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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硝氨站出入管理規(guī)范

發(fā)布時間:2024-11-25 查看人數(shù):52

脫硝氨站出入管理規(guī)范

脫硝氨站出入管理規(guī)范

.1.1脫硝氨站正常運行期間為無人值守崗位,實行封閉管理,站內無人期間必須上鎖,鑰匙供運行人員巡查操作使用。

.1.52需要進入脫硝氨站的液氨運輸人員、各級檢查人員必須經運行值班人員許可并進行氨站出入登記后方可入內,登記內容應包括進入原因、進出時間、進入人員簽名、許可人員簽名。

.1.3因檢修工作需要進入脫硝氨站的檢修人員,當天第一次進入及當天收工時應進行氨站出入登記。檢修人員憑有效工作票履行登記手續(xù)后可借用氨站鑰匙,并在值班員監(jiān)護下進入氨站。鑰匙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及時歸還,隔日工作應在每天收工前歸還,第二天復工必須重新履行鑰匙借用登記和氨站出入登記手續(xù)。檢修人員在檢修工作臨時中斷需要離開氨站時,必須及時鎖好氨站大門。

1.4進入脫硝氨站的人員必須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帶鐵釘?shù)男?進站前必須將打火機、手機等臨時存放在氨站東大門處火種存放箱內,并用手觸摸氨站蒸發(fā)間門前的釋放靜電器以消除人體靜電。

1.5 進入脫硝氨站的人員必須聽從運行值班人員指揮,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運行人員要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在進入氨站前運行人員應事先向進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氨站的安全風險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指引逃生路線。

1.6 未經批準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氨站內,必須進入的車輛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經安全生產部批準后,在有關人員的監(jiān)護下方可進入。

.1.7 脫硝氨站東門2及北部緊急疏散門僅在氨站有值班員需要緊急疏散時打開,正常情況下嚴禁從此門出入。

.2 脫硝氨站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

.2.1 脫硝氨站至少應配備以下安全防護用品:防化服(配有正壓式呼吸器)、帶有氨氣過濾功能的口罩或防毒面具、護目眼鏡、防護手套、防護靴、便攜式氨氣濃度檢測儀、防爆型手電筒、緊急洗眼水、急救藥水(2%稀硼酸)等。具體配置數(shù)量由發(fā)電部根據(jù)氨站實際情況和需要決定,并建立相關臺賬。每班檢查正壓式呼吸器不得低于20mpa。

.2.2 脫硝氨站液氨泄漏報警裝置、雨水噴淋裝置等安全設施必須保持完好。檢修部要加強液氨泄漏報警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液氨泄漏報警信號能可靠傳輸至三期化學凈水室控制室dcs中,明確雨水噴淋裝置的定期試驗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

2.3 氨站圍墻及氨站內合適地點應設置適當數(shù)量的“嚴禁煙火”、“液氨有毒”、“注意防護”、“易燃易爆”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及職業(yè)病危害、重大危險源標志

.2.4 脫硝氨站三個風向標必須保持完好,風向標標桿應可靠接地。

2.5 氨站管道應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氨站管道嚴禁作為導體和接地線使用。氨站管道的法蘭應做好金屬跨接。.2.6 禁止將氨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等移作他用。.3 液氨接卸規(guī)定

14.3.1 液氨的接卸工作化學綜合班人員和液氨運輸人員共同完成。液氨運輸人員負責槽車與系統(tǒng)的連接、拆除及槽車本身的有關閥門操作,綜合班人員負責指揮及其它操作。

14.3.2 液氨槽車到現(xiàn)場時,綜合班人員負責審核液氨出廠單據(jù)、質量證書,并檢查確認運輸人員是否攜帶《危險品運輸操作證》,如有缺項應拒絕接卸。

14.3.3 發(fā)電部定期對液氨運輸人員做好相關的安全交底,交底結束后雙方在《液氨運輸人員安全交底單》(一式兩份)上簽名確認,并各執(zhí)一份單子保留備查。對于首次承擔我公司液氨運輸任務的人員,在進行相關操作前必須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經常運輸人員則保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交底。

000014.3.4 進行卸氨操作時,綜合班人員和液氨運輸人員需正確使用相關勞動防護用品,卸氨操作時應經常觀察風向標,操作人員應保持在上風向位置。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卸氨區(qū)域。拉警戒線,做好卸氨車接地工作

14.3.5 綜合班人員與卸氨運輸人員到現(xiàn)場共同進行系統(tǒng)確認,口頭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項。液氨接卸必須嚴格遵守運行規(guī)程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液氨接卸時應注意控制流速不能過快,防止因靜電摩擦起火。

