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安全職責
l、領導全校師生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治安、防火、交通、衛(wèi)生防疫等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行政管理范圍。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督導、有總結。
2、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全校性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責成有關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
3、主持召開校園安全工作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督促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
4、經常對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衛(wèi)生防疫、自我防范教育。深入調查了解學校安全形勢,及時解決防范涉及學校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問題。組織安全檢查,對公安機關及上級機關指出的安全隱患和整改意見,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決。并將結果上報。
5、組織領導各項安全責任制的考評工作。
第2篇 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陽羅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護陽羅二小校園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tǒng),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以及應用和服務軟件所構成的集成系統(tǒng)。
任何辦公室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動網絡設備。
第二章 合法使用
維護、管理和使用網絡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須熟悉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用戶應辦理入網登記、備案手續(xù),并簽署相應的責任書。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各辦公室負責人要進行監(jiān)督。
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應負責審查上網信息,必須確保信息準確、科學、嚴謹,力求文字簡潔通暢,畫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微機上閱讀、錄制、轉發(fā)、傳送有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及軟件。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更改連網微機的IP地址;嚴禁盜用他人的IP地址、密碼和電子郵件賬號。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干擾其他用戶,攻擊、破壞網絡服務和設備。
本網不允許任何人有軟件侵權行為,不得使用來路不明、能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
第三章 安全保護
校園網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層責任制。學校信息中心確保機房設備使用安全、運轉正常、線路暢通;各辦公室責成專人負責二級設備的環(huán)境安全、清潔,確保設備、線路不受損壞。應有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措施。
根據公安機關要求,學校成立“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對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監(jiān)督、檢查、指導網絡安全工作;查處違反網絡安全管理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協助、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網絡犯罪行為。
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校長或學校黨委書記擔任。
第四章 處罰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的用戶,學校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報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訴諸法律。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校長室。本管理辦法自2005年1月起執(zhí)行。
陽羅二小
第3篇 校園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和規(guī)范校園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依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河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等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稱防火重點部位,系指容易發(fā)生火災,發(fā)生火災影響全局,且人員集中、財產集中的部位。一般按“四大”原則來確定: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時經濟損失大、人員傷亡大、政治影響大。
二、經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下列部位被確定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學生公寓樓、配電室、學生餐廳、幼兒園。
三、防火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則:領導負責、制度健全、崗位落實、措施完善、教育到位。
四、各防火重點部位所在單位,在組織和管理本部門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中,必須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重點防火部位各崗位的防火責任人。
2、針對本部門重點防火部位的特點,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消防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設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巡查記錄。
7、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一旦發(fā)生火災,要及時報警,同時應立即組織撲救,疏散在場人員,防止因秩序混亂造成人員擁擠、相互踩踏事故。
五、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嚴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防火管理
1、建立用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做好應急處置消防安全措施。
2、建立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和電器產品的安裝、改造、維修及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在重點防火部位違章用電,如超負荷用電、偷電、亂拉亂接電線、存放或使用電加熱器具等。
3、建立消防器材設施管理規(guī)定。嚴禁挪用、偷竊、毀壞、埋壓、圈占、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必須符合國家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4、建立建筑物內部裝修、防雷擊(靜電)等管理規(guī)定。重點防火部位的建筑結構、裝修、裝飾嚴格遵守有關消防規(guī)定,必須使用阻燃、難燃裝修材料,并配有良好的避雷、防雷電設施,
5、建立消防安全培訓、疏散演練制度。各單位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師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得師生掌握和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新教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6、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逐級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日、周、季三級防火巡查,并建立安全檢查記錄。重大節(jié)假日應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7、建立重點防火部位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內容信息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并根據單位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六、重點防火崗位的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1、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
2、配電室值班、工作人員;
3、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七、未被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的校內其它部位,也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其主管單位必須參照本規(guī)定要求,加強本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八、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1、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進入重點防火部位的;
2、在重點防火部位擅自動用明火、違章施工的;
3、在重點防火部位違章用電的,如超負荷用電、偷電、亂拉電線、存放或使用電加熱器具、損壞或破壞電氣安全設施等;
4、挪用、偷盜、毀壞、拆除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5、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者因工作失誤、瀆職,致重點防火部位發(fā)生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6、對查出的消防隱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九、對違反本規(guī)定其它條款的,由保衛(wèi)處責成相關部門或個人限期整改。
