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質檢處安全檢修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質檢處安全檢修前的組織準備、檢修中的安全規(guī)定等。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檢修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的《安全檢修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檢修準備
3.1.1 由質檢處分管負責人、安全員審查,分管領導審核批準。
3.1.2 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3.2 檢修安全規(guī)定
3.2.1 檢修人員持經簽字批準的檢修許可證方可進行施工。
3.2.2 檢修人員在檢修中, 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按要求穿戴勞保護品、做好監(jiān)護、備好防護器具、 指派檢修安全負責人。
3.2.3 外單位來質檢處檢修, 分管負責人和相應班組應做好監(jiān)督管理,有權制止違章檢修,杜絕事故發(fā)生。
3.3 電氣檢修
3.3.1 質檢處電器檢修僅適用于一般正常維修, 其它檢修均由專業(yè)處室負責。
3.3.2 對于質檢處的電器檢修工作, 分管負責人酌情安排電工檢修,如有特殊情況可經處領導批準,以保證質檢處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
3.3.3 從事電氣檢修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檢修工作,檢修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3.3.4 電氣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 分管負責人和相應班組應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檢修。
3.3.5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代替。
3.3.6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接地線。
3.3.7 檢修完畢后,應檢查線路情況,以免線路帶電。
第2篇 質檢處 安全教育制度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為保證質檢處安全生產所必須進行的處、班組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安全教育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的《安全教育管理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部門及公司有關安全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3.2 積極參與、配合公司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3.3 嚴格執(zhí)行公司、處、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3.3.1 安全教育對象:新入廠職工,臨時工、培訓實習人員,公司內車間分廠、分公司調入人員,班組、崗位之間調崗人員,其它參觀人員等
3.3.2 安全教育實施及教育內容
3.3.2.1 處級安全教育
由質檢處處長組織處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為24課時,教育內容如下:
a) 質檢處概況及生產特點; b) 質檢處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定;
c) 質檢處危險物品特性、預防措施、急救方法;
d) 質檢處檢驗操作安全要求; e) 質檢處設備安全要求等。
3.3.2.2 班組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為24課時,教育內容如下:
a) 班組任務及工作特點; b) 崗位責任制及安全生產規(guī)定;
c) 檢驗、設備操作規(guī)程; d) 歷史事故教訓及預防事故措施;
e) 安全裝置、個人防護器具使用方法等
3.3.3 新入廠職工履行處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三級教育欄目。
3.3.4 公司內車間分廠、分公司調入人員,履行處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調崗記錄。
3.3.5 職工在本處小組間調動、小組內調換工作崗位、脫離生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要履行班組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調崗記錄
3.3.6 臨時工、 培訓實習人員安全教育依據“安全教育傳遞卡片”進行,班組教育完后交安全處存檔。
3.3.7 外來參觀人員由質檢處處長講明安全注意事項。
3.3.8 三級教育合格后,指定專人幫教;必須經業(yè)務培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3.4 質檢處處長根據本單位實際和專業(yè)特點,組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計劃和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對職工進行有組織、 有計劃的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
3.5 針對班組情況,由組長、安全員利用每周星期三組織“安全活動日”,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開展群眾性安全活動。 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素質。 處領導每月參加一次分管班組的安全活動日。
“安全活動日”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和內容:
a) 組織學習安全文件、安全制度規(guī)定、安全知識;
b) 組織班組安全知識競賽、崗位練兵和安全技能訓練活動;
c) 學習、討論公司內外典型事故案例,開展查隱患、 事故預想活動;
d) 組織職工觀看安全錄像;
e) 表彰安全先進,學習安全先進事跡。
3.6 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公司的特殊教育。
3.7 為提高安全教育成效,可適當進行安全教育考核, 并按經濟責任制獎罰。
第3篇 質檢處處長安全職責制度
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在安全技術部門的指導下,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法規(guī)和決定,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和單位內部改造項目“三同時”。組織領導本處安全工作,是本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責。
2 負責擬定本處其他行政副職及職能人員、各班組的安全職責,負責本處安全工作績效考核。
3負責組織擬定或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負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 嚴格執(zhí)行對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獨立操作的規(guī)定。
5 負責組織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分析安全生產情況。
6 負責組織處內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7 負責本處安全技術設施、安全裝置器材的全面管理。
8 發(fā)生事故時負責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對事故的真實性負責。
第4篇 質檢處安全檢查制度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質檢處在實現安全生產中的檢查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安全檢查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安全生產檢查管理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基本要求
3.1.1 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yè),防范和整改隱患。
3.1.2 安全檢查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及時發(fā)現,及時整改”的原則。
3.1.3 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中心,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整改。
3.2 組織與形式
3.2.1 質檢處處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質檢處安全檢查表進行處內每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記處安全檢查臺帳。
3.2.2 安全檢查范圍主要包括:現場安全管理、安全臺帳、安全活動記錄、勞保護品穿戴、規(guī)范操作、消防器材、安全知識問答、安全教育、上崗合格證、儀器設備等。
3.2.3 班組內由組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崗位安全檢查表進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記班組安全檢查臺帳。
3.3 整改
3.3.1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 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組織隱患整改,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做到定項目、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處里,處里能整改的不推公司。