14.3.6 液氨卸車前,聯(lián)系化驗班測氨濃度,綜合班人員應對作業(yè)區(qū)域內大氣中的氨濃度測試,并控制作業(yè)區(qū)域內大氣中的氨濃度低于20ppm,否則因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點,處理后才能繼續(xù)卸氨。屬于槽車運輸方問題且無法處理正常時,綜合班人員有權拒絕接卸。

14.3.7 槽車進入裝卸區(qū)域后,應手剎制動,并熄火。槽車有滑動可能時,應用木塊加以固定。

14.3.8 卸氨前必須連接好裝卸臺與車輛的靜電接地線,并于車前后位置放置”前方危險,禁止靠近“安全標示。禁止在卸氨區(qū)檢修車輛。

14.3.9 如遇閃電、雷擊、大雨、大風(6級以上)天氣,或卸氨站周圍30m范圍內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質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或不得進行)卸氨操作。

14.3.10 液氨儲罐充裝液氨時嚴禁過量充裝,充裝量應嚴格執(zhí)行運行規(guī)程相關要求,當儲罐液位達到1.9m安全高限時,禁止向儲罐強行卸料。槽車卸料完畢后,立即關閉切斷閥,收好卸料導管及支撐架。

14.3.11 液氨卸料時,嚴禁采用空氣壓料和有可能引起罐體內溫度迅速升高的方法進行卸料。應采用不大于設備壓力的干燥氮氣壓送。

14.3.12 液氨卸料時,槽車押運人員、綜合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卸氨操作全部結束后,必須經綜合班人員詳細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槽車方可離開。

14.3.13 嚴禁在氨區(qū)內進行清洗和處理剩余危險物料作業(yè),不得用氨區(qū)內的消防水、生產用水沖洗卸氨車輛。

14.4 氨站氣體置換的原則

14.4.1 用氮氣置換氨氣時,應測定排放點氨氣含量不得超過20ppm(體積濃度)。

14.4.2 置換時氨氣排放點應進入氨氣吸收箱。

14.4.3箱體進行置換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進行氣體置換。

14.4.5 用氮氣置換壓縮空氣時,應測定排放點氧含量小于2%。

14.5 氨站設備檢修維護規(guī)

14.5.1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在氨站內從事任何工作時必須填用工作票,履行相關手續(xù)。

14.5.2 氨站系統(tǒng)檢修開工前應用氮氣進行置換合格并泄壓后,方可進行檢修工作,與系統(tǒng)的隔絕點需掛鎖、加裝帶手柄堵板(盲板),恢復堵板(盲板)前需確認堵板內無壓力,氨氣濃度低于35ppm(體積濃度)。如出現(xiàn)工作間斷,每次開工前應再次測量氨氣濃度,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14.5.3 氨站設備系統(tǒng)運行時不準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法蘭等設備,檢修時系統(tǒng)排放的殘液應專門統(tǒng)一收集。

14.5.4 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存在泄漏時,應使用便攜式漏氨檢測儀查漏,禁止明火查漏。嚴禁管道內帶壓復緊緊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產生火花、靜電、溫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14.5.5 氨站系統(tǒng)經過檢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不合格嚴禁投入使用。

14.5.6 當進入設備內部進行維修時,除應用氮氣對相關設備和管道進行吹掃外,還應保證設備內氧濃度達到18~21%。

14.5.7 液氨介質管道使用灰鑄鐵材料閥門時,其適用的公稱壓力不得大于1.0mpa,溫度不得低于-10℃。

14.5.8 應建立氨站設備技術資料臺賬,對氨站的所屬設備(包括壓力容器、設備、管道、閥門)及附屬設備定期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檢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與主機同步。

14.5.9 在進行氨站管道系統(tǒng)氣密性試驗前應制定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確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5.10 氨站管道墊片禁止使用橡皮墊、塑料墊、銅質墊。

14.5.11 氨站管道應能自由膨脹,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14.5.12 氨站內施工、檢修工作必須保持通風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發(fā)能源。

14.6 其它安全管理要求

14.6.1 氨站首次投入使用、氨站系統(tǒng)設備大修后投入使用及氨罐檢修工作結束后重新投入使用前,應進行氮氣置換操作,并使用氧量儀檢測含氧量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相關系統(tǒng)的充氨操作。

14.6.2 液氨儲罐應按其實際容積和液氨充裝系數(shù)(0.52t/m3)確定最大允許充裝量,嚴禁過量充裝。

14.6.3 氨站區(qū)域的防雷接地系統(tǒng)應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如有損壞立即修復,每年至少測試一次接地電阻。