十、本規(guī)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解釋。
第4篇 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2
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二)
1.校外來訪人員出入校園時,必須在門衛(wèi)工作室進行登記;
2.未經學校同意,非本校職工、家屬(包括外校學生)不得進入校園進行各種形式的鍛煉活動;
3.禁止在校門口停放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禁止在校門口或校園內向師生兜售商品、食品或發(fā)放各種宣傳單、宣傳物品;
4、學校教學樓上午放學至下午上課前10分鐘關閉插座電源、初三晚自習半小時后關閉總電源,其它年級下午放學半小時后關閉總電源(特殊情況除外);
5、學生早上7點鐘后到校,在校用餐學生,用餐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到本班教室休息,不得在校園內游逛;非在校用餐學生,下午進入校園不得早于課前半小時。下午放學后,非初三年級學生,無特殊情況,半小時后必須離開校園;
6、學校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等在晚上7時后關鎖樓道門,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鑰匙,若因工作需要,可與門衛(wèi)聯系,在門衛(wèi)的陪同下出入樓宇;雙休日期間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等,無特殊情況不開放;
7、各班下午放學后,必須及時關鎖前后門,否則,對由此發(fā)生的室內設備損壞或被盜事件,有關班級應承擔全部責任;
8、禁止學生課間外出,有事應向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請假,并持班主任或課任老師簽字的請假條方可外出;
9、禁止學生課間在自行車停放處、花壇內玩耍,對由此發(fā)生的樹木、花草損壞或財產損壞及意外傷害事件,有關人員應承擔完全責任;
10、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玩弄校園內消防設施及其它公共設施,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第5篇 某校園網安全管理條例怎么寫
校園網安全管理條例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員工提供一種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huán)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
為充分發(fā)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
1.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2. 任何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
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
3.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和配合學校治安部門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 校園網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層負責制。
網絡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部門級資源的管理,計算機系統(tǒng)管理員對計算機系統(tǒng)進行管理。
5.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單位和個人要辦理入網登記手續(xù),并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協議。
6. 各部門設專人負責審查上網信息,嚴禁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上網。
7. 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絡上發(fā)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時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并自覺立即刪除。
8. 校園網各 設定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9.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校園網絡中心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網絡;
情節(jié)嚴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實施;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盜用他人賬號;
私自轉借、轉讓用戶賬號造成危害;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
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
第6篇 z學院校園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技術學院校園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一、學院消防部門應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院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接受省、市兩級消防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jiān)督。
三、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院保衛(wèi)處具體負責管理、監(jiān)督和實施。
四、學院全體師生員工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意識,認真執(zhí)行消防安全各項管理規(guī)定,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章火災預防
五、學院基建及各單位、部門的建筑、裝飾、裝修等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私自改動。確需改動的,須經消防部門批準。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應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待施工單位解決后,方可接收使用。
七、原則上禁止采用有火災危險性的設備,禁止采用易燃材料。確需采用有危險性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八、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九、根據消防需要,必須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設施。
十、學生公寓、禮堂、俱樂部、階梯教室、活動中心、多功能廳、圖書館、餐廳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做到:
(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
(二)安全出口處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可燃物品或增加座位。
(三)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臨時增加電器設備,必須采取相應措施。
(四)嚴格控制明火,確需使用時,必須采取保證安全的預防措施。
(五)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藥品。
(六)管理人員應堅守崗位,加強檢查,確保安全。
(七)學生公寓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部位,也是學院安全管理的重點,要經常教育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四。
十一、學院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如確需燃放時,必須經學院批準、報保衛(wèi)處備案,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十二、經過批準舉辦篝火、燈火晚會的單位、部門,地點選擇、廳棚搭設、電氣線路架設、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設施的配置等方面,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逐級報批。
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和維修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義務,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不準埋壓和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柜,堵塞消防通道。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章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
十四、學院保障經常性消防維修費用和必需的消防專項經費。
十五、全院所有消防器材、設備用具由保衛(wèi)處每年提出購買計劃,組織配備和更換。配備各部門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新建的消防系統(tǒng)項目的購置和安裝,由基建單位牽頭,會同保衛(wèi)處、施工單位共同負責。任何消防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必須符合山東省《消防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消防工程的安裝單位必須是公安機關批準的消防工程安裝公司。
十六、部門、單位的消防器材的配備和維修,由保衛(wèi)處實地考察后根據實際需要統(tǒng)一配備,統(tǒng)一維修,所需經費按學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防火組織
十七、各單位、各部門要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詳見附件(一),確定一名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學院分管安全保衛(wèi)的領導兼任學院消防安全責任人。
十八、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濟寧職業(yè)技術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四)把防火工作列入教學、科研、生產等日常管理范圍。
