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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設施安全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20 11:36:12 查看人數:81

設備設施安全制度

第1篇 設備設施安全制度

1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備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xiàn)安全生產,保證采礦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采礦生產設備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的規(guī)劃、采購、安裝(建設)、調試和驗收、使用和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生產設備設施從規(guī)劃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zhí)行。

采購員及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保障對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中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備設施規(guī)劃、采購和安裝(建設)、調試與驗收。

4.1.1建設中的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安全生產和使用。

4.1.2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設施應提前向采購員申報,對供應商及產品質量評估符合要求并經批準后方可購買,購買的設備設施須報安全領導小組備案。

4.1.3購置設備必須具有(1)產品合格證;(2)產品質量證明書;(3)產品竣工總圖;(4)安全檢驗單位簽發(fā)的產品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

4.1.4生產設備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安全員負責對各相應項目組的安裝質量和調試進行監(jiān)督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5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并保存好相關資料,未經收不得入庫。

4.2生產設備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備設施使用前,設備設施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安全員講解。

4.2.2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在設備運行期間應經常性的檢查設備的工作情況,以便發(fā)現(xiàn)操作上所出現(xiàn)的不正常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消除,防止異常情況的擴大或延續(xù),保證設備的正產運行。

4.2.4各部門負責人、妥全員應經常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作好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帶負荷檢查和驗收情況記錄在案,存檔管理。

4.2.5嚴禁設備運行過程中的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4.2.6機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立即停機,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7對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8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guī)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9為保證生產設備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xié)助安全員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飛

4.2.10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備設施維護

4.3.1所有設備不經班組、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

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fā)現(xiàn)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安全領導小組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yǎng)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了深鄉(xiāng)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安全領導小組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設備檢修制度

4.4.1設備檢修計劃納入企業(yè)生產計劃,同時考核。

4.4.2年度、季度、月度檢修安排的檢修項目要按時完成。

4.4.3檢修設備,嚴格按檢修土藝檢修,確保證檢修質量。

4.4.4

計劃檢修備件、材料應提前準備,由檢修負責人組織落實。

4.4.5

檢修完畢,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將檢修記錄歸納給設備管理員,存入設備檔案中。

4.5生產設備設施報廢和拆除、-

4.5.1各類生產設備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5.2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安全領導小組安排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備設施臺帳中注銷。

4.5.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yè)證時,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

4.5.4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huán)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5.5拆除作業(yè)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yè)。

4.6安全設備設施管理

4.6.1各種設備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6.2對各種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6.3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6.4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4.6.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第2篇 項目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上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設備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機管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的操作證后,方可上機操作。學員或實習人員必須在有操作證的指導師傅在場指揮下,方能操作機械設備,指導師傅應對其實習人員的操作負責。

3、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非施工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賃機械設備應從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出租商,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其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的安裝、拆除。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過程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進行拆裝。

9、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安裝、拆除單位相關技術人員依據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相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并交底后,方可實施。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組織機管員、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共同驗收,并經建委及安監(jiān)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12、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項目部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3、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4、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15、各種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上要有安全裝置及相應的防護設置,使用時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及制度,否則不準使用。

14、建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臺賬,對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16、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進行管理,確保使用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2、井架搭設前,由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項目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4、各類腳手架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搭設。

(1)腳手架的基礎夯實填平驗收制度

a、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c、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設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d、腳手架基礎完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設過程中的分段驗收

a、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b、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嚴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3)裝飾階段重新驗收制度

a、在裝飾前,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b、對于裝飾時的架子著重檢查部位有:整體外觀是否穩(wěn)定、變形、各種桿件搭接是否牢固,與墻連結點是否有效、牢固,各類的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等;

c、裝飾階段腳手架必須經項目部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裝飾階段在外墻施工時,必須做到每周一次檢查、驗收記錄。

(4)重點部位(電梯井、采光井)的腳手架驗收制度

a、重點部位的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設;

b、搭設后,必須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驗收合格,方能掛牌使用。

(5)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對于同一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總承包方必須明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

b、結構結束移交裝飾單位時,總承包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同時再次明確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

c、對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必須掛牌公告。

(6)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方法

a、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b、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工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c、經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d、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三、施工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管理