3.3.2 所有的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班組發(fā)現隱患,記錄在安全檢查表中,立即組織整改,整改情況登記隱患整改臺帳; 如班組整改有困難,應立即報告處里; 對于處安全檢查問題及班組上報問題,處里組織整改,整改完畢登記隱患整改臺帳并注明隱患整改實施的日期 ;如處里有困難,應繼續(xù)上報,整改完畢隱患整改臺帳中注明隱患整改實施的日期。
3.3.3 公司檢查出來的隱患,具體整改要求按3.3.2。
3.4 考核:對安全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按公司及處經濟責任制獎罰。
第5篇 質檢處安全教育制度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為保證質檢處安全生產所必須進行的處、班組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安全教育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的《安全教育管理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部門及公司有關安全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3.2 積極參與、配合公司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
3.3 嚴格執(zhí)行公司、處、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3.3.1 安全教育對象:新入廠職工,臨時工、培訓實習人員,公司內車間分廠、分公司調入人員,班組、崗位之間調崗人員,其它參觀人員等
3.3.2 安全教育實施及教育內容
3.3.2.1 處級安全教育
由質檢處處長組織處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為24課時,教育內容如下:
a) 質檢處概況及生產特點; b) 質檢處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定;
c) 質檢處危險物品特性、預防措施、急救方法;
d) 質檢處檢驗操作安全要求; e) 質檢處設備安全要求等。
3.3.2.2 班組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為24課時,教育內容如下:
a) 班組任務及工作特點; b) 崗位責任制及安全生產規(guī)定;
c) 檢驗、設備操作規(guī)程; d) 歷史事故教訓及預防事故措施;
e) 安全裝置、個人防護器具使用方法等
3.3.3 新入廠職工履行處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三級教育欄目。
3.3.4 公司內車間分廠、分公司調入人員,履行處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調崗記錄。
3.3.5 職工在本處小組間調動、小組內調換工作崗位、脫離生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要履行班組安全教育。登記教育臺帳,填寫上崗合格證調崗記錄
3.3.6 臨時工、 培訓實習人員安全教育依據“安全教育傳遞卡片”進行,班組教育完后交安全處存檔。
3.3.7 外來參觀人員由質檢處處長講明安全注意事項。
3.3.8 三級教育合格后,指定專人幫教;必須經業(yè)務培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3.4 質檢處處長根據本單位實際和專業(yè)特點,組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計劃和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對職工進行有組織、 有計劃的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
3.5 針對班組情況,由組長、安全員利用每周星期三組織“安全活動日”,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開展群眾性安全活動。 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素質。 處領導每月參加一次分管班組的安全活動日。
“安全活動日”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和內容:
a) 組織學習安全文件、安全制度規(guī)定、安全知識;
b) 組織班組安全知識競賽、崗位練兵和安全技能訓練活動;
c) 學習、討論公司內外典型事故案例,開展查隱患、 事故預想活動;
d) 組織職工觀看安全錄像;
e) 表彰安全先進,學習安全先進事跡。
3.6 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公司的特殊教育。
3.7 為提高安全教育成效,可適當進行安全教育考核, 并按經濟責任制獎罰。
第6篇 質檢處 安全檢查制度
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質檢處在實現安全生產中的檢查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安全檢查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安全生產檢查管理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基本要求
3.1.1 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yè),防范和整改隱患。
3.1.2 安全檢查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及時發(fā)現,及時整改”的原則。
3.1.3 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中心,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整改。
3.2 組織與形式
3.2.1 質檢處處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質檢處安全檢查表進行處內每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記處安全檢查臺帳。
3.2.2 安全檢查范圍主要包括:現場安全管理、安全臺帳、安全活動記錄、勞保護品穿戴、規(guī)范操作、消防器材、安全知識問答、安全教育、上崗合格證、儀器設備等。
3.2.3 班組內由組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崗位安全檢查表進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記班組安全檢查臺帳。
3.3 整改
3.3.1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 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組織隱患整改,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做到定項目、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處里,處里能整改的不推公司。
3.3.2 所有的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班組發(fā)現隱患,記錄在安全檢查表中,立即組織整改,整改情況登記隱患整改臺帳; 如班組整改有困難,應立即報告處里; 對于處安全檢查問題及班組上報問題,處里組織整改,整改完畢登記隱患整改臺帳并注明隱患整改實施的日期 ;如處里有困難,應繼續(xù)上報,整改完畢隱患整改臺帳中注明隱患整改實施的日期。
3.3.3 公司檢查出來的隱患,具體整改要求按3.3.2。
3.4 考核:對安全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按公司及處經濟責任制獎罰。
第7篇 質檢處安全檢修制度范本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質檢處安全檢修前的組織準備、檢修中的安全規(guī)定等。
本制度適用于質檢處檢修工作。
2 相關文件: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標準》中的《安全檢修標準》。
3 主要內容
3.1 檢修準備
3.1.1 由質檢處分管負責人、安全員審查,分管領導審核批準。
3.1.2 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3.2 檢修安全規(guī)定
3.2.1 檢修人員持經簽字批準的檢修許可證方可進行施工。
3.2.2 檢修人員在檢修中, 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按要求穿戴勞保護品、做好監(jiān)護、備好防護器具、 指派檢修安全負責人。
3.2.3 外單位來質檢處檢修, 分管負責人和相應班組應做好監(jiān)督管理,有權制止違章檢修,杜絕事故發(fā)生。
3.3 電氣檢修
3.3.1 質檢處電器檢修僅適用于一般正常維修, 其它檢修均由專業(yè)處室負責。
3.3.2 對于質檢處的電器檢修工作, 分管負責人酌情安排電工檢修,如有特殊情況可經處領導批準,以保證質檢處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
3.3.3 從事電氣檢修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檢修工作,檢修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3.3.4 電氣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 分管負責人和相應班組應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檢修。
3.3.5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代替。
3.3.6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接地線。
3.3.7 檢修完畢后,應檢查線路情況,以免線路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