(五)組織定期的防火檢查,處理火險、火災隱患。
(六)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落實重點部位的滅火預案。
(七)協助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火險、火災。
(八)保管好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和滅火設施。
十九、各部門、單位要經常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學習和訓練。
第五章火災撲救
二十、任何人發(fā)現火情都有義務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起火地點、部位,并及時報保衛(wèi)處報警服務中心(保衛(wèi)處接警電話2237715)。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二十一、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救火,及時疏散、搶救人員和財產,并派人協助接應消防人員和消防車滅火。任何發(fā)現火警、火災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滅火。
二十二、凡發(fā)生火災事故(不論大小)單位都應會同有關部門保護現場,并于事后整理出書面材料。
第六章防火監(jiān)督
二十三、保衛(wèi)處是負責學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院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辦理、指導和監(jiān)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二十四、保衛(wèi)處在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時,有關單位應派人參加,被檢查單位應主動提供相關資料。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以及提出的改進意見,都應當做詳細記錄。
二十五、保衛(wèi)處在檢查中發(fā)現有重大火險、火災隱患時,應及時向被檢查單位發(fā)出《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并監(jiān)督其整改。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把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時告知保衛(wèi)處。
二十六、保衛(wèi)處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的主要職責:
(一)督促學院各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火組織。
(二)定期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有關單位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及時發(fā)現并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危險的行為。
(三)發(fā)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人員滅火。
(四)火災過后,協同有關部門追查火災起因。
(五)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制定重點防火部位的滅火預案。
(六)定期對學院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
(七)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八)定期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二十七、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防火組織健全,火災隱患消除及時,消防器材設施保管完好,無火災責任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積極支援鄰近單位和居民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的。
(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四)積極撲滅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五)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二十八、違反《濟寧職業(yè)技術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進行施工造成火險、火災的。
(二)消防工作責任人不履行職責,以致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二十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消防問題條款者,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詳見附件二。
第八章附則
三十、濟寧職業(yè)技術學院保衛(wèi)處享有對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
第7篇 三十中校園安全保護區(qū)管理實施細則
蘭州三十一中校園安全保護區(qū)管理實施細則
(2023年7月九屆一次教代會通過)
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科學化,建立健全全員責任、全程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蘭州市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范》、《蘭州市校園安全保護區(qū)十項規(guī)定》及蘭州市教育局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蘭州三十一中《校園安全保護區(qū)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警鐘長鳴”的原則,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工作的首位,進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強化監(jiān)督、整治隱患。
二、安全工作目標要求
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校園環(huán)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使學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人、措施落實。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責任體系
一、安全工作領導體系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負責同志、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組成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置3名專職保安人員。
2.學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長親自抓,分管副校長具體抓,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落實的分層管理體系。
3.蘭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主管校長副校長 校安辦主任
成員: 中層干部、團委書記校醫(yī)
二、安全工作監(jiān)管體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建立科學化的監(jiān)督管理網絡和切實有效的制度,形成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交叉、立體覆蓋的管理體系;重點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隱患排查與處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訓制度。
三、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1.校長、副校長、科室負責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校長對安全工作負第一責任,對安全實行全面管理;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各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對安全工作負分管責任,在所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學期初,學校與各科室之間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責任體系。切實使安全責任落實到學校各管理層,落實到各科室,落實到具體的人頭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員帶頭抓,學校教職員工全員抓落實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2.蘭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職責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實施年度校園安全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指導監(jiān)督學校安全工作實施與檢查,負責突發(fā)事件的總體指揮和善后處理工作。
(2)校長
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3)副校長(校長助理)
1.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學校管理工作。
2.配合學校精心組織好各項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3.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了解師生的思想和身體狀況及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果斷處置,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4)政教處
1.負責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
2.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的制訂和演練落實。
4.負責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上報工作。
(5)教導處
1.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要求開展教學活動。
2.定期檢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況。