1、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安全色應規(guī)劃統(tǒng)一,且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檢測工具的配備管理

1、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施工特點,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測設備和工具。

2、安全檢測工具必須是具有相關證照的合格產品。國家實行許可證的產品必須有許可證;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必須有認證證書;其他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并與產品相對應。

3、安全檢測工具應每年檢定、校正一次,應有書面記錄。

五、施工現(xiàn)場內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移動或拆除時,必須要經管理部門同意后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方可實施。

第3篇 燒結廠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定期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4篇 房屋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檢查制度

為加強幼兒園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幼兒園設施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幼兒園房屋建筑設施;

2、幼兒園道路建筑設施;

3、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4、水、電、氣設施;

5、教具設備;

6、計算機、多媒體教學設備。

二、檢查機構和人員

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三、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2、每月10日前例行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總務主任、安全員)

4、每天幼兒活動前全面檢查。(安全員)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tǒng)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guī)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檔案。

六、整改落實

安全員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安全分管負責人。

第5篇 項目部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上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設備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機管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的操作證后,方可上機操作。學員或實習人員必須在有操作證的指導師傅在場指揮下,方能操作機械設備,指導師傅應對其實習人員的操作負責。

3、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非施工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賃機械設備應從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出租商,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其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的安裝、拆除。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過程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進行拆裝。

9、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安裝、拆除單位相關技術人員依據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相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并交底后,方可實施。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組織機管員、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共同驗收,并經建委及安監(jiān)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12、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項目部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3、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4、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15、各種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上要有安全裝置及相應的防護設置,使用時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及制度,否則不準使用。

14、建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臺賬,對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16、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進行管理,確保使用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2、井架搭設前,由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項目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第6篇 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管理和生產設備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中所稱的生產作業(yè)場所是指公司的復合車間、工務維修車間、鍋爐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現(xiàn)場等生產作業(yè)場所的總稱。所指的生產設備、設施指公司各生產場所,除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桁吊、叉車等)以外的用于生產、施工及有關保障的各種設備、設施等。

第三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及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其管轄范圍內的生產作業(yè)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二章 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管理

第一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其安全設施的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三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消防器材應按《消防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配備,放置的地點應取用方便,且不影響正常作業(yè)。不準配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崗位員工能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臺賬。

第四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應按有關規(guī)定配備相應的防護、檢測器具。防護、檢測器具部件應齊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點不影響正常施工作業(yè)且取用方便。

第五條 生產裝置區(qū)的安全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生產區(qū)與生活區(qū)應有明顯的標志或隔離措施,未經允許嚴禁任何車輛駛入生產區(qū)。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崗位員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yè)場所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好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監(jiān)控,并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七條 安全生產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整改方案和相關責任人,并督促落實整改。

第八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實行準入制度,進入生產場所的一切人員應出示相關證件或批準手續(xù),將手機和隨身攜帶的火種等交由門衛(wèi)保管,經門衛(wèi)進行安全提示和登記后,方可進入。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亂動和擅自操作設備。

第九條 凡在生產作業(yè)場所進行帶氣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密閉空間作業(yè)、高空作業(yè)、破土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編寫作業(yè)方案,經安全生產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的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整改等重點施工作業(yè)項目應編制施工作業(yè)計劃書,報相關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前公司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監(jiān)督人員對施工作業(yè)過程進行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嚴禁與施工作業(yè)無關人員或設備等進入施工區(qū)域。

公司在與工程施工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協(xié)議,明確雙方在施工作業(yè)中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監(jiān)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xié)調。

第十一條 責任部門定期組織生產作業(yè)場所的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豐富員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清楚生產作業(yè)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具有有效資質的機構進行特種培訓、考核并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第一條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備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 生產設備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設備、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 生產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yè)人員或設備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 設備安裝好后,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tài)檢查包括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寫《設備設施安裝調試驗收單》,并注明有關注意事項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 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xié)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設備檔案,明確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和有關記錄,并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 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qū),設置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重點進行監(jiān)控。

