輸巷道行走時不得觸摸運行中的機械,隨身攜帶的物件不得觸碰運行中的機械。
11.人員攜帶較長金屬物件時,要嚴防物件觸及架線。
12.人力運送(指肩扛、人抬)較大物件時,遇有來往車輛,應停止行進,待車輛或列車通過后,方可繼續(xù)行走。
13.當巷道內(nèi)有作業(yè)點時,行人必須經(jīng)施工警戒人員允許后,方能通過。
14.遇有事故時,行人不得圍觀,應立即向有關部門通報。
15.行人進入提升斜巷,必須征得信號把鉤工同意。
16.非封閉管理的斜巷提升時,行人不得進入斜巷中、下部車場和正在使用的上部車場。已進入中、下部車場的行人必須躲入躲避硐;已進入上部車場的行人必須撤至安全區(qū)域。
17.在封閉管理的巷道中禁止行人。在非封閉管理的巷道中,人行道寬度不夠時,要做到行車不行人。
第45條乘坐運人機械
1.乘人必須在候車(罐)室或指定地點候車(罐)。
2.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秩序依次上、下運人機械。開車信號發(fā)出后,嚴禁進出運人機械。
3.嚴禁超員乘坐。
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人員。
5.乘坐平巷人車上下車時要嚴防觸及架線。
6.乘坐人車和罐籠時,開車(鉤)前必須將車(罐)門防護鏈掛好。
7.人身任何部位及攜帶的物件嚴禁露出車(罐)外。
8.人車(罐籠)在發(fā)出信號后、行駛中和未停穩(wěn)時,嚴禁搶上搶下。
9.車輛掉道時,應立即向司機、押車工發(fā)出停車、落閘信號。
10.運人機械運送人員時,嚴禁同時運送爆炸性的、易燃性的、腐蝕性的或超長的物品。
11.斜井人行車乘車人不得與押車工同排乘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