3.分年級落實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與評價。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安全工作。
(5)總務處
1.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的食品安全、飲食衛(wèi)生。
2.負責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和消防。
4.學校機動車輛的管理、鍋爐安全管理等。
(6)班主任
1.全面負責本班級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班級管理的一項經常性任務抓好落實。
3.堅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節(jié)安全課。
4.及時了解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現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7)任課教師
1、對當堂課安全負第一責任,掌握學生的出勤、缺席情況,及時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報情況。
2、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知識;
3、對學生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
4、協助班主任落實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項措施。
(8)校醫(yī)
1.負責學校衛(wèi)生室和傳染病防治安全管理
2.配合總務處檢查食品安全。
四、安全工作應急救援體系
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救援救護小組、善后處理小組、事故調查小組等組織機構;做到一旦發(fā)生事故和險情,有統(tǒng)一指揮的組織領導機構,有足夠排險的救援人員、物質和資金,能及時妥善處置各種突發(fā)事故;定期開展包括地震、消防演習在內的應急疏散救援演練。
第三章安全管理具體工作職責及要求
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原則,按照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的安全管理體制,認真做到領導、措施、責任、資金、人員“五落實”,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隱患、促落實、保安全。
一、校園安全保護區(qū)安全要求(總務處)
1.學校聘請鎮(zhèn)派出所所長為法制副校長、校外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各類法制講座,開展“警校共育”活動。
2.學校同派出所建立警民協作聯系制度,邀請民警協助學校作好法制教育、幫教工作。
3.學校配合派出所清理學校校園周邊環(huán)境。
4.值周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社會閑雜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5.每周五放學前,教師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等各項安全。
6.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二、學校建筑設施安全要求(總務處)
1.健全學校房屋檔案,加強對校舍建筑圖紙資料如供水、電、氣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資料的管理。
2.學?;窘ㄔO項目從設計立項到竣工驗收,都要嚴格依法管理,做到“五個必須”:必須依照學校自身的特點進行規(guī)范設計,必須依法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報批程序進行審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質量規(guī)定進行施工監(jiān)督,必須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建筑施工規(guī)程進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須按照有關國家質量標準進行竣工驗收。
3.重點加強對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控,發(fā)現危房,d級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圍設置明顯標志,明確禁區(qū),嚴防師生誤入,確保安全,并立即著手改造;b、c級的應在專家指導下限期修繕,確保危險程度不再加重。
4.加強對樓梯護欄、廁所、車棚、圍墻、墻體附屬物及綠化設施的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
5.各樓層過道、樓梯、樓道的安全管理責任人,重點負責對樓層過道、樓梯、樓道的日常安全管理。
6.水電管理人員負責對學校一切供電、供水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維護和管理。
7.科室負責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負責對本科室、組級的設施安全管理。
8.各班主任負責對所帶班級的財產設施安全管理。
9.各功能室負責教師負責對各功能教室的財產安全管理。
10.體育教師負責對一切體育場地、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維護和管理。
11.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的財產及設施安全管理。
三、學校日常活動安全要求(教導處、政教處)
1.體育課及體育活動的安全。體育教師要對學生體育課及體育活動進行安全教育,重視體育衛(wèi)生監(jiān)督,要認真檢查一切體育設施的運行情況,如有安全隱患,要堅決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學校報告;要反復講明動作要領,強調安全要素,加強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為學生合理安排運動區(qū)域,嚴禁無人監(jiān)管的體育自由活動。
2.運動會的安全。學校組織學生運動會要周密安排,成立組委會,要設立專門安全小組負責對運動會的安全管理,統(tǒng)一指揮,維護比賽場地秩序;比賽期間對比賽場地、設施、設備要認真檢查,排除事故隱患,對投擲場地,跳高、跳遠場地,短跑、接力賽場地要重點設防,專人負責,預防意外事故發(fā)生;準備適量常用藥品及醫(yī)用物資,要有搶救人員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應對突發(fā)事件;對拉拉隊要落實專人進行規(guī)范管理。
3.課堂教學(含實驗課、晚自習)的安全。任課教師及輔導教師是安全管理責任人,維護課堂紀律和秩序,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防止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和傷害事故。
4.集隊*安全。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集隊*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教育,集隊*要按年級、班級、按方位有順序進出場地并形成慣例;嚴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亂和擁擠;樓道、過道要指定安全責任人,堅持到崗值班履行職責,確保集隊*過程中師生安全。
5.師生大型活動、外出活動安全。學校舉行師生大型活動和外出活動要制定安全預案并事先報市教育局批準;預案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包括安全責任人、執(zhí)行時的各環(huán)節(jié)、房屋建筑安全檢查、照明燈光電路的檢查與維修、參加人員的進場與退場組織、交通工具安全及行進路線、應急措施等,必要時要和當地派出所、消防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學生行為規(guī)范教育。政教處、班主任對學生經常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
四、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要求(總務處)
1.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堂、小賣部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市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建立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wèi)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5.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huán)節(jié),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6.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8.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五、學校鍋爐房安全要求(總務處)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并保持完整,一旦發(fā)現損壞及時報告,并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8、必須根據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yǎng)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yǎng)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余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yè)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jié)煤、保障供熱、節(jié)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六、學校通勤車安全要求(總務處)
1.司機要經常對車輛安全進行檢查,車輛不得帶病上路。
2.嚴禁酒后駕駛,違者一經發(fā)現堅決取締通勤車駕駛資格。
3.不準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確保教師及學生安全。
4.遇有冰雪路面,車輛穩(wěn)駕慢行,違者解除校車駕駛資格。
5.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均由責任人承擔。
6.按時出車,保證學校教師正常上下班。
七、學校消防安全要求(總務處)
總務處主任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加強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檢查;加強對校內違規(guī)使用電器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學校報告和整改;按規(guī)定定期更換、維修各種消防設施。
八.學校用電安全(總務處)
