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校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敷設、維修必須由電器操作人員執(zhí)行,嚴禁他人亂動。
2.凡從事電氣操作的人員,必須有專業(yè)審核部門頒發(fā)的許可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3.對電氣設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作詳細記錄,對嚴重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
4.電氣設備的防火用具,不得隨意移做它用。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6.電工的常有工具要定期檢查和做耐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以防發(fā)生事故。
7.在校外部執(zhí)行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等工作時,也必須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如果聘用非本單位人員操作,也必須持證上崗。
第2篇 防爆電氣設備安全保護功能試驗制度
1、高低壓電氣設備的試驗
(1)對地面運行中的高壓電機按規(guī)定進行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并定期對絕緣電阻進行測定。
(2)對于井下運行的高低壓電氣設備,每月按規(guī)定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并定期對絕緣電阻值進行測定。
(3)新安裝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檢查和絕緣電阻的測定,耐壓試驗。
(4)對于下井后的電氣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做一次絕緣電阻測定。
2、絕緣油試驗
(1)對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前絕緣油在加注前必須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加入。
(2)對于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用絕緣油,趕緊上下用變壓器絕緣油,每年抽油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予以更換。
3、接地檢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測定,必須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結束。
(2)井下接地裝置的電阻測定每季必須進行一次。
4、繼電保護及漏電保護
(1)井下使用的漏電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人工跳閘試驗,并做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及時更換。
(2)井上過流繼電器保護裝置每年必須做一次繼電保護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壓開關,低壓饋電開關必須根據負荷情況做過流整定。
(4)對于井下運行的過流繼電器,每季進行一次整定校驗。如負荷變更較大時應及時按負荷進行整定。
第3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5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yī)生鑒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培訓、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tǒng)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電氣安全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并符合規(guī)范,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采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fā)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yè)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yè)。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wèi)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fā)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并采用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并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松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并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于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并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guī)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松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于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柜、板統(tǒng)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筑物,均應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yǎng)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周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5、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第4篇 電氣設備防火,安全制度與規(guī)定
一、 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合格,發(fā)給正式電工本;
二、 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
三、 電氣設備和線路和準超負荷使用;
四、 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有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五、 電線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做管或金屬套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新增設的線路,如不做金屬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六、 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以及其他化學危險品庫房內,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燈具。電閘箱,開關要裝在庫外。
第5篇 公司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審批、登記、銷案管理與考核內容。其目地是為了加強電氣臨時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使用電器臨時線而發(fā)生觸電、火災等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各單位電氣臨時線的管理。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臨時線管理的領導工作。
2.2安監(jiān)部負責對公司各單位的臨時線架設申請進行審批,對各單位的臨時用電審批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凡需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填報《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說明使用臨時線的原因,地點,線路以及預計使用時間,接線人應具備相應資格,保證滿足該作業(yè)的能力和技術要求。
2.3機械動力廠負責電氣臨時線數設的技術指導工作。公司各單位需要敷設臨時電源線,應提出申請,由機械動力廠負責敷設拆除。
2.4各使用單位負責電氣臨時線的申報,以及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臨時用電線路
指因生產、工作急需或工程施工等需要臨時架設的380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電氣線路。
