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中毒安全制度
1. 對于易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生產作業(yè)崗位與操作人員隔離,實現人、機分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與危險化學品的直接機會;
2. 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人員,均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 生產工作時間內,保證隨時有化學專業(yè)技術的相關人員在施工場所內指導、監(jiān)督;
4. 所有作業(yè)人員都必須被告知與危險化學品接觸的危險性及必要的保護措施,每項工作均有詳細的操作記錄,定期向工人講解手冊的內容;
5. 在有毒作業(yè)環(huán)境中,應配置事故應急柜、急救箱、個人沖洗器、淋浴裝置等;
6 有毒作業(yè)場所的墻壁、地面均應光滑(防止積塵),便于清掃;增設防水、防腐涂層,增設檢修時的解毒、沖洗
7 危險化學品應實行專人管理,對儲存量要定期抽檢校對,杜絕危險化學品物質的流失
8 有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的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眼鏡、工作鞋、手套、口罩或呼吸保護器等
9 作業(yè)人員應充分進行安全教育,熟練地進行安全操作,具有預防中毒和現場急救、自救能力
10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將由專人監(jiān)督:
① 當接觸危險化學品時,不能吃、喝、吸煙及嚼口香糖;
② 不要在化學物品區(qū)域或生產崗位存放食物及飲料;
③ 與危險化學品接觸后,必須用肥皂洗手;
④ 避免皮膚及眼睛與危險化學品直接接觸;
⑤ 絕對不能用裸手與危險化學品接觸;
⑥ 如果發(fā)現有粉塵,必須立即戴防粉塵面具,面具中的過濾器應該定期更換;
⑦ 定期更換臟衣服,危險化學品區(qū)所有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單獨存放;
⑧ 熟悉掌握并遵守緊急救護的有關規(guī)定和步驟;
⑨ 不允許一個人單獨在施工場所內工作
11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措施:
① 閱讀并理解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條例;
② 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區(qū)內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眼鏡、工作靴、實驗室大褂和手套,在有粉塵的地方,必須佩帶口罩或呼吸保護器;
③ 開始在危險化學品區(qū)工作以前,認真檢查通風設備及除塵器,以保證其設備運轉正常及通風良好;
④知道緊急清洗眼睛的水龍頭、淋浴及電話的位置,知道存放滅火器材的地方,并能正確使用
第2篇 危化品經營防中毒、防腐蝕安全管理制度
(?;方洜I)防中毒、防腐蝕安全管理制度
一、裝卸搬運前應按規(guī)定佩帶好防護用具,搬運時要輕拿輕放,避免磕碰。
二、對化學容器要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容器密閉不泄漏。
三、檢查運輸車輛的安全狀況,禁止超裝、混裝。
四、各類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
五、加強監(jiān)控,發(fā)現泄漏等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六、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護意識。
第3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防火防爆防安全管理,預防各類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人員。
3. 職責3.1 綜合辦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
3. 2 各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防火防爆和禁煙安全管理工作。
3. 3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上報和處理。
4 工作程序
4.1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4.1.2 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
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部位,其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4.1.3 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 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間、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
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庫房禁止安裝)。
4.1.5 根據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公司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4.1.6 在工藝裝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報警(聲、光)裝置等設施。
4.1.7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wěn)裝、穩(wěn)卸,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4.1.8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懂得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xù),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
4.1.9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4.1.10 不準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4.1.1
1 高壓線下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
易燃、易爆公司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塔桿高的
1.5倍。
4.1.1 2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4.1.1 3. 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4.2 動火、用火作業(yè)執(zhí)行《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aq 3022-2022)。
4.3 所有人員嚴禁在工公司禁火區(qū)內吸煙、使用電爐、電瓶充電等其他一切可能引起火災的活動。
違者追究當事者的責任,按照工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予以處罰,造成火災事故后果嚴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4.4 消防組織與設施
4.4.1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4.4.2 公司設立由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并組建兼職義務消防隊。
4.4.3 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公司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4.4.4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的過程及有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4.4.5 公司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標準等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運、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4.4.6 公司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4.4.7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4.4.8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和滅火工作,并視情況向義務消防隊和外部消防組織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資,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兼職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4.5 防塵、防毒
4.5.1 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業(yè)場所與生活區(qū)分開,作業(yè)場所不得住人;
應將有毒作業(yè)與無害作業(yè)分開,高毒作業(yè)與其他作業(yè)場所隔離。
4.5.2 各部門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yè)健康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訓。
4.5.3 公司應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qū),定期檢查并記錄。
4.5.4 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4.5.5 對接觸粉塵的人員必須配備防護口罩;
接觸有毒氣體的人員配備防毒面罩。
重點部位配備氧氣呼吸器、逃生器等應急器械。
5 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實驗學校學生防病、防疫、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實驗學校學生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食品衛(wèi)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fā)動師生,開展“衛(wèi)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wèi)生、教室衛(wèi)生、及個人衛(wèi)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wèi)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wèi)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第5篇 防中毒安全制度范本
1.對于易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生產作業(yè)崗位與操作人員隔離,實現人、機分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與危險化學品的直接機會;
2.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人員,均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生產工作時間內,保證隨時有化學專業(yè)技術的相關人員在施工場所內指導、監(jiān)督;
4.所有作業(yè)人員都必須被告知與危險化學品接觸的危險性及必要的保護措施,每項工作均有詳細的操作記錄,定期向工人講解手冊的內容;
5.在有毒作業(yè)環(huán)境中,應配置事故應急柜、急救箱、個人沖洗器、淋浴裝置等;
6 有毒作業(yè)場所的墻壁、地面均應光滑(防止積塵),便于清掃;增設防水、防腐涂層,增設檢修時的解毒、沖洗
7 危險化學品應實行專人管理,對儲存量要定期抽檢校對,杜絕危險化學品物質的流失
8 有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的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眼鏡、工作鞋、手套、口罩或呼吸保護器等
9 作業(yè)人員應充分進行安全教育,熟練地進行安全操作,具有預防中毒和現場急救、自救能力
10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將由專人監(jiān)督:
① 當接觸危險化學品時,不能吃、喝、吸煙及嚼口香糖;
② 不要在化學物品區(qū)域或生產崗位存放食物及飲料;
③ 與危險化學品接觸后,必須用肥皂洗手;
④ 避免皮膚及眼睛與危險化學品直接接觸;
⑤ 絕對不能用裸手與危險化學品接觸;
⑥ 如果發(fā)現有粉塵,必須立即戴防粉塵面具,面具中的過濾器應該定期更換;
⑦ 定期更換臟衣服,危險化學品區(qū)所有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單獨存放;
⑧ 熟悉掌握并遵守緊急救護的有關規(guī)定和步驟;
⑨ 不允許一個人單獨在施工場所內工作
11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措施:
① 閱讀并理解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條例;
② 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區(qū)內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眼鏡、工作靴、實驗室大褂和手套,在有粉塵的地方,必須佩帶口罩或呼吸保護器;
③ 開始在危險化學品區(qū)工作以前,認真檢查通風設備及除塵器,以保證其設備運轉正常及通風良好;
④知道緊急清洗眼睛的水龍頭、淋浴及電話的位置,知道存放滅火器材的地方,并能正確使用
第6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為了防止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發(fā)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門、各廠(車間)認真執(zhí)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公司生產部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2)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現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5)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6)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8)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10)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11)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13)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15)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16)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17)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tǒng)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18)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19)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20)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生產部批準。
(21)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四、主要措施
1、防爆泄壓。
(1)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2)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3)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5)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8)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