1.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2.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等。
3.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yè)人員負責。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5.學校要定期對線路進行檢測和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fā)火災。
九、功能教室安全要求(教導處)
1.各功能室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衛(wèi)生打掃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3.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4.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要強化防盜措施,安裝防盜門窗,加強值班保護。
十、校園網絡信息及反*安全要求(教導處、辦公室)
分管電教工作的副校長和網絡專業(yè)管理人員為學校校園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責任人,重點負責對校園信息網絡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切實搞好網絡安全監(jiān)控,防腐朽思想侵蝕、防計算機病毒入侵、防網絡泄密、防敵對勢力破壞。
辦公室、政教處把對師生的反對*的教育工作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中,組織開展“崇尚科學反對*”教育工作。
第四章安全工作責任書的簽訂
一、學校要結合實際詳細劃分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根據本細則詳細擬訂各責任點(區(qū)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和職責。
二、學校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嚴肅認真地與各責任人分別簽訂安全責任書。
三、安全責任書應詳細具體地明確責任人的責任點(區(qū)域)、安全工作內容、職責、要求、獎懲等內容。
四、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責任人工作發(fā)生變化時,學校要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確定新的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的責任人并簽訂責任書。
第五章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一、學校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和處置預案。
二、事故處置及救災重點任務是最大限度搶救傷員、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保護重點設施安全,如供電、供水設施;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盡量減少損失;做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
三、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關部門報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積極搶救受傷人員,盡最大努力保護生命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維護治安秩序,提供車輛和救援物資,安撫傷亡人員家屬,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四、學校在開展應急救援的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安全科報告。
五、學校及有關人員要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
六、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本辦法自2023年7月九屆一次教代會通過后執(zhí)行,解釋權在校安辦。
第8篇 加強校園施工期間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目前,學校北門區(qū)域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學樓工程項目陸續(xù)開工,大批外來務工人員將進入校園施工,特別是施工現場緊鄰學生公寓及教學樓區(qū)域,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一些新的問題。
為了做好校園施工期間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 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
明確施工方安全責任,督促施工方履行應盡的基礎安全設施建設,包括建立“安全防護隔離網”、設立“警示標志”等。
施工企業(yè)要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嚴格遵守《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二、施工場地必須封閉管理。
要求施工方將施工場地與學生公寓、教學區(qū)域隔離,所有施工人員須在限定的施工現場活動,非公不得進入校園內的其他場所。
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教學、辦公樓和學生、家屬宿舍。
學校師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員禁止進入工地施工現場。
三、對外來務工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
施工單位要對進場施工的所有務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們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定,并進行嚴格管理,對違犯國家法令和違犯學校規(guī)定的施工人員要及時查處。
四、加強施工車輛管理。
施工車輛和人員出入校園必須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運輸車輛在校園內按照規(guī)定道路和規(guī)定時間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專人進行管理。
并及時清掃路面拋灑物,保障校園環(huán)境整潔,不得破壞校園道路及兩側花草樹木,在校園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
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速,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證校內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對施工現場用電、用氣和用火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監(jiān)督檢查,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并嚴格按安全規(guī)范操作和使用。
按照防火規(guī)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要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佩帶標志上崗。
基建處
第9篇 f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防范措施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條 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加大安全措施落實力度,確保施工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第二條 管理人員是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安全學習,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向中心匯報。
第三條 嚴禁任何人違章用電,員工使用危險品(鹽酸、硫酸)時,必須穿戴防腐手套、眼鏡、雨鞋等。做好防火、防盜、防意外人身傷亡的安全工作。
第四條 堅決杜絕職工違章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強化安全監(jiān)督。
第五條 禁止非專人員使用機器設備,私拉亂接電源,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六條 對不安全隱患要敢說、敢管,并及時糾正,限期整改,安全做好每一件工作。
第七條 定期對全中心機具進行維護保養(yǎng)。
第八條 對機具電器部分檢查維修及更換。
第九條 各種機器不得帶病工作,一旦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領導匯報,在沒有查出故障前一律不得使用。
第十條 室外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要求進行,工作人員必須帶安全冒,并設安全網,在地面設制安全警戒線。
第十一條 室外單項高空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并系好安全帶。
第十二條 在使用鼠藥時,必須專人投放。
第十三條 垃圾車使用時,禁止在垃圾桶升降機下站人。
第十四條 農藥使用做到進出登記,統(tǒng)一銷毀空瓶,防止中毒事件發(fā)生,未經中心領導許可,任何人不得將農藥送給他人。在使用農藥時,工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眼鏡、口罩、橡膠手套。
第十五條 修枝砍樹使用高梯時必須有兩人以上,注意電線(停電)和路上行人以及自身的安全,如需要,必須配戴安全帶、使命冒,砍樹必須要有管理人員在場。
第十六條 板車、三輪車使用前必須檢查,剎車、輪胎、鋼圈、鋼絲是否完好。使用機具前應仔細檢查,使用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第十七條 使用明火時,現場不能離開人。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室內亂搭、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第十九條 中午嚴禁酗酒,酒后不安排工作。
第10篇 財經學院外國留學生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財經學院外國留學生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外國留學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榮譽和安定團結,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外國留學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動,不得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擾亂公共秩序。