4 管理內容
4.1 臨時線的范圍、審批、登記和拆除
4.1.1需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單位持臨時安裝方案或者簡圖到安監(jiān)部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經機械動力廠、安監(jiān)部安全技術專員審核同意后,方可敷設。
4.1.2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由取得電氣安裝資格的電工實施且線路的安裝應符合臨時線安裝標準,安裝后由使用單位負責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每天應有專人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反應和解決,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滿后,使用單位必須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不能超期使用。
4.1.3臨時用電線路拆除后,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到安監(jiān)部辦理銷案手續(xù),不辦理銷案的,按違規(guī)使用處理。
4.1.4外來施工單位需要使用臨時電源線的,由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督促使用單位按本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和使用單位對臨時線安裝與拆除的規(guī)范性及安全性負責。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者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審批,安裝后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確認,使用現(xiàn)場應設有臨時用電危險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移動式電源箱或在指定的配電箱、柜、板上供電。建筑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有電氣裸露時,必須設置圍欄或屏護裝置 、并設有警示信號。
4.2 臨時用電線路安全基本要求
4.2.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線,線徑必須與負荷相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4.2.2 使用時間在24小時以內的臨時線,由使用單位安技員負責審批、備案并監(jiān)督管理。使用超過24小時的,由機械動力廠和安監(jiān)部審批。臨時線審批超過30天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4.2.3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架設,距地面高度:戶內應大于2.5米,戶外應大于4.5米,跨越道路應大于6米,并牢固固定。電纜或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直接捆綁在設備、腳手架、樹木、金屬構架等物品上。線路與其他設備、門窗、金屬構架等距離應大于0.3m。
4.2.5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設置一個總開關,每一個分路應設置于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4.2.6 臨時用電線路與其它設備、窗戶、水管距離應大于0.3米。與廣播線、電話線同桿架設時,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廣播線、電話線的下方,且距離大于1.5米。
4.2.7 禁止在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場所架設臨時電線路。
4.2.8 臨時用電線路的計量儀表必須齊全。
4.3 考核
4.3.1 凡未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擅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視情節(jié)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1000元,責任者300-1000元。
4.3.2 發(fā)生架設不合格臨時用電線路或未辦理延期續(xù)的期臨時用電線路的,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元,責任者200元。
4.3.3 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建設臨時用電線路,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單位領導1000元,責任者500元。
4.3.4 已安裝好的臨時線路,用電單位擅自更改或搭接者,處罰責任人500元。
4.3.5 外來施工單位架設臨時線未進行審批,或架設不合格用電線路等違反規(guī)定行為,按照上處罰金額從施工費用中扣除,同時對公司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失職失查行為相應處罰500-1000元。
5 相關文件
q/pg g19.005-2022 《安全、環(huán)??冃Э己斯芾碇贫取?/p>
q/pg g19.021-2022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gb13955-92 )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
(gb/t13869-92 ) 《用電安全導則》
6 記錄(表格)
jhaj029 臨時電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
jhaj030 臨時用電線路登記表
第6篇 施工現(xiàn)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xiàn)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 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各級動力設備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管理,公司和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各級安全部門負 責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的各類電工在動力設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2、各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 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備、集中用 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3、施工現(xiàn)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4、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工后,由動力設備部門會同安全部門、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5、必須經常對現(xiàn)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 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jié)要強化檢查。
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6、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對電氣專業(yè)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入廠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 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7、施工現(xiàn)場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限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的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韋曲街辦拆遷安置樓項目部
2023年5月4日
