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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設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31 16:38:06 查看人數:56

電氣設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第1篇 電氣設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一、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機電科每月組織一次電氣安全和設備完好檢查,按照下發(fā)檢查通知單,各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得缺席。

二、機電科開展井下電氣管理及設備管理的日常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每周對各單位現場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處罰。

三、各組檢查人員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大型固定設備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要求,認真檢查并做好記錄,存在隱患問題及時下“五定表”,要求各單位按下五定表的要求,限期整改,對復查不能按時處理,將通報處罰。

四、各單位參加檢查的人員,必須帶齊工具、量具,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每個月保證將井下所有的機電設備檢查一遍。

五、檢查人員要對各檢查地點的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設施、煤礦井下三大保護、電氣設備運轉完好狀況,各種安全用具、圖牌板等進行檢查。

六、參加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查出的問題嚴禁循私舞弊,失爆、失保的要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按礦相關機電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2篇 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用電,避免用電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電氣安裝、維修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有供電部門頒發(fā)的《進網作業(yè)許可證》和市安監(jiān)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電工持電氣主管簽發(fā)的《電氣安裝檢修作業(yè)票》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作業(yè)前須經作業(yè)點主管部門的許可,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裝置安全,拆除徹底,檢查經常,維修及時,不留后患,保證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觸及電氣設備上的帶電部分(已采取絕緣措施的電工除外),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證明無電前,應一律視作有電。

四.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安裝、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不得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的,必須安排有帶電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五.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熔斷器和相應的開關裝置,并應有安全接地裝置。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裸露的線路必須有安全遮攔和護套,并定期檢查。任何電氣設備的危險標志,不得隨便移動。

六.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線路時,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填寫“臨時電線審批表”。

七.在拆裝機械設備時,應注意安全,切勿碰擊電氣設備和損壞電氣接地保護裝置。發(fā)現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修理。

八.電氣設備如發(fā)生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九.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十.馬達或其他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撲滅,嚴禁采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十一.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十二.電氣設備內外不得放置雜物,運轉維修電工應對管轄內的電氣設備加強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做好電箱、電柜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并認真做好運行、維護、檢修記錄。

十三.遇到節(jié)假日停產休息時,各部門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好,方可離開。

第3篇 學校電氣設備的安全維護和試驗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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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1.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guī)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2. 各種施工機械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3. 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⑴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⑵ 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

⑶ 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氣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第5篇 低壓線路電氣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巡視與維護制度

為了掌握電力設備的健康狀況,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缺陷,預防事故,確定檢修內容,保證安全運行,必須對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進行定期巡視檢查。

1、每月至少巡視檢查一次配電室;低壓電力線路和配電變壓器每月巡視檢查一次;接戶線每季至少巡視檢查一次。

2、農忙季節(jié)和重要節(jié)日或遇有大風(雨)、雪、霧、冰雹、洪水等惡劣氣候時,必須組織人力進行特殊巡視。

3、在事故停電和觸電保護器動作后,應立即進行故障巡視,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復送電。

4、當懷疑導線連接處或絕緣子有缺陷時,可以在夜間巡視,夜間巡視應由2人進行。

5、必須嚴格按《農村安全用電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巡視檢查。

6、巡視檢查的結果應詳細做好記錄。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缺陷必須立即停電處理,修復后才可送電。一般缺陷列入維修計劃,限定時間修復。

7、維修低壓線路及電氣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低壓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制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應按有關規(guī)程進行,嚴禁盲目蠻干。

第6篇 安全設備電氣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設備及裝備包括:

主扇、局扇、監(jiān)控系統(tǒng),各種探頭斷電儀、瓦檢器,便攜式瓦檢儀、風表等。

二、電氣設備包括:變壓器、開關、絞車、綜保、電鉆、水泵、發(fā)電機、配電設備等。

三、維修管理制度:

1、對主扇每月檢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檢修一次,其他安全裝備儀表每年送檢和校驗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電鉆每10天重作一次線頭。

3、電氣設備必須定期檢修,檢修的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每次檢修都必須作好記錄。

4、凡是機電設備入井前必須填寫檢查合格證,未經檢修的電器設備和失效設備嚴禁入井,并填寫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檢修設備、日期、檢修人、檢修結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設備必須設置設備卡,由專人負責管理。

6、嚴禁井下帶電檢修或帶電移動。

7、井下電器設備升井后送入專用設備庫,嚴禁亂丟亂放,損壞設備的完好性能。

8、設備庫房必須設專人保管,設備庫應保持清潔整齊,嚴禁亂擺亂放。

巷道維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格:

