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產品檢驗的管理規(guī)定
1 檢驗員應認真學習《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食品企業(yè)通用衛(wèi)生規(guī)范》及糕點、餅干產品相關標準等規(guī)定中有關檢測的內容,熟悉其中規(guī)定的出廠檢測項目及方法。
2 技術部對產品能否出廠擁有最終決定權,應認真負責地嚴格按照《糕點、餅干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所規(guī)定的“出廠檢驗項目”逐項做好每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工作,出具出廠檢驗報告,保證出廠產品合格率達到100%。
3 對于《糕點和餅干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所列的“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中出廠檢驗項目中標有“*”號標記的檢驗項目,因本公司不具備檢驗能力,需委托國家法定檢測部門進行檢驗,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糾正措施,保證產品質量。
進行委托檢驗的時機:
1)正常情況下,要求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2)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進行:
a.生產新產品試制鑒定;
b.當主要生產設備進行了更換,原料、工藝流程發(fā)生了重大改變;
c.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的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檢部門提出要求時;
f.或出現(xiàn)了重大質量問題時。
4 技術部應做好委托服務的記錄,保管好委托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5 記錄
《委托服務單位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