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保證設備得到正確的使用與維護。
2 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產品生產設備、檢測設備、動力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3 職責
3.1 設備使用部門的職責
3.1.1 指導和監(jiān)督設備使用人員進行正確的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
3.1.2 指導和監(jiān)督使用人員開展設備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3.1.3 組織關(鍵)重設備的評審、建帳及其備件評估。
3.1.4 組織設備事故調查,召開事故分析會。
3.2 使用人員職責
3.2.1 使用人員需進行正確的設備使用與維護作業(yè)。
3.2.2 使用人員需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3.2.3 使用人員需對關(鍵)重設備進行正確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3.2.4 執(zhí)行設備事故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設備事故后,逐級上報,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3.3 相關人員職責
3.3.1 設備修理人員負責組織開展各事業(yè)部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修理工作。
3.3.2 維修人員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設備操作者遵守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并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負責。
3.3.3 當班班長負責管好本班設備,監(jiān)督本班設備操作者遵守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并對全班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負責。
3.3.4 操作者負責遵守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遵從維修人員指導,正確使用和維護設備。
4 定義
4.1 關(鍵)重設備: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進度不能保證100%準時交付產品的設備。
4.2 設備事故: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事件。
5 工作程序
5.1.1 操作者在取得多種類型的設備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多種類型的設備。
5.1.2 設備操作的基本要求
5.1.2.1 操作者應遵守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物品按規(guī)定擺放,正確使用和維護設備。
5.1.2.2 操作者有權并且應當拒絕執(zhí)行各種違章作業(yè)指令,并可越級報告情況。
5.1.2.3 操作者應掌握設備使用與維護的“三好”、“四會”、“四項要求”。
a 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
b 四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檢查、會排除(簡單)故障。
c 五項紀律:憑操作證使用設備,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常保持設備清潔,并按規(guī)定加油;遵守設備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機,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d 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5.2 設備預防性維護
5.2.1 設備日常維護
由使用單位組織,操作者負責實施。
5.2.1.1 班前維護
開動設備前,檢查設備各部位,潤滑各潤滑點,確認設備各部位正常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5.2.1.2 班中維護:
a 觀察設備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停機,并向班長、維修人員報告。
b 設備運行過程中,不隨意離開崗位;需要離開時停止加工作業(yè),必要時,應切斷電源;不能停機的連續(xù)生產作業(yè)設備,應委托有關人員負責代管,并向代管人員交代有關注意事項。
c 停電或其它動力供應中斷時,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設備不至于造成損壞。
5.2.1.3 班后維護:
a 下班前,利用10~20分鐘時間清掃、擦拭設備,把設備各操作手柄、開關(按鈕)、滑臺、工作臺等置于原位(或安全位置),切斷電源,保管好工具、附件。
b 設備多班運行時,做好交接班記錄。
5.2.2 周末維護
5.2.2.1 由使用單位組織操作者在每周周末停機時間對設備進行維護,并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維護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維護記錄。
5.2.2.2 周末維護的作業(yè)內容:
a 擦拭設備各部位和設備附件,做到設備內外清潔,無黃袍、積垢,并涂油防銹;
b 檢查消除緊固件松動現(xiàn)象;
c 清洗(或更換)油線、油氈,潤滑各潤滑點,檢查液壓、潤滑、冷卻系統(tǒng),添加油液;
d 清掃工作場地衛(wèi)生,妥善保管設備附件。
5.3 確定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和周期
由生產班長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通用標準或行業(yè)規(guī)范,編制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確定各類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和周期。
5.4 由生產班組按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的內容實施,完工填寫《設備定期保養(yǎng)記錄單》及設備維護履歷,并保存?zhèn)洳椤?/p>
5.5 修理與改造
5.5.1 故障修理
5.5.1.1 設備出現(xiàn)異常時,操作者及時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確認,交由工務部維修人員檢查修理。
5.5.1.2 設備恢復正常后,維修人員應填寫《設備故障修理卡》,現(xiàn)場員工簽字確認維修結果,工務部保存記錄備查。
5.5.2 備件管理
5.5.2.1 備件范圍
a 故障發(fā)生頻率高的零配件;
b 供貨周期長,關、重設備發(fā)生故障后將影響生產的零配件;
c 設備故障損壞件和修理更換件。
5.5.2.2 備件計劃
由生產班組負責提出備件計劃。
5.5.2.3 備件采購
由采購部組織,按《采購管理程序》執(zhí)行,優(yōu)先保證關(鍵)重設備的備件供應。
5.5.2.4 庫存管理