(1)主下山、高為2.0m,腰寬為2.2m,斷面為4.4m2。

(2)主運車入巷道貌岸然高為2.0m,腰寬為2.5m,斷面為5.0m2。

(3)采面運輸高為1.8m,腰寬貢為2.0m,斷面為3.6m2。

(4)采面回風巷(老巷除外)高為1.4m,腰寬為2.2m,斷面為3.08m2。

(5)幫頂必須用劈材按雙數背好幫頂。其余巷道斷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具體規(guī)定。

2、巷道貌岸然必須保持整潔、衛(wèi)生。運輸巷道必須設置水溝,消滅巷道積水,有水管、電纜和安設局扇的巷道風筒必須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5m。

3、礦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過3%,對井下巷道每月檢查一次,對威脅安全生產的失修巷道。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護材料、木頭直徑小于12cm。嚴禁用雜草樹枝背幫背頂。

5、凡用頂柱支護的巷道、靠幫柱必須緊貼煤樣,并帶帽,帽子規(guī)格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須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傾角超過40度由上往下進行,只能拆一棚換一棚,防止冒頂,危及人員安全。

7、對頂板破碎的巷道維修,必須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維護好前方頂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進行修理架棚,依次進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須采取先修復巷道,架設好臨時支護,然后在修復的巷道下面進行砌砼工作,并按專門措施進行施工。

第7篇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規(guī)范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生產運行部負責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定期檢驗,使用保管和維護管理的檢查、監(jiān)督。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 公司管理范圍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主要有:

1.1 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焊機、套絲機、切割機等。

1.2 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沖擊鉆、角磨機、手持式切割機等。

2.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

2.1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購買,未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生產線提出申請,公司經理簽署審批,交采辦管理崗購買;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車間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

2.2 生產運行部接到申請后應核實是否需要,報公司經理批準后交采辦崗位購買。

2.3 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選擇具有資質且信譽度高的企業(yè)產品。

2.4 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隨機攜帶相應的合格證、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有關技術和安全資料。

2.5 采辦、庫房均對購買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建立登記臺帳和技術檔案。

3.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出入庫登記和保管

3.1 正常情況下,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車間庫房負責管理。

3.2 生產線需要臨時借出使用時,庫管員應建立出、入庫登記本,記錄所有借出和還回情況。

3.3 生產線對部分經常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長期借用時,征得庫管員同意可以借出。庫管員對借出情況應進行簽字登記,并定期檢查借出設備或工具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3.4 長期借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借出生產線指定人員負責維護和保管,并建立臨時登記。

4.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管理。

4.1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和問題后再使用。

4.2 禁止使用外觀破損、電線老化、明顯存在隱患和沒有經過定期檢驗的不合格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4.3 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4.4 使用后應及時收回庫房或放置在合適的場所,并進行日常的簡單維護和整理。

4.5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委托具有維修資格的單位進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 每年定期由生產運行部安全管理崗負責聯(lián)系對有關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進行檢驗。

5. 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前的檢查內容應包括:

5.1 外殼、連接部位是否良好,有無松動和破損。

5.2 電氣線路是否有嚴重老化、破損、斷裂現象。

5.3 電氣線路各處連接是否牢固、插頭是否完好。

5.4 有無定期檢驗標志或確認經過定期檢驗。

5.5 轉動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無變形、裂紋現象。

5.6 帶有防護罩的工具,其防護罩是否牢固、,有無缺失、變形和破損現象等。

(五) 附則

1. 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8篇 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電力系統(tǒng)安全經濟運行,為生產裝置創(chuàng)造良好的供電環(huán)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電氣設備是指發(fā)電、供電及用電設備。

第四條在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按照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要求,從技術、經濟、組織等方面采取措施,對電氣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綜合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yōu)化資產配置,經濟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保證資產的保值,為公司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第五條電氣設備管理應當貫徹以下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可靠運行作為設備管理的首要任務。

(二)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三)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努力保護環(huán)境和節(jié)能降耗。

(四)堅持依靠技術進步、科學創(chuàng)新作為發(fā)展動力,推廣應用現代電氣設備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學技術成果,實現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的科學、規(guī)范、高效、經濟。

第六條電氣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要素,是企業(yè)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電氣設備及運行的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將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的主要經濟指標納入單位的經濟責任制指標體系,列入經理(廠長)任期責任目標,制訂年度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計劃,納入單位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第七條電氣管理,必須以安全發(fā)、供、用電為中心,經濟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網絡,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yè)電氣設備的技術、裝備水平,滿足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經濟運行。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范圍