第7篇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了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必須認真執(zhí)行以下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電氣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2)按對供、用電安全的威脅程度,缺陷可分為i、ii、iii三類: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它是指可能發(fā)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停電事故者,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ii類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設備尚可繼續(xù)運行,但情況嚴重,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會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iii類缺陷為一般缺陷,它性質一般、情況輕微,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發(fā)現(xiàn)缺陷后,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fā)現(xiàn)緊急缺陷后,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同時,要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和供電局調度匯報。發(fā)現(xiàn)重大缺陷后,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進行處理。發(fā)現(xiàn)一般缺陷后,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困難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氣負責人匯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發(fā)現(xiàn)和消除后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發(fā)現(xiàn)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等。電氣負責人應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fā)展的規(guī)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4.變電所的定期試驗切換制度
(1)為了保證設備的完好性和備用設備在必要時能真正的起到備用作用,必須對備用設備以及直流電源、事故照明、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切換裝置等,進行定期試驗和定期切換使用。
(2)各單位應針對自己的設備情況,制定定期試驗切換的項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確執(zhí)行者和監(jiān)護人,經領導批準后實施。
(3)對運行設備影響較大的切換試驗,應做好事故預想和制訂安全對策,并及時將試驗切換結果記入專用的記錄簿中。
5.運行分析制度
實踐證明,運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對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電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不斷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開運行工作分析會議。
(2)運行分析的內容應包括:設備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電氣主設備和輔助設備所發(fā)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針對性的反事故措施;…總結發(fā)生缺陷和處理缺陷的先進方法;分析運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靈活性、經濟性和合理性;分析繼電保護裝置動作的靈敏性、準確性和可靠性。
(3)每次運行分析均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4)整改措施應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6.場地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要堅持文明生產,定期清掃、整理,經常保持場地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和整齊美觀。
(2)消防設施應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設備操作通道和巡視走道上必須隨時保證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4)控制室、開關室、電容器室、蓄電池室等房屋建筑應定期進行維修,達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動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風良好)的要求。
(5)電纜溝蓋板應完整無缺;電纜溝內應無積水。
(6)室外要經常清除雜草,設備區(qū)內嚴禁栽培高桿或爬藤植物,如因綠化需要則以灌木為宜,而且應經常修剪。
(7)機動車輛(如起重吊車)必須經電氣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駛入變電所區(qū)域內。進行作業(yè)前落實好安全措施,作業(yè)中應始終與設備有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b.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是變電所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技術管理可使運行人員有章可循,并便于積累資料和運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運行人員的技術管理水平,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技術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收集和建立設備檔案
(1)原始資料,如變電所設計書(包括電氣和土建設施)、設計產品說明書、驗收記錄、起動方案和存在的問題。
(2)一、二次接線及專業(yè)資料(包括展開圖、屏面布置圖、接線圖、繼電保護裝置整定書等)。
(3)設備臺帳(包括設備規(guī)范和性能等。
(4)設備檢修報告、試驗報告、繼電保護檢驗報告。
(5)絕緣油簡化試驗報告、色譜分析報告。
(6)負荷資料。
(7)設備缺陷記錄及分析資料。
(8)安全記錄(包括事故和異常情況記載)。
(9)運行分析記錄。
(10)運行工作計劃及月報。
(11)設備定期評級資料。
2.應建立和保存的規(guī)程
應保存部頒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壓器運行規(guī)程》;《電力電纜運行規(guī)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guī)程》;《變電運行規(guī)程》和本所的事故處理規(guī)程。
3.應具備的技術圖紙
有防雷保護圖、接地裝置圖、土建圖、鐵件加工圖和設備絕緣監(jiān)督圖。
4.應掛示的圖表
應掛示一次系統(tǒng)模擬圖、主變壓器接頭及運行位置圖、變電所巡視檢查路線圖、設備定級及缺陷揭示表、繼電保護定值表、變電所季度工作計劃表、有權簽發(fā)工作票人員名單表、設備分工管理表和清潔工作區(qū)域劃分圖。
5.應有記錄簿
應有值班工作日記簿、值班操作記錄簿、工作票登記簿、設備缺陷記錄簿、電氣試驗現(xiàn)場記錄簿、繼電保護工作記錄簿、斷路器動作記錄簿、蓄電池維護記錄簿、蓄電池測量記錄簿、雷電活動記錄簿、上級文件登記及上級指示記錄簿、事故及異常情況記錄簿、安全情況記錄簿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簿。
c.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與驗收
對于新建的變電所或新安裝和大修后的電氣設備,都要按規(guī)定進行交接試驗,用戶單位要與試驗部門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交接驗收的項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設計;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調整試驗項目及其結果是否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各項技術資料是否齊全等。
對電氣設備進行交接試驗,是檢驗新安裝或大修后電氣設備性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判定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運輸和安裝施工的過程中是否遭受絕緣損傷或其性能是滯發(fā)生變化,或者判定設備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質量是滯符合要求。至于正在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則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例行的試驗,即預防性試驗。通過預防性試驗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內部隱藏的缺陷,配合檢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設備絕緣在運行中損壞,造成停電甚至發(fā)生嚴重燒壞設備的事故。
