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雖然是學生社團,但也要遵循一定的規(guī)章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韺W生社團管理章程,歡迎閱讀!
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一、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調動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促進學生間的交流,培養(yǎng)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挖掘學生潛能,激發(fā)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健康和諧發(fā)展,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王口鎮(zhèn)中學在校內建立學生團體,并制定本章程。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學生社團的領導,完善學生社團管理機制,學校建立學生社團領導小組。
組 長:劉*(校長)
副組長:崔*(德育副校長)
組 員:管*(德育主任)
杜*(團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社團有關活動,定期召開有關學生社團工作會議,巡查、督導社團活動。
三、社團名稱
四、活動要求
1、課外活動指學生在校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體育、藝術、科技、文娛等社團活動。
2、學生社團應當在法律和學校管理制度范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領導和管理,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學生參加校內相關社團,以自愿為原則,自覺遵守管理規(guī)定。指導教師在綜合測評時享受學校規(guī)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課加1分。
4、學校為社團活動提供設施與場地,支持社團的建設和發(fā)展。
5、指導教師要制定科學的活動計劃,精心設計活動教案,組織相應的比賽活動,對學生的出勤要嚴格把關,對不按時出勤、缺勤以及不積極完成活動任務的學生要及時通報給班主任。
6、指導教師在學期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等級評價。
7、學校定期對學生社團進行檢查與考核,對表現(xiàn)突出的社團和個人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的社團給予批評直至撤消。
8、任何社團和個人不得以開展課外活動為名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活動。
9、各學生社團要依據(jù)本章程制定本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活動計劃等。
第2篇 學校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學校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學生社團是指在校學生依據(jù)學校政教處、團委的規(guī)定和要求,有共同興趣和愛好的學生自發(fā)形成的群眾性團體,它在校園建設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已逐步成為校園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以及'減負'政策的提出,中學社團的發(fā)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社團也日益成為學生發(fā)展個性、培養(yǎng)特長、鍛煉能力的舞臺。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貫徹落實責任教育自主發(fā)展,維護學生社團的健康發(fā)展,豐富和活躍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社團的宗旨和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1條 指導思想
以我校辦學思想為依據(jù),以學生自我豐富課余生活,學生提高自我學校生活質量,學生發(fā)展自身的技能和素質,繁榮校園文化、營造主題性和諧校園環(huán)境為指導思想。
第2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章程,社團章程應包括社團的名稱、簡稱、宗旨、主要任務、活動內容、組織機構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
3、有具體活動項目;
4、有一定數(shù)量的會員(10人左右);
5、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基本條件;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社團活動室、活動等的管理制度;
7、有系統(tǒng)的社團發(fā)展規(guī)劃,如社團發(fā)展的目標、規(guī)模、會員的培訓目標、計劃等;
8、有指導教師及其意見。
第3條 社團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1、各社團的最高權利機關為會員代表大會。(具有最終裁決權)
2、社團采用社長負責制,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社長(副社長)均由校社團管理委員會開會選舉、批準產生。
3、社團負責人職責包括:統(tǒng)籌規(guī)劃本社團工作,具體領導實施較大規(guī)模的活動,向本社團會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校社團管理委員會的會議,培養(yǎng)社團后備力量等。社團負責人是學生干部的組成部分,按學生干部的條件配備并參加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
第4條 社團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凡我校在籍學生品行端正,承認某社團章程者,均可自愿申請加入該學生社團。原則上一人只能參加一個學生社團。
2、社團會員具有參與民主管理社團的權力和參加社團組織活動的權力。
3、社團會員有遵守憲法、法律和校規(guī)校紀的義務,有遵守社團章程和社團管理制度的義務。
4、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70%,有資格被評選社團內部優(yōu)秀會員;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80%,有資格被評選為校社團優(yōu)秀會員;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80%,且表現(xiàn)積極者,經本人申報,可由該社團指導教師和社長推薦為校優(yōu)秀學生(社團活動方面)。
第5條 社團的管理制度
1、社團必須制定《會員管理制度》,必須有社團活動記錄簿、社團會員名冊和社團會員出勤記錄。
2、社團必須制定《社團活動室管理制度》,維護社團活動室及其設備完好,如遇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3、社團必須制定《社團及會員發(fā)展規(guī)劃》,有義務制定社團及會員發(fā)展目標和計劃,并按計劃實施,接受校社團管理委員會階段檢查。
4、社團的指導教師:社團在發(fā)起成立時必須明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是學校的正式教職工。指導教師應熟悉社團的活動內容并能勝任對其工作的指導,對社團會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對社團主要活動進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論證。
5、社團的顧問:社團根據(jù)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的顧問。社團顧問的職責是在社團登記的宗旨范圍內對社團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聘請顧問時,社團須向校社團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聘請。
第6條 社團的活動
1、社團活動以小型多樣為主,每次活動有記錄,每學期至少應有1次面向全校學生的活動。
2、團出版刊物、與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lián)合活動、面向社會開展活動或聘請校外人員參加活動、舉行有關學校秩序的重大活動等,需提前二周向校社團管理委員會匯報并得到批準,社團及其成員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商業(yè)活動。
3、社團活動安排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教學。
附注: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校社團管理委員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