14.6.4 液氨儲罐安全閥要經過校驗,其最大定值不應大于儲罐設計壓力,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14.6.5 氨站內緩沖罐、蒸發(fā)器、液氨儲罐等設備壓力表、溫度表、液位計要經常進行檢查,如有失靈,必須立即更換。每班執(zhí)行定期工作,(1)安全公用柜物品檢查是否齊全(2)個液氨儲罐液位計有無空擋檢查。并講檢查結果及時登錄到sap中。

14.6.6 三期凈水室運行值班人員應每班對液氨儲罐液位、壓力、溫度等參數(shù)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14.6.7 嚴格控制氨灌液位,加強氨罐內外溫度等參數(shù)的監(jiān)視,確保符合規(guī)程要求。氨罐壓力、溫度出現(xiàn)異常時,運行人員要提前介入處理,防止異常擴大。夏季高溫期間應適當降低液位控制要求。當氨罐溫度、壓力達到規(guī)程限額或氨站區(qū)域氨泄漏報警時,氨罐冷卻噴淋及消防噴淋系統(tǒng)應能正確、可靠動作,否則運行人員應迅速手動啟動噴淋系統(tǒng)。

14.6.8 化學車間應加強運行人員日常培訓工作,確保運行人員熟悉液氨危險特性、安全防護要求、應急處置方法等。

14.6.9 氨站內要保持清潔無雜草,不準儲存其它易燃品和堆放雜物,并注意周圍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14.6.10 氨站半徑30m范圍內嚴禁明火和散發(fā)火花。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或進行可能散發(fā)火花的作業(yè),應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動火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可燃氣體測試,應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準許動火。

14.6.11 氨站電氣設備、照明裝置全部采用防爆型設計,閥門操作扳手必須使用銅質工具。

014.7 氨站泄漏應急處置

14.7.1 氨站泄漏的應急處理原則是“救人第一、救物第二”,“防止擴散第一,減少損失第二”。

14.7.2 當氨站發(fā)生事故時,處理決策的依據(jù)是氨監(jiān)測器檢測的氨的含量。例如,氨的含量在0.025‰~0.300‰時,使用正壓式呼吸器即可;氨的含量在0.3‰~1.0‰時,要穿著密閉的防化服;若氨的含量>15%,應停止一切活動,并迅速撤離疏散。

14.7.3 當出現(xiàn)漏氨報警時,運行值班人員立即停運相關運行設備,根據(jù)報警地點,選擇啟動室內蒸發(fā)間或室外液氨儲罐噴淋裝置,匯報班長,得到命令后,攜帶便攜式漏氨檢測儀到就地確認,靠近氨區(qū)前根據(jù)風向標指示明確上風位,進入氨站必須穿戴好全身防護用品。

14.7.4 氨輕微泄漏處理

14.7.4.1 運行值班員穿好防護服,正確佩戴正壓呼吸器后,并在其他值班員監(jiān)護下,進入泄露現(xiàn)場,關閉有關閥門,防止氨氣繼續(xù)外漏,根據(jù)現(xiàn)場泄漏的部位投入消防噴淋水;

14.7.4.2 迅速搶救被困和受害人員,并報告上級及有關部門;

14.7.4.3 根據(jù)危及范圍做好標志,封鎖現(xiàn)場,組織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將氨泄漏程度減至最低。

14.7.5 大量氨氣外泄處理

14.7.5.1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救援行動,設置救援行動區(qū)域。

14.7.5.2 應急救援行動組投入搶險救援,迅速組織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上風處,并隔離150m,嚴格限制人員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應穿戴防化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開啟氨氣消防噴淋水,接通附近消防水管,向泄漏處大量噴水以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

14.7.5.3 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首先向班長“4171”報告,然后由班長匯報上級領導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斷電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有人員受傷時,應立即搶救傷員,同時向三期凈水室“4170”求救。必要時,應撥打“119”、“120”電話求救。

14.7.5.4 根據(jù)風向,預測氨氣的波及范圍,指揮群眾進行防護并組織撤離,重點保護人群安全和健康。

14.7.5.5 做好事故現(xiàn)場保護、警戒和事故處理工作。

14.7.5.6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從上風向滅火以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禁止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向容器噴水使其冷卻,并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可采用霧狀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等。

14.7.6 人員急救方法

14.7.6.1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并立即就醫(yī)。

14.7.6.2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5min,并立即就醫(yī)。

14.7.6.3 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進行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醫(yī)。

15 報告和記錄

氨站出入登記表

液氨運輸人員安全交底單

液氨物料平衡表

氨站安全防護用品配置一覽表

氨站重大危險源月度安全檢查表

氨站消防器材安全檢查表

氨站有關設備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液位計定期校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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