a 備件管理員做好備件的入庫驗收、保管、登記和領用發(fā)放。
b 備件的存放應分類或分區(qū)域存放,可上貨架的備件應上貨架存放,并建立備件卡片,做到帳、卡、物相符。
c 關(鍵)重設備的備件應妥善保管,采取相應的防銹、防腐措施,單獨建立臺帳,并和普通設備備件分開存放。
d 備件管理員每月負責對備件庫存情況進行清點盤存后,盤存報表和領用發(fā)放情況報事業(yè)部經理處備案。
5.5.2.5 領用發(fā)放:
由使用單位填寫《備件領料單》后方可領用發(fā)放,并做好領用發(fā)放記錄。
5.6 使用與維護的特殊規(guī)定
5.6. 1 指定操作人員:使用單位應選擇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人員擔任關(鍵)重設備操作者。
5.6. 2 由使用單位組織關(鍵)重設備操作者認真填寫《設備點檢表》、《設備運行記錄》,適時掌握關(鍵)重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情況。
5.7 設備事故的管理
5.7.1 事故性質劃分標準
5.7.1.1 責任事故: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如違反操作規(guī)程、超負荷、超規(guī)范運行、保養(yǎng)不當(或不良),以及未按規(guī)定檢修等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
5.7.1.2 自然事故:遭受自然災害造成的事故。如洪水、雷擊、地震、風災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
5.7.1.3 質量事故:因設計欠妥、制造或修理不良,以及安裝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或動能參數(shù)下降的事故。
5.7.2 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5.7.2.1 設備事故
a 一般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五千元及以上,五萬元以下。
b 重大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五萬元及以上,五十萬元及以下。
c 特大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及以上。
5.7.2.2 動力運行事故
a 一般動力運行事故:因動力運行事故造成全廠停供動能1小時以上;分系統(tǒng)停供動能4小時以上。
b 重大動力運行事故:因動力運行事故造成全廠停供動能4小時以上;分系統(tǒng)停供動能12小時以上。
c 特大動力運行事故:因動力運行事故造成全廠停供動能8小時以上;分系統(tǒng)停供動能48小時以上。
5.7.2.3 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
損失=所需加工費+材料費+修理工時費。
5.7.3 事故統(tǒng)計
5.7.3.1 設備事故的次數(shù),按發(fā)生事故中斷生產的次數(shù)計算,中斷一次計算一次。
5.7.3.2 設備事故停機時間計算
a 按設備發(fā)生事故停機起,到設備具備恢復生產條件止所經歷的時間計算。
b 動力設備發(fā)生事故,按涉及的系統(tǒng)或分系統(tǒng)的停供(動)能時間計算。
5.7.4 事故報告
5.7.4.1 發(fā)生事故后,操作者必須及時切斷動力源,保護事故現(xiàn)場,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由單位負責人立即轉報設備維修人員。
5.7.4.2 重大或特大設備事故,經初步分析后,報總經理。
5.7.4.3 事故專題報告內容:事故日期、事故地點、事故性質、事故原因、詳細經過、經濟損失、分析會議的主要內容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5.7.5 事故現(xiàn)場的處理
5.7.5.1 事故發(fā)生后,使用部門必須妥善保護好現(xiàn)場。
5.7.5.2 經維修人員勘查取證后,由使用單位執(zhí)行現(xiàn)場清理。清理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7.6 事故分析
5.7.6.1 事故分析的原則:遵守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5.7.6.2 由維修人員組織相關人員勘查現(xiàn)場后,召開事故分析會。重大以上設備事故,報請總經理參加。
5.7.7 事故處理
5.7.7.1 自然事故、質量事故和一般責任事故,由操作者或責任者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如實填寫事故時間、地點、事故經過、損失情況等內容,由生產班長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后,報事業(yè)部經理作出處理決定。
5.7.7.2 對重大責任事故,由責任者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生產班長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后,報事業(yè)部及工務部;由事業(yè)部寫出專題報告,工務部進行確認,報總經理。
5.7.8 處罰規(guī)定
5.7.8.1 對一般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根據(jù)事故損失的大小、認識和配合的程度等情況,處以罰款500-1000元;對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根據(jù)事故損失的大小、認識和配合的程度等情況,處以罰款2000-10000元。
5.7.8.2 對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延遲上報,以及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實真相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加罰款200-500元;隱瞞重大、特大事故者,追加罰款500-1000元。
5.7.8.3 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妥善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對責任人追加罰款200-500元。
5.7.8.4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追究領導或指揮者的責任,并處個人罰款200-500元:
a 未按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有關教育,或未經考試合格安排其獨立上崗者。
b 違章指揮者。
5.7.9 修復
5.7.9.1 由維修人員負責對事故損壞的設備進行修復。
5.7.9.2 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在事故性質和事故等級尚未作出明確結論之前組織設備修復,對私自布置修理的指揮者,按5.7.8處理。
6 相關文件
6.1 《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6.2 《采購管理程序》
7 質量記錄
7.1 《設備點檢表》
7.2 《設備運行記錄表》
7.3 《關鍵設備明細表》
7.4 《設備修理卡》
7.5 《設備事故報告單》
7.6 《設備定期保養(yǎng)記錄單》
7.7 《設備維護作業(yè)指導書》
7 。8 《普通設備一覽表》
7.9 《設備維修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