在電氣交接試驗中,對一次高壓設備主要是進行絕緣試驗(如絕緣電阻、泄漏電流、絕緣介質的介質損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氣體色譜分析等試驗)和特性試驗(如變壓器的直流電阻、變比、連接組別以及斷路器的接觸電阻、分合閘時間和速度特性等試驗);對二次回路主要是對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及儀表進行試驗和絕緣電阻測試。
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一般是由電業(yè)部門負責,要求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guī)程》。
第8篇 安全工器具及電氣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攜帶式接地線、攜帶式行燈變壓器、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2)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安全帶、梯子、升降平臺等。
3)勞動防護用具:安全帽、防燙服、酸堿服、護目鏡、耳塞(護耳)、安全圍欄、警示帶、警告牌等。
2 電氣工器具定義
1)手持式電氣工具:電鉆、沖擊鉆、電錘,曲線鋸、電磨、研磨機、坡口機、電動扳手、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吹塵器、手提式電動液壓壓接鉗等。
2)移動式電氣機具:型材切割機、電動切管套絲機、軸承加熱器、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電動拉馬、磨地機、高壓水槍、吸塵器、臨時油泵、潛水泵等。
3)固定式電氣工具:臺鉆、砂輪機、烘箱等。
1.7.5 管理內容與要求
1 為確保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作安全檢查和檢驗。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都應編號建檔、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建立檢測檔案和周檢記錄,每周檢查一次,記錄工器具維修和外觀檢查情況。
3 根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電氣工器具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電氣安全工器具如絕緣靴、絕緣手套檢驗周期為半年;絕緣隔板、膠墊檢驗為1年;行燈變、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檢修箱漏電保護器為新增項目,檢驗周期參照電氣工器具為六個月。
——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檢驗周期為1年;竹(木)梯、鋁合金梯檢驗周期為半年。
——勞動防護用具如購買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須抽3頂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 電氣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由電氣高壓試驗人員自檢,部門、班組應在檢驗周期到期前半月內及時聯(lián)系送檢。
5 試驗人員應建立所試驗的工具檢驗臺賬,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由各班組和部門工具管理員負責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必須選用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并經檢驗合格的生產公司家產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1)絕緣棒(夾鉗、墊等)、驗電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傷痕,是否符合使用電壓等級。
(2)絕緣靴、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粘、龜裂或破損等禁止使用,存放時,上面不得壓其它重物,以防剌損,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防止陽光直射和風吹雨打。電氣運行現(xiàn)場絕緣手套不得少于兩雙。
(3)絕緣工具使用時須謹防接觸鋒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須放于特制的布袋內或箱內,按定置管理規(guī)定存放,應保證通風干燥。
(4)絕緣工具受損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臨時電源接線板必須裝有觸電保安器,每次使用前應試驗是否正常。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內工作時,不應超過3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3v。
(7)行燈電源應由便攜式或固定式降壓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部
(8)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地接地,高壓側應使用單相三腳扁插頭,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2)接地線的管理
(1)所有接地線均需明顯的編號,平時存放應按編號對號入座。
(2)各班在裝拆接地線后,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模擬圖上掛上或取下接地標記。在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時,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齊全。
(4)接地線使用完畢后,必須按統(tǒng)一制度整理好,對號掛在規(guī)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斷股、夾頭損壞和無編號的接地線。
3)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帶:鐵環(huán)、鐵鏈、掛鉤有裂紋或變形,繩子斷股或腐爛,皮帶有損傷等禁止使用。
(2)腰繩:安全繩斷股或腐爛、磨損嚴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腳扣:蹬板有傷痕,繩子斷股或腐爛,鉤子有裂紋;腳扣表面有裂紋,皮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斷檔、缺檔、腐朽、裂紋的禁止使用。梯腳上應綁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應放在通風干燥處,嚴防受潮損壞。
4)勞動防護用具管理
(1)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工作、學習、參觀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合盛熱電有限公司職工由于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害時,其待遇不按工傷處理。非本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人員由此發(fā)生事故的由管理該人員的部門負責處理。
(3)合盛熱電安培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在生產場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責令立即改進外,以違章考核處理。重犯者除批評教育外從嚴處理。
(4)職工要愛護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準無故損壞和挪作它用。使用過程中安全帽損壞的,應立即向本部門、單位兼職安全員報告,并及時調換。
(5)職工應對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遺失要及時補領,并酌情付費。
(6)安全帽的計劃、發(fā)放、到期更換由安培部歸口進行管理。
(7)安全帽生產單位必須有生產許可證,每頂安全帽必須有鑒定合格證,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為限。
(8)為方便管理,不同類別的使用人員用不同顏色的安全帽來區(qū)別。
8 電氣工器具管理
1)電氣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絕緣不合格或電線破損的電氣工器具不應使用,手持式電氣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應有接頭。
2)不熟悉電氣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刻找專業(yè)人員修理。
3)嚴格使用ⅰ類電氣工具。使用外殼為金屬材料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必須同時使用漏電保安器。漏電保安器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