二、外國留學生應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江蘇財經職業(yè)技術學院校紀校規(guī);因本人違反中國法律而發(fā)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國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由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外國留學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四、外國留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外出請假。
五、我校尊重外國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為學生提供指定場所開展不妨礙他人的個人信仰活動,嚴禁在校內其他場所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
六、學校提倡并支持外國留學生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學術、科技、藝術、文娛、體育等活動。留學生進行課外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七、外國留學生舉行各種活動應當按法律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獲得批準,對未獲批準的,學校應當依法勸阻或者制止。
八、學生不得在校內駕駛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在校內駕駛機動車時,需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車輛,減速慢行,保證安全。
九、在校內如遇火災、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園83858110電話報警,并及時向班主任匯報。
十、外國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就業(yè)、經商,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但可以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z財經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11篇 抓實安全管理確保校園平安
多年來,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上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在常規(guī)管理中落實安全,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在工作重點中突出安全,切切實實把“安全無小事”落實到具體工作中,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做到了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構筑起了一道堅固的校園安全屏障,確保了學校平安、穩(wěn)定、和諧。
完善制度,細化管理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常太性工作,要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就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學校安全制度。我校班子成員通過充分討論,積極采納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學校常規(guī)安全工作制度12種;消防交通安全制度7種;食品衛(wèi)生安全制度14種;疾病防控管理制度15種;學校其他安全制度21;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的各類預案14種。這些制度和預案涵蓋學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
明確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我校建立了各類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36個,把崗位責任逐條細化,落實到人,同時,采取問責制,與每一個責任人簽訂崗位責任書,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的安全保障體系,進行規(guī)范化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水平。做到人人都關心學校的安全工作,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參與者、宣傳者、組織者,形成一支學校安全工作的常規(guī)隊伍。真正實現了校園安全問題“事事有人做,人人負責任?!?/p>
預防為主,教育為先
抓好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我校利用每周一升旗活動時間、安全教育課、學科滲透等途徑,經常性地對學生通過講解、演示和訓練,對學生開展安全預防教育;還利用校園廣播站、黑板報、宣傳欄、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宣傳工具及舉行主題班會、講座、安全征文與網絡安全知識競賽、組織學生觀看《安全教育專題影片》、學生學習《安全教育讀本》等多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學校每學期邀請派出所、交警、消防等職能部門領導、專家到校對全體學生進行人身、消防、交通、飲食等系列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過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知識講座、發(fā)放《致家長的一封信》、主題班隊會、征文比賽、校園廣播等學生喜聞樂見、生動活潑、圖文并茂的形式,利用多媒體等現代化手段對學生多途徑地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學校堅持把每學期第一周確定為學?!鞍踩逃堋?,每學期第一課確定為 “學校安全教育課”, 每周星期一第一節(jié)課確定為班級心理健康教育課,并要求各班利用每周一節(jié)品德課專門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讓安全教育陪伴學生度過美好的學習生活。
學校堅持以養(yǎng)成教育為切入點,抓小事,抓細節(jié),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和安全教育相結合。 堅持把《守則》《規(guī)范》的貫徹落實作為主抓手,把紀律、學習、衛(wèi)生、文明禮貌等方面的良好習慣的養(yǎng)成作為工作內容,著眼于大處,著手于小處,狠抓學生的一日常規(guī),從各方面規(guī)定學生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行為規(guī)范。對應該做的行為通過嚴格管理,進行反復訓練,格式化為在不同場合應具備的習慣性的規(guī)范行為。如我們對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禮讓、右行”堅持長期訓練,學生行走有序,有效地防止了踩踏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養(yǎng)成教育中,學校注重發(fā)揮學生會的監(jiān)督作用,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學生對自己的日常安全行為實行自主管理、評價,并及時反饋。逐步使學生從“要我這樣做”轉變?yōu)椤拔覒撨@樣做”,讓良好的行為習慣內化為學生的自覺行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學校還特別注重利用特殊時段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農忙假”以及節(jié)假日來臨前都要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形式。
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是加大安全投入。學校派專人定期檢修用電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破損、裸露電線;加強對樓梯扶手、教室門窗、樓道(梯)照明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過期消防設施;多方籌措資金努力排除校園內的安全隱患,如修繕房屋、排除危巖危墻、增高欄桿。學校每年投入近10萬元用于安全設備設施建設。
二是齊抓共管,建立安全防范網絡。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值班制度,要求門衛(wèi)每天堅持24小時值班,堅決禁止閑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成立護校隊,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加強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力量。發(fā)放告家長書,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學生到校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到校,杜絕了學生早到現象。加強師生值周工作和班主任的“到場”工作,加大對值周教師、執(zhí)勤學生、班主任到場的考核力度。加強路隊和家長接送的紀律整頓,徹底杜絕了路隊上秩序混亂、紀律渙散現象。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區(qū)域的安全監(jiān)管和考評。加強對校園安全巡查的落實。以班級建立“安全監(jiān)察小組”,實行學生安全自治。目前已形成了從家長到學生、從管理人員到普通教職工、從社會到學校齊抓共管、立體防范的安全防范網絡,全力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三是積極開展安全疏散演練活動。學校以“操練于平時,防患于未然,受益于終生”為訓練目標,以“防震逃生應急演練、防火逃生應急演練、突發(fā)事件應急演練”等為訓練內容,以“單班實驗、一級示范、整排推進、全校集訓”為訓練方法,以“首周定時指導、次周定時訓練、后周隨機演練”為集中訓練措施,全面啟動了系列應急演練,做到了層層開展,班班組織,人人參與,并確保安全技能演練的實效性。如今年5月,我校再次成功地組織了“抗震緊急避險及應急疏散演練”。通過演練,全校師生對逃生路線、安全指示標志、安全場所位置、逃生自救方法、重點部位保護措施等有了清楚的認識,教師的應急判斷和指揮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應急預案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改進,增強了實用性和操作性。
安全是一種意識,更是一種習慣,安全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沒有安全,就沒有質量。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的管理原則,嚴格執(zhí)行安全宣傳、督查、整改、通報,獎懲等制度,我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鼎力支持,有全體師生的緊密協作,我們一定能夠打造平安、和諧校園,給孩子們撐起一片安全成長的天空。
