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兩本日記帳)、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jié)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qū)。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tài)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5、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易損耗儀器、藥品日記帳》,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8、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第2篇 防火安全制度-危險品倉庫
1. 危險品庫嚴禁煙火,嚴禁帶進火種。
2. 危險品應按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存放,嚴禁混放。
3. 嚴格保管、領用制度,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4. 危險品庫必須專人負責保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 危險品庫實行雙人雙鎖制,使用防爆燈具。
6. 保持倉庫門、窗、鎖完好無損,工作結束應及時切斷電源,方能離開。
7. 保管員必須經過考核,取得合格證;懂得消防知識、保管知識、危險品的性質及危險程度,并能正確使用各類滅火器。
第3篇 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或使用
⑴車間建筑結構和工藝設備布置應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備必要的消防、通風、降溫、防潮、避雷等安全設備,以及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設備。
⑵化學易燃物品的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使用明火或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封閉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車間內的電器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器和儀表應根據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性質,分別采用防爆、封閉或其他有效的隔離措施。
⑷生產或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設備和容器應根據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裝置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經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或使用的反應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試壓,常壓的設備不能當耐壓使用。
⑹化學危險品的輸送設備,屬易燃液體的應密封不露,用不產生火花的設備或用惰性氣體壓送;輸送可燃氣體的應保持正壓不漏;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
⑺生產車間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學危險品,應根據生產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規(guī)定存放地點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變生產配方、工藝流程,使用新技術、新設備、以及新產品投產前,都應制定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并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訓練和安全技術教育后,才能投入生產。
⑼化學危險品的生產設備、監(jiān)測儀表、防護設施和安全裝置(如安全閥、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報警器等),應定期維護,檢修建立校驗制度保證有效。
⑽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要建立定期清點和領發(fā)制度。
2.化學物品運輸裝卸
⑴化學物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單獨裝運、危險性能與消防防護方法有抵觸的危險品不得拼裝或混裝。
⑵托運化學危險物品時,托運的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運物品的危險性能。
⑶在托運前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和標簽,并必須檢驗是否符合安全運輸要求。
⑷裝運爆炸品,應指派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并熟悉業(yè)務的人員。裝運劇毒品,必須由兩人押運。
⑸夏季氣溫在30度以上的從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停止裝運一級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⑹裝運化學物品時,機動車輛在夏季應有隔熱遮陽設備;遇水燃燒的物品應有防水等安全措施設備。
⑺裝運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有相應的消防、防護設備,車輛的排氣管必須有隔熱裝置或帶有熄滅火星的設備;油槽車還必須有除靜電的設備,裝載化學危險品的車輛應在車前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旗。
⑻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注意防護和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輕裝輕卸,使用不發(fā)火的工具,不得翻滾、振動、撞擊、摔倒、重壓、摩擦。
3.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
⑴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的管理工作,必須由政治可靠,工作負責,并熟悉危險品知識的人擔任。
⑵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與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應保持一定的間距。每間庫房或儲藏室,均應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必要的通風、降溫、防水、避雷、消防、防護等安全設備,使用的電器、機械設備都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⑶在倉庫道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設備和水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⑷危險性能或消防、防護方法有抵觸的危險物品,必須分庫或分堆隔離儲存,如堆包裝置堅固、封口嚴密,數量又少的,可同時分堆或同柜分檔儲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應留出空道,堆垛與墻壁房頂之間應留出間距遇水燃燒或受熱后發(fā)生危險的化學危險品。
⑸不準在儲藏地點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試驗、分裝、打包、封焊等不安全操作。
⑹倉庫儲藏室嚴禁吸煙,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并有警告標志,提示在明顯地點。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動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
⑺必須建立和健全入庫、驗收、發(fā)貨、盤點、日常養(yǎng)護等制度對性質不穩(wěn)定的容易分解、變質或自燃的化學危險物品,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常進行檢驗,防止事故發(fā)生。
⑻裝卸或出入庫時,對遺留在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隨時清除,妥善處理。
⑼庫房內不準開會、休息或住人、無關人員不準入內。工作結束后,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
第4篇 化學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實驗管理人員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須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jié)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列為重點防范區(qū)。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tài)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必使帳目一致,非管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實驗室。
5、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教師需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好《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或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和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進行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8、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9、嚴禁用化學藥品配制有害于人體身心健康的毒品和麻醉藥品,管理人員用后作好登記,保證藥品不流失,如發(fā)現有流失,管理人員要及時追回,并報告學校領導作出處理。
第5篇 危險品車隊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組織有關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二)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yè)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
(三)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參加的人員為公司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
(四)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為: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以及道路危險運輸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政策;2、公司概況、行業(yè)特點,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3、道路危險貨物分類、特性、危害性、包裝、標志標識、應急措施等知識;4、本公司危險貨物運輸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6、運輸、裝卸作業(yè)實踐等。
(五)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向公司請假,安全教育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