4)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應接觸熱體,不應放在潮濕的地上,經過通道時必須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護措施,嚴禁重載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
5)使用塑料外殼的電氣工器具應防止碰、磕損壞外殼,且嚴禁與汽油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
6)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應提著導線和轉動部分。
7)在金屬容器內和狹窄場所工作時,必須使用34v以下的電氣工具,或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不間斷地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可以隨時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電源聯(lián)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寬敞、干燥場所。
1.7.6 檢查與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副工程師組織對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進行檢查。
2 班組管理的安全、電氣工器具應每周由班組安全員檢查,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3 單位、班組必須設立《安全、電氣工器具登記表》,并及時將各種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的試驗結果、檢查、維護和使用情況詳細地記入表內。
4 全工器具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定,實行定人、定點、定位妥善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按違章處理,單位、班組分級進行考核。
1.7.7 附錄
1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2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3 電動工器具試驗記錄表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電器外殼和防護是否完好 | 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 | 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 | 開關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 | 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外殼、把手是否完好 | 卡頭是否牢固,轉動是否靈活 | 開關自動復位是否失靈、聲音是否正常 | 導線連接是否牢固、無破損 | 插頭是否正確、完好 |
報告編號:
試驗日期 | 溫度(℃) | 濕度(%) | |||
名 稱 | 型 號 | 編 號 | 線圈對外殼絕緣(mω) | 結 論 | 備 注 |
檢測儀器 |
第9篇 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煤礦井下電氣防爆安全工作是礦井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結合我礦機電工作的實際情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質量完好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工作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和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3、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或即將淘汰的電氣設備,已經使用的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逐步更換。
4、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包括五小電氣),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5、井下電氣嚴禁出現(xiàn)明火,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
6、煤電鉆綜保、信號綜保裝用率達到100%,動作率達到90%。
7、電氣三大保護裝用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8、堅決杜絕井下低壓電纜超長供電。
9、電纜吊掛合格率達到 95%以上,電纜接頭合格率達到100%。
10、防爆檢查人員必須經市縣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必須進行防爆性能和電氣性能檢驗,由防爆專職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簽發(fā)合格證,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電氣管理必須建立以下資料:
(1)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電氣性能和電氣保護性能的檢驗記錄。
(2)小型設備及電纜的修理、試驗統(tǒng)計記錄。
(3)非防爆的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記錄。
(4)典型電氣事故記錄和事故報告。
(5)采煤、機掘、普掘工作面的供電統(tǒng)計資料。
(6)井下供電系統(tǒng)圖、電氣設備布置圖和通訊系統(tǒng)圖。
13、井下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否則按失爆處理。
14、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必須由使用維修單位對故障線路進行測試,找出故障點,處理后方可送電。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風機必須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
16、機電部對井下變電硐室的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并根據負荷的變化進行整定;對變電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處理。
17、井下嚴禁使用油浸電氣設備和油浸電纜。
18、井下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19、儀表和安全用具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并定期的試驗、檢驗,結果留有記錄。
二、檢查管理措施
1、機電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要針對井下防爆電氣的安全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罰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堅持例會制度,機電系統(tǒng)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機電礦長主持的機電例會,解決井下防爆電氣存在的安全問題,通報我礦電氣安全的管理情況。
3、機電礦長對礦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電部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防爆電氣的檢修、檢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據防爆電氣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安全資金,逐步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淘汰的產品。
5、加強對涉及防爆電氣維護、檢修、檢查、管理的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其素質。
6、建立機電事故追查制度,機電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辦法
1、在上級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礦井井下發(fā)現(xiàn)三臺或三臺以上電氣失爆的,全礦停產整頓,并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和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發(fā)現(xiàn)三臺以下失爆的,責令區(qū)隊停產整改,直到把失爆問題處理好,復查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和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2、井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的電氣設備,機電礦長對采購設備計劃、采購、驗收負責。