第八條公司設備管理部及有關部門按照集團公司及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依據其職責,指導、監(jiān)督和綜合協(xié)調各單位的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上級部門有關電氣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制定公司電氣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細則,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二)組織或參加制定公司電力系統(tǒng)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三)審查公司電氣設備的更新、報廢計劃。負責審核公司主要電氣設備選型。

(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做好電力系統(tǒng)綜合自動化建設、電氣設備信息化建設、狀態(tài)監(jiān)測及故障診斷,并結合生產中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五)組織開展公司電氣設備創(chuàng)完好檢查,并在此基礎上抓好系統(tǒng)及主要設備的技術分析及技術鑒定工作。

(六)組織公司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yè)電氣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各單位分管設備管理工作副經理(副廠長)在經理(廠長)的領導下,依據公司《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職責,全面負責本單位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工作。

第十條各單位電氣設備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負責貫徹上級部門電氣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細則,制定本單位電氣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細則,組織編制本單位電氣設備運行、維護、檢修等技術規(guī)程和標準,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二)對本單位電氣設備管理工作負責,確保主要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協(xié)調生產與檢維修、電氣設備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的關系。

(三)組織編制本單位電氣設備的“三定”計劃,審核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對本單位電氣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組織編制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事故處理能力。

(五)編制電氣設備的更新、報廢計劃。

(六)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做好電氣設備的狀態(tài)監(jiān)測及故障診斷,并結合生產中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七)組織開展電氣設備定期檢查和評比,并抓好電力系統(tǒng)及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分析及技術鑒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單位電氣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三章 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條設備的前期管理是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guī)劃、設計、制造、選型、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設備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條 電廠(變電所)的廠(所)址選擇總平面及系統(tǒng)設計,應經過技術經濟論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主管部門要參與新建、改擴建、更新等重大項目的設計審查,負責組織主要電氣設備的選型,參與簽訂技術協(xié)議及設備購置、主要設備進廠驗收等。

第十四條 電氣設備購置要堅持

第9篇 物業(yè)轄區(qū)電氣設備巡檢制度

物業(yè)轄區(qū)電氣設備巡檢制度

(七)一巡視1.正常巡視每一小時一次,如遇設備有特殊情況或大風雷雨天應隨時加強巡視檢查;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應接近避雷器、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對避雷針應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任何情況下,巡視人員拒高壓帶電部位應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禁止越過遮攔巡視。

2. 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故障時,人體距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于4米;

室外應大于8米。

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應穿絕緣靴。

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帶絕緣手套;3.巡視高低壓設備時,應隨時將門關好,防止小動物由門進入高低壓室造成事故;4.巡視線路時,不論線路是否停電,均應視為帶電,應沿線路上風側行走。

當尋找接地故障時,應有防止跨步電壓的措施;

5.巡視線路,如發(fā)現高壓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讓行人遠離斷線處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進行處理。

6. 發(fā)現設備有問題應隨時做好缺陷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匯報,交接班時須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如遇設備有問題或缺陷,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工作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制度;

二檢查1.檢查20

1、202主進柜瓷部件和開關是否正常;2.運行變壓器檢查聲音、油位、油色有無滲漏,油溫是否正常,瓷絕緣母線有無異?,F象;3.負荷急劇變化,惡劣天氣或變壓器發(fā)生故障后應進行特殊巡視檢查;4.檢查高壓油開關油面位置油色應正常,無滲漏油現象

5.所有瓷絕緣部分應無掉瓷、破碎、裂紋以及閃絡放電痕跡和嚴重電暈現象;6.觀察電壓互感器運行是否正常,電壓指示表應正常,電流互感器一二次接線端子連接應良好,無發(fā)熱打火現象,電流表指示應與實際負荷一致;7.巡視檢查所有刀閘開關母線和低壓柜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在正常數值范圍內;8.檢查電容運行是否正常,溫度應在正常范圍內,有無滲漏油及膨脹現象;

第10篇 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學校內部電氣線路、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操作,防止火災危害。

二、應根據學校用電最大容量的需要和電氣線路、設備敷設、安裝環(huán)境,對配電間、供電線路、導線類型、設備安裝進行設計,搞好總體規(guī)劃和布局。電氣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鍋爐等重要設備及易燃易爆場所的設置及其電器線路、設備的敷設、安裝應請示消防、勞動安全部門。

三、學校建筑內的導電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敷設線路進入夾層或悶頂內,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密閉。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 (包括鎮(zhèn)流器) 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件上。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