閬中市金城鄉(xiāng)中心學校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12篇 校園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總務處是學校校園建筑物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總務主任和生活老師是負責校園硬件安全管理的責任人。要定期檢查、監(jiān)督、管理、維修校園“樓房、堂、館、舍”和消防設施、體育器械、電器設備線路、水暖器材、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學具教具、花草樹木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安全。
2.對校園內的重點部位、安全事故易發(fā)設施,值周人員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檢查要認真做好記錄;發(fā)現隱患及時維修、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要第一時間上報總務主任或校長,以便采取措施。
3. 師生要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huán)境,要愛護公共財物。不隨意私拿、亂放、玩弄、破壞公物;對自己負責的公物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現正常損耗或故障時,及時上報相關領導或教師,及時主動找工人維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發(fā)生危險,造成傷害。
4.學校微機室、電教室、理化生實驗室及藥品儀器庫、圖書閱覽室、衛(wèi)生保健室、體育器材庫等管理員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定期、認真、仔細做好日常安檢工作,注意防火、防電、防毒、防腐,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不得瞞報、漏報,以免發(fā)生教學安全事故。
5.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一旦發(fā)現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在上課及組織學生活動期間,一旦發(fā)現學生周圍校舍、設施有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學生疏散撤離,并報告分管領導。
第13篇 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則。凡進入我校校園的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z大學校園道路上參與或涉及交通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人員,根據情節(jié)輕重,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或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條 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z大學校十陵校區(qū),其他校區(qū)參照執(zhí)行。
二、校園道路管理
第六條 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封閉、占用校園道路或從事堆物作業(yè)、搭棚蓋房或其它妨礙交通的行為。
第七條 因建設需要在校園道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影響交通安全的,施工部門應在施工前三天,將道路施工地點、時間、工期以書面形式報請校長辦公室,經相關部門批準報保衛(wèi)處備案后方可施工。
第八條 經批準在校園道路上施工作業(yè)單位,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yè),并在距離施工作業(yè)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立告示牌和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必要時應當指派安全員在現場疏導行人和車輛。施工任務結束應及時修復路面,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第九條 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堆放物品或有其他妨礙校園道路安全和暢通的行為。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須由違規(guī)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機動車輛管理
第十條 校內各單位公車、教職工及其居住校內的直系親屬的家用私人小型轎車,進出校園應辦理《z大學機動車出入卡》,憑卡出入校門。出入卡辦理時間以保衛(wèi)處每年通知為準,逾期不再辦理。執(zhí)行公務的特種車輛和由學校邀請來校的貴賓、客人所乘車輛,經確認后可準予通行。各類運營車輛和校外車輛,不予辦理《z大學機動車出入證》,車輛一般不得進入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在得到許可后,領取門禁臨時卡進入校園,并按停放時間計時收費。
第十一條出入校門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謹慎駕駛、減速慢行,在校園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在校園內鳴號。主動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夜間行車須開啟夜行燈。
第十二條無牌、無證車輛和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改裝車輛、大功率燃油、燃氣助動車,禁止在校園道路上行駛。 校園道路嚴禁學駕機動車和利用校園道路和場地作教練場地。嚴禁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飚車、試剎車。嚴禁賽車類摩托、貨運類三輪摩托進入校園。
第十三條 校內設置停車場(點)、禁停區(qū)、限停區(qū)、禁行區(qū)、出入通道等交通管制設施,由保衛(wèi)處統(tǒng)一規(guī)劃、組織實施,校內各單位必須遵照執(zhí)行,未經允許,校內各單位不得自行在門前設樁劃定本單位的停車位,不得擅自開設通道,不得擅自變更保衛(wèi)處的交通管制設施。
第十四條 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場或指定的臨時停車處,不得在校園內亂停亂放,不得妨礙校園交通和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禁止在禁停區(qū)停放機動車。
第十五條 大型貨運車輛要進入學校,必須在保衛(wèi)處登記備案,并按保衛(wèi)處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裝運貨物時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貨運車輛倒車時,車尾須有人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六條 駕駛人員違反本辦法引發(fā)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四、非機動車、行人通行
第十七條 本校師生員工應模范遵守各項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因工作、學習、來訪的校外人員,應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
第十八條 校園內行人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的道路靠邊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應確認安全后再通行。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放風箏、打球、遛狗等有礙交通的行為。
第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非機動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注意避讓行人,并主動配合門衛(wèi)檢查和引導。
第二十條 騎自行車、三輪車或電動車,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嚴禁在校園道路上逆向行駛、違章帶人或雙手脫把騎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轉彎必須減速行駛,向后瞭望,伸手示意。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在校園道路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一條 校園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輪板;禁止邊騎車邊打手機或騎快車、相互追逐、急轉猛拐等有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五、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
第二十二條 校園人行道、樓寓出入口、車輛與人員集散地通道以及無停車標志的道路和區(qū)域,禁止停泊車輛。
第二十三條 學校汽車隊車庫為專用場所,其它車輛不得擅自占用或停放。
第二十四條 校內停車場、停車點,由校保衛(wèi)處等管理部門設置標志、劃定泊車位,機動車應按指定的停車位或停車場有序停放。
第二十五條 非本校公務車輛,禁止在校園停車過夜。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校內停車過夜,須經保衛(wèi)處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第二十六條 保衛(wèi)處有權根據校區(qū)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到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情況,保衛(wèi)處可以實行臨時交通管制。學校各學院、部門舉行大型活動的外單位機動車輛進校,主辦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按學校大型活動申報制度規(guī)定提前十五天向校長辦公室申報,到校保衛(wèi)處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校各種學習培訓、進修學員的機動車進校,可由相關學院或部門指派專人負責,于開班前集中至保衛(wèi)處登記申辦臨時機動車出入卡,并確定停車場所,學習培訓結束后交回保衛(wèi)處對通行證進行統(tǒng)一注銷。
第二十八條 非機動車應在規(guī)定的自行車停車庫、停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內有序停放。
六、交通事故處置
第二十九 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在校園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調解的輕微事故外,應立即報告公安交管部門并保護事故現場,等待公安交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 接到校內交通事故報警,保衛(wèi)處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維護現場秩序,開展現場取證工作。 在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須保衛(wèi)處出具相關證明的,必須在事故發(fā)生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事后保衛(wèi)處將不予受理。