3、防爆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
4、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其它問題,根據相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標準的對相關責任者進行相應處罰。
第10篇 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產的主要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響到車間生產安全,為了使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節(jié)約水電,節(jié)約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圍: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消防系統(tǒng)等。
2.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安全職責:
3.1動力車間負責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的安全供給,保證相關系統(tǒng)運行正常。
3.2安全部總負責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的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制度內容:
4.1電氣安全管理
4.1.1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高低壓配電室安全管理(日常維護、檢修、巡檢等)。
4.1.2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的應急發(fā)電工作。
4.2.3生產部負責將用電高峰安排到夜間峰谷期間使用,節(jié)約能源。
4.1.4其他電氣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動力車間負責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維護和檢修,要對蒸汽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2.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循環(huán)水安全管理
4.3.1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泵和循環(huán)水涼水塔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環(huán)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3.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環(huán)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3.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4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
4.3.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4冷凍鹽水安全管理
4.4.1動力車間負責冰機及鹽水循環(huán)泵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冷鹽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4.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冷鹽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4.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4.4動力車間負責冷凍鹽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負責定期補充氟利昂。并定期檢測鹽水濃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5消防系統(tǒng)安全管理
4.5.1相關部門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井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對井下電氣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爆管理小組和小型電器管理小組等,班組要有安全檢查員。
2、嚴格把好入井電氣設備的檢查、驗收關、不符合使用的不得入井使用。
3、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井下電工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電氣管理制度,不得違章操作,違章處理故障。
4、嚴格把好電氣設備的防爆關,防爆性能應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嚴格把好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定期檢查和試驗,不符合保護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6、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應符合使用要求,絕緣電阻小于使用要求的電氣設備,不得入井,不得繼續(xù)使用。
7、對發(fā)生的電器事故,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12篇 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防爆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匯編》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技術設備部負責公司防爆(電氣)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經營部及油庫負責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
4管理內容
4.1 非防爆設備是指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志、生產許可證號、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志,經修復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guī)定數據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xù)是否齊全完整。
4.3 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地點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wěn)固可靠,符合產品說明書上的規(guī)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xiàn)象。
1) 低壓開關在安裝后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
2) 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4.4 防爆設備安裝后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防爆面不得銹蝕,如銹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4.5 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由生產部負責
1) 防爆設備及周圍環(huán)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 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 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xiàn)象。
4) 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 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xiàn)象,工作面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 電纜接頭是否松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 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于規(guī)定應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