四、主要的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嚴禁在電器線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五、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和操作都應明確操作程序并嚴格遵守。重要電氣設備應安裝自動控制裝置和消防安全保護措施;應配備專職電工或熟練工人,持證上崗;使用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嚴禁帶病運行等。

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必須登記建檔,按期檢測,安全設防施及附件齊全。

六、防火重點部位禁止使用電爐、電取暖、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設備(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必須落實防火措施并經單位領導審批),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禁損壞和隨意更改用電保險裝置。

第11篇 電氣設備試驗區(qū)巡視檢查制度

1.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負責當班期間上午、下午各巡視一次所管轄的電氣設備;

2.巡視人員應按規(guī)定做好巡視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生產科長;

3.巡視試驗區(qū)設備,須隨手關門(或擋好入口安全遮攔),離開時須將門鎖?。ɑ驌鹾萌肟诎踩跀r),以防外人誤入發(fā)生危險;

4.嚴禁開啟配電柜門,不得靠近設備危險區(qū)域,禁止用手觸摸帶電設備;

5.巡視檢查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決不允許單獨執(zhí)行。進入變配電間檢查時,須耳聽、眼看、鼻聞,必要時應進行閉燈檢查;

6.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按生產科長要求增加巡視次數:

6.1設備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6.2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統(tǒng)運行,新安裝的設備加入系統(tǒng)運行;

6.3設備缺陷近期有發(fā)展時;

6.4惡劣氣候、設備跳閘和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的現象時;

7.長期停用的設備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8.因工作原因,經生產科長要求可臨時變更巡視檢查的范圍和時間;

9.巡視檢查工作的任務:

9.1檢查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

9.2檢查滅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齊全、完好情況并做好維護;

9.3檢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鑰匙等的齊全、完好情況并做好維護。

第12篇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機房進水后電氣設備搶修方法制度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機房進水后電氣設備的搶修方法

一、各類機房遭水浸大致分為幾種狀態(tài):

1、機房頂面或墻面漏水,水量較小。但進水濺到了電氣設備上。

2、機房地面淹水,但淹水深度較淺,沒有超過電動機和和配電柜控制柜的基礎

3、機房進水較深,水已進入配電柜、控制柜內或已淹及電動機。并由此誘發(fā)上級開關掉閘。

4、機房大量進水,所有電氣設備都被水淹沒,上級開關掉閘。

二、處理方法

1、被賤到水的這類設備在準備再次投入運行前首先應進行全面擦拭,并用熱風對其吹干,然后測量其電氣線路的絕緣。在絕緣值達標后方能投入運行。

2、地面淹水的機房在重新投入運行前,要檢查地埋的電線管內存水情況,檢查通往下層的電線管道內的存水情況。如果存水量大應該用氣泵進行清吹,清吹時應在管道末端做一定的保護,以免被吹出的水四處飛濺。吹水后檢測管內線纜的絕緣,絕緣值達標后方可投入使用。

3、已經進水的配電柜和控制柜在水退后,應立即進行通風干燥。進水的電器元件經過干燥后也絕不可輕易投入使用,必須對其進行嚴格地檢測,確認其各項電氣性能達標以后才可以重復使用。

已經浸水的電動機必須進行解體,并用烘箱對其進行整體干燥。然后再進行絕緣檢測,絕緣值達標后方可組裝、使用。

浸水時正在使用中的電氣元件尤其要認真進行全面檢測。因為進水引起的短路很可能已經將該元件破壞。

4、完全被水淹沒的機房內的電氣設備,原則上都應解體烘干。烘干后進行全面測量,檢測值達標后才可以進行組裝。使用前還需對部分元件上的設定值進行全面整定。

高壓設備還需專門組織一次預防性實驗。

5、變配電室進水后,一般情況下水都會首先流入變電室的地下夾層和電纜溝,值班人員應迅速組織排水。待積水排干后,應立即進行夾層、電纜溝和變配電室內的通風除濕,以迅速降低上述空間內的空氣濕度。

三、注意事項

1、機房進水事態(tài)失控時,值班人員應立即請示上級,停止設備運行,并切斷電源,以防事故擴大。

2、機房進水后進入現場的人都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嚴防因潮濕誘發(fā)漏電并造成觸電事故。

3、在確認事故現場已經徹底處理完畢之前,任何人不得隨意恢復供電。必須由各方負責人都簽字確認后才可以進行試運行。

4、至少要安排24小時的輕負荷試運行,嚴禁將這類設備立即投入滿載運行。

電氣設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十二篇)

一、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機電科每月組織一次電氣安全和設備完好檢查,按照下發(fā)檢查通知單,各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得缺席。二、機電科開展井下電氣管理及設備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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