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貯存管理
●永久性地面庫
永久性地面爆破器材庫應為平房,磚混結構,墻體應堅固、密實和隔熱、耐腐蝕。頂宜采用鋼筋混凝土屋蓋,房頂應有隔熱層;采用木屋頂,必須經(jīng)防火處理。貯存煙火藥、硝化甘油炸藥的庫房,必須采用輕型屋頂。地面地板應平整、堅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露于地表。雷管庫房用木地板,上輔軟墊。
存貯管理硝化甘油類炸藥、雷管和繼爆管,必須放在貨架上,箱(袋)禁止疊放,箱子距貨架上層板的距離不得小于4cm,貨架寬度不得超過兩個包裝箱(袋)的寬度,貨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3m,貨架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其他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上,各堆間距不小于1.3m,堆離墻不小于20cm,堆高不超過1.6m。庫房內(nèi)不得存放與管理工作無關的工具和雜物;庫內(nèi)必須整潔、防潮,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警戒庫區(qū)必須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報警裝置和消防、通訊、防雷裝置應每季度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井下分庫和發(fā)放站
井下分庫和發(fā)放站結構無特殊要求,只要求貯存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雷管的硐室和壁槽應設金屬絲網(wǎng)門,出入口設防火鐵門。
發(fā)放站在多中段開采的礦井里,爆破器材分庫距工作面距離超過2.5km或井下不設分庫時,允許在各中段設置發(fā)放站。井下爆破器材發(fā)放站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應設有專用通風巷道。與人行巷道的距離不小于25m,至少拐一個直角彎與人行巷道相連。存放量:炸藥不超過500kg,雷管不超過一箱。炸藥、雷管必須分開存放,當中用磚墻或混凝土墻隔開,隔墻厚度不小于25cm。
●地表臨時庫
地表臨時庫內(nèi)必須設獨立的發(fā)放間,面積不小于9平方米,應設獨立的雷管庫,宜設不低于2m高的圍墻或鐵刺網(wǎng)。庫內(nèi)必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臨時性庫房(宜為平房)地面必須平整無縫、墻、地板、屋頂和門為木結構者,應涂防火漆;窗戶必須有一層外包鐵皮的板窗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