(六)缺席人員由公司采取發(fā)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到1 0 0 ﹪。
第6篇 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guī),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 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yè)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四條 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二)危險品倉庫的建筑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要求,倉庫區(qū)要與教學區(qū)、生活區(qū)有適當間隔,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三)危險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 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xù);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 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 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核準后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 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余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毀,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 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guī)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著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群眾負責的態(tài)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guī)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爆炸品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品、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fā)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qū)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wèi)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qū)。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易爆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fā)放時間內進行。
倉庫保管人員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人員'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中、下班前檢查。查垛碼是否牢固,查包裝是否滲漏,查電源是否安全,查庫內溫度,在雨雪天時候有雨雪進入庫房等。
第8篇 實驗中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guī)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fā)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第9篇 化學危險品運輸車輛停放及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 、法規(guī) ,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第四條? 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jiān)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yè)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憑備案信息卡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guī)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yè)聯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
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第五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qū)、低毒區(qū)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qū),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qū)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qū)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fā)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第六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jiān)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guī)范的監(jiān)督管理;
第10篇 危險品車輛安全運輸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重大節(jié)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及時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發(fā)事件,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重大節(jié)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生產值班。
三、引用文件
《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aq/t 9006-2010)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交運發(fā)﹝2022﹞33號)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達標考評指標》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四、職責
1、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2、公司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值班的組織和落實。
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值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公司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值班期間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安排。
五、相關要求
1、值班時間
①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
②重要時期、重要活動期間。
③上級指令要求期間。
2、值班計劃
公司的安全生產值班計劃,由安全保衛(wèi)員會同辦公室制定,報公司領導批準。
3、值班人員
①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編制進行輪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制。
②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由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
4、值班人員責任
①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突出問題和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②公司值班領導,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③安全員負責人,負責全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傳遞工作。
④其他值班人員,負責本單位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5、值班工作紀律
①公司在重大節(jié)假日、重要時期、重要活動前,應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確定必要的值班人員。
②公司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前的準備工作。
③值班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按時到崗,盡職履責,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在值班期間,嚴禁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值班領導進行批準。
④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重點設施設備情況、車輛運行安全情況、生產作業(yè)安全狀況、消防等進行巡視檢查,對發(fā)現(發(fā)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并做好相應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文字通順,字跡清楚。
⑤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上簽到,值班記錄交由安全保衛(wèi)處存檔備查。
⑥公司對失職瀆職的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11篇 附小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教務副主任、管理員)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guī)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fā)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第12篇 麻毒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的麻毒藥品、危險品,必須實行專人專鎖和專庫管理。
2、嚴格執(zhí)行儲領、清退制度,收發(fā)及時登記帳目,必須2人簽字。
3、對失效、過期、變質的麻毒藥品、危險品進行銷毀,必須在保衛(wèi)科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妥善處理。
4、麻毒藥品、危險品運輸必須專人押送,保證麻毒藥品、危險品的監(jiān)護和安全進倉。
5、麻毒危險品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防火、防爆、防盜等要求。
6、麻毒危險品倉庫非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7、進入危險倉庫,嚴禁吸煙和禁止明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