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配電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 配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需輪崗進行,杜絕無人值守。
2、 外單位人員參觀必須有部門領導同意,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行,并在登記表上寫明來訪人姓名、單位、進出時間,否則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入。
3、 在崗期間不得將食物帶到配電房,以防老鼠等小動物進入機房。4、 配電房內嚴禁煙火,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領導批準、辦好動火證和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
5、 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本崗位電器長期安全運行,不中斷供電。
6、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二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工作監(jiān)護、轉移和終結制)。
7、 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配電設備的性能和狀況,定期定時巡視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并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8、 保持機房內設備和場地清潔。
9、 按時填寫巡視記錄,保證參數(shù)正確、字跡工整,不得隨意涂改, 確保記錄的嚴肅性和正確性
第2篇 配電房的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配電房。
二、配電房要保持良好的清潔環(huán)境,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定期對變壓器,開關等電氣設備及線路進行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監(jiān)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填寫好當班運行記錄。
五、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使用汽油和煤油。
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工在安裝、維修電氣設備、線路時,必須兩人以上,不準違章作業(yè)。按規(guī)定配置好消防器材。
第3篇 變壓器房、配電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變壓器室的安全要求:
1.變壓器室應為一級耐火等級建筑物,門應采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防火門。變壓房的門應由內向外開;
2.變壓器室應有良好自然通風,室內溫度應不超過45℃,進風與出風溫差不超過15℃,通風口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動物進入;
3.地面上經常有積水的場所和在廁所、浴室下面不得設變壓器室;
4.變壓器室不應設在人員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應設置在疏散人群出口處的兩旁。
ㄗ媼ㄘ?、變壓器安全運行要求:
1.變壓器在安裝運行前,應進行絕緣強度測試,并應符合制造廠的技術規(guī)定;
2.變壓器應裝設熔斷器或電保護裝置,中小型變壓器,一般應在高壓側安裝跌落式熔斷器,熔斷器的選擇應能保證在變壓器部或套管處發(fā)生短路,事故時即被熔斷,低壓側安裝低壓熔斷器,熔斷器的選擇應能保證在各引出回路發(fā)生,短路或過載時被熔斷;
2.1.熔斷器選擇的原則:高壓側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壓熔體按2-3倍額定電源選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額定電流選用;
2.2.低壓測額定電壓為0.4千伏,熔體可按其額定電 或1.2倍的額定電;
3.變壓器的架空線引入電源測,應安裝避雷器保護;
4.應檢查和測量變壓器負載的變化情況,防止其過負荷運行,變壓器的負載率一般以85-95%為宜,如發(fā)現(xiàn)變壓器過載,可投入備用變壓器減少負載。
5.變壓器投入運行以后,應有專職電工,對變壓器按下列要求項目進行檢查和維護;
5.1.檢查瓷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紋與放電痕跡,螺紋有無損壞以及其它異?,F(xiàn)象,如有發(fā)現(xiàn)應盡快停電調換;
5.2.檢查各密封處有無溢油和漏油現(xiàn)象,嚴重的應及時處理;
5.3.檢查油標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發(fā)現(xiàn)油面過低應加油;
5.4.注意變壓器的聲響與原來相比是否正常;
5.5.檢查箱頂油面溫度計的溫度與室內溫度之差(即溫升),是否低于55℃;
5.6.察看防爆管的玻璃膜片是否完好;
5.7.檢查油箱接地情況;
5.8.定期進行油樣化驗、監(jiān)測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變配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1.變配電室架空出線至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4.5米,距屋面距離不應小于2.75米;
2.室內安裝的變壓器,其外廓與變壓器四壁之間的距離要求為1.5米;
3.配電裝置,應考慮設備搬運,檢修操作和試驗的便利,須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壓配電裝置背后信道
4.1.寬度一般不應小于1米,有困難時可減為0.8米;
4.2.通道內高度不應低于2.3米,無遮欄的裸露導電部分與對面墻或設備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而與對面其它導電部分距離不應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導電部分高度低于2.3米時,應加遮欄后的通道高度不應低于1.9米;
5.高壓配電裝置與低壓電裝置宜分室裝設,如在同一室內單列布置時,高壓開關柜與低壓配電屏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米;配電裝置長度超過6米時,屏后應有兩個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間的出口。
(四)、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1.高壓配電室應為一、二級耐米等級建筑,低壓配電室的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2.長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壓配電室至少有兩個門,相鄰兩門間距不超過15米,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啟;
第4篇 變壓器房配電房的消防安全制度
目的: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變壓器室的安全要求:
1.變壓器室應為一級耐火等級建筑物,門應采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防火門。變壓房的門應由內向外開;
2.變壓器室應有良好自然通風,室內溫度應不超過45℃,進風與出風溫差不超過15℃,通風口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動物進入;
3.地面上經常有積水的場所和在廁所、浴室下面不得設變壓器室;
4.變壓器室不應設在人員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應設置在疏散人群出口處的兩旁。
ㄗ媼ㄘ、變壓器安全運行要求:
1.變壓器在安裝運行前,應進行絕緣強度測試,并應符合制造廠的技術規(guī)定;