第七條 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設備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設備設施規(guī)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tài)良好??捎缮a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設備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設備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設備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維修要根據其技術規(guī)范要求及現(xiàn)有技術狀況確定,由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制定生產設施維修計劃,合理確定維修內容、時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在《生產設備設施維修檢修記錄單》上作好記錄

第九條 若設備出現(xiàn)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設備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后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 由技術部門建立和保存生產設備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設備設施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照選購、維護保養(yǎng)、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序進行存盤保存。

第7篇 集團公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所有設備運行中的各項管理制度,提出了設備操作、檢修、維護保養(yǎng)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2職責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此管理制度進行實施和管理,公司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和考核。

3條款

3.1 總則

3.1.1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使公司設備安全、長期穩(wěn)定的運行,為實現(xiàn)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供可靠設備保障,對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制造、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整個壽命周期進行全過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設備管理;設備包括機械、電氣、儀表、計量、消防、環(huán)保、給排水、通訊、交通、工程機械等專業(yè)。

3.1.3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貫徹公司設備管理精神,公司設立設備管理委員會(簡稱設管委)。設管委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公司其他副總經理和選礦廠、采礦廠、機修廠、尾礦回收部、設備動力部、財務部、紀檢監(jiān)察部、總工辦、生產安全部、供應部、勞動人事部、質計部的主任(部長)或者主管設備副主任擔任(每個單位一名委員);設管委下設設備動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設管委委員負責領導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3.1.4 設備管理委員會各崗位職責;

3.1.4.1 設管委主任職責:

a)對公司設備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設備管理的重要方針、目標及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并作出決策;

b)負責制定(或委派制定)、審核公司設備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c)審核和批準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3.1.4.2 設管委副主任職責:

a)執(zhí)行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制定本公司年度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根據公司實際,健全和修訂設備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b)領導公司設備系統(tǒng)的工作,布置、檢查和協(xié)調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證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的推進和落實;

c)審批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設備的購置、調撥和報廢的申請報告等;

d)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搶修工作,主持事故調查分析會;

e)組織公司重大項目中設備投資的可行性分析論證;

f)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技術培訓,學習推廣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

g)組織總結公司設備管理的成 績與不足,開展公司設備管理評優(yōu)競賽活動。

3.1.4.3 設備動力部是公司設備綜合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a)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全公司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重點抓好設備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項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全面做好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c)編制公司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負責設備檢修和自加工配件質量的檢定驗收工作;

d)參與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中有關設備經濟技術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e)負責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前期管理、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設備點檢管理、設備技術狀態(tài)維護管理、設備計劃預修管理、設備大修管理、設備事故管理、備品備件管理、鍋爐、壓力容器、機動車車輛、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修舊利廢和質量、技術管理等工作;

f)經常深入基層生產單位,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重要技術業(yè)務難題,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g)負責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h)配合勞動人事部進行設備操作、檢修和管理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i)積極了解、學習、掌握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

j)完成其他應由設備動力部負責完成的工作。

3.1.4.4 財務部設備管理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或參加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協(xié)同有關部門參加設備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設備規(guī)劃方案調研、制定、論證和決策、設備投資計劃的編制、費用預算、設備采購定貨、合同管理、設備到貨驗收、設備投資效果經濟、財務分析等工作,負責設備貨款及運雜費款的審查與支付;

c)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定、工程驗收、負責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的審查與支付;

d)在設備投入使用初期,負責公司設備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工作,設備折舊費用折舊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費用預算、設備備品備件計劃費用的審查與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的預算與審查,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參加公司設備管理有關會議,執(zhí)行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決定。

3.1.4.5 生產安全部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和參加公司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負責全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同生產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驗收工作;

c)根據公司生產目標及工藝要求及時提出為提高生產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的設備維修、改造、更新的建議。提出生產設備運行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并督促生產單位及時處理和解決。

3.1.4.6 廠(礦)、隊、班組的設備管理制度:

a)廠(礦)主任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研究本單位設備管理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策。正確處理、協(xié)調好生產與設備管理的關系,堅決防止和克服重生產、輕維修,重使用、輕管理等拼設備的不正確觀念和行為,不斷提高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水平;

b)廠(礦)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領導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技術業(yè)務上同時接受設備動力部的領導,依照《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確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在本單位得到落實。其主要職責:

①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組織制定本單位設備管理具體的實施細則;

②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及時組織進行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③定期開展本單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三好”、“四會”活動,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④制止設備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及人身事故的發(fā)生,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⑤針對本單位設備特點,經常組織開展行之有效的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

⑥嚴格定人定機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不正確使用設備的現(xiàn)象;

c)廠(礦)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做好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設備的隊級單位,隊長應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e)廠(礦)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設備管理工作競賽、檢查、評比活動,組織本廠(礦)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的理論與實際操作學習培訓工作,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廠(礦)設備技術狀況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為完成本廠(礦)的生產目標提供設備保障;

f)班組設備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各種設備原始記錄,發(fā)現(xiàn)設備出現(xiàn)的問題處理和解決,如不能處理應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以防止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造成更大的損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辦企業(yè)原則,提倡“一專多能”逐步實現(xiàn)“運行合一”,實行班長(機臺長)負責制。

第8篇 電力設備及動力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強公司電力、動能管理和節(jié)約能源,規(guī)范電力、動能管理工作,保證動力、動能設施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電力、動能設施。

3.0 電力管理

3.1公司的電力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動力照明線路等。其運行維護、安裝和架設工作,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并嚴格按電力、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3.2電力的正常供給是保障生產的重要條件,為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應根據電容量,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分配用電,調整各部門的用電負荷。

3.3 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要對公司的電力負荷和使用時間進行平衡、調度和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險等情況,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然后向主管經理匯報。

3.4 因生產(工作)需要增設照明燈具和用電器具的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批,非生產用電的增設必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核后報主管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私自設置的,每發(fā)現(xiàn)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扣減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

3.5地下電纜標志是反映地下電纜布線的記錄,任何人不能隨意移動,違反規(guī)定者扣減當月獎勵500元;因移動電纜標志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

3.6需要開挖路面或打樁的基建、技改、維修工程,需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會審后才能施工,對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線路安全運行的工程項目,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有權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來單位的用電,必須向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申請辦理用電手續(xù),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根據供電負荷的情況進行審批。外來單位應按審批要求架設電纜,并且安裝電表,按時交費。

3.8凡需臨時用電、架設臨時電纜的部門或外來單位,事先必須按gr/p40/w11-00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辦理手續(xù),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批準后方可架設。

3.9廣大員工應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離關機、人走熄燈”。

4.0動能管理

4.1高低壓變配電、發(fā)電機組及空壓站等動能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是保證動能正常供給的關鍵。配電室及壓縮機房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設備的運行進行監(jiān)視,并對設備實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4.2 電房、機房、空壓站的負責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經常巡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當設備或管線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排除。如出現(xiàn)故障并對設備安全造成威脅時,負責人員有權先采取緊急措施,甚至切斷電(氣)源,然后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作進一步的處理和進行搶修。

4.3 公司安全員每天要對管線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巡視,如發(fā)現(xiàn)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和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及時排除,并監(jiān)督維修和整改的情況,確保管線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4.4廠區(qū)的供電網絡要實行分級計量,電房工作人員負責將公司的用電情況(包括自發(fā)電)做好記錄,做好用電統(tǒng)計工作。

4.5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公司廠區(qū)的動力設備、管線的安裝、維護、變更等計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4.6各部門如需變更、加裝或拆除電力、動能設施等須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審批,并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執(zhí)行。

4.7嚴禁私自對管線進行維修、拆裝、轉讓、啟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發(fā)現(xiàn)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由此造成的設備事故的,除按上述處理外,還應根據事故嚴重性進行相應處理。

5.0相關文件

5.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施工機械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體檢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手腳殘疾以及無視力、聽力障礙,經過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2、從事起重作業(yè)時,必須確定作業(yè)項目負責人、指揮人員、起重機司機、司索工藝及必要的輔助人員,明確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

3、遇大風、雷雨、霧、雪等惡略天氣或在高壓線、公路等特殊作業(yè)條件下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況不得進行起重作業(yè):

