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麗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guī)定
麗灣酒店宿舍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宿舍管理,給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整潔、寧靜的休息環(huán)境,特規(guī)定如下:
1、員工住宿必須先和人事部聯(lián)系登記辦理住宿證,然后由宿舍管理員安排,要求住宿員工必須按照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換。
2、員工退宿時要向人事部匯報,并把領用的被褥交宿舍管理員處,否則按繼續(xù)入住對待。
3、愛護宿舍內一切設施和物品,不準隨意損壞,凡有丟失照價賠償,如責任不清時共同承擔。
4、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酗酒、賭博或變相賭博等活動。
5、自覺維護宿舍衛(wèi)生,保持個人物品整齊有序。
6、禁止在宿舍墻壁上亂涂亂畫,張貼不文明圖畫。
7、男女員工不得互串宿舍。
8、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500瓦以上)和自接電器插座及動用明火。
9、禁止帶領外人進入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他人,如因故確需留宿,應先向宿舍長提出申請,并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留宿。
10、請保存好人事部統(tǒng)一配發(fā)的宿舍鑰匙,不得私自配制。如有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申請配制,配制費用及因鑰匙遺失造成的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退宿舍時須將鑰匙退還人事部。
11、為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宿舍大門每晚24:00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