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的消防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確保物品存放的消防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
2. 適用范圍:易燃品倉庫
3. 權限:各管理處管理員對倉庫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4. 工作制度
4.1 易燃品倉庫應配置消防滅火器材(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清水滅火器)。
4.2 各管理處管理員應做好點檢記錄,嚴格控制他人進出,確秩序維護全。
4.3 易燃品倉庫的薦放應整齊有序,分門別類.
4.4 易燃品倉庫堆高不得距頂1米,中間置留通道,通道應保持暢通.
4.5 易燃品倉庫電器線路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4.6 嚴格執(zhí)行出入庫管理要求,過期與報廢的化學品(危險品)及不可回收的包裝,各管理處應按垃圾分類要求廢棄,不得隨意堆放、丟棄或露天堆放.運送過程中,應避免對環(huán)境造成影響.
4.7 在易燃品倉庫門上醒目位置張貼禁煙標志.
5. 異常情況及事故處理
5.1 物品存放、搬運過程中發(fā)生異?,F(xiàn)象,應及時停止操作,對異常物品進行檢查。
5.2 對存貯物品變形、泄漏的事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并將異常物品安全的撤出倉庫,放置在安全的地點。
5.3突發(fā)事故按公司各類緊急預案進行搶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