1、交通事故中有受傷人員的,在“120”急救車未到達之前,校醫(yī)院應派醫(yī)生趕赴現場進行先期搶救。
2、對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 校園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1、當事人就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害賠償愿意協商解決,可以進行調解。
2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七、違章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以教育為主,經勸說教育無效或情節(jié)較重的,可通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進行批評教育或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于不遵守校園交通管理的師生員工,保衛(wèi)處將進行溫馨提示;經提示后仍違反的將通報到各學院、部門 ;各單位師生員工違反校內交通管理的情況將統(tǒng)一納入年度綜合治理考核評估,直接影響本單位的綜治考核結果。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在校園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調解的輕微事故外,均應報公安交管部門處理。在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須保衛(wèi)處出具相關證明的,必須在事故發(fā)生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事后保衛(wèi)處將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條對在校園內的車輛從事非法營運、不服從管理亂停亂放或其它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為,學校保衛(wèi)處將采取鎖車、拖曳、貼《告知單》等形式進行處理,對貼《告知單》三次以上的車輛將沒收當年《z大學機動車出入證》,次年不予辦理。情節(jié)嚴重的其它情形,學校保衛(wèi)處會同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和處罰。
第三十五條 道路施工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辦手續(xù)或不采取現場安全措施的,可責令其停止施工,該工程管理部門應向校長辦公室作書面解釋或檢查。
第三十六條 違反停車管理規(guī)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或在車前玻璃張貼違章告知單,并記錄在案,并通報所在單位或學院、部門。
八、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和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如其它有關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和條款與本管理辦法相抵觸的,按本管理辦法實行。
第14篇 x中學冬季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z中學冬季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教室、宿舍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如:電爐子、電熱毯、電暖氣。
7、離開教室、宿舍時及時關閉飲水機電源。
8、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fā)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準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9、門窗發(fā)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13、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guī)定停放自行車。
14、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禁止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已經在校外住宿者,班主任盡力勸其返校住宿。不聽勸告在外住宿者,班主任需與家長簽訂冬季安全協議。
15、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16、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17、充分發(fā)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8、學生身邊不準超規(guī)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19、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20、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21、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22、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23、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24、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不允許學生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25、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法律、政治上一律平等。
27、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28、班主任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是防擁擠踩踏的安全意識教育。
29、最近社會治安狀況較差,在z綠源路及z大橋河堤上,頻繁出現敲詐,強搶學生財物等事件,要求各班主任教育學生提高防范意識,做好自我防備,不要到人煙稀少的地方去,放學后結伴而行,走路盡量向有行人的地方走,遇到敲詐勒索事件時,在確保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報警或尋求周圍群眾的援助。
30、繼續(xù)加強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要求各班主任繼續(xù)加強學生的防控意識教育;嚴格落實晨檢、午檢制度;信息報告制度。
第15篇 一中冬季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榆贛一中冬季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交通安全
1.各年級、各班主任要利用校訊通及短信教育提醒學生家長提高安全意識,不讓學會乘坐不安全車輛、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2.各班級開好班會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出現不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3.校辦集中發(fā)短信告知教職工,在校內車輛要緩行。
4.加強接送教職工上班的校車的管理,要求車主把車輛檢驗合格證書及相關手續(xù)報安全辦存檔。
責任人:各年級主任、
消防安全
1.食堂要加強對鍋爐、燃氣罐等特種設備和食堂操作間、排油煙管道的檢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員資質齊全,設施檢驗合格,管理責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并把檢查結果報安全辦存檔。
2.加強學生宿舍及沐海用電管理。并把檢查結果報安全辦存檔。
責任人:
3.(1)加強對學校用電線路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并把檢查維修結果報安全辦存檔。
(2)對學生宿舍進行消防通道的疏通,并報安全辦進行檢查。
責任人:
4.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及所轄范圍區(qū)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z:行政樓、海馬俱樂部、傳達室
z:實驗樓、圖書館、錄播教室、考務辦
z:藝海樓
z:食堂、沐海、學生宿舍
z:校園內部消防安全
各年級主任:各年級教室及教師辦公室
自然災害
1.校辦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利用多種形式第一時間發(fā)布預警通知,告知學生及學生家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責任人:
2.如遇極端惡劣天氣,要調整戶外教學活動,有效防范意外傷害事故,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責任人:各年級主任
食品安全
1.生活服務中心要嚴把原材料進貨及儲存關、人員健康關、食品操作關、餐具消毒關、食物留樣關等環(huán)節(jié),確保食堂食品安全衛(wèi)生,堅決防止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fā)生。重點是零餐點。要把零餐點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檢查結果報安全辦存檔。
責任人:
2.各年級要教育學生不在校外攤點購買食品,不得將在校外購買的食品(包括生日蛋糕)帶入校園。
責任人:各年級主任、各值周組組長
值班工作
1.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情況信息,發(fā)現事故隱患,處置突發(fā)事件,并做好夜間巡查記錄工作。
責任人:
2.要加強門衛(wèi)管理和校園巡查,防止校外無關人員進入校園滋事。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安全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重要信息。
責任人:
3.各年級和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及時了解和掌握學生思想動態(tài),對學生中存在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矛盾激化影響校園安全穩(wěn)定。對上課期間出校園、夜間不在宿舍就寢的學生要逐一檢查、詢問并記錄。
責任人:z、各年級主任
紀律要求(校辦負責通知全校教職工):
1.校園內全面禁煙。
2.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室、宿舍用火、電做飯
3.下班后辦公室內要做到人走燈滅、空調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