2.變壓器應裝設熔斷器或電保護裝置,中小型變壓器,一般應在高壓側安裝跌落式熔斷器,熔斷器的選擇應能保證在變壓器部或套管處發(fā)生短路,事故時即被熔斷,低壓側安裝低壓熔斷器,熔斷器的選擇應能保證在各引出回路發(fā)生,短路或過載時被熔斷;
2.1.熔斷器選擇的原則:高壓側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壓熔體按2-3倍額定電源選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額定電流選用;
2.2.低壓測額定電壓為0.4千伏,熔體可按其額定電 或1.2倍的額定電;
3.變壓器的架空線引入電源測,應安裝避雷器保護;
4.應檢查和測量變壓器負載的變化情況,防止其過負荷運行,變壓器的負載率一般以85-95%為宜,如發(fā)現(xiàn)變壓器過載,可投入備用變壓器減少負載。
5.變壓器投入運行以后,應有專職電工,對變壓器按下列要求項目進行檢查和維護;
5.1.檢查瓷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紋與放電痕跡,螺紋有無損壞以及其它異常現(xiàn)象,如有發(fā)現(xiàn)應盡快停電調換;
5.2.檢查各密封處有無溢油和漏油現(xiàn)象,嚴重的應及時處理;
5.3.檢查油標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發(fā)現(xiàn)油面過低應加油;
5.4.注意變壓器的聲響與原來相比是否正常;
5.5.檢查箱頂油面溫度計的溫度與室內溫度之差(即溫升),是否低于55℃;
5.6.察看防爆管的玻璃膜片是否完好;
5.7.檢查油箱接地情況;
5.8.定期進行油樣化驗、監(jiān)測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變配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1.變配電室架空出線至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4.5米,距屋面距離不應小于2.75米;
2.室內安裝的變壓器,其外廓與變壓器四壁之間的距離要求為1.5米;
3.配電裝置,應考慮設備搬運,檢修操作和試驗的便利,須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壓配電裝置背后信道
4.1.寬度一般不應小于1米,有困難時可減為0.8米;
4.2.通道內高度不應低于2.3米,無遮欄的裸露導電部分與對面墻或設備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而與對面其它導電部分距離不應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導電部分高度低于2.3米時,應加遮欄后的通道高度不應低于1.9米;
5.高壓配電裝置與低壓電裝置宜分室裝設,如在同一室內單列布置時,高壓開關柜與低壓配電屏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米;配電裝置長度超過6米時,屏后應有兩個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間的出口。
(四)、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1.高壓配電室應為一、二級耐米等級建筑,低壓配電室的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2.長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壓配電室至少有兩個門,相鄰兩門間距不超過15米,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啟;
3.長度大于7米的高壓配電室至少應有兩個門;長度超過60米時,應增設1個門,使相鄰兩門間距不得超過30米;
4.配電室內的墻應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5.配電室可以開窗,但必須采取措施,可設網(wǎng)格不大于20×20毫米鐵絲網(wǎng)和遮雨棚防止雨水和小動物進入;
6.高、低壓配電裝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內時,裝置間的距離應不小于2米。
(五)電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電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級,在采用礦物油浸漬的電容器時,當電壓為1000伏以上應不低于二級,當電壓力為1000伏及以下時應不低于三級。
2.電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門窗,墻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壓電容器,一般單獨集中安裝于高壓電容器室內;1000伏以下的低壓電容器可設置在低壓配電室或高壓配電室內。
4.電容器組應有單獨的總開關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5.高壓電容組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熔斷器保護。
6.每一個電容器都應由單獨的熔斷器加以保護;熔體應根據(jù)電容器的額定電 選用。
(六)電器的安裝高度:
1.電器設施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到防震,防塵防潮、防米、防觸電的要求。
2.低壓配電盤底口距地面高度暗裝時可取1.4米,明裝時可取1.2米,明裝的電度表殼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開關設備安裝高度為1.3米-1.5米,板把開關離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線開關離地面高度可取3 米。
4.明裝插座離地面高度應為1.3-1.5米,暗裝時可取0.2-0.3米;
5.室內吊燈燈具高度應大于2.5米,如受條件限制時,可減為2.2米,戶外照明燈具高度不應小于3米,墻上燈具高度允許減為2.5米。
(七)配電盤、開關、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電盤的安全要求:
1.1.配電盤的盤板應選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用電量大的盤板應用大理石、塑料板制成;
1.2.配電箱應選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毫米;
1.3.配電盤應安裝在地面干燥、沒有灰塵的室內,不應安裝在室外;
1.4.配電盤應安裝在電源進口處,明裝在墻上時,盤底距地面的高度應不小于1.4-1.8米;
1.5.配電盤上安裝的各種刀閘及熔斷器處于斷路狀態(tài)時,刀片及可動部分均不應帶電。
1.6.垂直裝設的刀閘及熔斷器等,就上端接電源,下端接負荷,橫裝的,以面對配電盤的左側接電源,右側拉負荷;
1.7.配電盤的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間應防止錯接,漏接和接觸不良的現(xiàn)象;
1.8.有可燃粉塵和纖維的場所安裝配電盤時,應采用鐵皮配電箱或在箱蓋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塵和纖維侵入配電箱內遇電火花引起火災。
1.9.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采用防爆配電盤。
2.開關的安全要求
2.1.開關應設在開關箱內,開關箱應加蓋,并設在干燥處;
2.2.開關的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均應和實際使用的情況相適應,開關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2.3.潮濕場所應選用拉線開關,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的房間,就把開關安裝在合適的地方,或采用相應型式的開關,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采用防爆開關。
2.4.在中性點接地系統(tǒng)中,單極開關必須接在火在線。
3.插頭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安裝防爆插頭、插座。
3.2.燈頭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過負荷,生產車間不宜采用;
3.3.插頭插座損壞后應及時修理更換;
3.4.插座附近不應堆積可燃物品,不可讓可燃粉塵落入插座內;
3.5.危險品、易燃品的庫房安裝插頭插座須有必要的防護措施。