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酒店防火管理程序
酒店防火管理程序
1、酒店的員工應把預防火災視作自已的日常職責,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員。本單位或外單位的管理區(qū)域內因施工需動火的工程,必須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行政保安部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行政保安部應派人監(jiān)督其動火,完結后立刻清查現場。對私自動火作業(yè)的,如果發(fā)現后,對施工單位除責其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施工個人及負責人處以罰款,一旦造成事故的,除加重處罰處,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2、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fā)電機房、樓層和各層樓辦公室裝飾等處)必須經行政保安部批準方能動火,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罰款。動火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而引著火。
a、動火前'七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有的油質不動火。
(5)風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動火。
(7)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fā)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c、動火后的'一清'
(1)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然后才能離開現場。
(2)電房及重要機房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不準吸煙,消防設備旁邊不準堆入任何雜物。
(3)各走道、樓梯口等部位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禁止住戶在走道、樓梯垃圾桶旁焚香、燒紙。
(4)酒店所有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有關消防管理的規(guī)定。
(5)嚴格維護消防設備,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政策制定人審批人 執(zhí)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