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私家車管理規(guī)定范例
教職工私家車管理規(guī)定
隨著教職工收入的增加,家庭經(jīng)濟條件的改善,我校教職工私人購車(汽車)數(shù)量劇增,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強化校園綜合環(huán)境治理,規(guī)范對私家車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一、教職工購買車輛應辦理各種保險,同時應到校總務處進行登記。
二、我校所有職工的車輛在校內應接受總務處的管理:1、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停車場,按各自登記的車牌號擺放,禁止亂停亂放。2、禁止在校園內試車、學駕,鳴高音喇叭等,確保校園內的正常教學秩序,違者總務處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教職工必須保護好自己的車輛,在校園內不是學校原因而造成的車輛被盜、損壞、災害等事故,其責任一律由車主自負。
四、教職員工因公出差,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規(guī)定報銷。執(zhí)行公務不得使用私家車。
五、私家車不論何種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的,責任自負。涉及到交通事故賠償均由個人自理。
六、不得在校內洗車修車。
七、車輛進入學校大門應避讓行人,慢速緩行,指示燈信號明確,放學時間要等學生離校后方能放行,不得進入教學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