(1)6級及以上強風、暴雨、雷電天氣等;

(2)起重設備未經檢測合格或超過檢測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經檢驗、檢查合格,索具規(guī)格與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載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質(特指危險化學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單鉤起吊等;

(5)起重設備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送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吊鉤不安裝防脫落裝置等;

(6)捆綁、吊掛不牢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7)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8)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9)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重物等,與電力線路的最小距離應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線路至少為1.5m;1kv~35kv至少為3m;35kv以上至少為5m(不含陰雨或潮濕天氣);

(10)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5、起重作業(yè)時應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極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車;

(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3)不得將被吊物件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設備工作時進行檢查和維修作業(yè);

(5)不得未經試吊便起吊與設備額定載荷接近的重物;

(6)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業(yè)中現(xiàn)場人員應按照“兩書一表”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安全檢查。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現(xiàn)場管理狀況及作業(y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抽查,發(fā)現(xiàn)違章現(xiàn)象和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防止起重過程中發(fā)生傷害事件。

7、起重作業(yè)安全要求

(1)起重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場地范圍內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

(2)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要求

a、嚴格執(zhí)行《起重吊運指揮信號》標準的規(guī)定,起重過程中必須與起重司機聯(lián)絡準確、熟練無誤;

b、吊掛時,吊掛繩之間的夾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繩受力過大;

c、繩、鏈索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

d、指揮物體翻轉時,應使起重重心平穩(wěn)變化,不應產生指揮意圖之外的動作;

e、進入懸掛重物下方時,應先與司機聯(lián)系并設置支撐裝置;

f、多人捆掛時,應服從一人的統(tǒng)一指揮。

(3)起重機司機的安全要求

a、服從起重指揮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發(fā)現(xiàn)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通知指揮及相關人員。對于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任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b、全面掌握所操縱的起重機的設備構造和技術性能;

c、嚴格按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d、起重作業(yè)過程中及時觀察作業(yè)環(huán)境周圍的人、物等,避免發(fā)生磕碰等傷害事故。

(4)兩臺以上吊車進行聯(lián)合作業(yè)時,現(xiàn)場應制定作業(yè)計劃和作業(yè)程序,明確專人統(tǒng)一進行指揮和監(jiān)護。

(5)擁有起重設備單位應建立起重設備檔案,包括:起重機出廠技術文件、啟用時間和位置、保養(yǎng)和檢查試驗記錄、設備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其整改情況等。

(6)備停用閑置超過規(guī)定時間,在重新啟用前應進行檢驗和試運行,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投入使用。

第10篇 企業(yè)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設施選購

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3. 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 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三. 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2. 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 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 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 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2) 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3) 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4) 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5) 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五.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 后勤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保養(yǎng)計劃,設備保養(yǎng)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 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1)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至50000元。 3)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 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 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設備報廢手續(xù) 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術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審核,經副總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八.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 5 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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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

第11篇 工貿公司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 設備管理部門

生產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zhí)行。

3.2 采購管理部門

負責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采購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門門

負責安全設施的管理監(jiān)督檢查。

3.4 各部門、車間及使用人員

保障在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管理中執(zhí)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設備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2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將設備的各項資料歸檔,根據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內容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4.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3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4.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4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4.4.2.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4.2.3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4.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4.4.2.5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4.4.2.6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4.5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4.5.1生技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4.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5.4設備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操作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4.6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4.6.1.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2.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4.6.2.2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4.6.2.3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6.2.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4.7 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4.7.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4.7.1.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4.7.1.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4.7.1.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7.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4.7.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4.7.2. 設備報廢手續(xù)

4.7.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術部門確認并簽署意見。

4.7.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4.7.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4.7.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4.8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第12篇 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09.05.01實施)》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質監(jiān)總局2000.10.01實施)》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11.15實施)》

4.職責

4.1 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 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xié)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 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 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 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

5.1.4 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 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 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 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 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xiàn)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xiàn)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xiàn)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 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xiàn)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xiàn)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設備設施安全制度(十二篇)

1目的為使各類生產設備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xiàn)安全生產,保證采礦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采礦生產設備設施(含安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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